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在谈写作,更不是在谈写作的方法,只是提供一种视域,而又并非视阈。
阅读与写作,是否都带有主观目的性?于自身输入而言,我们自身的求知欲望,使得我们去思考,而阅读则是站在巨人肩膀上解决问题的良方,文本又是记录前人思想的历史产物。我们常会发现,自己深思熟虑的问题感觉已经很透彻,恨不得马上建立自己思想体系的时候,往往发现会被前人早已从不同方面分析到了极致。再看看之前自己写的凭空遐想与豪言壮语便会羞愧不堪。于自身输出而言,写作是最好的记录阅读过程与理解文本思想的方式,也是展示自身思想体验与提高逻辑能力,以及锻炼语言水平的方法。
而阅读与写作,是否带有主观故意性?当我们写各种申请的时候,年度总结的时候,思想汇报的时候,公开演讲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大都是受到着一种隐形话语的支配,使得我们故意要写成它应该有的样子,所以也会去阅读那些已经成为范式的样子。这就像我们要去取悦读者,那么就要写那些暧昧的剧本一样,而且在要写之前,要看看别人是怎么暧昧的。当福柯在一次哲学学会上演讲的时候,第一段话便是:“我在言说,但是我知道,有一种话语正在让我言说。”
罗兰·巴特“互文性”游戏
在一个文本的写作过程当中,我们都不敢讲这个语句或者语段是我们自己独立创造的。在罗兰·巴特看来,原创性的文本只是一句空话,因为根本不会有原创性的存在。他与自己的学生克里斯托娃提出了一个概念——“互文性的文本学”。罗兰·巴特在《文之悦》当中用“织”代替了“写作”这一概念,他认为文本就是各种思想资源本身在“我”的语境当中被编织出来的。因此一切都是瞬间被建构,也是瞬间被消解的。而阅读过程最重要的是为了使自己产生“创造性”,当我们读一本书的时候并不是为了追溯还原,而是在于获得新的思想资源,这才是“阅读的愉悦”。在写作的过程当中,阅读与写作是搭配的,所以他认为写作是撩人的色情事件。
罗兰·巴特实际上是结构主义符号学大师,于后期转向后文本学的研究。由于受到后现代主义冲击,所以我们又称其文本学为“后现代文本学”。后现代主义主张消解始基,消解凝固的“内核”,所以他颠倒了所有传统的阅读方式,消解了传统方式对于研究读本原初语境“内核”的探究,由“还原”转向了“生产”。因为阅读与每人自身情况相关,没有理由要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作者。
伽达默尔融合视域
既然有罗兰·巴特的“后现代文本学”,那当然就有先与其的“现代性文本学”。其最大的差异便在于现代性文本学假定了始基性的存在。而这种始基性就是我们阅读时候所要追寻的原本。国内最常研究的人物便是伽达默尔与利柯。他们的解释学,不论讲的如何复杂,其都是要我们回归到作者的原初语境。而解释学又并未跳出现代文本学的圈子。
一个文本是否就代表着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思想?伽达默尔做出了否定的回答。他认为我们阅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两个视域的融合,第一个视域是文本的视域,因为文本的产生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是一个历史过程,而非简单的直达过程。也就是说,并不是读懂了字面意思就能够直达作者的意思。第二个视域是读者本人的视域,每个读者只能看到自己所能看到的东西。用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来解释便是,当我们的知识架构当中,具有能够使得信息落下的知识结构的时候,它才能够被我们听到读到。所以同样的文本,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同一个人,读每一遍的时候也会有不同的体悟。那么文本阅读与被我们接受的过程,便是这二者视域的融合。现代性的文本学正是建立在这种西方解释学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
西方对于文本学有着较为深刻的研究,而我们并非没有自己的文本学,“六经注我,我注六经”便是典型的说法,只是之后未有太大发展。最早的教育,都是从四书五经开始的,所围绕的核心都是对于经典文献的研究与理解。这与西方中世纪经院哲学阐释学与文本解释学有着相通之处,就像对于《圣经》的阐释,只能作为信仰与真理去体知。我们过去对待斯大林式的教条,毛泽东思想等,都作为一种真理去解读并言说,对待马克思更是如此。就像是胡塞尔讲的:在我们无意识的先见中存在着的东西。比如以马原理反推马原著,以实用主义的方式为自己的言行在原著中找到“合理”的论据。
有意思的是,列宁的《哲学笔记》并非他本人的著作,只是后人截取列宁的读书笔记拼凑而成,其思想的完整性,连贯性,是否代表其真实意愿,都有很大存疑。而且列宁根据《普鲁士书报检查令》断言,马克思《神圣家族》有三分之二内容都为废话,是凑字数的。因为《检查令》规定了一定字数以上是直接免检的。问题又在于,列宁阅读的只是马克思公开发表的,而公开发表的内容是否又能代表马克思真正想诉说的内容?列宁并未对马克思的书信,原稿做足够的分析。最起码,书信要比公开发表的文献更加真实。所以说,我们常常口口声声讲哪位伟人说了句怎样的真理,实际上是借伟人之口讲出了自己的“真理”。
阿尔都塞用自己的“症候阅读法”读马克思,认为只有他读懂了马克思,只有他掌握了一个“真马克思”。这种阅读法就是要读出“空白”来,就像我们常说的“言外之意”。他认为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要读出作者在解决问题时未能解决的问题,还要读出此未解问题新的解决方向。而且我们在读某个人的时候就是读到了某个人的原本,这叫“无罪的阅读”,并且认为“无罪的阅读都是一种幻想,一切阅读都是有罪的。”这就是说,把字读懂,把内容可以概括,实际上和阅读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要穿透文字,把握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鄙人早期拙作“文体”问题
从文体角度来看,哲学研究活动都是哲学家思想产生之后,通过语言和文字表述的。这不仅与作者观点的表述是否准确有关,亦与读者的理解情况相关。日常语言与专用语言,以及语言的翻译,新旧词汇等,都影响着我们的理解。文本的类型,诗歌、散文、书画、专著、书信、小说等等这些文本的载体,都会呈现出一个不同的“我”。我们通过自己的理解其实经常改变了作者的“命运”。
之所以从后文本学讲到现代文本学,再到最初的文本解释学,其一,也是想做回追本溯源的理解;其二,我发现其实我们做的最多的事恰恰是最初的“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事。不妨这样来想,这里所谈到的罗兰·巴特,伽达默尔,阿尔都塞等等这些人的观点,是否又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而且即便他们的思想很深邃,但都带有着“深刻的片面性”。我想,这便是文本学存在的意义。至少,我们随着他们进入到了不同的视域。此处用心技一体兄的话倒是贴切:“鸡汤提供答案,经典敞开问题。答案已死,问题指向思想的彼岸。”
记得有幸与人物专题主编一棵花白面聊的时候,说她写作的时候,当连续几天阅读量不好看的时候,会反省,会试着换风格,但最终还是会不管不顾地写自己喜欢的东西。要知道,对全职写作来说,这是不容易的。我说,总有人鄙视我们在这里装高深,我们不也成天嫌弃别人的鸡汤文么?还有一次,哲思主编梁光宇兄问我:“白马兄,解释学懂么?帮我介绍下。”我当然说我不懂喽,只是推荐了好几本著作,因为我自己连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这一本书都没闹明白,还敢说懂?要是问我马克思,我就更不懂了,越读越会发现只是冰山一角。
每当我看盆小猪兄文章的时候,我就是看不懂,可我就是爱看啊,一个金牌厨师“不忘曾经是书生”,懂哲学,会画画,能写诗。多读几遍,学着学着就慢慢理解了,这个过程才是“愉悦阅读”的过程。还有,图特亚斯坦兄,你都这么《利用别人的时间》了,还不赶紧把《笔记丨罗兰 · 巴尔特《符号学原理》释读(1)》这个系列更文了,等着看呢。
最后,偷换一下罗兰·巴特的概念,写作如果真的是为了迎合,拼凑地应付,那还真就成为了“互文性”的游了。任何文章,有思想的注入才变得灵动,只是为了撩人,那还真就是一场“色情事件”,通俗的讲,就是耍流氓。只是,愿意被撩的人就是多,而我就是要说。人生苦短,就是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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