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
——清·山阴金缨先生《格言联璧·处事》
诚如斯言,这也许就是简书日更的意义之所在吧。
日日行,日日更,不烦难,也不刻意为之,记取每日所思所想,生活点滴,就当做对一天生活的整理吧!
但对于“坚持”二字,剪刀君却常常难以说出口,特别是对熟识的家人、朋友,抑或是在万能的朋友圈里。
不是不想说,而是不敢说。因为这两个字一说出来,就有预感,一股劲儿就会泄掉。坚持,就像是放弃的前奏,像一个触手可及的理由。因为只要把这两个字砸碎,你紧绷的身体、意识、攀登的劲儿就可以得到彻底的放松,身体可以瘫软在沙发里作葛优躺。
只要你在这两个字前面再加一个字“不”,这一切看起来非常容易,你只要加一个字,蛋糕、奶茶、撸串、烤羊腿、啤酒、不限时的游戏等丰富多彩的内容就会马上占领你的时间。
越是言之凿凿需要“坚持”才能持续做下去的事,放弃的欲望就越强烈。比如:我今年要坚持跑步,减掉小肚腩,往往结果是,小肚腩依然在,还可能从孕三月发展为孕六月。
然而,人对于喜欢做的事,从来不需要说“坚持“。比如,我今年要坚持打游戏,坚持喝啤酒(偶尔换换口味来点白的),坚持撸串,争取撸出新境界,吃完所有的羊下水、牛下水,争取再吃完所有的奶牛下水(您真有志气!)。
喜欢打游戏的人,不需要坚持,因为他一有时间就打游戏去了。剪刀君办公室一个哥们,中午经常不见人,原来午餐后他都躲在会议室再“吃鸡”一小时,午饭才算圆满。
喜欢喝酒的人,也不需要坚持,因为不来二两,晚饭就不算吃好了,要不晚上会睡不着的。怎么着,也得来一听燕京,稳稳神儿。
一件事,每天都在做,天天做,也就习以为常,无所谓坚持不坚持了,因为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已经深入骨髓了。
那些每天都要写一点东西才算不虚度一天的作家们,想必就是这样写出鸿篇巨制的大部头作品的。
在外人看来,他们能持之以恒,是“坚持”的榜样。其实,在他们自己眼中,就是日常生活而已。就像,有晨跑习惯的人,只要天气好,就出去跑一跑。不会每天早上起来,咬着牙说:“我要坚持跑步。”
往往,咬着后槽牙发誓要坚持的,总是某一天在这两个字前加了一个“不”字。以后,借驴下坡,承认自己坚持不了,悔恨地对内心那个要优秀、要帅的自己说:大哥,您都看到了吧?不是臣妾不努力,是臣妾做不到啊!
所以,最佳的坚持策略就是,把需要坚持才能做的事,变成喜欢做的事,只要喜欢做,就像打游戏一样,忙与不忙,都会抽时间来两局,因为那是真爱啊!
把需要坚持做的事,变成爱好,变成真正爱做的事,也就自然而然每天都会去做了,不需要每天早上咬牙切齿地对自己大声说“坚持”,也不需要对家人朋友赌咒发誓、让他们来监督。
坚持,从来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是忍着痛在做的事。总谈“坚持”的人,从来没有持续做好过一件事,因为“坚持”,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即将放弃的边缘,是放弃的前奏和序曲。一本介绍1000种放弃方法的书,总是以坚持”作为序言。
任何需要坚持的事情,意味着很容易被放弃。所以,不要去“坚持”,而是要去喜欢、去爱,把“坚持”从你的人生词典中删除。
必须做某件事,不是去坚持做,而是喜欢做、爱做。
任何事,只要你内心浮现“坚持”两个字,你就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储存痛苦的坑,每坚持一天,坑里就多几滴痛苦的眼泪;时间越长,痛苦的泪水积存越多,总有一天,痛苦会澎湃四溢,将你紧绷的神经击垮。
只有爱能改变这一切,还必须得是真爱。所以经常有人宣扬这样一个真理:做爱做的事,让LOW逼们长草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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