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所设新法尚未公布,他怕发布新法后百姓会不信服,遂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城南门,并向百姓宣布:如有人能将此木搬至城北门者,赏金十两。百姓诧异,都不敢去搬。见此情况后,卫鞅又对百姓宣布道:“能搬此木者,赏金五十两。”这时围观百姓中有一人愿搬此木,不多时已将此木搬至城北门,卫鞅即刻赏其金五十两。随后将新法在秦国境内公布,行令数年,秦国上下都有怨言,说新法极其不便者达数千之众。于是,当有一次秦太子(秦惠文王)犯法,卫鞅道:“法令推行不畅,是自执政者上层开始的。太子乃是储君,国之根本,不可施行。须对太子傅公子虔(卫鞅之后败亡的根本)处劓刑(割去鼻子),并对太子师公孙贾处黥刑(脸上刺金印)。”
第二天,秦国上下臣民都遵守法令,在新法施行的十年间,秦国境内道不拾遗,山间无盗贼。百姓们勇于为国而战,而怯于私斗,境内大治。最初说新法不便的那些人,都跑来国都说新法非常便利。卫鞅道:“这都是些违纪乱法的刁民。”将他们全部迁徙到秦国边境去了。在这之后,没有人再敢对新法说三道四了。
以下为司马光对‘信’字的总结(就不写结语了):
信之一物,乃是为人君者最大的宝物。国家靠百姓来守护,而百姓需靠诚信来维系。若无诚信则无法调动百姓,而无百姓则无人来守护国家。所以古之贤王从不欺骗天下,霸主不欺压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自己的百姓,善于治家者不欺骗自己的亲人。而不善治国及治家者,正好相反。欺骗天下百姓,更有甚者,欺骗自己兄弟亲人,父子相欺。处在上层者不信任下属,而下属同样不信任高高在上的那些人。上下离心离德,以至于覆亡。靠欺骗而来的利益并不能弥补他所失去的,岂不可悲么?昔年齐桓公(小白)不背弃受曹沫(刺客列传中第一人,唯一没有身死的‘刺客’,实为鲁国武将)挟持之辱而定下的与鲁国之间的盟约;晋文公(重耳)因前承诺而不贪讨伐原国之利(时间线太早不在通鉴内);魏文侯不忘与虞人的围猎之约(之前详述过);秦孝公则不废五十金的徙木之赏。以上四位君王,他们的品行绝非是最好的,卫鞅此人又以刻薄寡恩而著称,且当时正处于战国乱世,天下间都以狡诈来相互谋取利益。即便是这样,卫鞅他还是不敢忘记用诚信来维系民心,更何况正值我朝(宋英宗、神宗等在位期间)四海升平之时执政的君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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