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丨我是好学生

作者: 张文秋梦 | 来源:发表于2024-07-14 09:24 被阅读0次

    【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吃过晚饭,兀自走进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在客厅尽头,拖鞋打在地板上“踢答踢答”发着响声。我身后的老爸还是坐在油腻的圆桌旁欣赏着他的鸡翅,嘴巴鼓鼓囊囊的,嘴角上还悬着几滴黄油与唾液的混合物。但老人家似乎并不满足,依旧把菜盆中最后一匙汤送入口中,然后才仰在靠椅上,用手抹了一下腮帮。

    “兹咔”一声,椅子重重响了一下,他“踢里咣啷”站了起来,几只大碗就这样被扔进了水池,只留了几根被吮得溜光的骨头躺在桌面上。我扭头瞅着这几根骨头,又瞅瞅老爸那一脑袋的头油和净是坑坑的胖手,突然想起了“九•一八”纪念馆中的万人坑和那肥头肥脑的日本侵略者。我于是止不住一阵恶心。真的,是深深的一阵恶心。

    妈妈和小弟早坐在了电视旁,屏幕闪着刺眼的光,其中的男女主角情不自禁地搂在一起啃得死去活来。小弟想看VCD,老爸前天买了一纸袋动画片原版光盘,但此刻却丝毫不敢打扰妈妈的兴头,只好眼巴巴坐在电视旁,奇怪于妈妈那一脸的泪水。

    我于是不再留恋这晚饭后的“天伦之乐”,打开了自己房间的门。那门是铝合金的,硬塑料制的门板,门把手长长的。我总觉得这门把手像蛇的脚,相对这扇门是多余的东西,破坏了整幅画的协调。然而没有它又不行,没有它怎样去开这扇门呢?我的手指甲虽然不比女孩的短,可要插进门缝撬开这扇门也是无能为力。这门把手长在门板靠右的一边,这更显得难看,不符合美术或几何中那对称的概念。应该在门中央安装把手,把手的开头最好是正方或正圆,和那硬塑料制的门板构成印象派的风格。然而,物理书上说过,门把手装在门的一侧是为了使力臂最大,开门最省力。

    人世间偏偏有这许多矛盾的东西,比方这艺术与物理的矛盾。不想它了,我轻轻一扶把手,吱吱呀呀,门颤抖着开了。门内拥挤着椅子、书桌、台灯,一大摞的教参、习题、迅速成才妙招、解开高考大门的金钥匙。一间屋子里我最满意的就是这把转椅,厚厚的海绵垫,软绵绵的靠背,椅身可以旋转,椅腿下还有轱轳,可以滚动。我虚脱了似的陷在椅子里,抬起腿蹬住书桌的边缘,一用力,嗖,椅子已经向后滚了一段距离。我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我发誓,我保证,这是一天中我做的最有趣的一件事情了。

    报时钟提醒我,已经八点了,我该学习了。所有的快乐、烦恼、私心杂念、酒色财气全部抛开。在台灯柔和的光下,只有ABC,只有XYZ,只有写不完的作文,演不完的习题,背不尽的公式。同学们都说我用功,每天睡得最迟,起得又最早,一心用在书本上。我承认这是事实,这真的是事实。但我怀疑自己,是否算一个好学生。晚睡早起这不符合生理常识,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害。其实我是害怕,早睡晚起固然舒服,但人的生命似乎就都在无知觉的睡眠中度过了,人就凭空少活好多的时间。我贪生怕死,因此加倍珍惜生命。之所以晚睡早起,因为我想时时刻刻知道,我的神经,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着,都在释放着能量。这样才心安理得,才不会空虚,不会失落。我选择了深夜苦读,那再自然不过,在这巴掌大的房间,我不学习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别无它法,我不能允许时间在静坐中耗尽,可能我不是个好学生,我是个……是个胆小鬼。

    早上五点钟,天还灰蒙蒙的,窗子上刚刚露出一点黎明的颜色。窗子外的天空沉重而诙谐,仿佛一个悲剧童话中突然出现的小丑,让人在苦恼和伤感中叹一口气,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

    这段时光真是美妙,连小弟也不来打扰我,没有鸡骨头,没有电视中那惺惺作态的镜头。我在昏暗中摸索起来,从枕头下扯出一双雪白的袜子。班中的男生,只有我的袜子这样雪白。第一,我从来不踢球;第二,我的皮鞋从不褪色。老爸肯花三百多块装饰我的脚,这一点还真得感谢他。我思索了半天,该把哪一只袜子穿在哪一只脚上,我就这样苦苦地想,苦苦地想,直到对面三楼的灯光啪的亮了起来。“他妈的,这是袜子,不分左右脚。”我一边诅咒自己的愚蠢,一边盯着对面的三楼。

    那个阳台上的窗子打开了,一个穿白睡衣的女孩站在窗口前,手支在下巴上,身子弓弓的,像一只伸懒腰的小猫。“她的身体一定是软软的,皮肤一定是白白的。”我越想她的形象越可爱。那一定是个漂亮的女孩,虽然我的高度近视看不清她的脸。“她一定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那长长的眼睫毛就像蒲公英的茸毛,忽闪忽闪的。”

    我已经注意这个女孩好久了,十天,二十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我只知道每天早晨她都要穿一身白色的睡衣,打开阳台的窗,用手支住下巴,呆呆地望着冷清的大街。她要在窗口站一个多小时,一动不动,嫦娥仙女般的玉洁冰清,西子捧心般的楚楚动人。但是,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消失了,像梦幻的泡沫,消融在暖暖的阳光里。

    有时候,她还唱歌,咿咿呀呀地唱。那歌声真是动人,像清泉一样,流淌在我的心里。她唱的歌很流行,总是最近的上榜金曲,这几天唱的是梁咏琪的《新鲜》和许茹芸的《真爱无敌》,她惟妙惟肖地唱,我的心随着歌声不住地颤抖,我陶醉了。阳光升起来,我也兀自不醒,仿佛和那女孩一样,消融在又一个明媚的清晨。“一天之计在于晨”,受了这番感动与鼓舞,我迅速补充了能量。我要拟定这一天的奋斗计划,我怎能不开心呢?

    老师颁布了第四次模拟考试的排名与成绩,我还是班中的第一名,没有人能赶得上我,就连第二名的分数和我比起来也是天壤之别。这时老师开始表扬我,说我如何如何用功,如何如何扎实,于是同桌也随声附和地拍两句马屁。当然也有人不高兴,有的大呼冤枉,老师少算了二十分;有的抓头发,扯衣襟,一副悲痛欲绝的模样;有的直直地盯着满卷子的红叉,痛定思痛……我知道他们怎样想我,羡慕、嫉妒,却又无奈。这班级第一那么容易得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受之无愧。我把卷子重新研究了一遍,找出几条做题的新招,又牢记了几个典型的题目,然后才满意地抬起头来。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同学考不好知道上火,又烂嘴唇又发高烧的,却不知道把错题好好弄清楚呢?我正寻思间,一个小角落里,世界上最不起眼的缝隙中,传出了一句话:“有什么好骄傲的,不就第一嘛,老子还不稀罕。”我的身上猛地一抖,才意识到自己的头抬得过高,于是马上泄了气,身形缩小了二分之一,全身的支点放在胳膊上,把头埋起来,眼睛再不敢乱扫了。“的确,我没什么值得骄傲的。”我心里嘀咕。“可也不必挖苦我,考第一难道有什么错吗?”

    “儿子,考了第几?”我一进门,老爸就大声大气地说话。我先放下书包,理了理额前的头发,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老爸公司的小王叔叔到家里来了。桌子上摆着一袋水果和两瓶茅台。老爸手中夹着一支“石林”,满面红光。他的另一只手插在衣袋里,衣袋就鼓得要裂开了。

    “儿子,考了第几?”他又问,我没有回答。考了第几关他鸟事?没外人在,他什么时候问过我的成绩?他只在乎明天又到哪去喝酒吃席,他只在乎单位里还有哪个没眼色的没有拜访过他,他在乎上司的微笑和下属们弓弓的腰,他在乎大把大把的钱和一堆堆的礼物。我考第一,他说不错;我不参加考试,他说这才像我儿子。在他眼里,我是孬种,不会偷懒,不会享受,远不及弟弟那么狡猾、顽皮。我因为没有继承他性格上的“优点”而备受冷落。他只知道给我钱,我和他的父子关系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钱这个东西也真怪,我每次逛书店,那个营业员都想方设法掏空我的口袋,甚至不顾羞耻,半老徐娘还管我叫大哥。

    “儿子,考了第几?”我在小王叔叔面前公然不给他面子,他气得脸发紫,第三次发问时,语气明显包含了火药的味道。“第一。”我轻描淡写,然后进了洗手间。当我把第一根头发弄湿时,就听见小王叔叔在恭维老爸:“您真是教子有方……贵公子不是清华就是北大……我家那兔崽子还得托您……”老爸哈哈大笑,“哎哎!小王,你太谦虚了。”我把水龙头拧得隆隆作响,好容易才掩住了两个人的话语。我用手巾包住了头,然后插上吹风筒,呼呼的暖风喷了起来。我把风筒对准嘴唇上面刚长出的一层黑胡子猛吹,热辣辣的有些疼。“小王,你儿子进厂包在我身上,对了,他是啥专业?噢,安全工程……好了,好了,咱们单位安质部正好缺人……”“那可多谢您费心了。”“谢什么呢?下次来别拎这么多东西了,谁家也不富裕,比如我吧!这彩电还是八十年代的老牌子……”“那正好,我们家的彩电是最近新买的,您要是不介意,下次我来的时候就给您搬来。” “这什么话,我又不是黄世仁,要你家彩电干啥?”“那……”“好了,不送你了,过几天领你儿子过来,让我瞧瞧……”小王叔叔下楼去了,老爸推开洗手间的门,喜笑颜开:“儿子,过几天咱家弄台大彩电看。”我没回头,吹风机依旧呼呼地响。“这五百块钱你拿去吧,干点啥都行,哎!对了,咱家还没电脑呢,啥牌子的好?明儿个咱弄个回来,放在你屋里。”老爸把钱放在梳妆台上,哼着小调出去了,五百块钱看来是当作我考第一给他争了面子的奖励。我把钱塞进口袋里,关上了吹风机。

    小弟进来时,我正在算一道很复杂的力学题,又是画图,又是受力分析,忙得不可开交。“咣啷”一声门响,吓了我一大跳。“哥,爸给你钱了?”我掏出二百扔给他,他扮了个鬼脸扭头跑了。我于是继续又画又算,却再也算不出来了。这题真难,明天得问问物理老师。妈妈开始看电视,男主角抓住女主角的手又拉又扯,女主角哭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两个抱住,嘴对嘴吸起来,真肉麻!妈早哭出了声,大怨有情人为何不能终成眷属。小弟这次不想看VCD了,他坐在地上数钱,一张、两张……老爸启开一瓶茅台,喝得不亦乐乎。“儿子,来,咱爷俩干一杯。”他隔着塑料门大喊。我不知怎么,心好烦,仿佛看见了小王叔叔单薄的身躯,看见了他那个扫大街的女人和大学刚毕业的儿子。心一烦,学不进去,正好老爸叫我,干一杯就干一杯,谁还怕谁呢?

    今天有一件事情叫我气不打一处来。早上刚一进教室,学习委员白云一下子把我拦在了路上。“方亮,我有事找你。”“找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要说这白云可是三年八班的一朵班花,人漂亮没得说,学习又好,还多才多艺。上一次香港回归的联欢会就是她组织的。然而今天她确实讨厌,拦在一个不愿理她的人面前,要求商量一件事。“可是,我没空。”我推开她的胳膊,拎着书包,一路走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把她扔那孤零零的挺尴尬。我也不太好意思,不过无所谓,我又不是班干部,和她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脸红通通的站在那,还伸着被我推开的那只胳膊。她呼唤别的男生时,可能从未想过被拒绝,然而我……她愣愣地看着我从兜里掏出纸和笔,掏出教科书,掏出作业本,掏出辞典,这有什么好看的呢?我索性研究起她来。胖了点,几乎是长了两个下巴,不过据说杨玉环也是这个德性。长得很美,不过不够白,发质也不太好。身材绝对够高,哇噻,足有一米七几,再长几厘米就赶上我了。不过令我吃惊的是,这么高的个头居然像小女生似的穿了一双大厚底的鞋,臃肿不堪。何苦呢,走路不沉吗?她被我一瞅,脸更红了。“方亮,我真的有事。”“是啦,我也有事,我有一道物理题要问老师。”她扫兴极了,临走时还是不死心地问了我一句:“中午能不能等我一下?”“到时候再说吧!”我已经捧了习题本准备去办公室了。

    中午就等了她一会儿,不过这一会儿真够遭罪的。我看到了太多不堪入目的东西,同桌和几个男生围在桌子旁打扑克,玩的是“三打一”,他还学周润发的眼神呢,盯着对手,叼着根烟,烟卷上老大一段烟灰却不弹下去,嘴里嚷嚷:“对不起,我手中还有一张王,扣底。”另三个大骂一声,然后各自在脸上贴上一张纸条。那边有个小女生正在听录音机,身子伴随着节拍左扭右扭,还杀猪似的哼着“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我真搞不懂,张雨生仙逝已久,这死人的声音有什么好听?更要命的是晨晓和钱宁这对“恩爱夫妻”,在班组最后一排凳子上鼓捣,不时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简直让我毛骨悚然。钱宁扯着晨晓耳朵猛拉,晨晓不但不怒反而心甘情愿,一个奸周瑜,一个傻黄盖。后来两个一起消失在桌子后面,没了声,我一下子想起了电视中的男女主角。我实在没能力再等下去了,于是站起身,门外盒饭很便宜,两块钱一盒,有锅包肉、有粉肠,还有茄盒儿。肚子饿了,下午上课没精神,就这样我走出了教室。

    不幸的是,在楼梯上我撞到了拿着两盒盒饭的白云,她要请我吃饭。天啊!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呀!我只不过学习好一些而已,又不是班干部,有学习委员请我吃饭,我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走吧!”她自然地拉住我的手,把我往教室里扯,这个女孩真前卫!我只觉得她的手温润腻滑,被她握住,我连反抗的余力也没有,只好一步一步地回到班中。班中简直是龙潭虎穴,或者是充满暴力与危机的城市,我不愿进去,但她硬拉着我,我只有惟命是从了。一进屋,看见晨晓从凳子上爬起来,不好意思地朝白云笑了一下。“完了,晨晓,赶快贿赂我吧!否则这事让我告到班主任那去,你吃不了兜着走。”晨晓被白云抢白得脸上一红一白。倒是钱宁嘴快:“学习委员别光说我们呀!咱们大家彼此彼此,心照不宣。”我这才想到,白云还拉着我的手。我一把挣了出来,把盒饭甩在老师的讲台上。“谁跟你心照不宣?”我恶狠狠地说,遂不管三人表情如何,自己匆匆忙忙跑出了教室。

    下乡的感觉很好。我坐在白云身边,怀中抱着我的书包。老妈知道我要去农村,以为我是去野炊,拼命地在书包里塞满了鸡蛋、火腿、面包、汽水、果酱和各种各样袋装零食。老爸问我要不要带啤酒,我摇了摇头,上次和老爸喝茅台,差点没把我呛死,老爸当即乐得全身肌肉大幅度错位,还奉劝我一定要学会喝酒,否则将来走上社会吃不开。只有小弟理解我的苦衷,他知道带那么多食品下乡是很累的,因此一把扯走了一条最肥的鸡腿,跑到电视旁看动画片去了。我告别了父母,坐上了去乡下的大客车,而且坐在了白云的身边。她很高兴,一直在寻找一个共同的话题,但我总是答了几句便不再做声。我盯着大客车车顶的白炽灯,灯罩上贴着一张减肥广告,广告上的女人蜂腰肥臀。于是我调侃了学习委员一下,说她太胖了,然后又不做声。我只感觉到白云的手在我腿上狠拧了一把。

    去乡下,去乡下真爽!车窗外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绿油油的,赏心悦目。一棵棵杨树嗖嗖地往后跑,像长了腿的卡通人,这可能就是物理书上所描述的相对运动。这次去乡下的都是班干部,白云却偏要带上我,这就是她要和我商量的事。有啥好商量的?你说了算,你是学习委员嘛。编的借口倒挺吓人:“班主任说你哪都好,就是不爱活动,让我好好帮你。”“帮我?真他妈的可笑,班中打扑克的有,早恋的有,吸烟、喝酒、斗殴,哪样不罪大恶极?说我有自闭症,不管他们,倒来管我!班主任,学习委员,这两个傻瓜!”我正胡思乱想,车子嘎的一声停了,原来这里就是乡下。

    乡下比我的想象要好得多。城里的楼顶都快碰到天了,但乡下的天却是又高又远,瓦蓝瓦蓝的。乡下的世界很明亮,没有楼房的阴影,也没有被污染的空气,这里只有清新的泥土气息,只有红花绿草,只有杨柳垂绦,只有童话中小红帽住的小木屋,只有穿土布衣裤的小孩,还有……还有不远的地方有一座不是很高的山。大家商量去爬山,我说没什么劲,不要去了,几个人不听,就都走了,只有白云留下来陪我。我们沿着河边走走,偶尔摘几朵花,或捉几只蜗牛,倒比爬山有趣得多。就这样走啊走,一直走到白云的姥姥家去。她有个姥姥在农村,这事我倒头一次听说。可也是,她的故事从来也不曾对谁讲过。她有很多朋友,比如晨晓、钱宁,而且还有很多男孩追她,每周她都要销毁一袋子情书,那壮举真不亚于“虎门销烟”。但是,可能是由于她心太高,至今仍是个单身贵族。“我姥姥家有一口洋井,一压井把,水就哗哗地流出来。”“是不是杠杆原理?”我突然对洋井产生了兴趣,觉得什么大气压,查理定律,克拉柏龙方程一下子鲜活起来,着落在洋井上。一压井把,定理与题目流了出来,哗哗地响。“我姥姥家还有菜园子,黄瓜、柿子、茄子,想吃什么里面都有。”我想了想,那就是鲁迅笔下的百草园了。

    实际上,白云的姥姥家什么也没有,只有两个悲惨的老人。她的姥爷倒在病床上,不会动,吃喝拉撒全没着落,身上还生了虱子。她姥姥瘦得跟“芦柴棒”似的,却要每天搬动她姥爷那硕大的身体,拆洗那粘满屎尿的被褥,要生火做饭,要买盐买醋。“我舅不肯管他们,嫌他们是累赘,冬天不给他们柴,夏天不给他们米,两个人苦死了。”我吃惊地盯着这两个老人。男的死一般地躺着,女的白发满头,皱纹满脸,就像骷髅贴上了一张人皮面具一样。她穿着破旧的衣衫,空瘪的嘴巴深深地陷了下去。“啊!僵尸。”我大叫一声跑掉了,我跑啊跑啊,跑出了村子,跑过了河沿,歪歪斜斜,绊着河边的荒草,听着树上哇哇的鸟叫,连鞋子也飞掉了。白云走到我身边。“你妈为啥不养他们。”我问。“我妈?我妈是女的呀!”“女的就不养父母了,你将来也是这样吗?”我歇斯底里地喊了起来。白云吃惊地望着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我觉得心里头暖暖的,一种叫做激情的东西沸腾在里面。我一把扯过书包,掏出里面的东西,命令地说:“给他们送去。”“你不和我一起去吗?”“不,我不去,我害怕。”我瘫坐在地上,头晕目眩起来。

    早晨的歌声准时来了,又是那个女孩,她穿着白色的睡衣,站在窗口手支着下巴,身子软软的、弓弓的,看着冷清的大街。我习惯性地看着她,模模糊糊地猜想她的容颜,听她唱新歌。我发觉我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温柔,喜欢她的十全十美,喜欢她童话般的装扮和玉洁冰清的性格。我喜欢她到了发疯的地步。我不能没有她,只有她的存在,我生活中的每一天才有上进的力量。我才能担保自己不厌烦老爸的贪心,老妈的落后,小弟的顽皮,白云的多事,晨晓、钱宁的“早熟”。我一定要见见这个女孩,一定找个机会,我们离得并不遥远。她就住在我家对面的三楼,只隔一条街,很真实。

    上学以后,我打算把书包放进桌膛,然后做数学题。却发现桌膛早已被一堆东西堆满了。我低下头来看,却是一大堆食品,食品旁边摆着一封信。

    方亮:

    谢谢你!

    我感谢你的提醒,老人是需要爱的。从小我就住在乡下,姥姥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姥爷点燃蚊香,穿上靴子到池塘里给我捉青蛙。现在他们老了,我却从没想过该回报些什么。这次你叫我送去的小食品,他们欢天喜地收下,两个人都像年轻了十年。知道吗?姥姥哭了,她说她心里好暖和。所以今天我把这些东西买还给你,就让那些东西算作我对老人的孝心吧!给我一个改悔的机会,求求你!我和妈妈商量过,要把他们接过来住。

    以前,以为你是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只仗着学习好,家里有钱,傲慢得不得了。然而你只是内向而已,你有感情,有血肉,是一个好男孩。我领你去乡下,本想好好开导你一番,然而我错了,需要开导的是我,你所做的一切,深深地教育了我。我想和你做个朋友,你一定要答应我。今天中午等我一下好吗?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说!

    你的朋友:云

    我吓了一跳,还要等你呀!不可能,我可不要你拉着我的手让人家说“心照不宣”;我可不要忍受班中那古怪的气氛,让我上进的信心一点一点地褪去。我把字条哗地扯掉了,然后晃了晃脑袋,坐在椅子上吃那根拇指粗的香肠,居然津津有味。毕竟第一次有人说我“有感情,有血肉,是个好男孩”。她赞扬我,她是学习委员,是班花,她要和我做朋友,还赞扬我。我禁不住笑了,自言自语:“别老夸我,这样我会很骄傲的。”于是,那一上午,脑袋里尽是学习委员的影子,尤其是那双又高又肿的皮鞋。

    中午我没溜掉,在校园里被她逮住了。我像只老鼠似的灰溜溜挤在人群中,但她的眼睛实在太亮了。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呀!有了这双眼睛,考试中才没了作弊的纸条:有了这双眼睛,语文书后才少了隐藏的杂志:有了这双眼睛,自习课上才没有了“梦姑”与“梦郎”;有了这双眼睛,酒馆里才消灭了“校服帮”的出入。这双眼睛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哇!但这双眼睛却不注意早恋的男孩女孩。因为白云很重义气,虽然她不曾倾心于哪位帅哥,但是说到死她也不肯让“孔雀东南飞”的。今天,这双眼睛盯上了我,虽然我是个好学生,问心无愧,从未犯过原则性的错误,但在她的目光中还是显得有些手忙脚乱。

    “为什么不等我?”她问。“为什么要等你?”我的傲慢劲突然涌了上来。她一下子说不出话来,瞥来瞥去眼圈竟然红了。她那双眼睛,明亮有神,长长的眼睫毛向上翘,如同蒲公英的茸毛,忽闪忽闪的。我的心不知为什么抖了一下,难道她是我家对面的那个女孩……“你,你认为,我,我……”一向舌灵口利的她突然结巴起来了。我想知道她要说些什么,可她偏偏说不出口。我越来越觉得她像那穿白睡衣的女孩。无论是性格,还是容貌,还是身材,都和我想象中的那个女孩万分相像。我的大脑乱了起来,什么窗口呀,阳台呀,走马灯似的映在脑海里,那虚无缥缈的歌声也隐隐响了起来。

    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校园的小花园里,那有一棵放倒的老树,周围都是五颜六色的鲜花。她拉起我的手,坐在老树的树干上。那树干干干净净,如同我的那把转椅一样诱人。“我很傻吗?”“不,你不傻,你是学习委员嘛……”我有点语无伦次。她的手不住地抖,那掌心温润腻滑,如同小船一般,平平地划过我的心海,留下了一连串的荡漾。“我是好学生呀,不折不扣,问心无愧。白云很能多事的,我怎么可以和她……但她的眼神实在太像那个穿白睡衣的女孩了。”白云此刻在我的眼中已经不再是她自己,她变成了我心仪已久的女孩,像梦幻般的虚无,像肥皂泡一样缥缈。我的思维彻底混乱了,我已经紧紧握住了她的手。我终于知道她要说些什么了,一米七的个子,是个理想的女朋友。她有魔鬼一样的身材,天使一样的面孔,圣母一般善良的心。我慢慢低低下头去,尝试性地用嘴唇轻轻碰了一下她的嘴唇。她很微弱地抖了一下,继而扬起手来挎住我的脖子,回报给我一个热烈的、与我想象之中完全不同的吻。那个吻那样甜蜜、那样美好,整个世界迅速地旋转起来,我就在那个旋转的陀螺的中点,看着五颜六色的世界周而复始地变幻、瓦解、破碎……

    突然,几乎是一瞬间,沸腾的血冰了下来。我的鼻子嗅到了她的发香,她的发质并不太好,又短又硬;而对楼阳台上伸出的却是一头如云的秀发,长长的,飘动在早晨的空气中,如同黑色的瀑布。“不,你不是她。”我迷茫地放开她的手,痛苦地摇着头。老爸的头油,圆桌的鸡骨,万人坑的死尸,电视中的男女主角拼命地啃来啃去,这些画面一起涌上心头,我哇的一声吐了一地。我怎么能,怎么能这样?我不喜欢白云,虽然她也很漂亮,但她毕竟不是我家对面窗口里的那个女孩。我哇哇地吐着,腥臭的东西吐在那老树的树干上,顿时弄脏了我的“转椅”。“对不起,白云,对不起,你不是她。”我蹲下身,一边吐一边摆手。她吃惊地望着我,突然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我的脸上,她扭转身,哭着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好小子,有女朋友了?混得不错嘛!”老爸一脸堆笑地望着我。我没什么话说,我不屑于和他说话。爸扯出一张百元大票。“给,这周加一百块,给那丫头买点啥,咱方家不缺钱花。”“你什么意思?”我眉毛倒竖,眼中喷出火来。“好!”他嘿嘿地笑了,“你有种,这才像我儿子,你老子当年也是既风流倜傥,又一肚子火气。”老天,他那样也叫风流倜傥?一米六几的个头,二百来斤重,眼睛对到一块去,脸肥得跟猪肘子似的,一颗金牙在嘴里放光,典型一个胡汉三,还什么风流倜傥?幸亏我长得像我妈。“明儿个把那个小丫头领家来,听说长得挺俏的,我给你打打分。”“我要学习去了。”我推开卧室的门,苦恼地倒在床上。我惨了,我做了我这一生唯一一件错事,老天爷就叫我不得安宁。我恨不得宰了白云,让良心痛快一下。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孤独地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我的英语课本张着,扔在身边,已经好几天没背单词了,明儿个模拟考试,心里真没底。窗外下起了雨,雨打在窗子上,不停地发出“啪啪”的声音。白云的泪光就突然在眼前闪了一下,没准当时她并不情愿,这一切全都是我一手造成的。雨大了,我的脑袋像要炸开一般,整个人一下子陷入到空虚之中。一个巨雷弥漫天际,慢吞吞地将脚步移过来,万马齐喑,坦克滚动般惊天动地。轰隆隆、轰隆隆……“嚓”,一道闪电划空而过,像一把金色的剑,从头至脚,把黑暗一分为二。然后,地上仿佛着了火,那火光亮得刺眼,映得附近的楼群像吸血鬼的宫殿,到处是一片凄惨的白色。客厅的电视一下子熄了,妈妈开始咒骂:“这该死的雷,电视才看了一半就给击坏了。”“放心,过两天有人送新彩电。”“可是,故事的结局怎么办,小慧到底嫁给谁了?”妈妈还是不高兴,唠唠叨叨,还直抹眼泪。“不错,再不用看那男女又啃又咬的丑态了。”我心中庆幸。又一道闪电来了。

    这时,对面三楼的阳台上亮起了一束烛光,那个穿白睡衣的女孩走了出来,打开窗子,望着冷清的大街。她一头如云的黑发,白净的皮肤,手支着下巴,呆呆地立在那。我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情感。“喂——喂——喂喂——听见了吗?”我喊起来,回声弥漫在楼群之间,却又消散在漆黑的夜里。“你叫什么名字?”我又喊。那个小女孩向这边望了一眼,就关上了窗子,疯子似的跑回屋去,阳台上的灯还执著地亮着。女孩再没出来,我还傻乎乎地站着,雨水被风吹进屋中,我身上湿透了,泪也流了下来。这倒霉的雨!那女孩不会是海的女儿吧,为她的心上人化作了泡沫,从此永远不见了,再也不属于我每天安静的快乐的清晨了。

    我重新捧起了我的书,又成了那个少言寡语,贪生怕死的方亮了。在我的世界里只有ABC,只有XYZ,只有写不尽的作文,演不尽的习题,背不完的定理。我更加努力,更加勤奋,晚睡早起,充实地过活。我的书由薄变厚,又由厚变薄,我的视力一天天降下去,再也看不清女孩们那俊俏的脸,包括白云、钱宁这些校花。老师上课表扬我,说我是好学生。每次考试,我都是全校第一。校长也说,早晚有一天,我一定能跨进清华的大门。我有了梦想,要做一番经天纬地的大事业;我有了梦想,要去农村救助那些无依无靠的老人。班主任还是不停地派班干部来开导我,但谁都得让我三分,因为我学习优秀,校长已经批准我入党了。

    但是白云再也不肯理我了,她交了一个外班的男朋友,那个男孩又高又大,眉清目秀,但他手背上的刀疤说明他是个擅长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人。白云早不是学习委员了,她的成绩也降为班中末几名。她学习不上进,逃课、喝酒,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也黯淡了下来。她的头发染成了紫红的颜色,弥补了发质的缺陷。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变成这样,她的嘴唇上涂了一层口红,我不愿意相信,这会是因为我的原因。但是所有人,包括她的姥姥、姥爷,包括我,都在为她惋惜。

    那天晚自习后,我骑着车子回家,嘴里哼着梁咏琪的《新鲜》,我千百遍地唱这首歌,可能是因为那个可爱的女孩。车子压过柏油路面,发出沙沙的愉快的响声。我喜欢车轮转动的样子,真像一幅印象派的名画。我想起了《哭泣的女人》,我不知为什么会想起这幅画,哭泣的女人用扇子遮住脸,缭乱的眼神,可怕的色彩。

    在路过一条小巷时一个人一脚踢翻了我的车子,我的头摔在地上,疼得厉害。我好像没了知觉,迷迷糊糊中被人捆住了手脚。而我的车子,那幅印象派的名画,那《哭泣的女人》都永远地留在了小巷的尽头,我的衣服磨穿了一个洞,皮肤也破了,流出血来。谁踢翻了我的车子,他抓我干嘛?我睁大了眼睛,惊恐地看着周围的世界。有人要杀我吗?我还没活够呀!我是一个好学生,全校最优秀的学生,党员,清华的苗子。抓我做什么,我可是社会的栋梁啊!我会解方程,我会说外语,我会熟练地操作电脑。放了我!放了我!干嘛抓我?绳子捆得我好疼,不准这样虐待我,我是好学生。

    小王叔叔?不会吧!那天他在老爸面前多么谦恭,多么和蔼可亲,今天怎么了?他手里握着匕首,一步一步向我走了过来,他的脸扭曲得像哭泣的女人。而他的女人正提着扫帚为“四化”做贡献。那匕首闪闪发光,像野兽的牙齿,狰狞可怖。“你爸心好黑,我给他那么多钱,那么多东西,连彩电也搬去了,还想怎么样?叫我儿子扫厕所,他妈的,那是人干的活?我儿子是大学生啊,你考大学就为了扫厕所吗?今天老子要了你的命,让你爸也知道贪心的滋味。”小王叔叔开始给我爸打电话。我能听到电话里传出的老爸的声音:“喂,小王啊!你儿子工作满意吗?哎!没办法呀!工厂实在没活,公司又不景气。什么?你说什么?你别乱来,我儿子,你没把他怎么样吧?”小王叔叔一边骂一边手舞足蹈,那匕首在空中不住地挥舞,放出幽幽的死神的光芒。我害怕得厉害,但手脚都被捆住了,除了发抖,还能做些什么呢?小王叔叔走到我身边,把刀子贴在我的脸上,我哇地哭了起来:“爸,妈……”我不知道自己在胡乱说些什么。那刀凉得透骨,我的脸被刀锋割得生疼。“你爸就要来了,我要你死在他的面前。”他站起来,我想不明白,他如何用那薄弱的身躯支撑他的家,如何养活他那个扫大街的女人和大学刚刚毕业的儿子。

    这时门外警笛声大作,我知道老爸来了,而我的生命也到了尽头。我还没活够哇!让我再看一看这个迷人的世界,可眼睛里只有一张茶几,两张破旧的单人床,空荡荡的立柜,连电视也没有。不能死在我的转椅旁,真遗憾!墙边堆着一堆书,是大学教材,还有一套别着校徽的衣服,是他儿子的。小王叔叔突然哭了起来。“我死了,我儿子怎么办呀?”他用手抹着眼睛,肩头一耸一耸的。突然,他一跃而起,拉开窗帘,把我推到窗前。“姓方的,你儿子就要死了,是你作恶多端的报应。你是贪官,你他妈不是人。”小王叔叔咬牙切齿,刀尖指在我的脖子上。老爸不再笑嘻嘻的。他大叫:“什么话都好说,我让你儿子进办公室,房子不好,厂里给你补助。”哈哈……小王叔叔发疯似的笑了起来,他真像个魔鬼。人越聚越多,一群警察守住了各个出口,用枪对着我和小王叔叔。

    这时,我发现人群中挤着一个小女孩,如云的秀发,白净的皮肤,长长的睫毛,美丽动人。她站在人群中,眼睛盯着我。是她!“喂——喂——喂喂——”我不知哪来的勇气,大声喊了起来。“你听见了吗?我就住在你家对面,我喜欢你,你知道吗?”我又喊。小王叔叔的刀子一下子刺进了我的脖子,血流了出来,我疼得不行。“别叫,再叫老子宰了你。”我全然不理,傲慢的性格又渐渐占了上风。那小女孩抬起手臂,似乎要说什么。这时老爸跪在楼前,求小王叔叔不要杀我,说谁没有孩子,谁的心不是肉长的,大人的恩怨不要着落在孩子身上。人群一阵涌动,那小女孩的秀发突然滑落了下来,那头发是假的,她是一个有皮肤病的秃子,人群中再也辨不出她了,那假发被大家踩在脚下。老爸又说了些啥,我再也听不见了。眼泪从腮边流下,我喃喃地反复叨咕一句话:“白云,对不起,对不起……”

    “谁没有孩子?”小王叔叔重复着老爸的话,手中的刀咣当一声落在地上,发出了久久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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