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哲思读书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读书笔记Ⅲ先验感性论(空间和时间的阐释)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读书笔记Ⅲ先验感性论(空间和时间的阐释)

作者: E穆勒 | 来源:发表于2017-03-19 00:06 被阅读556次

    .该部分主要为了解决康德之前提出的“纯粹数学如何可能?”康德在感性中看出来了先验的成分,即下面要说的空间和时间。


    1.

    一种知识不论以何种方式和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并且一切思维作为手段以之为目的的,还是直观

       知识通过直观与对象发生关系,并且,思维作为手段以直观为目的。

       直观Anschauung ,就是紧靠着看,直接去观,直接“旁观”的意思,具有被动接受性。

    但直观只是在对象被给予我们时才发生;而这种事至少对我们人类来说又只是由于对象以某种方式刺激内心才是可能的。

       人的直观是感性的,也就是说被动性的、感受性的、接受性的。

    通过我们被对象所刺激的方式来获得表象的这种能力(接受能力),就叫做感性

       这里给感性下了定义。而定义中的表象一词,则是泛指一切在内心出现的东西,包括感觉、知觉、印象、概念、范畴等等。

    所以,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且只有感性才给我们提供出直观;但这些直观通过知性被思维,而从知性中产生出概念

       感性为我们提供直观,而直观通过知性获得概念。知性是一种认识能力,而概念则是这种认识能力的结果。

    B34 当我们被一个对象所刺激时,它在表象能力上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感觉A20 那种经过感觉与对象相关的直观就叫做经验性的直观。一个经验性的直观的未被规定的对象就叫做现象

       感觉是没有形式的质料。一个经验性的直观是没有先天成分的,未被知性所影响的,所以是混沌的,是现象Erscheinung。我们所能认识的都是区分于自在之物的现象。

    在现象中,我们把那与感觉相应的东西称之为现象的质料,而把那种使得现象的杂多能在某种关系中得到整理的东西称之为现象的形式

       感觉在现象中就是质料;而形式则表现为空间和时间。

    所以,虽然一切现象的质料只是后天给予的,但其形式却必须是全都在内心中先天地为这些现象准备好的。

       质料是后天的,形式是先天的。

    因此可以将它,也就是说将这些形式,将这些先天的现象的形式,将它与一切感觉分离开来加以考察。

       这就是先验感性论的工作。

    我们把一切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于感觉的东西的表象称之为纯粹的

       感觉在康德哲学下属于完全经验性的东西,而感性则还包含了先天的感性形式。

    因此,一般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将会先天地在内心中被找到,在这种纯粹形式中,现象的一切杂多通过某种B35 关系而得到直观。感性的这种纯形式本身也叫作纯直观

       感性的纯形式是感性现象的杂多得到直观的形式条件,这种条件可以被先天在内心中找到并且叫做纯直观与经验性的直观。康德在下面A21 讲到纯直观是即算没有某种现实的感官对象或感觉对象,也先天地作为一个单纯感性形式存在于内心中的。

    一门有关感性的一切先天原则的科学,我们称之为先验感性论

       先验感性论构成先验要素论的第一部分,与先验逻辑相对。

       康德在下面A22 总结了一下他的工作,即排除知性→孤立感性→留下经验性直观→排除属于感觉的东西→留下纯直观即现象的单纯形式,空间和时间。

                                                                                                                2017.3.8.第一次更新


    第一节  空  间

    2.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

    B37 借助于外感官(我们内心的一种属性),我们把对象表象为在我们之外、并全都在空间之中的。

       外感官和内感官是经验派的提出的一个区分,最开始具有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外感官是五官,而内感官就是道德感、美感、生命感、存在感,这样一个整体性、综合性的直观,一种直接感官。而康德则将外感官赋予了认识论上的意义,我们借助其来认识到空间。

    内感官则是内心借以直观自身或它的内部状态的,它虽然并不提供对灵魂本身作为一个客体的任何直观,但这毕竟是一个确定的形式,只有在这形式下对灵魂的内部状态的直观才有可能。

       内感官是我们的内心用来直观它自己的,或者是直观内心内部状态的,但它并不将灵魂自身作为客体来直观,也就是说我们只能认识到灵魂在我们作为现象的内心。如果没有时间,我们就无法表象我们自己。

    A23 时间不能在外部被直观到,正如空间也不能被直观在我们之内的东西一样。那么空间与时间是什么呢?它们是现实的存在物吗?或者它们虽然只是事物诸规定及至于诸关系,但却是哪怕事物未被直观到也依然要归之于这一事物本身的东西?

       现实存在物指的是牛顿的时空观,而下一种观点则是莱布尼茨的观点。

    B38 要么,它们是这样一些仅仅依附于直观形式、因而依附于我们内心的主观性状的东西,没有这种主观性状,这些谓词就根本不可能赋予任何事物。

       这里康德就要引出他自己的观点了。时间和空间只是依附于直观的形式,内心主观性状则指的是我们内心的一种先验结构。

    1.空间不是什么从外部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性的概念。

       康德否定了牛顿的空间观,并且在下面提出了理由,如果没有空间表象作为基础,我们就无法经验到外部事物。空间属于一个先天概念。

    空间表象不能从外部现象的关系中由经验借来,相反,这种外部经验本身只是通过上述表象才可能的。

    A24 2.空间是一个作为一切外部直观之基础的必然的先天表象。

       康德接下来说,我们可以想象空间中什么都不存在,但是不能够想象空间不存在。

    B39 空间被看做是现象的可能性条件,而不是一个附于现象的规定,而且他是一个先天的表象,必然成为外部现象的基础。

       空间是现象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并且作为一个先天概念,具有着必然性。

    3.空间决不是关于一般事物的关系的推论的概念,或如人们所说,普遍的概念,而是一个纯直观。

       空间本身不是概念,而是纯直观。

    空间本质上是唯一的,其中的杂多、因而就连一般诸多空间的普遍概念,都只是基于对它的限制。由此可见,在空间方面,一切有关空间的概念都是以一个先天直观为基础的。

       我们所形成的所有有关空间的概念都是要以空间这样一个先天直观作为基础的。

    4.空间被表象为一个无限的给予的量。

       空间是一次性的、唯一的,无限地被给予的,作为所有具体空间的前提。

    B40 空间的原始表象是先天直观,而不是概念。

       对于空间的阐释中,前两点注重说明它是先天的,后两点注重说明它是直观。最终确定它是先天直观。

                                                                                                              2017.3.11.第二次更新


    3.空间概念的先验阐明

    我所谓的先验的阐明,就是将一个概念解释为一条原则,从这条原则能够看出其他先天综合知识的可能性。

       这里先验阐明主要阐明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功能,由形而上学本体论转向认识论。

    为了这一目的,就要求:1)这一类知识确实是从这个给定的概念中推导出来的。2)这些知识只有以这个概念的给定的解释方式为前提才是可能的。

       第一点强调现实性,第二点强调可能性。现实性只能证明经验事实的问题,可能性才能证明其必然性。唯有通过空间为前提几何学知识才有可能性,所以具有必然性。

    那么,空间表象究竟必须怎样,才会使有关它的这样一门知识成为可能?

       几何学知识是先天综合的,空间概念使得几何学成为可能就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B41 它必须从本源上就是直观;因为从单纯的概念中引不出任何超出概念外的命题,这却是几何学中发生的情况。但这种直观又必须是先天地、即先于对一个对象的一切知觉而在我们心里,因而必须是纯粹的而不是经验性直观。

       第一点是空间必须是直观,第二点是先天的,即先于对对象的一切知觉,因而是纯粹的。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先天直观、纯直观,因此几何学原理都是确定的、自明的。

    只有当表象仅仅作为主体受客体刺激并由此获得对客体的直接表象即直观的形式性状,因而仅仅作为外感官的一般形式,而在主体中占有自己的位置时,才得以可能。

      这种先天外直观只是主体的感性直观的形式性状,即我们感受外部事物的直观形式。这里还对于直观做出了一个简明的解释,即对客体的直接表象。空间虽然是先天的,但却是感性本身的先天。

       牛顿将空间解释为对客观空间框架的某种反映;莱布尼茨将其解释为一种模糊知觉,力图将其还原为一种逻辑关系,否定了空间的真实性。休谟则解释为一种“观念与观念的关系”。康德认为只有自己的解释才能使几何学成为可理解的。

                                                                                                                2017.3.15第三次更新



    由上述概念得出的结论

    B42a)空间所表象的决不是某些自在之物的属性,或是他们的相互关系中的属性。

       前句话针对的就是以牛顿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观点(绝对的规定),而后半句话则针对莱布尼茨(相对的规定),其将空间解释为两个自在之物之间的关系。莱布尼茨认为,数学本质上是逻辑的而不是直观的,我们看到的空间是一种假象。牛顿和莱布尼茨都把空间看做“依附于对象本身的那些属性的规定性”如果我们把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抽掉,牛顿认为世界还是作为物质存在的,在莱布尼茨看来上帝创造的单子世界也还存在。但康德认为主观条件一但抽掉,空间就不存在了。

       空间和时间,都不是在现成事物之后才有经验到的东西,虽然它在经验中,但却是经验中的先天部分,是经验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

    b)空间无非只是外感官的一切现象的形式,亦即唯一使我们的外直观成为可能的主观感性条件。

       空间虽然是人主体认识世界的一个框架,但却包容一切现象世界的事物,因为这是一种能力。

    主体被对象刺激的接受性必然先行于对这个客体的一切直观。

       接受刺激首先需要主体具有接受能力。

    如果我们脱离了唯一能使我们只要有可能为对象所刺激就能获得外部直观的那个主观条件,那么空间表象就失去了任何意义。

       我们所知道的空间只不过是我们的感官能够受对象刺激而获得的外部直观的主观条件而已。

    A27 这个谓词只有当事物对我们显现、亦即当它是感性的对象时才能赋予事物。

       这个谓词即空间,只能在事物是感性对象时才能赋予事物,而不能用在事物未对我们显现的自在状态上。凡是被赋予空间的都是经验事物,空间是感性的,是先天直观形式,而不是抽象概念。

    我们称之为感性这个接受性的固定形式,是诛对象借以被直观为我们之外的那一切关系的必然条件,而如果我们抽掉这些对象,它就是一个带有空间之名的一个纯直观。

       空间虽然是感性直观,但并非感性的内容或材料,而仅仅是“固定形式”,即纯直观。

    空间包括一切可能向我们外在地显现出来的事物,但不包括一切自在之物。

       自在之物如果能够被直观到,也不是我们人类感性的直观。

    A28 我们主张空间(就一切可能的外部经验而言)的经验性的实在性,虽然同是又主张经验的先验观念性,也就是我们只要抽掉一切经验的可能性这个条件,并把空间假定为某种给自在之物提供基础的东西,空间就什么都不是了。

       经验性的实在性是用来反对休谟的经验性的观念性的,休谟认为一切经验性的东西,只能是主观心理学的东西,不可能有任何客观实在性,经验中一切普遍的必然的法则都可以被还原成心理习惯和恒常联想。康德认为经验性的东西具有其必然的规律和法则。而先验观念性就是从先验角度来看空间不是自在之物的属性,而只是对于其主观的观念。这一条是反对独断论的。

       经验性的实在性和先验观念性也是康德整个认识论的基本原则。

    但除了空间之外,也没有任何主观的、与某种外在东西相关而能称得上是先天客观的表象了。

       唯有空间表象才具有经验性的实在性,并且可以引出先天综合命题。

    严格说来,不能把任何观念性归之于其它这些表象,哪怕它们与空间表象在这方面是一致的。

       “观念性”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主观性和理想性,主观性方面一直,而理想性则不一致,理想性意义上的观念性还具有普遍的共相性质,即其它表象并不具有空间表象的普遍必然性。

    A30 一般说来在空间中被直观到的任何东西都不是自在的事物,而且空间也不是事物也许会自在地自身固有的形式,毋宁说,我们完全不知道自在的对象,而凡是我们称之为外部对象的,无非是我们感性的单纯表象而已,其形式是空间,但其真实的相关物、以及自在之物却丝毫也没有借此得到认识,也不可能借此被认识,但它也从来不在经验中被探讨。

       空间的先验观念性就注意解释空间中任何事物作为现象所具有的客观实在性,而不会被误认为是自在之物的形式。“真实相关物”则是指自在之物真实地刺激着我们的感官而使之产生感性表象。但是我们无法凭借其刺激我们的感官而对其产生认识。

       总之,一切出现在我们外部的表象,都是以空间为形式的感性表象,必须与自在之物严格区分。这是一种与独断论的彻底清除。

                                                                                                               2017.3.18.第四次更新

       空间部分已经更新完毕,第二部分即时间部分,接下来会陆续更新。


    第二节 时间

    4.时间概念上的形而上学阐明

    B46 1.时间不是什么从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性的概念。因为,如果不是时间表象作为基础,同时和相继甚至都不会进入到知觉中来。只有在时间的前提之下我们才能想象一些东西存在于同一时间中(同时),或处于不同的时间内(相继)。

       有了时间表象作前提,我们才能想象同时和相继的东西。

    2.A31 时间是为一切表象奠定基础的必然表象。我们不能在一般现象中取消时间本身,尽管我们可以从时间中去掉现象。所以时间是先天给予的。

       我们不能设想任何现象中没有时间,时间是一切现象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先天的。

    3.B47 在这一先天必然性的基础上,还建立了时间关系的那些无可置疑的原理,或一般时间公理的可能性。时间只有一维,不同的时间不是同时的,而是前后相继的(正如空间不是前后相继的,而是同时的一样)。

       康德还认为,这种一维性和前后相继性正是算数单位的统一性和算术运算的积累性的先天条件。

    这些原理作为使经验根本上成为可能的诸规则而起作用,并在经验前教导我们,而不是通过经验教导我们。

       在经验前,即先天。

    A32 4.时间不是什么推论性的、或如人们所说的普遍性概念,而是感性直观的纯形式。

       在康德之前哲学家经常将时间看做是概念、范畴,例如亚里士多德。而康德认为时间的形式性和抽象性是直观本身的抽象形式性。

    所以,不同的时间只是同一时间的各部分。

       这也是大陆理性派的传统观点。

    但只能通过唯一的对象被给予的表象就是直观。

       时间不是推论出来的,而是直观同一个时间部分,都属于唯一的时间。

    5.时间的无限性只不过意味着,时间的一切确定的大小只有通过唯一 的、作为基础的时间进行限定才有可能。

       强调了时间的无限性和唯一性,也就是强调它的直观性。时间先天地作为无限制的表象而被整个地给予出来,然后一切具体的时间都是从它哪里分割出来的。

                                                                                                               2017.3.22.第五次更新


    5.时间概念的先验阐明

    变化的概念以及和它一起的运动(作为位置的变化)的概念只有通过时间表象并在时间表象之中才是可能的。

       时间不只是数学的先天综合判断之所以可能的条件之一,也是运动这样一个自然科学概念之所以可能的条件。

    B49 只有在时间里,两个矛盾对立的规定才会在一个事物中被发现,即前后相继地被发现。

       运动和变化的本质就是把矛盾对立着的谓词结合在同一客体中。在康德前的机械论者就是这么解释运动的。而康德的创见在于将时间纳入人的主体先天直观形式,康德是第一个做出将客观运动变化以人的主观内在原则进行解释尝试的哲学家。

    所以,我们的时间概念解释了像卓有成效的普遍运动学说所阐释的那么多先天综合知识的可能性。

       这就呼应了康德之前提出的“纯粹自然科学是如何可能”的问题。

                                                                                                              2017.3.25。第六次更新


    6.从这些概念得出的结论

    a.时间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也不是附属于物的客观规定,因而不是抽掉物的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还会留存下来的东西。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时间将会是某种没有现实对象却依然现实存在的东西。至于第二种情况,那么时间作为一个依附于物自身的规定或秩序就会不可能先行于对象作为其条件、也不可能通过综合命题被先天地认识和直观到了。

       康德先否定了两个观点后,在下面陈述了自己的观点,时间是一切直观得以在我们心中产生的主观条件。时间先行于感官对象作为直观产生的条件。

    b.时间不过是内部感官的形式,即我们自己直观活动和我们内部状态的形式。

       时间是我们先天的内感官形式,只规定我们内部状态中各种表象的关系(前后相继)。

    B50 因为这种内部直观没有任何形状,我们也试图通过类比来补足这一缺陷,用一条延伸至无限的线来表象时间序列。

       时间的一维性使它不好被表象。

    这条线的各部分是同时存在的,而时间的各部分却总是前后相继的。

       对于时间来说前后相继性比一维性更深刻、更本质,它甚至是时间的一维性的根源。

    时间本身的表象是直观,因为时间的一切关系都能够在一个外部直观上面表达出来。

       这里邓晓芒教授在其句读中提出了异议,认为这只能证明时间是一种直觉(intuition),而不是直观(Anschauung)。而在英文中没有与Anschauung严格对应的词汇,所以英译本常用intuition来翻译。

    A34 时间是所有一般表象的先天形式条件。

    一切表象,不管它是否有外物作为对象,毕竟本身是内心的规定,属于内部状态,而这个内部状态却隶属在内直观的形式条件之下,因而隶属在时间之下。

       外部隶属于内部,空间隶属于时间。时间是内部现象的直接条件,是外部表象的间接条件。

    B51 如果我们能先天地说:一切外部现象都在空间中并依空间的关系而被先天地被规定,那么我们也能出于内感官原则而完全普遍地说:所有一般现象、亦即一切感官对象都在时间中,并必然地处于时间的关系之中。

    时间只就现象而言才有客观有效性,因为现象是我们已经当做我们感官的对象的事物;A35 但如果我们抽掉我们直观的感性,因而抽掉我们所特有的那种表象方式,而谈论一般的物,则时间就不再是客观的了。

       客观分为现象的客观和作为自在之物的客观,而时间的客观就是作为现象的客观,不能脱离我们的感官对象而有意义。一般的物普遍泛指现象的物和自在之物,而在这里则专指自在之物。

    因此时间只是我们直观的一个主观条件(这直观永远是感性的,即限于我们为对象所刺激的范围内),它超出主观就其自在来说则什么也不是。但同样,就一切现象而言,因而也对一切能在经验中向我们出现的事物而言,它又必然是客观的。

       这里又向我们解释了直观的特点,就是永远是感性的、接受性的、被动的。时间则间接地被动化了。而后一句则说明时间在现象界是客观的。

    B52 我们的主张表明了时间的经验性的实在性。

       时间在现象界具有着实在性,因而是普遍必然的有效运用。

    反之,我们反驳一切对时间绝对实在性的要求。

       绝对的实在性,即在现象和自在之物的运用上都具有实在性,这是当时大陆理性派所主张的。理性哲学家总是先验的断言事物具有具有一种绝对客观的实在属性,即使那些事物是我们无法通过感官所经验到的事物。例如,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就经常通过苏格拉底的口吻试图定义在康德哲学中属于超验的美德,而往往无功而返。

    A36 所以在这里就有时间的先验观念性,据此,如果我们抽掉感性直观的主观条件,时间就什么也不是,时间(去掉它与我们主观的关系)即不能在自存性地、也不能依存性地算到自在对象的账上。

       时间既不是自在之物本身,也不是依附在自在之物上的上的属性,仅仅是我们先验的观念。

                                                                                                               2017.3.27.第七次更新


    7.解说

    A37 时间当然是某种现实的东西,也就是内直观的现实形式。因此它在内部经验中有主观实在性,就是说我现实地有关于时间和我在时间中的诸规定的表象。因而时间并不能作为客体被看作是现实的,而是作为我自己把自己表象为客体的方式而被看作是现实的。

       时间的实在性不依赖于我们自己被看做一个绝对实在的客体,是一种经验性的实在性、从先验立场上来看,是一种主观实在性。

    时间无非是我们内直观的形式。我虽然可以说:我的诸表象在前后相继;但这只是说,我们把它们意识为在一个时间序列中的,也就是根据内感官的形式来意识它们的。因此时间不是某种自在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客观地依赖于事物的规定。

       时间只是我们意识到表象的方式。

    B55 观念论认为外部对象的现实性不能有任何严格的证明;相反,我们内感官对象(我自身和我的状态)的现实性则是直接通过意识澄明的。

       观念论常被译作唯心论,主张否定空间的客观实在性,唯有内部才能找到不可怀疑的基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就是一个典型。

    时间和空间是可以从中先天地汲取各种综合知识的两个知识来源,尤其是像纯粹数学关于空间极其关系的知识方面就提供了一个光辉的范例。也就是说,空间和时间是一切感性直观的两个合在一起的纯形式,它由此而使先天综合命题成为可能。

       时间和空间使纯粹数学的普遍必然性成为可能。

       后面一大段都是在反驳唯理派和经验派的时空观,不做赘述。

                                                                                                               2017.3.31.第八次更新


    8.对先验感性论的总说明

    A42 我们的一切直观无非是关于现象的表象;我们所直观的事物不是自在之物本身,我们既不是为了自在之物而直观这些事物,它们的关系也不是自在之物本身具有如同它们向我们显现出来的那种性状。

    直观表象只是主观的现象,而不是自在之物。

    对象自在地、离开我们感性的这一切接受性可能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这仍然是我们完全不知道的。我们知道的只不过是我们知觉它们的方式。

    如果我们要和对象发生认识的关系,那么我们只能够与自己的感性发生关系。

    B60 空间和时间是这种方式的纯形式,一般感觉则是质料。

    感性接受对象的方式有两个层次,形式和质料。

    A43 这两者绝对必须依赖于我们的感性的,而不管我们的感觉可能是哪一种方式;后者则可以是极为多种多样的。

    空间和时间是先天的和必然的方式,而感觉属于经验的偶然的方式。

    即使我们能够把我们的这一直观提升到最高程度的清晰性,我们也不能借此而进一步知悉自在对象本身的性状。

    “清晰性”是莱布尼茨的术语,莱布尼茨认为我们不能认识自在之物是因为感性认识不够清晰,而康德在此反驳,即使直观知识能够提升到最清晰的认识,也不能反映自在之物。

    因为我们在一切情况下所可能完全认识的毕竟只是我们直观的方式,即我们的感性,而且永远只是本源地依赖于主体的空间条件下来认识它的;自在的对象本身会是什么,这决不会通过对它们那唯一被给予了我们的现象的明晰知识而被我们知道。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我们感性本身的认识、超不出我们的主观条件,只有先验的观念性。

    B61 不清晰的表象和清晰的表象的这一区别只是逻辑上的,而不涉及内容。

    表象的清晰与否并不涉及表象的性质。

    健全知性所使用的公正概念,包含的正是一个可以由最微妙的思辨中加以发挥的意思,只是在日常和实际运用中人们并不意识到这一思想里有这么多方面的表象而已。

    “健全知性”就是我们所说的“常识”,在18世纪是一个流行的概念、也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标准因人而异。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概念是感性的,恰恰相反,康德认为如公正这样的概念是属于自在之物范围的。

    莱布尼茨-沃尔夫的哲学在把感性和智性的区别仅仅看作逻辑上的区别时,就对我们知识的本性和起源的全部研究指示了一种完全不正当的观点,因为这种区别显然是先验的,而且并不仅仅涉及清晰或不清晰的形式,而是涉及双方的起源和内容。

    “智性”Intellektuelle又译“理智”、“知性”,是广义的理性的意思,“唯理论”(Intellektualismus)就来自这个词。莱布尼茨—沃尔夫派认为感性只是理性在逻辑上不够清晰的表现形式,因而使之归结为理性。

    康德则认为知识是有关于经验对象的,是从经验开始的,但起源是双重的,知识是来自感性方面和知性的方面共同复合而成的。逻辑仅仅属于知性方面,而不涉及知识的内容和对象。

    A45 我们平时喜欢在现象中区分出:本质上依赖于现象的直观并对任何一般人类感官都有效的东西,以及只是偶然归于这些现象的直观的东西,它不是在与感性的关系上普遍有效,而只是对这个那个感官的特殊职能或机制有效。

    这个实际上就是洛克关于“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划分。

    这样,我们就把前一种观点称之为表现自在的对象本身的知识,而后一种知识称之为只是对该对象的现象的知识。但这种划分只是经验性的。

    在康德看来,我们的探索过程中,永远也触及不到真正的本质,即自在之物,而只不过从现象更深入一层现象。

    B63 尽管我们(在感官世界中)到处、哪怕对感官世界的对象作最深入的研究时,也只能与现象打交道。

    不管我们对现象的研究深入到哪一步,我们都还是只是与现象打交道。

    如果我们一般性地看待这种经验性的东西,并且不顾及它与每一种人类感官的协调性,而探问它是否也表象了一个自在的对象本身(不是雨滴,因为雨滴作为现象已经是经验性客体了),那么这个表象与对象的关系的问题就是先验的了。

    “一般性地看待”(nehmenuberhaupt),也可以译作“从根本上看待”,就是从更一般的角度来看。先于整个经验范围地提问,就是问这种经验是如何可能的,这样的问题就是先验的。

                                                                    2017.4,.1.第九次更新


    A46 我们的先验感性论要做的第二件重要的事就是:它不仅仅是要作为表面上的假设来赢得人们的一些好感,而是要具有对任何一种应被当做工具论的理论所可能要求的确定性和不被怀疑性。

    先验感性论所要做的第二个重要的事就是不仅说明空间和时间先验的观念性,还要说明其经验性的实在性以具备确定性和不被怀疑性。在前文中康德曾提到过:“纯粹理性的一个工具论就是将一切先天纯粹知识能据以获得并实现出来的那些原则的总和。”

    A47 由于几何学定理是先天综合地并以无可置疑的确定性被认识的,所以我要问:我们是从哪里取得这类定理的,并且我们的知性是靠什么来支持自己去达到这类绝对必然的、普遍有效的真理的?没有任何别的道路,唯有通过概念,或是通过直观;但这两者本身要么是先天的、要么是后天地被给予出来。

    以往的独断论者总是强调几何学公理的无可置疑性只有建立在自在之物的基础上才能成立,而康德则提出疑问,我们为什么能得到它们具有普遍必然的有效性?对于公理问题的讨论达到了一种由本体论到认识论的转向。

    而他自己的回答则是通过先天的或者后天的概念或者直观。由于要求其具有普遍必然性,那么后天的就应当排除,而几何学公理作为综合命题,综合命题无法通过概念分析得出,那么就必须借助想象力直观,所以最终的答案是先天直观,纯直观,即空间和时间。

    下面康德在B66中反驳独断论者,举例,如果几何学中的三角形属于自在之物本身,那么我们怎么能确定我们主观建立的关于三角形的公理是必然属于作为自在之物的三角形呢?

    对象是在你的知识之前,而不是通过你的知识被给予的。

    这里的前后关系是逻辑上的前后关系。我们无法将我们对于经验对象的认识而得到的知识赋予普遍必然性。只有对象是通过我们的知识被给予的对象,我们才可以认为其具有出自你的认识活动的先天必然性。

    A49 空间和时间作为一切(外部和内部)经验的必然条件,只不过是我们一切直观的主观条件,因而在与这些条件的一切关系中一切对象只不过是现象,而不是以这种方式独立给予出来的物。

    由此也可以得出,根据空间和时间得出的数学的公理的普遍必然性,只是一种经验性的实在性。

    在我们的知识中,一切属于直观的东西,所包含的无非是单纯的关系。

    康德首创的一个新的视角,即将知识中属于直观的东西归结为“关系”。一切知识都是判断,而判断即关系,通过一个联系词将主词和谓词联系起来。位置基于时间关系,变换基于空间关系,运动则基于时间和空间。

    下面一大段,康德做了总结工作,空间是外部现象间的关系的先天条件,时间是外部和内部现象间关系的先天条件,一切外部现象最终要归于内部现象。

    凡是能够在一切有所思维的行动之前作为表象而先行的东西就是直观,并且,如果它们包含的无非是关系,它就是直观形式,这种形式由于它只有当某物被至于内心时才有所表象,所以它不能是别的,只能是内心通过自己的活动、即通过其表象的这一B68置入、因而通过自身而被刺激起来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某种按其形式而言的内感官。

    这一段里面一共有四个阶段。

    a.区分直观和思维,直观是逻辑上在先的。

    b.区分直观形式和质料,直观的形式是一种关系、质料是关系项。

    c.内感官形式通过感性材料的置入内心才能产生表象。

    d.内感官的形式就是内心的自我刺激,自我激发。

    对主体自我意识(统觉)是自我的简单表象。

    对自我作为一个感官客体的意识就是经验性的自我意识,而对主体的自我意识则指先验的自我意识,也就是先验的“统觉”。

    在人类这里,这种意识要求对于主体中预先被给予的杂多有内部的知觉,而这种杂多在内心中非自发地被给予的方式由于这一区别,就必须叫做感性。

    杂多在内心中非自发地被给予的方式就是感性直观方式。

    但这种预先植根于内心的直观B69形式则在时间表象中规定着杂多在内心中聚合的方式,因为内心直观自己并非像它直接主动地表象自己的那样,而是按照它从内部被刺激的那种方式,因而是相它对自己所显现的那样,而不是它所是的那样。

    这种感性的直观方式是受到直观先天形式时间限制的,所以内心直观自己,直观的只是自己的现象而不是自在之我。

                                                                    2017.4.4.第十次更新

    Ⅲ.如果我们说:在空间和时间中,不论是外部客观的直观,还是内心的自我直观,都是如同它们刺激我们的感官那样,即如同它们所显现的那样来表象它们,那么这并不是想说这些对象就只是幻相。

    不论是客体还是主体,都只能通过我们感观才能直观到它们。而我们的先天直观形式是不会轻易变更的,因此感性表象被建立为服从普遍必然性法则的客观对象。

    当我主张说,我据以设定物体和我的灵魂的、作为两者存有的条件的那种空间和时间的性质,是在我的直观方式中、而不是在这些自在客体中,这时,我并不是说,物体只是似乎存在于我之外,或者我的灵魂只是似乎在我的自我意识中被给予的。如果我把我本应归于现象的东西弄成了只是幻相,那将是我自己的罪过。

    这里,“物体”指外部现象的对象;“灵魂”指内部现象的对象。空间并不是物体现象下的自在之物;时间也并不是灵魂之后的心灵实体。时间空间只是用来规定现象中的对象的, 如果造成了幻相,那也只是我们运用不当。

    幻相却永远不能被作为谓词赋予对象,这恰好是因为,幻相把那只是在与感官关系中、或一般在与主体的关系中属于对象的东西赋予了孤立的客体。

    这里的客体是指现象中的客体,不是自在之物。产生幻相是因为,我们把我们感受到了的东西强加给了没有刺激我们的孤立的作为现象的客体(经验幻想),或者是强加给了超验的自在之物(先验幻想)。

    凡是根本不会在自在的客体本身找到、但却能在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中找到并与主体的表象不可分的东西,都是现象。

    一切现象的客体都是在人的主体中由主体建立起来的。

    接着,康德在B70中反驳了唯理派对他的责难,并指出,唯理派将空间和时间作为自在之物的性质与贝克莱把空间降为单纯的幻相都是荒唐的,甚至是相通的。

    B72 这种直观方式之所以被叫做感性,是因为它不是本源的,就是说,不是这样一种本身就使直观的客体之存在有被给予出来的直观方式,而是一种依赖于客观存有、因而只有通过主体的表象能力为客观所刺激才有可能的直观方式。      

    感性的直观是由对象刺激主体感官而产生的。

    有可能一切有限的有思维的存在者在这点上是与人类必然一致的(尽管我们无法断定),所以这种直观方式毕竟不会由于这种普遍有效性而不再是感性的,这正是因为它是派生的直观,而不是本源的直观。

    康德意欲将人类意义上的主体先验结构拓展到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先验结构。其他理性生物也有可能具有。派生的直观,即受外部刺激而产生的直观。

    先验感性论的结论

    B73 于是在这里,我们就拥有对于解决先验—哲学的“先天综合命题是如何可能的?”这个总课题所需要的构件之一了,这就是先天的纯直观,空间和时间了,在其中,如果我们想要在先天综合判断中超出给予的概念之外,我们就会碰见那不能在概念中、却完全可以在上的东西,但这些判断出自这一理由决不能延伸到感官对象之外,而只能对可能经验的客体有效。

    康德对先验感性论的总结。


    先验逻辑我会在之后看情况更新,因为其篇幅很长,需要很多精力。                                                                                       2017.4.5.第十一次更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 南明书:赞一波,终于见到专业的了
        E穆勒: @南明书 没书里的句子没法分析啊😂
        南明书: @南明书 少用些书里的句子更好些😂
        E穆勒: @南明书 西方哲学入门😂
      • 篮筐里的球:笛尔卡认为知识只能通过理性来获得
        E穆勒: @reverence 他是唯理派

      本文标题: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读书笔记Ⅲ先验感性论(空间和时间的阐释)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eivxg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