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极端困难之处在于,我们很难就「胚胎(胎儿)是否为『人』」给出完全没有争议的概念澄清。
建议诸君不妨跳出既有的思维定势,改为以「杀人」作为思考这一问题的最重要单元。具体的建议如下:
一、先假定「人」这个概念已经获得了毫无争议的澄清
一个可能的思路是,将「人」定义为——有这样一类生命体,当且仅当,其完全满足条件X之定义(X可以是一个,或者一组条件,又或者是一类特征体系。总之,为避免陷入无穷无尽的概念澄清之中,我们引入代数的思路,姑且称其为『条件X』)。
这样做的好处是,对「人」这个概念给予最低限度的澄清,虽然这种澄清只是形式上的——但却可以避免诸君在讨论问题时陷入没有止境的概念澄清活动之中,而得以将注意力着重分配于对「何谓杀人」这个关键问题之讨论。
二、于前述基础之上,对「杀人」进行最低限度的概念澄清(要件刻画)
可以考虑的一个思路,是将「杀人」的最关键要件刻画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2点——
1.这是一类(或一项)活动,它实施的结果是,将其作用于之标的生命体「于未来的一个时间区间T内」持续「满足条件X之定义的状态」的概率减低至「零」。
2.当且仅当,前述活动不实施的情况下,我们基于统计意义上的相关性(而非最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没有理由相信、没有证据足以证明,前述活动所作用于之标的生命体「于未来的一个时间区间T内」持续「满足条件X之定义的状态」的概率为「零」。
三、将「堕胎」与「杀人」进行比较
至此,如果诸君能够同意之前的最低限度之概念澄清(要件刻画),在下试图主张——
「堕胎」符合之前对「杀人」诸关键要件的最低限度之刻画。据此有理由认为,至少这两者是「可以类比的」,又或者是「应当被划入同类性质之活动」——除非,引入更为强力的论证,令人信服地证成之前对「杀人」的最低限度刻画「与逻辑或事实不符」。
个人拙见,仅供参考。
网友评论
可否麻烦给个链接?
这个个人认为更多是一个历史传承问题,而没有逻辑明确的根源。
简书上酒骑风之前发过一篇文章谈这个,你可以看看。
1.完全同意「法理上有或者没有此项权利不表示是否道德」这个表述。所以在下主张伦理讨论和法理讨论应当区分。
2.并非是反对「在特定情况下是否拥有结束他人生命的权利」这个表述,而是希望追问,即使是在特定情境下,我们剥夺(或提前终止)他人(或自己)生命的「授权」来自哪里?
而且,在下确定是低智商无疑.......
换言之,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拥有结束他人生命的权利,也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没有。
而且,更关键的是,法理上有或者没有此项权利不表示是否道德。法理不承载道德。
此外,对原文表述略作回应——杀人确实未必就是「不道德的」,但如果要对杀人进行道德辩护,难度相当之大,即使是同样情况下,不同伦理学流派的观点也未必就是统一的——譬如说,对死刑存废的讨论。
但,如果「堕胎」与「杀人」是能够类比的,那么已经足够发动一次有力的道德批评啦:)
关于第一点,法理讨论和伦理讨论是两个层面。而且,「自杀是否道德」本身就已经是一个极其复杂艰深的伦理问题——虽然在法理层面,我们很容易通过比照实体法来判断其在特定的时空下,是否合(非)法。
关于第二点,窃以为,其实与第一点以及对「堕胎」的伦理讨论关系甚密——或者,在下愿意模仿「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区分,将第二个问题视为拙文所讨论的命题的「上位命题」——简单地说,可以归结为一类命题:即「我们有无权利剥夺(提前终止)他者的生命?」如果先生持有的伦理底线是「没有」,那么拙文已经可以直接结束讨论(就我们两人而言);反之,如果能够对「有此权利」给出令人信服的辩护的话,那么可以为支持堕胎提供更为强力的理论基础:)
但原命题是堕胎是否道德,所以你还缺一个对杀人是否道德的论述。
有人在杀人,你去阻止,对方反抗,你应当防卫,导致对方死亡。你杀了人,但是否不道德?
还有那些享有无限防卫权的情况下杀人是否就不道德?
你并没有证明杀人必然不道德,所以整个证明其实没有做完。
就像我妈妈手里有把四处飘着鬼的屋子的钥匙然后周围的人就balabala说:你有这屋子的钥匙就非得把门打开然后带着你儿子进去,不开你就没道德了balabala……大哥进鬼屋的是我们不是你啊!!你们怎么知道我愿意进鬼屋去呢??!凭什么有钥匙就非得选择开门呢😷我也想在有阳光的草地上玩耍啊,进鬼屋什么的简直比死都不如啊😱😱😱
一,自杀是否也是杀人?按照这里的分析,自杀是杀人。那么自杀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自己没死,是否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从而应该被判刑入狱?
二,杀人是否就一定是不道德的?有人处于极度痛苦的状态,且现代医学手段无效,那么杀死他让他解脱到底是道德的还是非道德的?让一个人继续承受痛苦到底是道德还是非道德?
当然,这两个问题与堕胎没有直接关联。
1.读者是否希望参与讨论,取决于其本人的意愿呀。
2.对概念进行澄清,需要坚实的语言分析方面的知识储备。在下已于文末声明「在下极其缺乏语言分析方面的知识储备,拙文仅仅为读书笔记性质」。如果此领域恰好为先生所长,非常非常欢迎赐教,在下愿意执弟子之礼。
3.先生如果愿意,不妨自行在搜索引擎找寻「道德辩护」的相关介绍。基本上,这是一类对价值命题的讨论活动——而价值命题是无法证成的,只能对自己所持有的观点,尽量地给出最低限度的辩护。
4.所有人心目中的道德体系及条款,当然不可能绝对的一致。但是,有公共的交集,似乎并非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能够获得足够强力的道德辩护吗?”
这里你需要定义:足够,强力,道德辩护,道德。这些一一定义了,才有可能让大家参与(或者选择不参与)你的讨论。
然后再看堕胎,也就是文中「人为把生命体持续存在概率减至零」。既然他出生后没办法得到应有的关爱 足够的幸福,那么这时候父母是不是也应该做出选择呢?
而且相比之下我还是认为把小盆友生下来后不去或者不能尽到父母责任与义务 抚育他还是堕胎符合我的道德观念一些……(´-ω-`)
人类不可能有同样的道德。
道德没有对错,只有立场。我尊重你的看法。
如果你以后受到强奸而怀孕,我希望你能生下来,这样也就对得起这篇文章了。
如果你的性别怀不了孕,个人认为,还是闭嘴为好。
但是,这类赋值行为本身,亦是可以进行伦理讨论,或者说难以逃离伦理评估的。
但,「可以理解的」不必然等同于「能够获得道德辩护」(或曰「不可以被给予道德批评」)。
其实,您所举的例子当中,还可以引申出一系列极其艰深的问题——我们有无权利剥夺他者的生命?
杀人确实未必就是「不道德的」,但如果要对杀人进行道德辩护,难度相当之大,即使是同样情况下,不同伦理学流派的观点也未必就是统一的——譬如说,对死刑存废的讨论。
但,如果「堕胎」与「杀人」是能够类比的,那么已经足够发动一次有力的道德批评啦:)
举个比较直白的例子(与本文无关):「在手头紧的时候,欠钱不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能证明「欠钱不还」是道德的。
但,「可以理解的」不必然等同于「能够获得道德辩护」(或曰「不可以被给予道德批评」)——当然,在下希望这类辩护,或者批评,都能够遵循于理性与逻辑,而非直觉:)
此外,在下对自己的观点,也不过是给出了一类符合理性的辩护而已,绝非是证成(价值命题无法证成)。
如果您不同意,欢迎引入理性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