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想。
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
拉丁文延伸到英语的Amoy
City厦门。
这一次的到来是例行公事,我的工作已经让我忙到喘不过气很少有时间出去旅游,旅游也不会再来这样被旅客攻陷了的城市。
事实证明我真的很忙,我匆匆地来又要匆匆地走,只会停留短短三天。往返于中山路和CBD之间。
还好只是三天。
在我记忆中,这里有家叫过家家的青年旅舍,好像是他的朋友开。我沿着记忆中的方向去找发现曾厝安格局都变了,小吃街不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没了一元一个的生蚝。我才发现我好像有十年没有到这个城市来了。
他说你都那么久没来了,没变化就是见鬼了。我笑了,我说你还能跟我讲话我是不是真的见鬼了。
十年前,我和他一起来厦门,我是来结婚的。
对,我22岁,没有什么爱情的憧憬,只是他跟我说:“我爸妈催我结婚,不能再拖,你能帮我这个忙吗?这是我最后一次拜托你。”我和我最好的朋友说我操他妈,然后我义无反顾买了机票跟着他来了厦门。妈妈说“你傻吧”,朋友说“你就是有病”,我说你们不懂,我开心就行。就像18岁那年我只是为了坐火车就上了去另一个城市的火车一样,就算是凌晨我也不管不顾。
十年前,我来这个城市结婚。我以为这个忙我可以帮到,我可以在23岁之前有个家,甚至有个孩子。我会实现我相夫教子的梦想,就算我不太清楚这个丈夫是否爱我,是否会每天和不同的女人上床,甚至不清楚能不能有未来。
十年前,我在他海边的家。我躺在他的床上看着他换上西装准备去见家里的长辈,他说明天我们回台北,去看看外婆,给外公上坟。我高兴地说好啊,那天我真的好高兴,我庆幸我做了这个选择,能见他外婆的人是我不是别的女人。
我现在坐在出租上,沿着海滨大道,已经过了炮台,我凭着记忆让司机找到了那个楼盘。我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进去。他说还是别进去吧,我们都搬家了,我说那好吧你想去哪,他说去大学路,去店里看看。司机好像不开心了,一直问我到底去哪,我说好吧听你的去大学路。
司机说大学路哪,我说你就在艺术西区停,司机呆呆地望着我我才发现已经十年过去了。哪还有什么艺术西区,我说就在喜来登那里吧,司机说你确定了吗,我看了他一眼说确定,恒达广场对面。我问司机不是厦门人吧,司机用他奇怪的台湾普通话说是长沙人,我开心的说:“我们也在长沙读大学。”我说的是我们。
司机问我是厦门人吗,艺术西区是什么地方,我说算是厦门人吧,艺术西区是当时厦门艺术青年的聚集地,他们在那里追寻自己的梦想,现在变成了喜来登酒店,他们也大都成家立业不再做不上班的rocker。司机说你这个年轻人说的话听不懂,我说我们不年轻了
我问司机,“你知道沙坡尾吗”,司机让我说说看,“沙坡尾是厦门这个海港城里最有安全感的地方,是渔民的避风港,是B的家.”
对B的家
B是他和朋友一起做的自创品牌,当时在厦门还小有名气,是流浪歌手和滑板人的家。司机说这个B我知道,现在不是很大一家店吗,而且中山路都有一家。
是啊,B都成国内蛮有名的街头潮牌,我对他说:“你们蛮厉害啊!”他对我挑了下眉:“说我是什么人啊。”
我笑着对他点点头,“你是什么人,你是神能让当时的我不顾一切要嫁给你。”
司机说还是去喜来登那里吗,我说你知道B店的话去那家店吧。司机无奈,“妹妹你想好了,不准变了。”
B比十年前大好多啊,好大的整整一面墙都是板面比以前不知道大了多少倍。像洛杉矶落日大道的那家滑板店。我推开门进去,里面在放披头士的In My Life。
多老的一首歌啊我对他说,你就这样In My Life了。
店里换了新人,我不认识,我突然看到了从天台上下来的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女人对我笑了,说你怎么又回来了。我看了看他,我想起来了这是阿毛。
我说阿毛你孩子都那么大了啊,她笑着说还喊什么阿毛,我说你还是我的阿毛,她问:“你怎么还会到厦门来,我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来了。”我说出差,她说走出来就好。我看着旁边的他说:“没什么好难过的我现在很好啊。”阿毛说那就好,带张唱片回去吧。我说每次我都带那么多唱片现在不想要了,她说你哪有每次,你也就来过厦门两次。
对啊,我也就来过厦门两次。
第一次是十五年前了吧,那年我18岁。认识他的第三个月我来到了他的家乡,就在那个五一才是三天的小假期,我什么都没想一张机票就来了。
18岁那年,我在一个雨过天晴的下午球场上。他和我一个不太熟的朋友一起打篮球,我只是要跑步顺便看了那么十分钟。
也许是缘分或者说注定要认识,只是看了十分钟的篮球晚饭就在一起吃了,吃饭的时候一直是他讲我静静的听。我发现他好像真的和自己理想中的人一样,每一点都符合,有着和自己平时相处的人不一样的气场,他是优秀的,他是不羁的。我兴奋地回去告诉了每一个玩的好的朋友,他就此成为了我男神。
那时候我没想过我五年后会真的要嫁给我男神。
十五年了啊,我记得接下来的日子里,基本每天我都和他有联系,这个人好像强行闯入了我的生活,无孔不入。
我从没主动联系过他,但也从没拒绝过。
他总是会叫我去看他的球赛,喊我一起吃饭,一起上网,或者帮他拿个快递。我有时真的很想拒绝但是我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了。
当他跟我说自己是个独身主义者的时候,我笑了。我发现自己认为他是对的人但从第一次深交开始我就再也没想过要和他谈恋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没有绝对的独身主义,只有遇没遇到真正喜欢的。我说我诅咒他一辈子遇不到,现在看来他好像真的再也没有遇到。
我出了B往对面走,那家热狗与啤酒居然还开着.我回头看了阿毛,她的儿子笑着对我挥手说阿姨再见。我想我们的孩子也应该是这么大了吧,我看着他,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孩子,我们先去看看那个德国老板吧。”德国老板变得愈发胖了也老了许多。我以前的相机里还有他十五年前的样子。我说我还是喜欢Jack以前的样子,你也是以前帅些,他问我以前是多久以前,我说我才认识你的那一年。
那年我才18啊,我居然为了这个人将找不到这样的何必将就的念头根深蒂固地印在脑海中。
我看着他说“你真是害人不浅,祸害了我十五年。”他又笑了,说“明明是一辈子。”
其实我完全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的,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可爱,明知道不可能的人我还是飞蛾扑火,但是我也就这样守着他而已,整个大学一守就是四年,第五年我好像是“媳妇熬成婆”我居然要嫁给他了。
在遇见他后来的日子里他和我偶尔会有交流。依然是我不会主动约他但从不拒绝的关系,我偶尔会去看他打球,会帮他拿快递,会去给他送饭顺便和他那只可爱的拉拉玩玩。他也让我认识了一些他的朋友,他跟他的朋友说我是他的学妹或直接说我是他妹妹。
那时我说就当哥哥吧,当你喜欢上一个独身主义者的时候你和爱上一个gay几乎没有差别。
我点了份墨西哥热狗三明治是辣味的,但是他不吃辣,西红柿炒蛋还要加很多很多糖他特别爱吃花甲还要用大骨汤煮沾花生酱,他说你又吃那么辣上火,我说不怕,他说:“你声音越来越有感觉了。”可是我还是没有去学饶舌。
十五年前,我很喜欢MC
Hotdog,喜欢听轻熟女27,他的风格和热狗很像,像到我每个朋友见到他都会说哇和热狗很像哎。大我6岁的他其实完全没有大哥哥的体贴,反倒我这个小妹妹总是对他那么好,好到我自己都受不了,好到令人发指。我第一次去他家,他睡得像个死人,我这个从不爱收拾的人居然把他家收拾得干干净净,那时我还怀疑那个女孩到底是不是我。
我突然想家里的拉拉了,拉拉是只拉布拉多咖啡色纯种。和十五年前我才见到的他的那只三个月大的蓝带几乎一模一样,我在上海的一个朋友家遇到了我的小蓝带。我立马把他带回了家根本没管我的朋友有多么不愿意。我朋友说你这是强盗,我说:“曾经有个人也没管我有多么不愿意强行介入我的生活我都没说他是强盗,何况为了一只狗。”朋友摇头没办法。
我出了热狗与啤酒,天色暗了开始下雨了。海滨城市总是湿湿的雨很多但是我很喜欢这里,其实我一直喜欢的是我现在的家凤凰城菲尼克斯。同样是海滨城市,凤凰城一年四季几乎没有雨水,只有阳光,喜欢这个常遇台风的厦门好像只有一个原因。
他说:“下雨了我们打车走吧。”他说回酒店休息吧,我说不,我要去第一码头.
雨中我在第一码头唱起了轻熟女27,十五年前我在这个地方唱情歌王消磨时间.我好想唱首现在的流行歌,可是我现在好像让自己忙到连什么歌曲流行都不知道了,我的苹果里依然是哈狗帮张国荣王菲张学友.
我笑着摇摇头对他说:“你看我们终究老了。”
我说我们就深夜去鼓浪屿吧,明天我想离开这里了,他没说话,只是点头。
十五年前,我第一次去鼓浪屿,我在上船时抽着烟。在张三疯里坐了一个小时写了留言,关于梦想关于未来不例外也关于他。
十年前,我第二次去鼓浪屿。我穿着婚纱抽着烟,在第二滩坐了三小时拍了六张照片。第一站婚纱照我一个人,我记得他说第二站我们去菲尼克斯。
现在,我又要去鼓浪屿了。真的好开心,至少这次我不是一个人抽着烟了。是我们一起抽着烟,是红万,我抽多了会嗓子哑但是我还是很喜欢的烟。
我包里还有一包大卫杜夫,我们都特别喜欢的烟。
我记得我一个朋友说失恋的人才抽万宝路,那我岂不是天天失恋。失恋了十五年。
十五年前我说我从不抽外烟,但是他好像就喜欢抽外烟,我也就开始了我的万宝路之旅。
我要去鼓浪屿了,我上船了,走的是市民码头。凌晨以后我这个美国公民都可以走市民码头了其实我差点就是厦门市民了。
我走到我留过言的那家张三疯,可是打烊了,我说我好想给你看我写的东西,他说以后还有的是机会再来看就是。我说噢。
我说我们去婚纱照的取景地吧,这次我不是一个人了。他说这样啊,走吧。
不!我不去!我还是一个人!
我立马回到码头,我要回酒店,我要离开这个城市!
我就住在第一码头旁边的英迪格,旁边是全国最大的一家星巴克。好像现在不是了,最大的开在了我的家乡昆明。
我想回家了,我想回去找妈妈了。
我上了电梯,坚定了我要离开的信念,我冲进门开始收拾东西,我看到他无奈地摇摇头说你到底是怎么了。“我没怎么我很好不要问我怎么了。”我打开手机改签机票,本来我只能出三天差。第三天下午回菲尼克斯,我把机票改成了早上8点第一班飞昆明,我要回家。我突然发现我哪还在昆明有家,妈妈爸爸都在菲尼克斯享受美国的阳光,我又把机票改成了长沙。
我说我们回长沙,他说随你咯。
我们在长沙认识,在Z大相遇我们就去Z大。
飞机在10点20准点到达黄花机场,黄花机场扩建了,大了很多,长沙也跻身一线城市了,我好像十年没回来过了。
十年前我跟他走要结婚,他说我们以后就在厦门不回长沙了你愿意吗,我是既然是帮你忙我怎么都愿意。那天晚上在他家里我们第一次做爱,他说谢谢你肯帮我,我笑着在他身下说有什么好谢的。
其实十五年前我就想过也许很久以后,他为了应付父母要找个人结婚了来找我说这是最后一次麻烦我了我也会义无反顾的同意,而且还会依然给他单身一样的自由,看来我是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可是我没有预知到最后的结果。
“喂,你回长沙啦?”
一下飞机我曾经最好的朋友,那个和我像双胞胎的女孩的电话就打来了。她开着车来接我,带着她的孩子,就是和她我们一起坐深夜火车,一起写作投稿,一起泡吧抽烟现在的她有个爱她有钱的老公和一对双胞胎。但她还是那么爱自由,上个月才从西藏回来。
她说你还好吧,我说我很好啊,怎么会不好。她说你从厦门突然来长沙我吓了一跳,我说:“你好搞笑。这有什么吓人的。”
她问我来长沙干嘛,我说看看,你带我去看看Z大看看球场可以吗?
她说:“随你怎么看,别傻就好。”我说不会,我看了看身边的他,你们都放心,我不会傻了。
她说:“宝宝啊,好想你。”我说你个三十老几的人了还宝宝宝宝,她说:“你他妈和以前一模一样,狗嘴吐不出象牙。”
我说我想去球场,她说球场改建了我说我知道,但我有记忆啊。
我对他说你还记得你打球的那块球场吗,就是我们认识的那块,他说我记得,你那天穿了一身黑我也是。
还好他还记得。
我不喜欢长沙闷热的天气,闷到我透不过气,闷的我头痛。
我现在头好痛,我最好的朋友给了我一颗芬必得。带我去她家里睡觉,我说不,我要去阳光城。8楼
她说你去吧,我陪你。
那是他曾经的家,他曾经跟我讲过回家吧今天,回来我做东西给你吃。
那是我18岁听到最美的情话,虽然那根本不是情话。
813里积了不知道多厚的一层灰,到处是蜘蛛网,那个狗笼子还在。放了十年了还没有锈质量真好。
我说我想住这,我朋友骂我神经。
我又回到了我最好的朋友的家,她家就是我家。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有说不完的话,可是她还是觉得我不好,我看着他对她说你放心。我一直很好。
我知道我很好。
我知道在他离开的这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都很好,应该说除了第一年的九年里都很好我忙到忘了所有的事还是忘不了他。
十年,我们出发去看外婆的那天早上,他接了个电话说有重要的事,我不想他立马出发,清晨的温存还没褪去他就急忙穿好衣服说等他回来。
我没有阻止我从不干涉他可是那天我应该干涉他的,至少干涉了我就真的嫁给他了。
他的沃尔沃S60和辆卡车相撞,整车报废。偶像剧最终在我生命的上演了,可是电视里演的都是失忆,而我是失去。
对啊,失去。
我那天真的没有哭,我说我要去看外婆,去给外公上坟。我要去拍婚纱照,我要去菲尼克斯定居,我要带着我们的孩子去过我想要的生活,就算少了一个人也不怕啊。
恩,十年前我肚子里有个小生命,我的孩子。
可是就在拍完婚纱照从鼓浪屿回来的那天我见到从昆明赶来的担心我的爸爸妈妈的时候。我的孩子和我泪水一起离开我了,我那天好像流完了这辈子的眼泪,还流干了这辈子的血。
我醒来时他爸爸妈妈抱着我说你永远是我家的儿媳妇,他姐姐拉着我的手一句话不说手比我还冰。我说你们别担心:“我和他要搬去菲尼克斯了。”他们震惊的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我说没怎么啊,我做了个好长的梦我嫁不到你们家了。我记得他们都哭着骂我傻孩子。
我办出院手续的那天他遗体火化,我没有去,我回家收拾好我们的东西。什么都没想就去了菲尼克斯,我的婚纱照第二站,我带来了他准备在婚礼时穿的礼服。
我找好房子,搬进去。把家收拾的一尘不染,我们的房间朝阳面海。孩子的房间里有滑板篮球,我真的很好啊。
我们已经一起生活了十年,我很幸福啊。
我想他是爱我的,至少现在他是我的。
既然没有清清楚楚地分开,我们就要莫名其妙地生活。
我真的很好,我抬起头看着他说,我们回去吧。我不想那么忙了,我们再要个孩子。他认真地说好。
看啊,他环抱着我啊。我现在想回家,不是厦门,不是昆明,不是长沙,不是菲尼克斯,是他和孩子都在的那个家。
我叫李想,他是我18岁那年在球场遇到的S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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