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宇宙观
在我国古代,天命论是大多数人的宇宙观。天命思想的产生,是人们受到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双重压迫,误以为自己的命运由一种超社会的力量支配着,这显然是王权统治的确立并加强的结果。
天命论到商代发展到了极点,殷商奴隶主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借助于上帝,把对天的祭祀看作头等大事,无论是国家的政治生活,还是民间的社会活动,如出兵打仗、农耕、狩猎、婚丧等,都要求巫问卜,祈告于天。
到了西周,人们感到“天命靡常”,统治阶级也提出“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引《周书》),“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的天命转移思想。虽然这一时期天命论在内容上有所改变,但仍然承袭了殷人的天命观。
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主流意识依然是“死生由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第十二),就连我们的孔圣人也主张“畏天命”(《论语》季氏第十六),并告诫人们“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日第二十)。天命思想一直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延续着,成为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老子反对天命论的宇宙观,提出了一个以“道”为宇宙本原的新的宇宙观。
他把人格化了的天,还原到自然之天的本来面目,认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天是没有意志的,对万物没有偏爱和憎恶之心,不会去帮助谁,也不会去伤害谁,任凭它们自然兴灭。
在老子看来,天地和万物一样,只不过是客观存在的“万有”,均由“道”化生而来,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这里的“二”指的就是天地和阴阳,由混沌一体的元气“一”所化生(“一”是初始的“有”)。而这个混沌一体的元气“一”,又是由“道”产生的。这样一来,“道”不仅凌驾于万物之上,而且凌驾于天地之上,“道”“为天地母”(《道德经》第二十一章),成为宇宙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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