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夜色正浓。手捧高脚杯,轻抿Martini,五光十色的世界在杯中晃荡,飘渺虚幻。鸡尾酒蓝色海洋里映衬着一张张卸了面具后落寞的面孔。买醉,成了各色人等宣泄寂寞的一种方式。只是酒醒之后,那一刻的怅然若失才叫人心碎。为了追寻那稍纵即逝的满足感,寂寞已久的灵魂还是会把自己弄的烂醉。
夜场,成了这群孤独者的游乐场,忘乎所以的买醉、欢笑和暧昧。这是属于他们的胜利时刻。
夜幕降临,当烈度洋酒和女人这两个词组结合在一起,很多人可能想象不到,竟然可以衍生出“小蜜蜂”这种新兴职业。
菲菲,江湖人称大姐大。夜场小蜜蜂,以卖酒为生。曾一次性喝趴三个闹事壮汉,江湖便开始有了她的传说。凡是混迹夜场的人都对她敬佩几分,也有许多人慕名而来。
像她这种白天睡觉,晚上才浓妆艳抹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小蜜蜂。习惯于游走在灯红酒绿和人来人往之间。觥筹交错早已习以为常,情话绵绵也不过是逢场作戏。陪笑陪醉,多的是身不由己。
生活的方式有许多种,无奈大过于选择罢了。
来此消遣作乐的男人也只是把她们当做是排解寂寞的玩伴。玩嗨了挥金如土,满意而归。不爽了恶言相向,白眼横飞。但是对于她们来说,能来的都是大爷,甭管是高兴还是不高兴,都得赔上笑脸。
她经常和小姐妹们说,他们是有职业素养的人,虽然在外行人眼里未必看得起她们。
菲菲,作为一名入行多年的小蜜蜂来说,自然深谙其中之道。凭借着风情万种的美貌自然能把那些色字当头的男人制得服服帖帖。在男人的酒色世界里游刃有余。
这种酒色场所暧昧盛行,谁也不会把酒后的情话当真,这是游戏规则里最最忌讳的。违反游戏规则的人,是没有好运的。
一日细雨绵绵,菲菲下了晚班,刚开没多远。车胎突然抛锚,时至深夜,路上行人空空,车辆绝迹,求救无人。
这时已是凌晨两点多钟,刚喝完酒的雷鸣跌跌撞撞的从酒吧出来。脸色通红,微微醉意使他全然不顾正在淅淅沥沥下着的小雨,他拉紧拉链,避免冷风再次从领口灌进来。
行至转角,看到了路灯下正对着汽车一筹莫展的菲菲,便歪歪扭扭的走了过去。
雷鸣只朝她使了个眼色,就从后备箱里取出备用轮胎,钻到了车肚子下面。
雷鸣这人,爱助人,爱逞能。见此情形,自然不会坐视不理。江湖人自然有江湖人的气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常理之中。
轮胎在雷鸣的手里,不销片刻功夫就轻松搞定。撑着伞站在一旁的菲菲,把眼前的这个男人看得个彻底。雨水和汗水混合着湿透了雷鸣衣服,显现出他古铜色的肌肤,再加上棱角分明的面孔,立刻让他芳心乱颤。关键是这样的帅哥还有一副热心肠,立刻让她对雷鸣好感倍增。她想如果再让他们再多呆会,她肯定会爱上眼前这个男人。
然而醉酒的雷鸣只想着快点回家,换好轮胎后,又急匆匆的踏入雨中。
菲菲还未来得及说声谢谢,就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雨雾迷蒙里。
那段时间,雷鸣刚从医院出来。终于不再需要面对那些令人厌恶的瓶瓶罐罐,遵照医嘱,压抑自己的食欲和情欲。犹如被困许久的猛兽挣脱了牢笼,对周遭一切都充满极高的兴趣。也就常常混迹于各大酒吧ktv,买醉消愁。
酒吧里。
雷鸣一口气干了三杯干味马提妮,足够烈,血管瞬间爆开,五脏六腑灼烧,心肝脾肺肾都蜷在一起,这种感觉才叫爽。
雷鸣呷了口酒,自在地打了个嗝,趴在吧台上长长叹了口气,烦劳忧愁就此烟消云散吧,去他娘的爱情,去她娘的人生。他这样想。
雷鸣准备开动第三杯的时候,被菲菲拦住了。
“先生,您喝的有点多了。”
雷鸣有点不赖烦,心想:酒吧里都是卖酒的,哪里还有人劝酒的,这不是自绝财路嘛。
雷鸣极不情愿地把视线从吧台上的酒杯移到身边的女人身上。定眼瞧了瞧,这一双眼睛他非常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雷鸣突然笑了起来,原来是你啊。雷鸣认出了她,即使只记得她那双眼睛,他也能认出来。拼得就是他多年的猎艳本领,任何一个姿色的女人,从他眼里过一遍,就像刀刻在木板上一样,再难相忘。
这一次的再相逢,两人都始料未及。天注定还是缘分使然,显然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劝酒的菲菲被雷鸣硬拉着,说是相逢不如偶遇,把酒言欢,再好不过。盛情难却,菲菲不得不从。
此后,雷鸣每个周末的晚上都会光顾酒吧,特意来捧菲菲的场。雷鸣也会找菲菲喝上几杯,聊上几句。通常聊得正热,意犹未尽之时,菲菲就不得不丢下他,去照顾其它客人了。当然雷鸣自个也不会落下,左右开弓,搂搂抱抱,谈笑风生,开怀畅饮。
雷鸣每次喝到酒吧关门,如果能遇到个志趣相投的妹子可能会提前结束,直奔主题。可这种好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酒后,独自一人回家。通常都是半醉半醒状态,不敢再喝的酩酊大醉,以免不省人事,躺在马路中央过夜,第二天还要上头条,这样的经历,人生有一次就够了。
雷鸣这样的浪子,把爱情看的很透彻。左右逢源,搂搂抱抱,不动真情。雷明像出现在这里的每个人一样,为的是寻求一点点新鲜刺激。
雷鸣没什么爱好,喝点酒外,还专爱打抱不平,看不顺眼的事通通都管。干过不少奇葩事,也吃过不少亏。男人总是爱出头,尤其是当面前站了个美女,正义感爆棚。
酒吧里鱼龙混杂,经常有一些社会人士出入,吵吵闹闹那是常事。只要低个头,多喝几杯,也闹不出什么大事。一群人酒醉之后拉着菲菲,逼她喝酒。雷鸣在一旁立马看不下去,把她拉至身后,恶狠狠地盯着那群人。
一群人酒劲过头,哪肯善罢甘休。雷鸣不由分说,上去就实实的拳头砸在闹事者身上。虽说雷鸣身材健硕,可面对四五个酒鬼乱舞着挥来的拳头,也自然招架不住。你一拳,我一脚,打的雷鸣躲闪不及,鼻青脸肿。
菲菲见势不妙,一声怒吼,震得一群人愣在原地。立马拉着雷鸣的手就往外跑,雷鸣没来得及反映,只顾着让她拉着,一个劲的往前跑,直到跑到一条僻静的小巷,见没人追来,才停下来,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雷鸣从没想过这样狗血的剧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逞能不成反被救,真是尴尬之极。
菲菲看着他,笑着说:“你真傻,你不用替我出手的,我能应付的来,干我们这行,早都习惯了。”
雷鸣说:“我就是见不得别人欺负你。”
菲菲问道:“你是不是对所有女人都这样?”
“也不是,那也得像你这么好看才行。”
“花言巧语,好色之徒。”菲菲嗔怒道。
“哪有?我这不是怜香惜玉,英雄救美吗?”说着就把菲菲揽入怀中,嘴唇贴了上去。
菲菲用手挡住了他,两人双目相接。
“臭流氓,”说完,主动迎了上去。
两人越吻越深,由小巷吻至卧室,衣物逐层褪去。天雷勾地火,交叠在一起。屋外星空媚人,屋内男下女上,春宵一刻,凡心欲动。
第二天一早,菲菲就不见了踪影。桌上留下一张便条外加精致的早餐,上面写着三个字:谢谢你。旁边还画了个笑脸。
雷鸣依旧每个周末晚都会去酒吧,但他们谁也没有主动提起那天夜晚发生的事,只是都隐约觉得,有些东西好像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了一般。那一晚后,雷鸣就开始很少喝酒,看到漂亮的妹子也不主动去勾搭。就在那坐着,看着菲菲。有时候坐累了,会去门外吹吹风,吸口烟。
空闲的时候,菲菲会拉着雷鸣去逛街。跑遍这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去看风景,去拍照。像许多女人一样也会去看婚纱,挑钻戒。看到喜欢的就把雷鸣拉过来说,以后结婚我就要这个婚戒,不然我不嫁。
雷鸣说:“你要是喜欢,我送你一个。”
菲菲故作挑逗意味的说:“怎么,你想娶我啊?”
雷鸣灵机一动,反问到:“我敢娶,你敢嫁吗?”
菲菲白了他一眼,“切,谁要嫁给你啊。浪子一个。”
雷鸣哈哈哈大笑,不再说话。
菲菲心中默念,哪天你若是真的愿意娶我,没有这戒指,我也愿意嫁啊。
对一个游戏人间的浪子来说,这样的要求似乎太过于奢侈。菲菲没敢多想,能做好朋友已经很不错。
之后,反倒是雷鸣,来酒吧的次数越来越少。往后的大半年时间里,就忽然凭空消失不见了一般。少了个人的生活无聊乏味了许多,而半年来,菲菲未曾主动联系过雷鸣一次,她想她是留不住这样一个多情浪子的。
日复一日,从深夜到凌晨,菲菲都在酒吧里边工作边等着这个男人的重新出现。然而她最终等来的却是这个男人给她留下的一封信和一个首饰盒。
亲爱的菲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另一个国度潇洒快活了。那里应该天天有酒,我想我不会寂寞。原谅我的懦弱与自私,我没有想到,在我生命的弥留之际还能遇到你。
你就这样冷不防的闯入了我的生活,让我重新对生活有了信心。可命运就是这么的不公平,病魔面前,我败阵下来。幸运的是,老天让你来过我的世界。对不起,这趟旅程我只能陪你到这里了。这里有你喜欢的戒指,送给你。
菲菲读着信,早已泣不成声,浑身颤抖,狂风吹散了头发。她缓慢地打开首饰盒,把戒指戴在了手上。
酒吧里人声鼎沸,孤独者们继续享受着啤酒,音乐和美女。
今晚不醉不归,管它谁又会为谁醉,谁又会和谁睡。夜场里是没有爱情的,违反游戏规则的人,注定是没有好运的。
对不起和谢谢你都是我爱你,只是他们谁也没有说出最后那三个字。
网友评论
剧情还可以 有点像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