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跟在凌约赫身后,跟了很久,直到另一个女孩出现。
我知道有那样一个女孩存在,她在体育选修课中成了凌约赫的搭档,后来向凌约赫告白,很快就在一起了。
我从未见过那个女孩,只是偶尔想象她的模样。听说凌约赫要结婚了我才觉得一定要去见见她,于是我开始一直跟在凌约赫的身后。
我见到了被凌约赫抱着的女孩,却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似乎她应该是另一个样子。
这是梦里的情景。

很久很久没有再想起那个叫凌约赫的男生,仿佛他早已消失在我的生命轨迹中。直到两位高中挚友的到来,那个陌生的人又重新闪现在我的世界里,哪怕只是出现在梦里,也在提醒着我他曾经存在并影响深远。
高中的同窗,是相识了八年的老朋友,她们知晓你最狂放最不羁的青葱岁月,甚至你刻意忘记的某些过去她们会帮你记住,兴许还会在某个恰好或不凑巧的时间在你耳旁轻轻一弹,不经意地就弹出了过往。
你一如既往,表现得漫不经心,但是心里却不知觉的多了一层朦胧的雾,久久挥散不去。
多年后再次梦见凌约赫,并且在梦里十分紧张的寻找凌约赫的结婚对象,我想是潜意识里把廖说的那句“凌约赫要结婚了”放在了心底。
每次和相识于高中的朋友见面,都会刻意表现出自己失忆的一面。“哦,他呀,都不记得了。”“叫什么名字?多高呀?不记得了。”...“凌约赫呀?都不记得长什么样了。”想想自己敷衍的模样,甚是好笑。
都忘记了?连凌约赫也不记得了?怎么可能嘛。
凌约赫,他是初恋呀。
最后一次见凌约赫是大一那年参加补习同学的谢师宴,不记得最后见面的细节,记忆不是所有活过的日子,而是被时间的漏斗甄选出来的、被自己零碎拼凑的那部分。模糊的影像在你眼前忽远忽近,某个定格处,你仿佛清晰地看到了那个让你心动的男孩。
高二那年,我16岁,在最该学习的年纪从来无愧于父母,真诚地秉承“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训言,学习成绩还算优秀。
不料,还未到开学季九月,我就因为凌约赫而沦陷于所谓的爱恋中——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否认那是爱情,却在某个瞬间突然明白,只要爱过,一个人的爱恋也叫爱情。
就算当真忘记了凌约赫的样子我也不会忘记那个戏剧的开始。酷热难捱的八月,吃过午饭我早早地来到教室自习,教室安静到旁人也能听到我掉笔的声音,蹲下捡笔是时常发生的事,捡完笔再坐到座位上就好像变了一个人,这样的事仅此一桩。
捡起笔抬头的瞬间,四目交汇,三百多度近视的我喜欢上了班草,一见钟情,越见越钟情。从那天开始,我的每日生活就变得丰富了许多。
如果哪天我又告诉老同学我想不起凌约赫了,早就忘记了他的样子,如果那些老同学里有我的同桌,她可能会站出来拍一拍我,然后说道:“你想不起来我可都知道。”
同桌是我暗恋凌约赫的最佳见证人,放学后我俩总是故意特别缓慢地收拾书桌,等到其他人全部离开教室我们就开始分头行动。我们不变的分工是她在门口放风,我在教室里翻看凌约赫的抽屉。
随着我们行动次数的增多,凌约赫的抽屉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即将要学的《湘夫人》被人给标完了注音,物理课下午要上的章节被画上了笑脸,抽屉的盖子上多了一个爱心,又多了一个微笑;书里夹了一张纸条,抽屉里又多了一份数学周报...
我在凌约赫的书本上、抽屉里留下了许多痕迹,在给他的纸条中写了许多话;却没有给他写过一封情书,从未对他说过一句“我喜欢你”。
16岁的喜欢真的是有些莫名其妙,在自顾自的世界里喜欢、在乎,而后哭泣。
即使每一天都在座位上数着数等待他踏进教室,然后在证实了猜对他穿的衣服时欣喜若狂;每堂课都会忍不住望向他的位置,随即在四目相撞的刹那落荒而逃;即使每一个动作都观察的细致入微,每一次成绩都比自己的还关心。
纵然腹语万千,终究连个生日快乐都不敢说。

凌约赫的生日是6月30号,我们在6月27日放暑假。我提前准备他的生日礼物,却只有准备没有准备好。天真地买来十字绣,想绣点什么,不曾想它的难度不亚于语文考不及格。
凌约赫生日的前几天,我天天在教室里刺十字绣,那是我退步最多考得最烂的一次考试,在老师讲解试卷的几堂课中我竟因为坐在教室中间而跟同学换位置,坐到了角落里,开始埋头于自己的十字绣。
凌约赫生日当天,我在他家附近等他出门,不是为了给他礼物——十字绣还没绣完,我想上午放学后赶紧把剩余的绣完,下午给他——而是为了确认他下午有没有时间。他说上午放学后他就去外婆家过暑假。我说:“哦”。
他骑着自行车走了,我扶着自行车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学校的,那段路程的记忆似乎触到了脑海里的删除键。尤其记得一到教室我就因为迟到被罚站,那是我的学生生涯中唯一一次被罚站,而且是被训斥到教室的最后面。我精神麻木,完全没在听老师的教训、发怒,行尸走肉一般抱着书本依在后面的黑板墙上。
结束了罚站,我被叫回了座位,坐下就开始哭,上课的铃声并没有终止我的哭声,老师在讲解试卷,我趴在教室最显眼的位置继续哭泣,英语老师吓了一跳,问我要不要提前回家。
如今想起这段经历甚是可笑,当年如果台上的老师知道女孩哭泣的原因是不是也会觉得十分可笑呢。还是他会教诲“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喜欢凌约赫的第一个学年,以一场没缘由的哭泣结束。

我告诉自己——高三了,结束吧。
然而,一个人的心总是比她的嘴巴更占主导权。
换了教学楼之后,凌约赫使用的桌子自然也换了,我几度想回原来的教室去找那张被我刻下爱心的书桌,跨过那层层阶梯将它带到新教室。当然,这般壮举最后也没有机会得以实现。
高三的生活就是把高二最后那天过了一遍又一遍。
高二那次经历就像播放了一个预告片,剧情在暑假后缓缓上演。我的高三似乎过得不太阳光,就连凌约赫的那一部分也没了欢乐。
我不再往凌约赫的抽屉里放东西,不再帮他把语文书上的生词注音,不再买他的同款唇膏...
但我却因为翻看他的档案而得知了一个陌生城市的存在,并且在十分微妙的处境下选择了在那座城市——凌约赫户籍所在地那一栏对应的地方——念大学。
如果说我选那所大学是因为凌约赫,那显然言过其实,实在不够豪气。但是有一点在后来的几年里我依然确信——如果不是凌约赫我确实不会选那所学校。谁会选一个自己都没听过的地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出现在喜欢的人的档案里的地方。
我到了凌约赫出生的地方上大学,往浪漫里想,那叫呼吸他曾呼吸过的空气,走过他来时的路,但我知道再这样想就是神经出现了问题。
我并没有因为在凌约赫生活过的地方念书就更加对他难以忘怀。独角戏总有演疲倦的时候,自导自演实在需要精力。可人呢,是越长大越没那么多精力去折腾,苦哈哈地去导一场不但缺了主角连观众都已远去的戏,那是要命的差事,自然梦醒就会放弃。
记不得是从何什么时候开始放下了凌约赫,仿佛一切都理所当然,只是到了时候。人,在那个节点上渡完了,无论是谁渡谁,终归是走完了某一个时段,载着一些痕迹,怀着一些美丽,前往下一个征程。

在下一个、下下个征程里,我以为都将不再有凌约赫的出现,我以为我在走向未来的途中也在把过往安放,而安放过后就是封存了记忆。
直到他的名字再次被提起,被曾经看你演独角戏、见证你放肆的青春的老朋友提起,你再一次恍然发现——一个人的心总是比她的嘴巴更占主导位置,且更真实。
我确实忘记了,忘记了将过去连根拔起。所以我依然记得,记得我喜欢过一个那样美好的男生,在那些灰暗寒冷的日子里,他是所有光明的集合体,给我的生命供火。
我依然记得,我的初恋是个很帅气的男生,虽然我为他哭过许多回,但由他衍生的欢笑似乎更多。无论是泪水还是欢笑,都给那个拼命找寻意义的年代增添了活力和色彩。
所以,我祝福我的初恋,祝福他健康幸福。
那么,你呢?你的初恋结婚了吗?你是否一样会祝福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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