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结婚了。
二妮儿告诉我这消息的时候,我正坐在街口的早餐店里喝胡辣汤。冬天里我尤其喜欢喝这胡辣汤,那鲜辣呛口的味道简直让我欲罢不能。
西门街口的这家早餐店开了有10多年了,我家在西门街也住了10多年了。每天早上我都要来这儿“过早”。有时候我会要一碗小馄饨,想喝胡辣汤的时候我就配一碟生煎包。店主原本是一个跛脚的老汉,四年前易主换了一对中年夫妇经营。味道没差,我也就一直光顾。
二妮儿说,亏你吃了10年还不腻味,这家店的早饭真是越来越难吃了。她话音刚落,系着麻布围裙的店老板端着一碟生煎凑了过来。
“是不是味道太重了,要不我给你重新换一碗豆腐脑……”店老板眯着两只眼睛,笑呵呵地招呼二妮儿。
“您甭搭理她。她这是大蒜吃多了!一会儿味儿散了,就好了。”
“嘿,什么叫大蒜吃多了啊?”待店老板走远了,她才从凳子上跳起来。
“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亏你吃了10年还不腻味……”
“上一句。”
“柠檬结婚了。”
我捏着一只生煎包,咬下一口,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呛出了眼泪。手里剩下的半个包子也掉地上了。
柠檬不叫柠檬,原名叫做徐柠。夏天的时候她总喜欢穿一条黄灿灿的裙子,我便给她取了个外号叫“柠檬”。二妮儿原名也不叫二妮儿,叫林二凤。我觉得二妮儿比二凤好听。可这妮子还不领情,不过谁让她说不过我呢,也只好认命。
说起“认命”这个词,我是真不喜欢。这词儿是谁造的,我很想知道。可是我上学的时候吧,上课老走神,以至于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词儿是谁造的。
哎,说起来也不能怪这词儿,如果当初我好好念书,也许现在和卢文并肩而行的那个人就是我。
也是造化弄人。只不过晚了一年而已,就一年……
二妮儿时常说我,嘴巴挺厉害,胆儿却怂。她说得对,别看我平时和卢文斗得挺欢的,一到关键时候我就成了怂包。
上高中那会儿,很多同学传纸条、写情书。不光自个儿班里传,还串班级、串年级传。那时候学校还流传着一段顺口溜“高一女生没人追,高二情书满天飞,高三全是老乌龟。”
好死不死,我们那会儿正上高二。
就因为我和卢文走得近,学校很多女生给我塞情书,噢不,是让我给卢文送情书。我曾经问他,有没有人让他给我传情书的,他总是笑而不语。但是高中三年,我却给他当了三年信差,还是免费的那种。
我这个信差可是尽职尽责得很。三年从未拆过他一封信。就连卢文让我回传的信我都没有拆开过。
他回信的那个女孩儿我认识,是我高一文理综分科之前的同班同学。长得普普通通,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儿,两条腿瘦得跟竹竿儿似的,一阵风都能刮跑。卢文很少给人回信,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卢文却给她回信了。
其实我当时是很想拆开看的,可是一想这样做不对。也就忍住了。我就是这样,墨守成规,就像半个老古董。当然,这话是卢文说的。
卢文是我们上高中时文科三班的班长。但,其实在上高中之前我就认识他了。
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巧。以前我在西门街口吃馄饨的时候就从没见过卢文。可是中考后的那个暑假,却天天见他在我常去的那家早餐店里忙活。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跛脚的老汉是他的舅舅。
所以,当高一新生报道,在班级里看到卢文的时候,我以为是我看花了眼。
他每个暑假都会去他舅舅的店里帮忙。而我,每天都会去那里吃早饭。为了留住我这个常客,卢文免费帮我补了两个暑假的课。为了回报他,我又给他舅舅的店里找了个常客——我的发小,二妮儿。
说起来,这做的其实是赔本买卖。因为我和卢文是同学,又是店里的老顾客,所以每次跛脚老汉要么不收钱,要么收半价。
当我厚颜无耻地以为自己终于绑了半张“饭票”时,这家店却转手他人了。
四年前,为了凑齐卢文舅舅的高额手术费,卢文的妈妈只得把他这位单身汉哥哥的唯一家产给卖了——虽然这家店也只延续了他一段短暂的生命。
“馄饨没有以前的好吃。”
早餐店换了老板之后,二妮儿每次去都皱着眉头小声嘀咕。然而下一次还是会被我给拖过去。
“我觉得没差啊。”
“得了,我就是你和卢文回忆的陪葬品……”她咬牙切齿。
我只是习惯了而已啊,就像上厕所总是蹲最里边儿一个坑位,坐公交车总是坐后车门边上第一排靠窗的位置。
有些习惯,深入骨髓,难以磨灭。
那个夏天,我和卢文约好一起考同一所大学。但遗憾的是,高考的时候我发挥失常了,分数只够上一所普通的三流大学。而卢却文毫无悬念地考上了我们约定的那所学校。
后来我才知道,考上的还有柠檬。
柠檬报考的志愿一直是个秘密,我曾经不止一次问过她想报考哪所大学,但她给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那句,等录取了我就告诉你。
然而,当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我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哪里还会记得那个爱穿黄裙子的柠檬呢。
当我复读了一年之后,终于拿着和他们同样的录取通知书,走在他们曾经走过的火车站出站口时,却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
“代表学校欢迎林炎!”卢文和徐柠异口同声。
老实说我有点懵,徐柠怎么会在这儿?她怎么会和卢文同时出现?他俩什么关系?
然而我又怂包了,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始终没有勇气向他们任何一个人抛出疑问。
大学校园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至少,我比从前孤独。
二妮儿去了另一座城市念书。同一所校园的卢文和徐柠则总是以一副学长和学姐的姿态出现。很多时候,我更像是一只千瓦的灯泡。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着,是不是我错过了什么,否则为什么一切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呢。后来,我才明白,念旧那是病,得治!
我很庆幸我得的并不是不治之症。那个下午,当我从从柠檬的手里接过那本高等数学的复习资料时,我才明白有些东西或许我早就失去了。
“麻烦你帮我把这本复习资料还去图书馆,我下午实在没时间。”
柠檬找到我的时候,卢文正坐在我的对面低着头大口扒着米饭。我好奇似地翻开了那本书,却被扉页夹着的那半截泛黄的信纸吸引了目光。
“你穿黄裙子还挺好看的,柠檬。”只有一句简短的话,落款留的却是卢文的名字。
“原来,这封信一直在你这里?”卢文盯着我手里的信纸缓缓开口。
“是啊,我早就看过了。”
“我猜到了。”
记忆里那个架着黑框眼镜,双腿瘦得像竹竿儿的女孩似乎一下子鲜活了起来。
卢文结婚了,我没有参加,却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快递是从遥远的北方寄来的,被包裹得严严实实。我拆开才发现,里边是一沓信封。没有贴邮票,信封上也没有寄件地址,只是收件人那一栏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信封完好无损,没有拆开过的痕迹。但看上去年岁有些久远。我在一堆泛黄的信封里发现一只全新的。这是唯一一封没有封口的。薄薄的信封里只有半张纸,我认得那字迹,他说:林炎,高中三年,我也给你当了三年的信差。
我忽然想起高二那年卢文回给柠檬的那封信。我看到的也只是半张信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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