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夜深人静。
林木然,听闻你将你在画室里的女朋友带了回来,我失望透顶,并不是因为说我没有了机会而失望透顶,而是带女朋友回来是本不该这个年纪做的事,你却不分轻重,一意孤行,还过了度,你这样,成何体统!?
林木然,我对你,失望透顶。
这是最后一篇写你的文章。日后宁死也不提起有关你的只言片语,你不是我心心念念的木然,他早就销声匿迹了。现在的木然,怕是从半路窜出来的陌生人,是林忆眼中的坏人!你倒是把我从前的木然交出来啊!?!你把他究竟藏哪儿去了――我找得,真的好苦……
我和你都曾喜欢听刘瑞琦的歌,虽然苦情,但当时的我们丝毫没有感觉。你现在应该不爱听,沉溺爱河的人又怎会冷静清醒痛苦到麻木?我也不听刘瑞琦的歌,若桃花潭水真有三千尺,那你看见我的眼泪了吗?
吵架的时候,两个人分开冷静会儿,就听刘瑞琦的歌,越听越想哭,越听越害怕,最后你走上前来一把抱住我,哽咽地说别离开你,我在你的怀里哭了,我又怎么舍得离开。还是你离开了啊,在爱里面,被偏爱的,总有各种理由个特权,爱你的人,一次又一次包容,因为真的爱你――当爱已成往事,此情也便没有追忆的价值。
薛之谦和高磊鑫复合了,比伯和赛琳娜复合了,言承旭和林志玲复合了,大家都在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我是念念不忘,是距离太远了吧,我得不到你的回响……更何况她在呢呵!
如果你也是感性之人,你便会明白,我这些这是为了什么。可你不是,你喜欢和你的女朋友暧昧,约会,玩游戏,成绩一塌糊涂,我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便是言简意赅,你也看的不耐烦,更何况是像这样你眼中的“长篇大论”呢?
小时候总认为喝酒的女孩是坏人,可没想到这后来我也活成了我眼中的坏人,我从未醉过,你在的时候总是不让我多喝,眼神严厉得叫人害怕,最后又自己把我的酒一饮而尽。我是为你傻傻地喝过不少酒,各种酒。喝完酒,就打一通电话给你,迷迷糊糊地告诉你我好喜欢你,迷迷糊糊地耍流氓,最后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那时候的日子,我真的好满足。
你有个特殊癖好,就是喜欢打电话打到我睡着,听我入眠的声音,你再入睡。我曾问你为什么,你说就是很想听,就好像我在你身边似的。于是每天午睡和晚上睡觉,我就把手机的扬声器打开,放在枕头旁边,心满意足地睡着。
你喜欢喝校门口新时沏的燕麦牛奶。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去买的时候嘛,那时候夏天还没到,天气还冷着,你随口叫了一杯热乎乎的燕麦牛奶。老板意味深长地笑着说没有吸管,两个人要一起喝才好喝。于是你仰头尝了一口,连嘴角残留的牛奶都来不及抹,说了句“好喝”,便把燕麦牛奶给我喝了。
那时候,我用的洗发水,还是沙宣。你逛超市买洗发水时,听同学说,你整整把货架上所有的洗发水都仔细闻遍,说是要找我的味道,最后兜兜转转终于找到沙宣――我的味道。最后,你傻乎乎地抱了一大罐出了超市,硬是不买小瓶的沙宣。
有次吵架,是我的错,当晚我就想飞到你宿舍去找你,可是毕竟大晚上不太好,可是一想到第二天早晨又要画画,真的把我急个半死,我一个人又不敢去男生宿舍,可是同学们那个时间段肯定又在上补习班,只好带着在画室刚认识的妹子忐忑不安却又心急如焚地跑去你的宿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看你宿舍的门虚掩着,不敢推开,初春的时候,我手心竟然紧张出汗。没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假装很流氓地把你宿舍的门推开,刚好碰见你站在里面收拾东西。
“你怎么来了?”你很惊讶,但从你的脸上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欣喜与害羞愧疚,“我还想收拾完东西去找你。”
“我再不来,你就再也不理我了是不是?”我赌气似的一头扎到你怀里,紧紧,紧紧地抱住你,好害怕,一松开,一转身,一不留意,你就是别人的了。
“傻瓜,怎么会呢。我是你的。”你溺宠地给了我一记摸头杀。
我们都幸福地笑了。
我做过最非主流的事情就是和你一起去校门口花十几块钱买辣条,从来都没有那么尴尬过,长大以后都觉得买辣条是小学生才干的事,没想到我们凑在一块也能做得出来。
说到非主流,你还喜欢喝碳酸饮料,每当我喝可乐时,你总是眉头紧锁说碳酸饮料不能喝,可几乎每次看见你,书包里总有那么几瓶冰红茶。
你喜欢柠檬,我也学你喜欢柠檬,校门口的大台北奶茶店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柠檬蜂蜜水,酸酸甜甜的,就好像初恋一样――你的滋味。虽然每回喝完柠檬水都会胃痛,但是想想说不定我喝柠檬水的时候,你也在喝呢,那我还是选择放弃治疗吧――继续喝!
《爱情公寓2》里面曾有这样的一个镜头,关谷和悠悠俩人你侬我侬,都舍不得自己先挂电话,总是浓情蜜意地冲着电话的那头对对方说:“你先挂~”,我想说的是,我们也曾经常干这样的傻事,有次足足挂了八分钟,简直是无可救药。
你的英语特别差,差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我的数学一样,不论是一百分制的考卷,还是一百五十分制的考卷,我总是能稳在五十分,你也是这样――也算够默契。初中在你临近中考时,我曾教过你宾语从句,可我们俩一凑在一起就腻歪,怎能学的了多少呢。以后的日子,我们总是乖乖地做完自己分内的事,再来风花雪月――所以和你在一起这么久,三年,我的成绩就从来没有掉过。每天一身劳累,可是想想身后还有你,我总是能最快调整过来,又扑到新的一天去,因为有你,你就是我的ATP。
你超级喜欢吃油炸得热热的东西,可你从来不长痘。我说那样肾也会被你吃坏掉,你总是一脸流氓地壁咚我打趣地说到:“你要不要验验货?”
家里还放着今年你提前送给我的六一礼物――一只绿色的小恐龙。就好像看到,你以前,穿着亮绿色的短袖,长长的牛仔裤,帮我背着书包,送我到教室的样子。还记得有次上楼梯的时候,刚巧撞见我的班主任,吓得我们两个人当场就愣在原地,好在老师只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好在我当时的成绩跟开了挂一样好。
还记得我们以前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就是那个寒假,《来自星星的你》风靡全国,都说初雪的时候要吃炸鸡啤酒,还会见到你最爱的人。错不了,那年家里冷得竟真的飘起了小雪花,隔着人流,我看到了对面的你,此时此刻,你正冲着我笑。
你说以后不会让你的太太洗碗,我当时就觉得好羡慕,特别羡慕。哈,现在说什么都迟了,你终究不是我的英雄。
关于你的片段有些已经斑驳,只记得你叫我等你,只记得一起吃过的手抓饼,只记得吵架的时候两个人都难过得抱在一起哭,只记得分分合合磕磕碰碰都未曾离开对方过,就好像电影一样,我期待是《我的少女时代》那般的结局――我可能以后会爱很多人,可我最爱的还是最初的那个人,同时我也恐惧会是《匆匆那年》的结局,若是那样,我也会选择,远走高飞,避而不见。
可你还是我不看见就想念的人,还是我这后来爱而不得的人。于你,我真的无能无力了,毕竟,决定权在你手里。在对于你的感情里,我简直卑微到尘埃里。
破镜重圆也不再是最初的样子,或许我们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一步错,步步错,错到输个精光,最后连心也拿去做赌注,可我,还是输了。
现在我喜欢你的这种状态就好比不怎么会游泳的人溺水时的痛苦,若不挣扎,将葬身水底,若试图挣扎,必定恶狠狠地呛几口水,若奋力挣扎,游上岸,那我就再也不敢靠近你了。
喜欢你这么久,关于喜欢你,就像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生命中的一种成分。若是以后的先生问起来,我最难忘的是什么,我想还是初恋,虽然痛苦青涩。
一生当中你可能会爱很多人,很多人你未必都一一记得,最初与最末的那个,应是最明了的――一个教会你什么是爱情便匆匆离开,一个是教会你如何去爱。我在你的世界里,只能算是一朵昙花,昙花一现,比开一季的桃花还短暂。
我还能怎样。你记得我的好,或者,记得我就好,再或者,请你全忘了吧,忘了我这个傻子。我想保留最后的尊严。
林兮林兮奈若何?
木然,再见了。
祝你幸福这句话,我真的,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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