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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伯乐主题写作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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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新回到校园,才清楚地知道,离开学校快一整年了。校园没什么变化,三五一群的男生、女生嬉笑着走过,他们是去食堂。我想起了自己在校园时的情景,不禁羡慕起了这些可爱的师弟师妹们。社会和校园只隔了一堵墙,在墙里,便可以无忧无虑,幸福地过着每一个日子。每一个日子都是新鲜的、活泼的。一旦走出这堵墙,就会面临各种选择、各种压力。一年的时间,我感觉自己老了许多,特别是在看到这些可爱的师弟师妹们稚嫩的面庞时。
我下意识地随着他们向食堂走去,久别了的味道,我有些跃跃欲试了。我很自觉地排队,从窗口递过钱去,然后接过打好的饭菜,找好位置坐下。饭菜很平常,嚼着嚼着却让人心里酸酸的。咀嚼着每一口饭菜,细细回忆着每一个过往的日子。
一时饭毕,我没有忘记收拾餐具。上学时,最烦这道程序了,每次端着盘子向餐车走时,都感觉很傻。然而现在我却很认真地做着这件事。当我走到餐车时,撞见了两个女生,觉得有些面熟,又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隐约感觉到刚才吃饭时,她们就在远处偷看自己。我一边疑惑着,一边放完餐具向外走。刚走到食堂门口,她们在后面喊出了我的名字。我很惊讶,回过头仔细看时,两个女生已经站在我面前了。
“是你们?”我看清原来是方迪同寝室的两个姐妹。
“真的是你——”其中一个稍小的女生伸手要抓我,被另一个大些的拦住了。
“方迪呢?怎么没和你们在一起?”我有些紧张。
“你问她干什么,她怎么样了和你有什么关系?”稍大的女生向地上吐了一口。
这边一吵闹,引来了很多同学围观。我顾不得脸面,一把抓住稍大些女生的胳膊,追问方迪到底怎么了。
见我这般着急,两个女生的情绪稍缓和了些。大些的女生说:“咱们去那边说吧,这里人太多了。”说完向食堂里面一个靠窗的桌子走过去。我跟在她们后面,心跳剧烈加速,脑子里瞬间闪现了和方迪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2
因为帮老卓买药,赶到餐厅的时候,餐桌都坐满了,一时间,觥筹交错,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他们兴高采烈地吃喝着,没有人在意有人没有位子。
正尴尬着,身后传来一声:“过来吧!”我回头一看,靠窗的角落里有一张桌,一个女孩儿在向我招手。这一声招呼无异于解了燃眉之急。只这三个字,便使我感到了雪中送炭般的温暖,于是快步向那女孩儿走过去。女孩儿陪着笑脸请其他人挤一挤,两个中年妇女有些不情愿,一边往孩子嘴里夹菜一边说已经够挤的了,还往哪挤啊?说归说,还是把椅子挪动了一下,这样便腾出一个小空地来。女孩儿很麻利地一回身搬过一只凳子来,放在自己的旁边,冲我一笑:“坐吧!”
我心里感激着女孩儿,不时瞥一眼这个身上散发着淡淡香味儿的姑娘。很明显,她是健康的、阳光的、充满活力的。穿着虽简单却不失典雅,没戴什么首饰,只是右耳垂儿上戴了一个红色耳钉。最动人的是一对眼睛,总像是在说话,又像是在笑。留着很短的短发,活脱一个假小子,又不失女孩子的可爱。这种款式和唐柔是完全不同的,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觉,这感觉在血液里膨胀,像是有不断的活力在注入。
“你偷看我?”
没想到女孩儿这么直率,毫不掩饰。我一下子红了脸,低着头不敢再看她。
“我好看不?”女孩儿盯住不放,句句直白得不加任何思索。
“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呢?”我觉得这姑娘可爱得可以,便有亲近之意。
“无赖!”
没想到“无赖”这个词从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嘴里说出来,听着还蛮受用的。
我很快吃完了,看看别人也都吃得差不多了,只有旁边的姑娘还在不停地往嘴里送着东西。我站起来盛了一碗饭,看见一盘蒜烧肚条还剩下很多,便准备给老卓拿回去。转身刚要离开,那姑娘哈哈笑了:“你小子真能吃!”
这姑娘直爽得有点傻里傻气的,不过透着可爱劲儿。我瞪着眼睛说:“你还说我!”她看看自己,又看看别人,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
老卓坐在床上吸着纸烟,见我端着饭菜进来,便掐灭了烟,放在一边,接过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看他吃得香,就不想打扰他,嘱咐他晚上睡觉之前再吃一遍药,便退了出来,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靠在床上,翻开老卓送我的诗集。却怎么也看不下去,脑子里总是出现那个女孩儿。
“一个女孩子这么爱文字,真难得!”
“是写什么的呢?小说?还是诗歌?”
“怎么?你喜欢她?”
“不会,自己对唐柔的爱是永远不会变的,即使对这个姑娘有点喜欢,也只是喜欢而已,喜欢她的直率,喜欢她的傻里傻气,喜欢她的……没想到,居然会喜欢她这么多地方。”
正胡思乱想着,咚咚咚……有人敲门。我以为是老卓过来了,便穿着短裤,踩着拖鞋去开门了。门开了,屋里的和屋外的人同时“啊”了一声——竟是那个女孩儿。女孩儿脸羞得通红,急忙转过身去。我像触了电,一下子跃到床上,七手八脚穿好裤子,重新来开门。
女孩儿没等让,径直地走了进来,倒把我搞得紧张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你跟踪我?”我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示意女孩儿坐床上。
“这是什么?”女孩儿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一眼看到了放在床头柜子上的老卓送我的诗集。
“一位文友的诗集。”
“这位老兄很有海子遗风,难得!”女孩儿翻开了诗集,看了几页。
“你懂诗?”
“不懂,但是能读出好坏。”女孩儿很自信。
女孩儿对老卓的诗的态度和我完全一致,我很欣慰,便把老卓的不幸遭遇讲给她。女孩儿听完,眼泪吧嗒吧嗒掉了下来。没想到,这么阳光活泼的一个女孩子,居然这样多愁善感,我只是如实地讲述,并没有添枝加叶,她就感动得落泪了。
“真正的诗人!你看现在作协里那帮家伙,动不动就自称这个派那个系的,居然也整出几本诗集来。作协的副主席李大白,自号蓝莲居士,意思是只比李太白差一点,据说都出了十几本诗集了,可那也能叫诗?真是好笑!”女孩儿很气愤地说。
“是啊,我读过他们的一些诗,不过是把一句完整的话拆分成几行,用诗的形式展示出来,就叫诗歌了,就自称诗人了。聪明一点的,为了显得深奥,故意说一些不明不白的疯言疯语,让人看不明白,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老卓是用心在写诗,所以感人。这大约和他的经历有关,一个人经历了坎坷和磨难,写出的东西才有血有泪,有真感情,这样的诗歌会流传的。这世间,只有真正的痛苦和悲愤才能造就真正的诗人!其余的不过是无病呻吟而已!”
我没想到女孩儿竟不是只做表面的批评论证,而是能抓住要点,便对她高看一眼。这个年纪的女孩儿最喜欢逛街、购物,她却对文字感兴趣,而且还能说出一番道理来,真是难得,不禁对她有了好感。
“你学中文?”
“嗯,现在大三。”
“我也是,不过我毕业了。”
“哦,那该叫你师兄了。”女孩儿说完一抱拳:“师兄在上,请受师妹一拜。”
女孩儿突然来这么一手,刚才还伤心落泪的,这么快就调皮了,情感变化真是太快了。
“敢问师妹芳名?”
“方迪,我叫你师哥,你叫我什么呢?”方迪眨着笑眼。
“叫你小方如何?”
“不要,感觉像是村里的姑娘。”
“那么小迪呢?”
“好吧,不过听起来像是在叫狗狗。”
“迪迪才是狗狗呢,小迪是可爱的姑娘。”
“看来你还没有完全呆掉,属于闷骚型。”
“我很木讷吗?”
“表面看起来很木讷,不过我知道,其实你的心思是很细密的,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大男孩儿,属于粘液质的。喜静不好动,耐得住寂寞,也合该你喜欢搞文字,弄文字的人都是要耐得住寂寞的,能够耐得住寂寞,坐住冷板凳,才是大境界。”
方迪滔滔不绝地讲着,我确乎惊讶了,接触这么短的时间,她竟然对自己的秉性说得恰如其分。和唐柔在一起这么久了,唐柔也说过自己木讷,但只是木讷而已。方迪说自己是表面木讷,内心丰富,倒还真说进了自己的心里。
“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把人看透,真厉害!”
“没有这两下子,怎么写小说?我的同志!”
“你写小说?”
“高中的时候就写了,那时候,读痞子蔡,读郭敬明,很喜欢他们那种细腻的情感,像海水一样,暖暖的、绵绵的,常常被感动,便也想试着写,这一写就停不下了,常常被自己的人物感动得哭得稀里哗啦。”
两个人聊了很久,感觉很投机。方迪的想法总是和我不谋而合,莫非这个女孩儿是自己前世的情人?
我提议去吃路边摊,边吃边聊。难得遇到一个知音,彼此都很珍惜在一起的时间。
出了酒店,向右走五十米,是一排路边摊。烤串,炸串,海鲜,小炒,离老远就能看见师傅把马勺颠得多高,下面的火苗呼呼地向上窜着。看的人心惊胆战,师傅们却惬意得很。不时还要亮几手绝活,惹得众食客阵阵喝彩,“哇”的一片声叫好。我也被吸引住了,拉着方迪在一家小龙虾的摊位前坐下。
一盘麻辣小龙虾,两个熏鱼头,一碗油豆腐,一碟茴香豆,一打啤酒。我从堂倌手里接过菜单,随意指定了这几样。堂倌答应一声走开了。
“发表了不少作品吧?”
“发的不多,我写得很慢,一篇五千字的小说,连写带改要半个月的时间。往往写的时候很快,半天时间就写出来了,可放了两三天再看,就感觉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就得修改,再放两三天,又有了新的想法,再加进去,这样一篇稿子反反复复要半个多月才成。所以这么些年也只写了几十篇短篇,差不多都发了,签约了几家杂志社。签约之后我倒有些后悔了,不签约,我可以想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什么时候有感觉了再动笔;可是签约了就不行,要在人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就不得不在不想写的时候勉强自己写,这样写出来的东西自己都不满意!”
方迪说得很从容自然,我吃惊不小,自己写了两年多的文字,也只是发表了十几篇,还都是一些副刊,连一本像样的杂志都没上过。方迪竟然签约了几家大刊物,相比之下,竟有些惭愧。
“现在要考英语六级,又要考计算机二级,没有多少时间写东西,写东西的人是最受不得时间的限制,你看那些成了名的作家,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是写字。可是咱们不行,咱们首先得生存啊,如果连饭都吃不上,还怎么创作!老卓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说的是!”
“这种笔会我是第一次参加,本以为能学到点东西,没想到就是吃吃喝喝、溜溜达达,一点心得也没有。不过还好认识了你,算是此行的一个收获吧!”耳钉反射着红光,衬托着方迪的微笑。
“我有两个收获,一是认识了一位真正的诗人,再就是认了你这个小师妹,算是不虚此行了,不然,真是白来一趟。”
菜齐了,两个人边喝边聊。没想到方迪好酒量,六瓶啤酒喝完,我觉得有些晕,方迪却什么事也没有,谈笑自如,只是脸颊发红,越发显得迷人。女人有拯救世界的能力,我痴想着。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谈着文字,说着创作,聊着关东山脚下这个边陲小城文坛现状。说着说着,竟都有了彼此相见恨晚的感觉,时间就很晚了。
往回走的时候,已是午夜时分。街道两旁的路灯只有一边在忽明忽灭,使黑暗的夜空增加了一些昏黄的光亮。路边摊主人在陆续地收摊,扩音器已经关闭,叫卖声已经停止,摊主人长长地伸着懒腰,打着大大的哈欠,似乎一整天的劳累都从那一伸一打两个极简单的动作中释放了出去,于是,赚了钱的、没赚到钱的都很愉快地互相告别。
开始的时候,我扶着方迪,快到酒店的时候,换成了方迪搀着我。我只觉得头重脚轻,天在旋,地在转,趔趄中仍不忘呢喃: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3
稍小的女生捂着胸口,喘着气,情绪仍未平静,拿眼睛瞪着我,我不敢去看她的眼睛,那里有一团火,随时都可能喷发。
“自从你走了之后,小五整天不吃不喝,也不言语,终日躺在床上,不起来,谁劝也听不进去。小说也不写了,杂志社来电话催稿也不理。看着她一天一天折磨自己,我们也跟着着急啊。她再这样下去就毁了啊!我们都想不明白,你们才认识多久啊,她就对你陷得这么深。或许用她的话说就是知音难求吧!”女生不再往下说,似乎有些累,浑身颤抖着。
“到底怎么了?”我急切地问。
“她是整整三天没有起床,饭给她打回来也不吃,倒了水也不喝,一劝就哭,我也陪着掉了好些眼泪。后来是不哭了,也起来吃饭上课了,我们以为事情过去了,她曾经是一个多么活泼阳光的姑娘啊!实在没有想到,那天早晨,我俩拉着她一起去上课。她让我俩先走,说找本书就过来。课上有一阵子了,她还没有来,我俩不放心,请了假向寝室跑去。她不在,我的心一下子缩紧了——天台,是天台,这傻丫头要干傻事吗?我俩急忙跑上天台,她果然站在那里,单薄得像一片树叶,一阵风都能随时把她吹落。
4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很高了。阳光透过窗子照射进来,有穿越时空的错觉。我揉揉眼睛,依稀记得昨晚喝了很多酒,刚要吟哦一句“浓睡不消残酒”,却看见方迪趴在床边,睡得正香。我瞬间清醒了,脑海里络绎不绝地过滤了很多场景和画面,感觉像是电影里的镜头一样。正不知道如何是好,方迪醒了,狠狠地伸着懒腰,显得很疲惫。
“你怎么——睡在这里?”
“还不是因为你,醉成这样我怎么放心回去。”
“我们没做什么吧?”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盯着那枚耳钉。耳钉一闪一闪的,我的心也随着一起一落。
“你那么谨慎,哪里就容易犯错误!”方迪说着,低下了头,满脸绯红,映得那枚耳钉越加鲜艳。
“那就让我犯一次错误吧!”我说完张开双臂就要去抱方迪。
方迪刚要闪躲,李大白在楼下喊集合了。
我和方迪走下楼,看见大厅里已经站了很多人。笔会最后一天是本市作协会员互相交流作品。李大白自然是主角,他身边围了很多人,他看着围着他的业余爱好者们那渴望的眼神,那焦急的向前伸着的双手,他微微地笑着,掩饰不住地笑着,一时间觉得自己就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于是,示意坐在他身旁的一个俗极了的女人。女人会意,弯腰从桌子底下搬出一摞书来,吁一口气,又弯下腰去搬上来一摞。吁一口气,再搬上来一摞。围着的人们一下子炸了,一时间议论纷纷,夸赞李大白是高产作家。李大白十分得意,嘴角处的笑就没有消失过,于是煞有介事地拿出签字笔和名章,在他的诗集上签上字,盖上名章,由那个俗极了的女人交到那些围观者的手中。
吃午饭的时候,李大白显得兴奋异常,放开了酒量,喝得醉醺醺的,话也更多了,对满桌子的人逐一进行了指点和批评。
我和方迪坐在旁边的桌子,看着李大白怪诞的模样,觉得好笑,仿佛一只跳着舞蹈的小母猪。两个人正心照不宣地忍着笑,从楼上走下来一个二十五六岁年级的女子,看穿衣打扮,应该是酒店的服务人员。个子很高,身材也不错,白白净净的,下来了,径直走到李大白跟前坐下。
“李老师,我是您的读者,您的诗集能赠送我几本吗?”
“哦?啊!哈哈——好——”李大白先是一愣,继而就眯起了满是醉意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眼前这个女子。
“李老师,我在网上看了一些你写给女人的诗歌,我感觉那分明就是写给我的呢,每次读都深深地感觉着我就是你笔下的那个女人。李老师,我敬您!”女人说罢,拿过酒瓶把面前的酒杯倒满,不等李大白反应,在李大白的杯子上碰了一下,一仰脖儿干了。
李大白放肆地笑开了:“好——好——好——”眼睛眯得更加没了缝隙,不过那里面透出来的光却全都落在女人的身上。
“李老师,您也喝嘛,您是当代的李白啊!”女人噘着嘴撒娇。
“好,我喝,我喝,哈哈,当代李白——”李大白更加张狂了,仿佛置身于无人的世界中。
女人看李大白喝光了酒,又给李大白和自己倒满,竟端着酒杯说要跟李大白喝交杯酒。李大白果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在一片喝彩声中和女人喝了交杯酒。两个人坐下后,就格外亲近了,叽叽咕咕说起来没完。其他人见状,非常乖巧地寻个借口离开了。
不知道那个女人和李大白喝了多少酒,女人似乎不胜酒力,已经趴在了桌子上。女人一趴在那里,上身衣服就拥了上去,露出很大一块白嫩嫩的腰来。李大白向那里瞥了一眼,怔了一刹那,便又继续吹嘘着,同时也就一面将那油乎乎的大手向那白嫩嫩的腰伸去。那手指挨上肌肤的一刹那,女人的身体抖动了一下,之后也就没有什么,仍然是趴在那里。李大白兴奋起来,将那只肥硕的油腻的大手掌整个按了上去,然后开始不停地摩挲,继而眯上了眼睛,尽情地享受着滑腻腻的感觉。
“李老师——”李大白被这突然传来的一声清脆断喝唬住了,停止了摩挲的手掌,不过并没有拿开。
我转过头,看见方迪站起来,继而快速地走到李大白和那女人近前,一把拉起那女人。
李大白睁圆眼睛瞪着方迪,正在兴头上,被这个毛丫头给毁了,怒气冲冲的。
方迪没有理会李大白,拉着女人要走。没想到女人挣开了,很不耐烦地看着方迪:“你是谁呀?我还要向李老师请教诗歌创作呢!”
方迪以为女人真的喝多了,对刚才发生的事不知情,便小声提醒女人:“他占你便宜!”
“谁占我便宜?”女人似乎真的不解,声音很大,立刻吸引了很多双好奇的眼睛。
李大白脸面上有些挂不住,但又不好发作,因为几乎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他们都想瞧这份热闹,但是又担心走近了李大白会发怒,因为他们已经大约明了了事情的真相。但是不瞧,这份热闹就白白地浪费了,于他们是莫大的损失。于是,一律躲得远远的,将身子藏在暗处,只露出一双贼一般的眼睛,向这边瞄着,怀着复杂的心思。
方迪想得简单了,我也是,我们都以为女人会瞬间察觉到什么,然后离开,也就相安无事了。没想到会这样,场面一时僵住了。
“他摸你这里。”方迪索性把事情说破。
“你是说李老师摸我这里?”女人摸着自己的腰,竟然笑了,笑得很轻松。
方迪莫名其妙地点点头。
“那又怎样?这是我的荣幸呢,干你屁事?!”女人狠狠瞪了方迪一眼,又坐在了李大白的身边。
“你——”方迪脸涨得通红,气得说不出话来。
李大白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方才的顾忌全然没有了,用手指着方迪:“把你的会员证交上来,你被作协开除了。”
“我——”
“对,就是你,你这个——”
方迪不等李大白说完,从兜里掏出作协的会员证,一下扔了过去,不偏不倚,正砸在李大白的额头上。
李大白忽地站起来,用手使劲抹了一下额头,几缕头发就耷拉下来。李大白谢顶严重,仅存的几缕头发视如珍宝,不知道用了什么东西,那几缕头发在头顶上盘旋几圈固定得倒也牢靠。今日情急,用手一抹,全都掉了下来,一时挂在眼前,稀奇古怪。
或许是挡住了视线,李大白暂时忘记了愤怒,急忙用双手来整理。却怎么也整理得不如意,旁边那个女人就赶紧帮忙,七手八脚的,将那几缕头发固定到了原来的位置。趁这个当儿,我拉着方迪赶紧离开了。
酒店的后面有一个小园,用栅栏围着,只留一个小门出入。我和方迪推开小门走进去。小园景物简单,南北两侧各有一个红砖砌就的花坛。这个时节,里面正繁华着各种不知名的小花,红的、绿的、紫的,热闹成一片。十几只蜜蜂嗡嗡嗡地起落,有几只肥胖的,模样可爱,上下翻飞着,动作并不比那些瘦小的逊色。偶有一只个头特大的飞过,又很快地隐入花丛中,不易寻见,从形体上判断,便很疑心了那就是蜂鸟。
四围十几株古树,都有十几层楼那么高。独有一株大榆树,粗壮怕人,成年人也要七八个才能搂抱得住。枝丫倒不茂繁,叶片也很稀疏,独有树皮斑驳古怪,显示着很经历了一些岁月,那枝丫上面系着很多红布条,红布条里寄托着某人的愿望或相思。
中间是一个圆形花坛,花坛里面是一座假山。我和方迪在花坛上坐下来。
“怎么会这样?”方迪看着我。
“或许,本来就如此吧——”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看着方迪的眼睛。方迪的眼睛很清澈,我知道那里面容不得污浊。
“真的么?”方迪不再盯着我看。
“或许——”我看见方迪在看着一只蜜蜂,目光随着蜜蜂围着花坛转了一圈。
“不说这个了,乌烟瘴气的,也没什么好留恋的。是不是作协的会员,也不影响我的笔,也不影响我的小说。”方迪说得很坚定,似乎忘却了刚才的不快。
“你帮了我,李大白会不会找你麻烦?”
“那又怎样,作协编辑室的那份工作也不是我喜欢做的。”
“可是,找份工作又是这样的难,哪里能够做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呢!”
“那我就去做个自由撰稿人!”我必须不能表现出一丝怯懦。
“师哥,难得有你,谢谢!”方迪说完靠在了我的肩上。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或借口躲开,况且她这个时候真的很需要一个依靠的肩膀。虽然我的肩膀不够宽阔,但是我愿意为她提供一点支撑。
我们就这样一直坐了很久,彼此没有再说什么,但是又好像一直在交流着。这样的交流是使身心畅快的,是灵魂的契合。
就这样,静静的,许久,似乎经过了一生。如果我的一生就这样快乐地度过,我是很愿意的。
“我想去系一根红布条!”方迪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恢复了原有的活泼和光彩。
“你还信这个?”
“我只是想许个愿望,跟迷信没有关系。”方迪说得很坚定,说完,去酒店前台要了一根红布条。
“你帮我,我要系得最高!”
我弯下腰,把方迪抱起来,她举起双手在一根树枝上系那红布条。方迪身上淡淡的肉香源源不断地传进我鼻腔内,继而扩散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得了这甘霖般的滋润,立时觉得浑身舒泰无比。同时也就看见,方迪的小腹左下方文着一只可爱的蝴蝶,小巧迷人,仿佛在舞动,要飞起来,我一时看得呆了。
终于系完了,我把她放下,脑海里还久久印着那只翩翩欲舞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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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你要干什么?’我的嗓子都喊破了。她的表情冷得像冰,‘大姐,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了!’她把死亡说得如此平淡。我害怕极了,她真的要做傻事呢!我俩在后面急得团团转,又不敢上前。我慌慌张张地掏出手机,要找消防员来帮忙。我当时也听不清电话那头说了什么,只是极快地说了地点。就在我挂断电话的一瞬间,时间停止了。我看见一片树叶在飞,先是向上飞了一下,然后向下打着旋落下去。这个傻丫头啊,我一下子瘫在地上,又马上跳起来向楼下跑。一切都晚了,她就这样轻易地放弃自己的生命,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我呆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眼泪肆意地流着,两个女生什么时候离开的也未注意。时间已然很晚了,食堂要关门了,一个胖女人向我喊着,要我离开。我似乎没有了思想,潜意识服从了女人的命令,僵硬地站起来,一步一步离开了食堂,像一只吊线的木偶。
夜的风鼓动着我的衣衫,我不感觉冷。
6
笔会结束,我和方迪坐在返程列车的后排。方迪饶有兴致地向我讲述着她下一篇小说的构思。突然,我隐约闻到一股烧焦的气味,断断续续的。我皱了一下鼻子,似乎又什么也闻不见,看看前面喧嚣热闹的男女,他们似乎并没有任何察觉,我便怀疑是自己的嗅觉出了问题。
不对,烧焦的气味断断续续的,但是我确定它是存在的。我站起来,向车前面走去,想要告诉司机师傅停车检查。还没走到车中间,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整个身子随着车身飞了起来,继而车身侧翻,重重地摔在地上,车窗全部震碎,玻璃碎片四处飞溅。车里顿时炸开了锅,恐惧、哭喊、吼叫,每个人都感觉与死亡近在咫尺,这恐惧使他们无法平静。
我赶紧爬起来,返回后排找方迪。方迪窝在后排座椅处,站不起来。我把她抱下来,还好身上没有血迹,只是目光有些呆滞,这个可爱的姑娘被这突然的爆炸吓坏了。
车厢底部已经开始起火,火势越来越大。车门死死地压在地面上,只能从车窗往外逃。我把方迪扶到车窗近前,告诉她我跳下去之后,会在下面接着她。方迪看着我茫然地点点头。我从车窗爬出去,蹲好,起跳,尽量向前跳出一个弧形,以减轻身体的重力。
终于落地了,还好,只是右脚崴了一下,我顾不得疼痛,伸出双臂向上面喊着,要方迪跳下来。
方迪惊魂未定,挣扎着从窗口往外爬,刚爬出上半身,却一下子没了身影,不知道被谁拉了回去,紧接着从窗口处跳出四五个人来,重重地摔在地上,却一骨碌爬起来跑了。火势越来越大,随时可能会引发二次爆炸。这些斯斯文文、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们,此时的兽性暴露无遗。我看着他们慌张的表情里隐含着些许得意,丑陋的嘴脸、扭曲的心灵、蹒跚的脚步,一时感觉有些许悲凉。
爬出来的人都躲得远远的,一边互相寒暄着,关心着对方的伤势,全然忘却了方才争先恐后的激烈;一边望着汽车,似乎在等待着欣赏它的第二次爆炸。
方迪还没有出来,尽管我喊破了嗓子。顾不得了,我冲到车子跟前,攀着汽车底盘突出的地方,奋力向上爬着。后面有人喊,要我赶紧下来。我只知道方迪还在里面,我要把她带出来。
我从窗口爬进去,看见方迪倒在那里,蜷做一团,浑身发抖,额头上流着血,可能是被刚才那几个人踩踏的。我把方迪抱到车窗前,让她靠在车窗旁,然后自己钻出车窗,随后拉住方迪的双臂,慢慢将她拖出来。
我的脚扭了,勉强跳下去还不成问题。方迪这样跳下去肯定会摔坏的。我环视了一周,想不到任何办法。火势很浓了,不能再耽搁。我抱住方迪,方迪明白我的意思,要挣扎,我已经背向着地面跃了下去。
疼,撕心裂肺的疼。我想可能是肋骨断了。方迪趴在我身上,像极了可爱的小猫。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了她小腹左下方那只迷人的蝴蝶。
住院月余,方迪每天中午都从学校赶过来陪我,她嫌医院的饭菜不可口,每天都从饭店给我买来,每一次都不重样。她的稿费都用在这上面了。
每次吃过午饭,方迪都去医生那里借来轮椅,推着我去医院后面的花园里呆上个把钟头。
花园里人不多,大约病人都在午睡,所以显得格外幽静。中央是一个大花坛,里面栽满了丁香,气氛浓烈,使人不自觉地想起那首歌——你说你最爱丁香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她……
“住院的这些日子,我构思了一篇小说,想让你帮我琢磨琢磨呢!去参加笔会的那天,我坐在靠窗子的位子上,列车行驶在黄昏的静谧里,机器的轰鸣声也柔和了许多。远处,天空在落日的光芒笼罩下,像涂了血一样,满是红的。我一下子想到了‘残阳如血’这四个字,也想到了戈壁、荒凉,脑海里开始活动起男女主人公的身影。我想把‘残阳’这两个字送给女主,一个叫残阳的如血一般鲜艳的姑娘,或许是这片戈壁滩最美的风景、最好的标志。我隐约感觉这又是一个凄凉的故事,也仿佛看到了故事的结局,残阳真的如血一般躺在了这片荒凉的戈壁滩上。这是我所不愿的,我常常惊讶于自己对故事的构思——每一个美丽的故事都有一个凄凉的结局,这仿佛成了我走不出来的怪圈。”
我认真地讲述着《残阳如血》的构思提纲,方迪听得很认真,末了,惋惜道:“这样结局太凄凉了!”
“我也这么想,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转变一下,一转变,好像就变味儿了,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只是觉得,不管什么事,真的,假的,最后的结局都是凄凉的。我有时候觉得人生就是一段凄美的旅程,虽美,却凄凉。”我说着说着竟有些心酸的意思。
“师哥,你别这样,我们一起面对,一起改变。”方迪的眼睛里噙着泪花了。
我从心里感激着方迪,仔细地看着眼前这个可爱的姑娘,想此生得这样一位知己,足矣!
“我想以你为原型,请你做我小说中的女主残阳。”
“那你可要把本姑娘写得美美的,不光美,还要冰雪聪明。”
“这个好办,不用艺术加工,只管写实就好了。”
“呦,书呆子也有不呆的时候嘛!”
“可是我不想把那样的结局送给你。”
“那你有更好的结局吗?”
“这个——”
“没关系啦,编故事嘛,我也常常将我喜欢的男主写死。”
“这——”
“别纠结了,快吃啊!酸菜是你的,鱼肉是我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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