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和儒家
关于儒教的歧议,关键在于定义分歧。儒教之称,或侧重于文化教育,或侧重于道德教化,或侧重于制度,或侧重于信仰,取其一端而各有局限。
唯有将儒家所有功能都纳入儒教,儒教才是全面的,才能导出中华宪政,那样的儒教宪政才是可欲的。前提是必须将儒教与佛道耶伊等所有宗教明确而严格地区别开来,并且坚决反对儒教宗教化。
但我一直觉得,儒教、儒教宪政这两个概念,太容易引起混乱和误会,不如称儒家和儒家宪政,清楚明白。重名慎名,包括慎于名相的使用和选择。
儒家文化简称儒家,集道德、政治、学术、教育、信仰为一体。就道德而言称圣学,就政治而言称王学,统称儒学、儒术;就教育而言,称礼教、乐教,因儒家重名,又称名教。就信仰和宗教性而言,称孔教、儒教,也称礼教。这都已成传统习惯。
儒家一名则将儒之道德性、政治性、学术性、宗教性统摄在一起,这从史记、汉书开始也成了历史惯例。古籍分类,将儒家经典和书籍都纳入儒家类,一提儒家,便指全体,与佛道耶伊诸宗教之不同也很明白,不易误会,不用解释。
我一直强调概念的贞定。名不正则言不顺,概念就是名,使用一个概念,要对其内涵外延、基本定义和现实效应作通盘考虑。而对一个概念的理解定义,还要考虑其传统习惯和历史传承。选择概念的原则:有最优的,就不要选择次优;有现成的,就不要另铸伟词。我之所以只讲儒家不讲儒教,只讲儒家宪政不讲儒教宪政,就是对两个名相的择优而从。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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