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遇见一个眉眼清冽的女子,带着目间的疲态在下午茶时分推开酒吧的门,兀自坐在我身边调戏伏在我脚旁的二季。它毫无骨气与傲气,对这个人谄媚的摇着尾巴并大方地舔她一手口水,让我内心颇为不爽。
“现在在打烊。”
“我知道的。”她拢了拢额前的碎发,眯着眼睛冲我笑,“你好呐沈阿季。以前听朋友提起过你这里。我今天想来碰碰运气,能不能讲个故事骗几杯酒。”
说实话我不知道这女人是情怀泛滥还是脑子起泡,但我的确不想理会她反客为主莫名其妙把人当她情绪的垃圾桶和免费的调酒师的模样。只是她却好像看不懂我摆出的一张臭脸,默默把衬衫半解,褪去一只袖子后锁骨上的刺青暴露于光线。“这应该是我做的一大蠢事吧。”她指了指那片凛冽的荆棘,直刺胸前,其上又有字母蔓延,拼凑起来是她所爱之人的拼写。
“反正闲来无事,万一你会喜欢这个故事呢。他叫季笙。”
我明白这会是一个拖沓的故事,若一个人能住在她的胸口上那么她一定会把有关他们的所有点滴都珍藏于心底,她在讲述时会如剥茧抽丝,牵着晶亮细丝的一头一直拽啊拽,将陈年老事狗血鸡毛全部从暗中一点点抽开,怎么抽都抽不完。况且她在开头就告诉我她迷恋他七年。
七年,足够幼童变少女,少女变剩菜,或者足以使一位老妪从此消失在世间。七年,这一定会是裹脚布一般的故事,臭而长。但我允了她的要求,每天下午我为她准备一杯酒,她自己掀起一小片伤口。她说得没错,我就是无聊,也是因为二季看上去很喜欢她,总趴在她身上不动。“可能是我身上有它喜欢的味道吧。”我丢一个白眼给她,“你又不是母狗。”我看着二季的爪子不安分地在她胸口附近踩来踩去,每天披着一身白毛装纯,本质上就是一条色狗。她穿着黑色衬衣,领口处有精致的红色滚边,看上去很熟悉。或许吧,她带着二季熟悉的气味。
“我高一的时候他高四,是我妈班上的学生。有一次我去找她拿东西,别人都在做题而季笙趴在桌上睡觉,被我妈训的时候站的规规矩矩,看起来一本正经但给人感觉又漫不经心。可能是因为当时的环境衬托下只有他的脸看上去不那么灰落落的,我对他一见倾心。”
真的不是什么好故事,青春期男女都要经历的一番挣扎,但苏锦很认真的讲,声音淡淡,眼神落在很远的地方。二季在阳光下伸展四肢睡得很香,可能还被口水呛着了很难听的咳了几声。我递给她酒杯,阳光下色泽猩红。
“有名字么?”
“诱惑。”
她坐在吧台处看我收拾准备营业,悄悄喝完酒没有说话无声离开。我准备出烈酒与冰块,看形形色色的男人与男人往来。这间酒吧鲜有女生闯入,他也不是能轻易找到,因为它是属于同志的乐园。
【二】
“我曾经跟踪他,他发现后停下来和我聊天,结果没想到他居然报警了。看到穿制服的人来我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哆哆嗦嗦蹲在地上抱住他的腿拖住他不让他走,一边哭一边喊‘哥我错了我再也不告诉爸妈你偷交女朋友的事儿了’,后来我俩被一起训了。”
“继续扯,逗我玩儿呢?你是中二少女么?”有时候苏锦讲着讲着,就编起了烂俗的故事。我懒得陪她演,往往就毫无耐心地直接戳穿。
“又被你发现了。我不是想着这样讲起来更有意思嘛。
“我曾经跟踪他,他看见我每次都一脸不耐烦,说我再骚扰他他就报警。
“我上晚自习的时候就会偷偷写情书,一写十几页,写些鸡毛蒜皮风花雪月,他后来看也不看,也不收,他说,‘你闲着没事做可以,但不要每天来用这些无聊的事情挤占我的时间行么?’
“他有一次和我说,我和你一块儿吃顿饭,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怎么样。我高兴疯了,吃完饭后他和我,我求你以后别让我看见你了行么。
“他快毕业的时候,我们班同学全班一起帮我叠了五百二十颗心和九百九十九只纸鹤,说抓住最后机会表白吧。下课铃一响他们就冲上楼帮我去堵人,可他还是走了。我轰轰烈烈的表白计划还没开始就被迫收尾了。”
苏锦是个不太适合讲故事的人,永远不疾不徐,好像不带一点儿感情。她每天只讲一点,说是为了保持神秘感能让这个故事对我有更大吸引力。她总是向我要高浓度的酒,喝至微醺便带着二季去跑步,回来时抹一把汗顺势偷偷擦一下眼,我装作收拾酒具什么都没看见,她就会心满意足在太阳落山前回去。
我踢踢吧台下的二季,示意它不要压着我的脚让我不能自如的动弹,有老朋友来打招呼,扯了扯嘴角,有啤酒一样微苦的笑容。“阿季,我要结婚了。”恭喜在这里是说不出口的,我能做的就是递给他他常喝的酒。
“没事儿,我帮你劝劝小许。”
“我也觉得我做这事儿实在不是个东西,但父母那边我没办法。”
“你有你的选择。”
我看到这里每一个人的放纵都像在透支生命最后的力气狂欢,他们有些人是始终住在牢笼里的,只有夜晚暂得偷聚。
“对不起,我知道你讨厌这些。”
他有千杯愁,我也就陪他干杯仿佛能有所分担。
“你们这样确实不是东西,不过也相互理解。”喝完手里的酒我起身离开,看着这间屋子里其他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他喝醉后抱着酒瓶痛哭,在震耳的音乐声里他的声音断断续续是呜咽的兽的哀鸣。
【三】
“你不知道,他其实很优秀。
“我妈也说他很聪明。
“第一年高考他走了个普通一本,读了一个月说觉得太烂又跑回来复读,还真考上了他想考的学校。
“他的毕业礼物我送了一盒杜蕾斯,我偷偷和他说等我找他一起用。他本来长的就黑,听我说完脸更黑了,又碍着同学都在一旁起哄不好发作,最后挤出一句‘小屁孩儿好好学习’扔给我。
“我打给他的电话他偶尔会接,有时候去找他他也会来接我。毕业后他对我的态度温和了许多。他总说等你读大学了眼界开阔了也就发现我算不得什么,不值得被你这么喜欢。我就假装听不见,告诉自己他一定是对我也有那么点意思,于是拼死拼活学习,不过还是没能考上他的学校。
“我选了离他最近的学校,报到的时候他来车站接我。我本来想一头扎他怀里,结果他退了一步。他同学调笑问他这是你青梅竹马小情人啊?他说我是亲戚家的妹妹。
“我惦记他那么久,结果几乎成了个想乱伦的妹妹。
“有时候我觉得我好像没那么喜欢他,可能习惯了追他就成了执念了。”
听她絮絮叨叨,有时恍然觉得她的声音中有泪意,却能看到她转头给我一个灿烂的笑,眼睛弯弯。她总是肆无忌惮的在我面前光着脚把二季当脚垫,二季这个怂包尽管很不满自己的白毛被踩乱但只敢趴在地上可怜兮兮向我看。“我很喜欢二季,之前还听季笙说他养过一只萨摩。”
其实我认识季笙。
若是以我的角度来看,他也不过是大学校园里随便提溜一个就差不多的存在,实在是普通得不值得多提。他面相路人,至多清秀,还因为经常熬夜脸上有很多痘;和我们一样,常窝在网吧打游戏,平时做咸鱼,考试才努力;也在学生会混了个职位,勾搭勾搭小学妹;我记得他的弱点是英语,大学四年一直在考四级。他有过一个女朋友,可两人没在一起多久,分手的原因好像是女生受不了他时时温和却又事事冷淡,失恋的那段时间他会比平常多抽几支烟。
我曾是他的室友,四人间,我住在他的对铺。我在宿舍时他常早出晚归,有时我回到宿舍他就很快找理由匆匆出去,他不愿与我独处,奈何其他两位室友又是陪女朋友不常住在宿舍里。
我想他看到过我的日记。
我想或许他讨厌我。
但我还是想听有关他另一面的故事。
【四】
“阿季,你晚上会回家么?”
“我有时候住储物室。”
“那我今天能不能留在这里?”
苏锦的情绪有时很不稳定,比如和我讲话讲一半突然情绪低落开始沉默,或者莫名为一个我根本抓不住的笑点笑很久笑到泪流满面。初见之时,我以为这家伙就像第一眼给人的感觉那样,冷冰冰不易靠近,可她却像一个受惊过度的小动物,原来那层看上去坚硬的外壳都不过是纸糊的。
“我不打扰你,只是不太想回去。”
她抱着二季,又小心翼翼补了一句。二季像是能感受到她的情绪,适时蹭蹭她的脸。
她抱着二季一直在储物间悄无声息,一扇门关住了外面的迷乱与纵欲。中途我去给她送些酒和小吃,她正尝试倒立的同时使自己的脸远离二季的舌头,床上是那本我只翻了个开头的《我的名字叫红》,看上去她已经看了一小半。
“阿季,你的书不错诶。”
“我看不下去。我是冲着开头才买的。”
“可能是无聊吧,看进去之后还挺好看的。”
“那你慢慢看咯。我去忙。”
“好。”
关门的时候我仿佛听到苏锦对二季说,“阿季也好傻啊。怎么和我一样傻呢。”
大概凌晨四点,我看着重归沉寂后的酒吧里一片狼藉。她蹑手蹑脚开门探出头后看见没人跑了出来,笑嘻嘻地望向我:“请我喝酒吧,阿季。”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瞎聊,从二季的糗事,聊到好看的男人,后来不知怎么又讲起了喜欢的电影。有时候一口气说太多了觉得累,她倒是很自然的把我当人肉枕头,她说:“阿季,我酒品不太好,喝醉了可能会乱哭。”
“哭呗,我不会管你的。到时候你哭你的,我睡我的。”
“其实我也不是很喜欢喝酒,没什么好喝的,不如酸奶。不过喝酒能给很多事找个借口,比如说说话,抱抱你什么的,就像现在这样。”
“够无耻的啊你,合着我现在是被你占便宜了呗。”
“我也活了二十几年了,就只给这么一个人写过情书,就只这么正儿八经的喜欢过一个人,怎么这么惨呢。”
我也不知我们喝了多久,只看见身边扔满酒瓶,她醉后嘟嘟囔囔,声音软糯:“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我不想讲了。”她突然哽咽,低头假装喝酒却咬住了杯子不出声,眼泪猝不及防的落了下来。我把她的头又按回我的肩膀,感受到她汹涌的悲伤打湿了肩头的布料。“那就不讲了,搞得像我过分压榨劳动力一样。”渐渐的她放开痛哭,像一个被抢走心爱的糖果的委屈的小女孩儿,含糊不清地讲:“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这哪能算得上是故事。”
后来她哭累了,抽抽搭搭问我:“你也喝了这么多,为什么不哭?我一个人这幅蠢样子好尴尬。”我哭笑不得,也学她一脸认真地讲:“我喝醉了也哭不出来,越喝越清醒。”
她打开音响,放舒缓的舞曲,赤着脚跌跌撞撞在地板上跳舞。“别乱走,小心地上有碎玻璃。”她闻言停了一下,把手里的酒杯举到眼前打量,又突然松手,剔透的玻璃触到地板时脆亮的响,没喝完的琥珀色液体溅到她脚背上。“嗯,现在就有碎玻璃啦。”屋里灯未开而天将亮,她迎着渐白的天幕的微光眯着眼笑,还有泪滴残存眼角。真是傻透了。我走过去将她抱起把她送进储物室,结果发现二季这条蠢狗居然霸占了整张小破床。她努力和二季挤啊挤,脱下衬衣搂在怀里,炫耀般望向我:“这是季笙的,我抢来的。有时候抱着觉得好像能闻到他的味道。”我给她盖上被子,“那祝你做个美美的春梦。”她抚上我的脸:“阿季,怎么办,我不讨厌你。”
【五】
苏锦有一段时间没出现了。和她当初毫无预兆的出现一样,她的离开也是让人捉摸不透的不告而别。
那日我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在沙发上睡了一晚的后果就是腰痛脖酸,被子盖在了我身上,二季伏在我脚下,苏锦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已离开。我收拾好前一晚的残迹,在下午茶时分自作聪明,没有像以往调好一杯酒,而是备了一壶茶,但她没有来。而后一天,两天,三天,四夜……我想,她可能是真的不愿意讲下去了吧。
二季闷闷不乐趴着,偶尔用幽怨的眼神瞟我,或是从嗓子里挤出几声惹人心疼的呜咽。我本是惫懒性子,苏锦不来,便没人带着它出去疯跑。
“二季,是不是那天让她喝太多了,她觉得喝够了都懒得来骗酒了。”
它听我喊它和它说话,竟是理也不理。“真是白眼狼啊,我每天喂你,比不过她陪你玩几天是吧。晚上饿着吧。”它趴着向前挪了挪,把爪子搭在我腿上,不走心的摇摇尾巴示好。
习惯真是可怕,当她带着她的絮絮叨叨强硬闯入又不给人反应过来的机会突然撤离,被打乱的生活仿佛比之前更加百无聊赖。
我本是习惯将过去揉成一团后丢在角落任其随时间消弭的人,这几日却忍不住循着苏锦的回忆一起回过去翻翻找找,有一些本以为被遗忘的细节渐浮至记忆的水面。和季笙熟悉起来是在大一下学期了,关系到达冰点也是那时。我实在是一个慢热的人,刚入学时还没学会怎样对陌生人表示友善,一直冷冰冰绷着脸。后来记得他和我说:“第一次见你觉得你很不好相处,在同一屋檐下熟悉了知道你是外冷内热,但也太冷了些。”他是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报到第一天也是亏得有他宿舍里就一片火热,他们聊得好像是动漫和游戏,偏偏是我都提不起兴趣的话题。插不上话,也就不说了。后来好像是他看到我桌上我在看的书,恰巧是他读过的,好像才找到了一点共同话题。那年我们一起看《白日梦想家》,我被本玩滑板的镜头迷得七荤八素,他说,我会玩一点长板,想学我教你啊。那些片段遥远而不真切,他的笑在脑海里晃晃悠悠,恍如隔世。
许久未见的小许来到店里,身边站着应该是新勾搭的帅哥。他草草地过来打了个招呼,昏暗的光线里他给人的感觉像是比之前更加清瘦。他说,阿季,总得向前走,不能只站在原地。
往前迈一步多难啊,我突然就很想念苏锦。不管她以怎样云淡风轻的语气来讲述她和季笙的故事,但凡开口了,就是她还在倔强的停在原地,所以我也不知她不露面究竟是好是坏,是小心翼翼试探着向前了么?
苏锦说她是个胆小鬼,面对季笙是她唯一的用力的尝试,可是她失败的一塌糊涂,所以不敢往前走了。不过啊,就这么停着又何尝不是需要巨大的勇气?
“二季呐,你也太没有用了,连个人都留不住。”它呜咽一声,甩甩尾巴别过头不理我。
【六】
二季突然跳起来在门口欢呼雀跃,扭过头我看到了看起来风尘仆仆的苏锦。
“我回了趟家,阿季。去看了看之前常去的地方。”
我准备材料给她调酒,递给她的正是初识时的“诱惑”。她盯着透明的猩红液体,轻呷一口,皱着眉头迟迟未开口。
“阿季,这是我最后一次来骗酒了。”她闷闷地说。
“你不会其实是喜欢我所以以讲故事为由接近我吧?故事要讲完了所以不舍得继续说下去?”
我故意离她很近,她顺势转身搂住我,把头放在我的肩上轻声说:“我和他最后一次见面就是现在这样。我抱住他的时候手伸进他的裤子里,然后手指顺着他的尾椎骨一节一节慢慢向上,撩起他的T恤,沿着他肌肉的轮廓勾勒他的腹肌……”
她松开我伸手去拿酒杯,斜睨我一眼,“他和你反应一样,僵硬得像一块儿木头。嗯……该硬的地方却又没反应。”她无视我调戏人不成反被调戏还被鄙视后的尴尬,自顾自的讲下去。
“他是被我逼过去的。”
苏锦突然发现,尽管长久以来她一直在刻意的表现一种随意,但记忆里那些她用力过深留下焦糊的烙印的部分,不论以各种方式开口,她都做不到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那个在她青春里停留了七年的人曾经是她的光啊,本不至于如此的,怎么就被她搞砸了呢。
“我在他骑车回学校的路上突然跳出来,他摔了一跤,我伤了脚。”后来她经常会想,是做错了吧,是她错了。豁出去一切背水一战的方式其实并不适用于现实,会把人吓坏的。但她又想,如果重来一次,她可能还是会这样子,总会有这样一次的吧,在她面对感情失心疯的时候。她早已是在感情中溺水的人,当时只想着不惜一切代价去抓住那明知不可能抓住的东西,全然不顾是否太过狼狈。自己真是有点可笑啊。
“他带我包扎后送我回家,有点生气,应该觉得我太胡来了吧。他说我们是不可能的,不要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
“我坐在十七楼的窗台上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如果他敢走我就直接跳下去拦住他。十七楼可真高,我向下看只看到一个个黑点,根本看不清哪个是他。但我看到一个人跑到楼下又冲回楼道,我知道我得逞了。于是我跳下窗台拉住窗帘,将自己脱个精光站在门口,门铃响起的同时我打开门抱住了他。”
苏锦想起中学时某个炎热的昏昏欲睡的下午,老师在讲瞬时记忆和永久记忆,他说如果一件事时隔半年后仍能记起,它可能就会是永久记忆了。她之前一直不敢去回想那天的自己,自欺欺人的以为这样或许会让它随着时间淡化模糊,只是当终于小心翼翼的提起,她讶异于记忆的刻录甚至细微到仍然可以清晰的捕捉到当时每一个毛孔的感受。她有些害怕却又贪婪的埋进回忆里,试图再次体会那时他的斑驳混杂的情绪。
“你觉得我很变态是吧?我也知道自己是有些不正常了。我不知那时他是不知所措还是怕我做傻事不敢动作,或者就是懒得理我,总之他任由我扒了他的衣服。”
“我们赤裸相对。
“我坐在他的身上俯视他,我抚摸他脑后的新理过的短到刺人的发茬。我亲吻他的眉毛,眼角,鼻梁,鬓角,我问他你爱不爱我。”苏锦的手仿佛是想在空气中勾勒出他的轮廓,指尖流出的是战战兢兢的克制而轻柔的抚摸。“我以为即便是不爱,在那样的时刻他也可以违心地说一两句谎话哄我开心,但他推开了我。他说,对不起,阿锦,对不起。”
苏锦哭了。她还是哭了,从开口就极力忍耐的眼泪,到底还是在此刻窸窸窣窣跌落,一颗一颗洇湿了脸颊,砸进她面前的酒杯砸出一朵花。
“阿季,这是个笑话。”她努力调整哽咽的声音重新开口,“我坐在一边看他把衣服一件件重新拾回穿起,最后他把他钟爱的黑T套在身上脑袋从中探出时红了眼眶,他说阿锦,其实我也算不上单身,只是没有女朋友。”
“我不怕贱不怕不要脸,我以为我只要豁出去没什么做不到,可他还是有办法判我死刑。谁让他遇到了你呢,是吧,沈阿季?”
我惊惶抬眼,撞上她瞳孔中的波光潋滟。
【七】
是的,我和季笙在一起。
有时虽不去刻意回想,但总免不得一些霸道的细碎之事会在不经意间跳出来,隔着层层叠叠的时光刺你一下,让你不得安生。而几乎每次在夜深人静之时醒来,大一时某晚突然被季笙喊醒却发现他是在说梦话的那份偷乐与安心,都被现实研磨成了洒在久不能愈的伤口上的盐,带给人夜不能寐的细细密密的疼痛。
也说不清是何时开始两人的相处突然滋生出某些暧昧不明,当陌生的情愫疯狂蔓延,汹涌热烈难以阻挡,彼此都陷入了不知所措的窘境,于是不约而同选择远离。可是啊,越是拼命压抑自己内心的渴望,越是想疯狂的不顾一切拥抱他,那份热烈全化为文字被藏在日记这个唯一可作为倾诉的泄口,被情感燃烧的大脑写下的是极尽的肉麻与旖旎。也是那时,他有了女朋友。
大一即将结束的夏天,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两个室友已经回家,我在那段时间经常光顾的一家生意冷清的烧烤店独自喝闷酒,回到宿舍时他在和女朋友煲电话粥。借着酒意入睡又在凌晨渴醒,睁着眼盯住雾团团的黑暗突然就鼻子一酸。我爬到了他的床上,手搭在他的肩膀,感受着薄薄布料下他的体温,慌乱的心突然平静。我知道他醒着,“季笙啊,你真是个王八蛋。你不是也会在说梦话的时候喊出我的名字么?”那晚我不知他是否彻夜难眠,我却是久违的安然入睡。后来我把日记塞到了他的枕下,我们都再不曾提起那本荒唐的文字,我不知他是选择了丢掉或是怎样,有些事也该任其落灰不提。
从那以后,他愈发费尽心思躲着我。同一屋檐下,每天也不过是只在晚上会同时待在宿舍里。我不忍他这般辛苦,自己也是身心俱疲,随便找了间还算顺眼的小屋,干脆搬了出去。昼夜颠倒,冰箱里堆满了啤酒和可乐,常是通宵看电影,天亮了就开始睡觉,大二上学期的学科挂了一半。各种大大小小的病也纷杳而来,感冒发烧如同家常便饭,有时胃痛到打滚儿,屋子里常备着止痛药,也不管那些七七八八的副作用,索性也是混吃等死的样子,只想求片刻的安定。后来在超市遇到他,本想着视而不见擦肩而过,突然被他扯住胳膊。
他说:“你不要命了么?”
他说:“你够狠,说断就断,眼都不眨。”
他说:“是我不好,我投降行么。”
好像一瞬血液倒流。没有想象中的大喜大悲,当在脑海中以无数种场景预想过无数种可能的事件终于发生,只是突然开始觉得一直都像是屏息泡在水里的自己终于可以吐掉胸口那些混浊的气探出头真切的听听这个世界的声音。我贪婪的用视线抚摸他脸上的每一寸角落,最后对上他的眼睛,看到了那片隐隐约约的心疼,“你该刮胡子了。邋里邋遢。”我听到自己嗓子微哑,说出了几个月以来和他的第一句话。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的那刻,我的一直惶然奔波的灵魂好像终于回到这具躯壳。
【八】
在出租屋里,我恶狠狠盯着他说我搬出来是因为他躲我,他说他知道。我说我半年体重骤降十几斤,他说他负责把我喂胖。我问他为什么突然想开了,他说反正怎么也躲不掉,干脆就硬着头皮迎面上。他说怕我把自己折腾死,他会难过一辈子。
他翻看我放在床头的《圣经》,背出被我涂黑的语句:“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我捂住他的嘴,以另外的句子回答:“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在我把头倚在他的肩上的那刻,他身体僵硬,却还是把我揽到怀里。
我开始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在学校和他以同学的名义勾肩搭背,打打闹闹。偶尔一起出去旅游,常是用一半的时间走走看看,另一半的时间就一起蜷在酒店里。我迷恋把心放在另一个人身上时拥抱的感觉。
第一个情人节一起出去逛街,怕他尴尬我刻意稍稍落后于他的步伐。路上人来人往,都是成双成对,心里偷偷羡慕,干脆低下了头。他回头牵住我的手,他的手指冰凉有些发抖,但一直没放手。那天和他一起从宠物店挑选了才出窝不久的二季,忍不住想,因为这个人,觉得只要当下,不想未来也可以。
我是沈哲,但我要别人叫我沈阿季。因为我想不论是谁叫我,我想到的都是他的脸。
我和季笙在一起,本来。
苏锦满面泪痕,她央求我:“阿季,让我见一见季笙吧,我找不到他。”
“我也找不到他。”季笙曾倚在床头问我,老沈,父母让我回老家,你愿不愿意和我回去?后来他只买了一个人的票,告诉我他可能会就此娶妻生子,平庸一生。但其实我们都明白,即便是我和他一起回去,最后的结果也仍会是他娶妻生子,平庸一生。
他本是活在世俗的人,如果不曾遇见,他一定会喜欢上某个女生,依着父母的期望,安稳度过余生,我只能是一条岔路的风景,而他终究会回到最初的坦途。我和季笙从未对对方说过“我爱你”,我在害怕情深不寿,他则是无法克服心底的抗拒。他或许不知他醉酒后一遍遍问我为什么是个男人,但我却如此清楚。
苏锦讲完了她的故事,向我换走一杯杯酒。但我的故事却不知能讲给谁听,它们可能一文不值。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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