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指写字的艺术,可是,写字却不一定就是书法。中国的书法艺术,究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这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元代有一个学者郝经,在他的《陵川集》中说:“夫书一技耳,古者与射、御并,故三代,先秦不计夫工拙;而不以为学,是无书法之说焉,道不足则技,始以书为工;后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人,专门名家始有书学。”
从这一篇论述来看,郝经认为先秦时,写字与射箭,驾车一样是一种技能,还没有形成书学,也就是说,当时人们还没有明确地认识到书法这一概念。书法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那是后来才明确提出来的,可是流传下来的先秦字迹,当时并没有计夫工拙,为什么历代书法家却奉为楷范呢?为什么标志书法造诣高低的古意,就是指先秦文字的艺术性呢?怎样理解这个问题,必须从下面两个方面来谈,首先,我们知道,古代劳动人民是具有高度的艺术创造才能和审美观念的,当他们用刀在甲骨纹上刻字,或在金属上铸字或刻字时,而且这些甲骨和钟鼎彝器,有的又是具有很大价值的纪念品,当然也要发挥高度的艺术创造才能了。
另一方面,是中国的文字特点,中国的文字是方块字,一个字有好多形状,其变化又很大,更主要的是,中国文字的创造是依照自然万物的形象而形成的象形文字,一般人都知道,古代文字的产生,是借自然万物之形改造而成的,其实它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博采众美。
先秦象形文字人类开始造字,是在对自然现象和生活现象有了深刻的观察,而后,才依类象形的,在深刻的观察中,就体现出他们的审美观念,所以才能博采众美,合而为字。艺术是自然美和人类生活美的集中表现,古代创造的文字,是博采众美而合成的,自然具有相当的艺术性。
元代还有一文学者叫韩性的,他在《书则》中说:“三代之时,书以记事,未始以点画较工拙也,而鼎彝铭志之文,俯仰向背,精入芒发,是岂有意于拙哉,亦尽其理,不能不工耳。”这里韩性所说的亦尽其理的理和秦相李斯所说的“善深思之,理当自见矣”的“理”是一致的。理就是由自然美创造为艺术美的理,只是古代人民呢尽管具有高度的艺术创造才能和审美观念,但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个理罢了。
秦 李斯 篆书《峄山刻石》任何问题都是辩证的,正由于先秦的人民,在写或刻字时不计夫工拙,字画之工拙,不以为事,所以写或刻出来的字,也没有矫揉造作,然而淳朴自然。具有后世难以企及的古意。
从后世的书法实践和书法评论,也都看出这个理的重要性。历代书法评论都是以自然美和生活美来形容某一书体或某个人的书法风格和特点的,这类例子,可以说举不胜举。在书法实践上,李斯的论用笔颇能说明问题,他认为应该以鹰望鹏逝,游鱼得水,景山兴云来要求用笔和见理的,当然,还得善深思之。
瘦金体作品历代有不少书法家,就是由于感受到自然美和生活美,而使他们的书法起到了突变,如唐代的张旭,自言始见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观公孙大娘舞剑器得其神;怀素观云,随风变化而有所悟;宋代的文同,见道上斗蛇,遂得其妙。这些掌故也启发人们去理解书法艺术是怎样形成的。
下节预告:商周到战国的书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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