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是情人节,很冷,冷得让我想起了一个笑话。就因为这个笑话,我爱上了我的男朋友,哦不,前任。
他是个有趣的人。我们相识于一个聚会,当他见我对小动物感兴趣,就明知故问我喜不喜欢小狗,然后一本正经告诉我他父母最近要外出一段时间,想给家里的小狗找个好人家送出去。
我听了很兴奋,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女汉子一见到狗狗就变得好温柔:“什么品种?”
虽然喜欢狗,但我对大型犬有偏见。朋友养了一条哈士奇,某天主人上班,把二哈关在家里,后来进了小偷,拎了一大包赃物走到门口。
二哈含情脉脉跟了上去,小偷回头,恋恋不舍,腾出手把它抱走了。这种没原则性的狗不是我爱的那款。
我前男友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回答:“单身狗。”
我做错了一件事,这事让我悔恨不已。他说加班,情人节就不陪我过了。我心里虽然有点小失落,但还是能理解。没关系,以后的日子多着呢,不在乎这一天。
因为下雪,想着他没带伞,早早关了店门,去给他送去。到了公司没憋住,去厕所想解决一下小便,结果你们知道我听见了什么?对,隔壁传来了爱情动作片的配音,男的声情并茂,女的惟妙惟肖。
作为一个有男友的正常人,我司空见惯。没啥刺激的,不就那点事?再憋不住,只要来到厕所这旮旯缝里,空气又不新鲜,能搞出什么花样?恐怕我想给这对狗男女鼓掌,也不过秒赞而已。
可是,当我刚提溜好裤子,男的说了一句话,狠狠报复了我不怀好意的心理。
那句话我没听清,不想带坏你们,反正不堪入耳。重点是,他那个浪腔浪调让我听出了是谁的声音。是他,我最亲爱的男朋友。
结果可想而知,我这个怂货并没有像泼妇一样冠冕堂皇豁出去跟他们拼命。
没有开战就自动投降了,我承认有洁癖,感觉糟透了,冲了两遍马桶,还是闻到了一股从未闻过的臭气。
是的,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我视若珍宝的他,劈腿了。
该去哪里?回家?回到那个我们恋爱四年,同居三年的家?那个家多么熟悉,不大,乱乱的。两个被爹妈惯出来的独生子女,衣服今天换一套明天换一套,不得已才洗洗内衣和袜子,谁还有闲心去整理房间?乱就乱呗,他说过,不乱的是酒店,乱,才像个家。
现在,让我回到那个家,一边想着他和别的女人鬼混的画面一边乖乖等他,半夜浪够了再回到我身边,天明,我会不会觉得床上躺着的是一坨屎?
垂头丧气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哭了,眼泪太不听话,怎样也抹不干,哗哗朝下流。哭了,才知道为谁我受冷风吹,或者也不为谁,为了那个把最好的青春全都TMD奉献给一个渣男的自己。
七年之痒,我们还没结婚,他就迫不及待要冲出柴米油盐的琐碎。
~2~
遍地是雪,冰凉冰凉的雪花,像一个个小精灵跳来跳去,先是落在我的毛线帽上,没等我抓住它,聪明鬼反应好快,此地不宜久留,调皮地转移阵地,躲在房顶和树枝上,迟迟不愿离开。路两边店面的窗台上,有迎春花的干枝在努力抖去突然而来的侵袭。
这么晚了,谁家的愣头青载着女孩还在飞速骑着电瓶车,路过一道障碍,噗嗤,连人带车滚向路边。
小伙子迅速爬起来,去扶倒在地上那位穿橘色衣裙的女子,只见她站起身,下意识拍拍裙角,然后对着眼前的肇事者一顿乱捶。与我有关吗?我看着,走着,无动于衷。
双目被迎面而来的一道车灯刺得生疼,哪里来的冷风,竟然生猛不忌钻进我的脖颈,想撞就撞吧,我不过是个一败涂地的女鬼。
车主停了车,下来就骂:“马小俊,大冷天跑大街上找死来了?”
我抬头,王一博, 我客户,死难缠,天天拉张脸,多介绍一套西装给他,他都觉着我变着法从他腰包里掏钱。
这个人我很不喜欢,香港人,有俩钱就把自己当高高在上的贵族,轻易不开口,偶尔透个气,很无趣,听上去满满的蔑视气息,看不起我们这些底层的劳动人民。
有一次约几个客户喝茶,大家谈谈服装,聊聊八卦,气氛十分融洽,只有他闷头玩着手机,我们在那儿欢声笑语,他玩着玩着却睡着了。醒来见我正哈哈大笑,嚯地从座位上起来甩袖而去,嘴里嘀咕着:“太粗俗。”赤裸裸摆架子,装逼,一点教养也没有。
我店面装修,钱给了一家公司,老板撇下一片狼藉的工程跑了。资金紧张,我不愿再砸钱到里面,求他帮忙找个小装修公司,能省得省。谁知他领着几个人到店里,哗啦哗啦把原来的墙纸全部撕掉,然后指着顶棚命令:“砸掉,全砸掉,这么不稳当,也不怕遭报应。”
心塞,他撕的是墙纸吗?是我一点一滴攒的血汗钱呀,想省,最后一分钱也没省出来,之前的钱白贴了。
即便做了好事也不招人待见。那回我穿着店里的样衣去给一个客户送衣服,回来时下雨了,没带伞,我怕淋湿外套,就脱下来抱在怀里。刚弯下腰想冲入雨中,一把大黑伞挡住了我的视线。
王一博,他一股脑把伞扔给我,随之脱掉外套披在我身上,说:“走吧,我衣服值钱,防雨。”没等我反应过来便一头扎进雨中,边跑边喊,“马小俊,你个傻逼,下这么大雨居然穿件体恤。啊,好冷。”
“谁傻逼呀?”看着他渐渐消失的背影,我居然没有骂出声。
~3~
和前任分手的次年夏天,我来到了香港。没错,购物,钱挣得不多,就想为自己挥霍。
香港太繁华,尖沙咀的物价有点乱,既然来一趟就得精挑细选。太古广场有家Jasper店,里面的水晶饰品挺便宜,两三百块的样子。碰到旺角的运动用品打折,便宜有好货,一百多块也能买条运动长裤。
酒店附近有个老人,每天傍晚必拎着一笼子挂在门前的树上。里面有只鸟儿,墨绿色,嘴角一抹嫩黄,可爱至极。
出去逛街回来,我会逗它一逗,听它唱上一曲,心情会立刻大好。那天晚上我出来散步,经过它身旁,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近一看是王一博。
世界如此大,这令人生厌的家伙行为艺术般无处不在。
想躲,被他叫住。他住在不远处,代表公司出差到这里,刚巧我们都赶第二天的飞机。
“马小俊,你能不能戴点上档次的饰品?”盯了我半天,他冒出一句话。
“滚,贵的就叫档次?肤浅。”我不屑与他唇枪舌战,转身欲走。
他一把拉住我,央求:“有零钱吗?出来没带钱,想买杯喝的。”
我低头摸了摸斜挎在身上的小包,我有个习惯,出门时把值钱的东西随身携带。不大会儿他手里拿了两杯咖啡一袋坚果走过来:“请你。我们和好吧,我知道你对我一直有成见。”
拿我的钱买好,厚颜无耻到了极点。我默默喝着这杯苦咖啡,不愿多嘴,喝完,撕开坚果的袋子,我要用食物填补我的郁闷。
眼疾手快,他一下抢了过去:“谁让你吃的?这玩意可是玩的。”说完,他取出一枚坚果攥在手心,对准了树上的笼子,他说要砸破它,让鸟儿获得自由。
“你砸下试试?”我不明白,为什么这货总给我添堵。
他砸了,真的砸了,砸到了老人家的窗玻璃。老人家腿脚不方便,拿着一根棍子一瘸一拐追了上来,我当时吓得心扑通扑通乱跳,第一反应就是面对这件事,认错,赔钱。
正想着,这家伙拉起我的手就跑。曾幻想在美丽的夏夜将星星串成项链戴在脖子上,可今天的夜晚除了街灯没有星星。他们不知道跑哪儿捉迷藏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好在风是清凉的,柔柔的,悄无声息的。
“我们这样做太不地道了。”我拼命甩开他,气喘吁吁。
“我知道,我会用一生来偿还。”
“一生?什么一生?”
“我砸的是我家的玻璃,老人家是我舅舅。”
从香港回来,这家伙开始肆无忌惮追求我,死缠烂打。其实他挺好的,只是,我搞不清自己是忘不了和前任在一起的种种,还是放不下原来的自己,或者,心里还是不能接受他冷不防的那些阴暗举止,要知道,我未来的结婚对象脾气一定要好。
第一次去他家里,他亲手做了一顿饭。吃他做的饭我绝对能减肥,能把一道简单食材搞成艺术品的,也只有他了。欣赏还来不及,怎么忍心下口。
王一博的卧室干净整洁,聊会儿天,他坐在床沿搂着我,深情地数着我的睫毛,目光太热切,一旦直视能会被灼伤。
躲闪他的时候,我发现床头有一张模糊的合影照,他小时候的,依偎在一位漂亮的女士怀里。
“这是……你妈妈吗?”我问。
“别提她。”他猛地把我推向一边,起身摔门而去。
神经病吧,世上怎么有变脸变这么快的人?一个星期,他没有找我。
那天打烊,我刚想把店门关上,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女士走了过来。正是王一博的母亲。找我,是因为她想向儿子借钱还欠下的赌账。
鼻涕一把泪一把,各种痛诉儿子如何如何没良心。还了两次小的赌账就把她拒之门外,这回倒好,人影不见,手机不接。
在一家餐馆找到王一博时,他正举起一瓶啤酒咕嘟咕嘟朝肚里倒。小心翼翼说明来意,没想到他只听了一句就大声吼道:“请你走开。”然后把酒瓶使劲一摔,嘭地一声,碎了一地的玻璃渣,接着浑身发抖,身子一软,蓦地一躺,晕了过去。
从医院出来,他把公司卖了,替那位从小对他不管不问,把他扔给舅舅的母亲还了剩下的赌账,彻底破产。
~4~
又到一年情人节,我们结婚了。他让我明白了爱是包容不是放纵,不宠爱但一定要关怀。可以平淡,偶尔小吵小闹,但专一、点点滴滴的渗透,是我们继续朝下走的理由。
当我再次戴上那副从香港买的两三百块的耳钉,他盯了半天,吐出一句:“今天情人节,我们结婚的日子,我穷得连一件像样的礼物也买不起。”
王一博不知道,他,才是我这一生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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