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你,浑身赤裸,戴着一顶男式的圆礼帽,像是成熟完美后的杜拉斯小女孩,你在镜子前,细细端详你的脸,还有其它让你的心为之雀跃的部分。
你和男人游戏,和他们交换身体,却不需索婚姻,那种沉闷而令人绝望的东西,你渴望自由,渴望洒脱地留下,或者背离。
男人喜欢你,因为你从不给他们施加太多压力,你喜欢男人,因为他们满足你对这世界的兴趣,你们相爱,像萨特与波伏娃般难得。
我看着你,在一年一度的「五一节游行」的时候,独自游离于人群之外,对周围世界的狂热冷漠处之,你并没有嗤之以鼻,你只是无精打采,你只是觉得这样的「政治狂欢」,像是一场病入膏肓的高烧。所以你躲在厕所里,恍如隔世。
你仿佛知道,这样的喧嚣,本质不过是一场不由自主的迷梦,是一阵没有安全感的狂热,不过是漫无边际的空虚。只是在当时,他们往往抵达不了自我批判的清醒境地,或者他们不愿意承认。
你遵照他们的意愿画画,画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但是你慢慢发现,在那循规蹈矩的「皮囊」背后,居然深藏着不为人知的玄机,你始终还是你自己,你始终还是在表达你自己的心,你的夙愿,你的感情,和时代没有关系,和政治没有关系。
我看着你,一个人走在波希米亚的墓地里,徜徉流连,像是沉醉在百花丛中一样,你的脚步轻盈,你的面容美丽,你的灵魂纯净,纯净且安定,你像是白色大理石墓碑上的安琪儿的人间化身,你在此间,居然寻找到了精神故乡的依恋。
你说你感到哀伤的时候,就乘车远离布拉格,远离是非之地,远离人烟喧闹的所在,到乡间墓地走一走,你形容蓝蓝山丘映衬下的墓地,是「宛如摇着摇篮的女人一样的美丽」。
成熟饱满,美丽纵情的萨比娜,我一想到你的灵魂是这种「边缘化」的质地,我就有一种充沛感动,有一种泪光盈盈,手挥五弦的亲近欲望。
从很小的时候起,别人就喜欢说,你为什么和别人不同,你只将它们当作对你的夸奖,虽然事实不一定这样。
经历了世事变幻以后,你也开始懂得,这种不同背后,所拖曳的暗影,有多么幽暗冗长,但是你仍然坚守着自己的初衷,不偏不倚。
你没有被人群淹没,也没有被人言腐蚀成灰末,你有自己的光芒,并且有人懂得欣赏。
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一个人」的美丽与纯真,一个「人」的真实与完整。
我害怕听到评论者言之凿凿,一锤定音将它作为「个性化」来粉饰太平,用这么一个轻描淡写,而又寓意模糊难辨,情绪暧昧不明的词语来盖棺定论。
我看到的,更是一种「生而为人」的强烈的使命感,对「个体生命」的强烈感知与认同,它不是生来为了服膺,安安稳稳地交付一份八九不离十,无功无过的答卷,它渴望的,是这一条人生之路,「有名有姓」地走过,不是戴着别人的口罩,或者顶着别人的眼角眉梢。
安妮宝贝的小说里,大多数的人物形象都存在某种「边缘化」的倾向——远离城市,远离刻板的爱情,远离尘嚣,远离世俗化的生存状态,但是在这些人物的身上,难得看到「真实」的闪光,他们渴望的,仿佛是刻骨的,彻底的背离,但是这种「逃离」终究是无法实现的,因为「真正的隐士」在这个时代是稀缺的,甚至可能是没有,他们无法寻觅到出口,他们的自我拉扯显得尤其脆弱无力。
顾影自怜,雕琢和刻意的色彩笼罩,使得一种暧昧氛围欲盖弥彰。
你不一样,萨比娜,你奇奇怪怪地,却又游刃有余地,一边像只斑斓多姿的花花蝴蝶,在人世间摇曳,用画笔描摹你心里的沟壑纵横,一边又时不时地行走在你与这个时代的断层边缘。
你没有叫嚣,你没有做长期出门远行的准备,因为你知道那根本不必,不过是隔靴搔痒,不过是无济于事,你只是偶尔去彼岸「散散步」,去听听自己灵魂的声音。
你从来都不是隐士,你只是更擅长行走在这个瞬息万变,聚散无常的社会悬崖边,而不坠落,也不逃避,这样反而长久,或许你是真的明白了「大隐隐于市」的真谛,无论是你的艺术,还是你的爱情。
所以你能够侥幸逃脱贾宝玉式的完全的个人主义者的悲剧,因为你没有必要和这个时代做如此玉石俱焚的拉扯。
看到你,我就想到了《我在伊朗长大》里面的那个女孩子,她行事往往出人意表,说话直接彻底,对一些规律化,模式化的东西,她甚至嗤之以鼻,不畏惧挑战,因此被周围的人群,被周围的环境孤立,所以她的经历给予了她数不尽的挫折和刁难,但是她始终记得,外婆内心里放着的茉莉花的清香。
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将茉莉花放在自己的内心里面呢?但是这种「不正常」,又是多么的美丽动人,小女孩儿的逆反因子,或许从那里,便得到了培植,只可惜的是,这个社会的复杂,阴沉,凶险与冷漠,常常会让「自我」分崩离析,直到荡然无存。
许多人安于所遇,极少数的人选择逃离,在这逃离的人中,大多数人无可奈何地回归,最少最少的那一部分人,要么成了英雄,要么成了孤魂野鬼。
做一个人云亦云,载浮载沉的人要多轻松有多轻松,而要做一个特立独行,或者鹤立鸡群的人却可能遍地荆棘,处处受挫。
因为你面临的,是腹背受敌,内外夹击的处境,不仅仅一整个模式化的社会企图让你缴械投降,彻底沦陷,还有你自己偶尔的精神软弱也会诱惑着你,一步步朝自我背叛的深渊滑落。
在房龙的《宽容》里面,处于人类文明早期的某个避居深山的部落,自给自足,不与秦塞通人烟,偶尔存在想要探寻「山那边的世界」的「好奇者」,最终难逃两个命运,被自然界的风风雨雨,千难万难杀死,或者被部落里的人杀死,因为他挑战了世世代代人视之为无法撼动,不能被亵渎的固有生存模式,因为他是「越矩者」,是异想天开的人,因为他发现原来所谓的「习惯」,所谓的「纪律」或者是一种尘封麻痹,千疮百孔而自身无法觉察的错误,因为他不走寻常路。
虽然最终他还是被处以极刑,但是他曾翻越过那山峰,他领略过外面的世界的风光,他知道自己内心坚守的类似信仰的东西并非荒唐无稽的,所以他是一个具有悲剧震撼力的英雄。
我们很幸运,我们幸运地沦为了千篇一律,安于世俗,循规蹈矩,精神麻木的「正常人」。
社会需要我们这样的「正常人」,否则它脆弱的神经无法控制整个人类世界的和平运转,但是社会也需要那些剑走偏锋,不拘一格的「游离者」,因为存在这样的可能,他们身上所承载的观念与理想,才是这个麻痹困顿,封闭窒息的社会框架获得自我加持所需要通过的合理路径。
网友评论
自己又会是那一类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