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过境

作者: 莹莹in | 来源:发表于2018-09-26 13:44 被阅读38次

我闭上眼睛,心里的南城早已荒无人烟。

如今的南风又过境,却不知归期。

南风过境

01

武汉的冬天冷如北极,尤其是今年,外面天寒地冻的冷,风雪很大。前几天还不似现在这般冷,这股寒流来的着实快。我起身把屋里的暖气温度调高一些,又继续盘腿坐在地上,手里的泥土沾了一身。

这是我第三次见到武汉的雪,也是我来武汉这座城市的第三年。有人说武汉是南城,也有人说武汉是北城。而我,只独独钟情于年少时语文课本上李白的那句诗,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武汉,是我心里的江城。

三年前,我来到这里落了脚,开了这家陶瓷手工小店,整日与泥土为伴。我熟练地将泥团摔掷在辘轳车的转盘中,然后放在手心摩搓,拉制出坯体的大致模样。这是一个杯子,是前几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我这里定制的。

看坯体晾得半干,我正准备将其脱模,屋门吱地一声被打开。门口的风铃叮叮当当地响,在这万物俱寂的冬天显得格外地好听。

我尚未抬眼,如往常一样地微笑,一样地说,“欢迎光临。”

等我抬头,笑容在脸上凝结,是一张我再熟悉不过的脸。这张在我梦里百转千折的脸,尽管已经有三年未见。

我惊讶万分,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慌不择言地说了一句,“你……你怎么来了。”

此刻的我,一定是最丑的我,满身泥土。我看向一旁的落地窗,映射出狼狈无比的我,似乎连头发都沾上了泥。

沈南径直朝我的方向走来,然后把沙发上的东西挪了挪,自顾自地坐了下来,像是对这里的一切很是熟悉。他闭口不言,外套上,围巾上,头上,都沾了一些雪,瞬间便化成了水,滴在地板上。一滴一滴,我们之间的气氛太过安静,甚至可以听得到水滴落地的声音。

过了还一会儿,他半闭着眼睛缩在那儿,瑟瑟发抖,声音也跟着颤抖,“许若梦,我找了你很久。”

我上阁楼找了条毛毯,准备狠狠地扔给沈南。可等我回来,他已经睡着了,歪歪扭扭地躺在沙发上,一只脚垂在外边,样子很狼狈。

看来,是实在累极了了吧。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蹑手蹑脚地过去,将毯子轻轻地盖在沈南身上。他的睫毛上落了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像是眼泪,我想伸手拭去。

屋门没有关好,风呼呼地灌进来,吱呀吱呀地,我如梦初醒。

02

我第一次去沈南家,只有七岁,我记得特别清楚。

因为,那天,我妈妈被送去了疯人院。她哭着,喊着,又不时尖叫着笑,声嘶力竭。我躲在门后面,看着她被一群穿白色大褂的人摁在地上,将针筒里的液体注射到她的手臂上。

沈南的爸爸伸手覆住我的眼睛,“孩子,别怕,你妈妈病了。”

我妈慢慢地平静下来,她一脸柔和地望着我,眼底透着我少见的温柔。尽管此刻的她,或许已经不认识我了。

沈南的爸爸安抚了我妈片刻,与当值医生交代了几句,便带我离开了医院。

沈南的爸爸和我妈是多年的旧友,得知我妈得了病,便赶了过来。他看我孤苦无依,就收留了我,将我带回沈家。

踏入沈家的大门,我才知道,这个世界,竟有这样大的贫富差距。沈家的别墅占地几千平米,栅栏高高的,连续的拱门和回廊,都用了上等的大理石,尽显华贵。走在长长的廊道上,我的脚步很轻很轻,不敢像从前那样乱蹦乱跳。

沈家是我们这个南方小城的名门望族,听说爷爷辈是军人,在抗日战争时立过军功,自然是比一般人家多了几分显赫。又何况,多年以来,沈叔叔在商场上也颇为得意,纵横捭阖中也有自己的手段,所经手的生意遍地全国。

沈叔叔牵着我的手,唤住在秋千架旁弹钢琴的男孩,“小南,来,这是若梦。以后,就是你的妹妹了。”

沈南侧头看了我一眼,随后便咧开嘴笑了笑。他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握住我的手,“那,以后,你就叫我哥哥吧。”

手心里传来的温度,温暖了我长久以来冰冷的心。

我就这样在沈家住了下来。

沈太太并不喜欢我,我见她的第一眼,便看出来了。尽管平日里她装的极好,对我嘘寒问暖很是上心。但在没人的时候,她看着我的眼神令人发怵,仿佛是在看另一个人,眼里充满了怨恨。

我总是当做不知道沈太太的虚假,仍然嘴巴很甜,一口一个地喊着阿姨。七岁的我便懂得,寄人篱下必要忍气吞声。

好在沈叔叔和沈南是真心待我,我在沈家的日子也不算太难过。甚至,在外人眼里,我也是沈家的金枝玉叶。沈家对外宣称,我是沈家收养的孩子,名正言顺,只是未改我的姓氏。

沈南虽年龄和我相仿,但已经弹得一手好钢琴。每天傍晚,他都会练上一个小时的琴。他的手指在钢琴的黑白键上自由行走,曲子悦耳动人。

我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一抬头,恰好落进沈南的眼里,四目相对。

院子里的玫瑰在余晖中盛放,斑驳的光影落在沈南身上,照亮了我整个波澜壮阔的世界。

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我和沈南,本就是云泥之别。

03

七月初八是沈南的农历生日,是一年四季中最热的时候,也是沈家最热闹的一天。每年的这一天,沈家都会为沈南操办一场盛大的生日宴。所到的宾客,无一不是南城有脸面的人物。而我的生日,总是悄无声息地过。

虽然沈叔叔几次三番对沈太太提及,我的生日宴也该大操大办,不能让别人误以为不重视我这个养女。但他事业繁忙,也顾不上这许多。

我一看沈太太的脸色便知,她并不想让我曝光于众人面前。我也是每次婉言相拒,“我从小没过过什么生日,叔叔阿姨不用忙活的。而且,我也怕见到那么多生人,还是跟往常一样,吃碗长寿面就好。”

沈太太便顺着我的话说,“女孩子家家的,总归是害羞的,不抛头露面也好。”

沈南的手肘碰了一下我,轻轻悄悄地附在我耳边,“以后,我给你煮面。”

自八岁起,我每年生日的长寿面,都是沈南亲自为我煮的。

他第一次煮面那会儿,偷偷地跟厨房阿姨学了两天。油溅到了手臂上,烫出了一条三四厘米的伤口,触目惊心。

沈太太把我叫到她的房间,啪地一声,一个巴掌便落在我的脸上。她咬牙切实地说,“你妈是个狐狸精,没想到你小小年纪,骨子里和你妈是一样的魅惑,居然也敢来祸害我的儿子。”

我捂着半边脸,狠狠地瞪着她。虽然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她不喜欢我。但我以为,只要我乖巧听话,她也会慢慢喜欢我的。

“瞪什么瞪,如果不是我同意收留你,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当小乞丐讨饭吃呢。就凭这一点,你也该感恩戴德。滚出去。”

我经过沈南的房门,家庭医生正在给他上药。本想进去看一眼,想起刚刚沈太太的警告,便不敢上前。

我来到厨房,一碗长寿面端正地摆在餐桌上,荷包蛋煎得歪歪扭扭的,一点都看不出形状。我吃了一口,估计是盐放得少了,味如白水。

“怎么样,好吃吗。”沈南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迫不及待地问我。他又挠挠头,“算了,一看就不好吃,还是别吃了。”

他想拿走倒掉,我赶紧拦下来,“谁说不好吃的,这是哥哥做的,肯定是味道非比寻常了。”

他接过我的话,“是非比寻常的难吃吧。”

他从我手里把面抢过去,吃了一口,没有咽下去便吐了出来,“果然。”转身去吩咐厨房的张妈,“张妈,给若梦重新做一碗面吧。”

我看着沈南手臂上的伤,问他,“疼吗。”

沈南摇摇头,故作轻松道,“不疼,过几天就好了。”

自那天后,沈太太一个月没与我说话,看到我都是一副想要生吞活剥我的样子。

后来,伤口渐渐地平复结了痂,但脱痂后仍有一道肉红色的疤。过了很多年,都没有完全褪掉。

像是一个刺青刺在手上,永不褪色。

04

时光对于孩子来说,就算过得再苦,也是飞快的。

好像是一夜之间,我就长到了十五岁,而沈南十八岁。这些年,沈叔叔每隔半个月,便带我去看望妈妈一次,都是瞒着沈南和沈太太的。

沈南不知内情,总是半开着玩笑说,“爸爸就是偏心,出去玩也不带着我。”

每次回来,沈太太都不会给我好脸色。我想,她是知道沈叔叔带我去了哪里的。只不过,她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沈南十八岁了,沈家早早地就在为他准备成人礼。家里的人里外都在忙碌,我托着下巴天真地问沈南,“十八岁的感觉是不是特好,以后自己的事情就可以自己做主了。”

十八岁意味着什么,成长,独立,亦或是责任。对于那时候的我而言,到了十八岁,我便可以离开沈家,再也不必寄人篱下。

沈南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宠溺地摸摸我的头发,告诉我,“等你到十八岁就知道了。”

七月初八,是暖阳坠入人间的盛夏。我带了我平时攒下的零花钱,在各大商场里转悠,想要给沈南挑个配得上他的礼物。沈叔叔平时给我的零花钱不比沈南少,我攒下的钱足以买下商场里的任何一样东西。

可最终,我徘徊了许久,还是离开了。这些东西,沈南本就不缺。每年过生日,送他名贵礼物的人如过江之卿。

路过一条较为偏僻的巷口,竟发现巷子里有一家极为不起眼的手工作坊。我掀开帘子走进去,一个年轻的姐姐正在用一把铁制的小刀在半干的坯体上雕刻些什么。

见我进来,姐姐笑盈盈地开口,“有什么需要吗。”

我盯着她手里的制作物,问她,“这是什么。”

“这个啊,是用泥土做的。”

我不禁问道,“可以做任何东西吗,包括人像?”

姐姐笑着点点头。

我找了纸笔,闭上眼睛,想象沈南的模样。几分钟后,沈南的肖像,便跃然纸上。我递给姐姐,“给我做一个他吧。”

“是有什么特别意义吗。”姐姐一边取下手套洗手,一边转头问我。

我迟疑了一下,“我想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那就你自己来做吧,来,我来教你。纵然做得不够好,也是你的一片心意。”

我跟着姐姐从拉坯开始学,太投入,竟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等我起身准备回家,夜幕便已开始沉沉地压下来,天色渐暗。

沈南是在城中的广场上,找到我的。黄昏的光微弱,沈南站在广场中央,身影看起来清晰又模糊。

我立在台阶上,问他,“你怎么来了,这会儿你的成人宴应该是开始了吧。阿姨找不到你,该着急了。”

“这么晚不回家,找不到你,我才着急。而且这夏天的暴风雨,说来就来。”沈南不急不缓,将刚买的棉花糖递到我手上。

我把手里刚做好的小人像递给沈南,“哝,送你的礼物,我亲手做的哦,你可别嫌丑。”

沈南拆开包装纸一看,噗呲地笑出了声,“这也太丑了吧,一点儿都不像我。”

“不要就还给我。”我跳起身去夺沈南手上的人像。

沈南连忙把人像举得高高的,“这送出去的礼物,哪有收回去的道理。再不好看,我也收下了。”

我跳得太急,竟忘了身后便是台阶。还好沈南眼快,伸手拉住了我,靠在他的胸前。

一秒,两秒,三秒,时间如静止一般,谁都不敢轻举妄动。广场上的群鸽扑扇着翅膀,忽地腾空而起,从我们的头顶飞过去。

南风呼呼地从耳边吹过,万家灯火。

我率先打破平静,从沈南的怀里逃出来,跑出几米远,回过头说,“我们回家吧。”

沈南在我身后说了一句话,有车辆经过我身旁,喇叭声震耳。

我回头,“你说什么。”

沈南站在原地,摇了摇头,“没什么。”

我盯着沈南的眼睛,像是很郑重其事地说,“那,哥哥,我们走吧。”

天色完全黑下来,暮色四合。

05

突然间,关于沈家的流言四起,就连我,都已经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周末,我从学校回到沈家,家里的司机和厨房张妈看到我时便神色有异。

有人说,我是沈叔叔的亲生女儿。

有人说,沈太太可真是大度呢,竟养了外头的私生女这么多年。

有人说,沈叔叔不只我妈一个情人,包养的女人多着呢。

晚上,沈叔叔不在家。我吃完晚饭正准备上楼,沈太太在楼梯转角叫住了我,“许若梦,我想单独和你说几句话。”

我背对着她,冷冷地说,“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咱们之间,不需要拐弯抹角。”

沈太太挑了挑眉头,“如今,这翅膀是硬了,敢这么对我说话。行了,我也不和啰嗦。”

她捂起嘴巴,假意咳了几声,继续说,“如今家里这境况,我想你也略知一二。外边流言蜚语漫天,我们沈家也是不能留你了。如果你真心觉得你沈叔叔待你不薄,我想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我看着她,“沈叔叔知道吗。”

沈太太笑道,“你沈叔叔忙,这种小事我做主就好。但是你放心,钱我肯定是不会少你的,足以让你和你的妈妈过完富足的下半生。”

“好,我知道了。”我已经不想再说什么。

“还有,对于小南,你就不必再和他联系了。你的事情,我自会和他说。”

我迟疑了片刻,还是答应了下来,“好。”

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沈家,把妈妈转到了另一个医院。我有足够多的钱,以后一定可以过的很好。

但是,我不知道,当沈南回到家,发现我不在了,永远地不再回沈家了,他会不会有点难过。

我只知道,我很难过,心如刀割。

06

窗前的猫,悠长地“喵”了一声,跃到我身边,毛茸茸地蹭着我的手臂。我从梦中醒过来,拉开窗帘,天光大亮,雪已经停了。

零下几度的大冬天,这一觉睡的,却是虚汗淋漓。我收拾好下楼,沈南坐在钢琴前,桌子上摆着几样早餐。这架钢琴是我刚来武汉时,从本地的一家琴行里买的,是一架二手的三角钢琴。

他见我下来,指着桌子上的早餐,示意我先吃点东西,“你醒了。”

刚起床,确实是有些饿了。做了一个晚上的梦,此刻很疲累。我也就没有客气,拿了一个生煎包。

沈南打开琴盖,手指在钢琴的键盘上弹奏起来。琴声如一汪清水,在这个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格外悠扬,很动人,很好听。

我听了很久,才突然想起,这是理查德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咽了一下口水,手里的生煎包落到地上,双手缓缓地垂下来。

离开沈家前最后一次见到沈南,我就是在书房找了那本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看。我问沈南,“如果你是罗密欧,你会怎么做?”

沈南盯着我的眼睛,眼神晶亮笃定,他说,“我不会让朱丽叶死,我想让她好好活着。”

当时的我默不作声,却在心里想,朱丽叶没有罗密欧,就算活着,她的幸福又在哪里。

有人敲门,是前几天过来定制杯子的那个女孩。她站在门口,围巾遮住了下半边脸。脸上红扑扑地,笑靥如花。

她说,“姐姐,我是来取杯子的。”

我定了定神,把包装好的杯子递给她。她拿出来,顺着杯沿摸了一圈,天真烂漫地问我,“姐姐,你说他会喜欢吗。”

就像很多年以前我在那个巷口里问了同样的一句话,“姐姐,你说他会喜欢吗。”

那种费尽心思只想讨一个人欢喜的心情,我懂。

我说,“如果他是喜欢你的,你送什么,他都喜欢。”

“听人说,杯子意味着一辈子呢。”女孩脚步雀跃地离开。

我像是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在南城广场中央的灯火阑珊里,逆着灯光站在沈南的影子里,每一步,都走得欢喜。

07

沈南倚在门边,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他点了一根烟,回过头来,“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几年未见的沈南,是从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呢。

我戴上手套准备干活,随意地回答,“还不错。”

沈南掐灭了烟,将烟蒂丢到地上,用脚狠狠地踩了几下,“许若梦,你怎么能这么心狠,怎么就不问问我好不好。”

记忆中的沈南,从来都是温文尔雅,不会乱扔垃圾也不会暴跳如雷,跟此刻的他一点都不一样。

我头也没抬,“看你这样,不是也挺好,我也没有什么可问的。”

沈南大步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重复着昨天见面时说的第一句话,一字一顿地说,“我找了你很久。”顿了顿,眼眶通红,“我以为你看到我,多少会欣喜。”

我掰开他的手,退了几米远,语气清冷,“以你们沈家的人脉,找一个人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吧。所以,你说的这句找了很久,是在讲一个笑话吗。你觉得,现在我是不是应该捧场地大笑几声。”

沈南的脸瞬间惨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继续说道,“想必不用找,你也应该知道我在哪儿。”

高考前夕,我在背李白的《黄鹤楼闻笛》,读到那句“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沈南恰好在边上。

他说,“江城,是个好地方。”

“听说这黄鹤楼名闻天下,位居江南三大名楼之首。以后,一定要去瞧一瞧。”

沈南惜字如金,淡淡地说了四个字,便走开了。

他说,“我们一起。”

沈南败下阵来,绝望地看着我,“我今天来找你,只想问你一句,你愿不愿意,余生都和我在一起。”

他看着我,眼里的希望如星星燎原,未等我回答,他又急切地说,“罗密欧愿意为朱丽叶殉情,我也愿意。”

“我不愿意。”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加重了语气。

“你骗人!”沈南咬牙切齿地把我拉到门口,指着店牌上的那两个字,忆南。

我忍着所有的情绪,冷冷地看着沈南的脸,“你大概不知道吧,我是你的亲妹妹。这流言,或许几年前你就已经听到过。哦,如果你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你妈。”

沈南重重地一拳砸在我身后的白墙上,鲜血如注。我尖叫了一声,忙回店里找布条,想给他包扎一下。他推开我的手,失魂落魄地,踉跄着走了。

慢慢地,消失在街道的尽头,湮灭在我的尘世浮华里。

我抬起头,天空湛蓝,眼睛使劲地向上看,眼泪仍不听使唤地流着,无声无息。

我蹲下身,捂住嘴巴,嚎啕大哭起来。

08

十五岁的一个晚上,凌晨两点多,我半夜醒来,口干得厉害。去楼下倒水经过沈叔叔的房门,沈太太压抑着声音,句句咬牙切齿。

她说,“沈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许烟的事情。这么多年了,我一想到那个女人,便夜夜不能安眠。”

她拉出梳妆台的抽屉,抓出一瓶安眠药,“你看,我现在只能靠这个。”

沈叔叔低沉地说,“我说过,娶了你,我便不再有其他念想,是你自己作茧自缚多年。”

“呵,不再有其他念想。那你书房里那些照片,又是什么。”

沈叔叔不再说话,拂袖而去。

我听到了脚步声,躲到了雕花柱子后面。

许烟是我妈妈的名字。

我也曾一度以为,我是沈临的女儿,直到我看到我妈的日记。我妈和沈叔叔的故事,是电视剧里经常播放的穷女孩和富家公子的故事。电视剧里的结局,往往是灰姑娘逆袭嫁给了王子。而我妈,却成了被放弃的那个人。

不,应该说,是我妈主动放弃的。她自知不能为沈临的前程锦上添花,便甘愿离去。

我妈是在某个醉酒的晚上,被人玷污,才有了我。最初的几年,我也是有过快乐的童年的。我妈尽心照顾我,努力撑起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家。

压垮她的,是坊间的流言蜚语。起初只是未婚先孕之类的,后来愈演愈烈,人人都道她是一个卖身的婊子,看到她便避之不及。

我妈承受不住,成了一个疯子。

关于沈家的流言,是我放出去的。沈叔叔书房里的照片,也是我从妈妈那里拿来放进去,特意让沈太太看到的。

这样的流言,对于世家书香门第的沈家来说,自是一击。对于沈太太,她更是整天神情恍惚,连安眠药也拯救不了她的睡眠。

临走时,我问沈太太,“你想起我妈,会不会夜夜噩梦缠绕。做得出这种龌蹉事的人,大概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龌蹉了吧。”

她歇斯底里,“是我先认识的沈临,两家父母也都看好我们的景秀良缘。是你妈,纠缠着沈临不肯放手。”

“你怎知她不肯放手,她已经离得远远的。”

“可她一日不婚,沈临便一日不会断了念想。”

“所以,沈太太,那件事是你做的吧。如果沈叔叔知道,你猜,他会怎么对你呢。”

沈太太跌坐在地上。

离开前,我写了一封匿名信,快递到沈临的公司。

南城的天空一如既往地万里碧洗,可没几分钟,乌云沉沉地压下来,怕是要变天了。

09

我离开沈家的第三个月,沈叔叔找到我。我带他去医院看我妈,我妈刚被打了镇定,安稳地睡着。

沈叔叔跟我妈说了很多很多话,静静地坐了一个下午。

出来之后,跟我说,“小梦,你所知道的事情,都别告诉小南。叔叔希望,能给他一个安定的家。”

我点点头。

我从来就不是想要伤害沈南,我也希望,他的世界,永远纯净,没有千疮百孔。

我也知道,这些年,他向来是身不由己。若是沈太太有心不让他找我,他又怎么出得来。

我用那样决绝的话告诉他,我们之间,一丝可能都是没有的。

我下楼之前,接了一个电话,是沈太太打来的。

她说,“如若不是我允许了,你觉得他能上得了飞机吗,那些护照和证件是我故意让他找到的。我是他妈,只要我一天活着,就一天不会让你们一起。你是个聪明人,知道怎样能让他彻底死心吧。”

我用尽了全身力气,告诉她,“你们沈家的人,我一个手指头都不想碰。”

几年后的一个午后,我妈从医院的十楼纵身跃下,我赶到的时候,已经血肉模糊地倒在血泊里。

护士告诉我,我妈像是回光返照了一般,坐在病床上,一遍遍地写着字。

她写着,不怨,不恨。

我把妈妈的骨灰带回了南城,路上遇上了盛大的结婚喜事。车队很长,足足有几十辆车,是少见的大场面。

司机漫不经心地随口提到,“这沈家独子结婚,果然是不一般啊。”

和我坐同一辆出租车的人问,“是我们南城里有名的企业家沈临的独子吗。”

“说到沈家,能有这么大排场的,除了他家,还有哪个沈家。”

“说的也是。”

出租车的窗开着,扬起的风沙迷了眼,我听着听着,就泪流满面。

沈南结婚了。

可是,和我已经没有关系了。

和我有关系的又是什么呢。

是很多很多年以前的那个夏天,南风过境,我们站在南城夜幕将临的广场上,看到一群白鸽腾空而起。沈南的眉眼如斯,灿若星辰。

那天,我做了一对小人像。一个是我,一个是他,人像上还带着一枚戒指,是一对的。

那时候姐姐笑着问我,“是你喜欢的男孩子吗。”

我笑而不语,却在心里知道,沈南于我而言,是一场不能自己的脸红心跳,是我青春的开始,也是我青春的尽头。

他说的那句话,其实我也听到了。

他说,“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我一定会好好收藏。希望未来的我,也有能力来妥善安放好你的心,让你免于颠沛流离,免于无枝可依。”

他不知道,当时的我小声地回应着,“好。”

我闭上眼睛,心里的南城早已荒无人烟。

如今的南风又过境,却不知归期。


你看的是故事,我写的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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