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味道

作者: 南逢酒馆 | 来源:发表于2017-02-16 17:09 被阅读644次

    最近,新世相制作了一部深夜美食网剧《你的味道》,并发起美食故事的征集活动,说出你与一种食物有关的故事,被选中的人可以获得一张机票,故地重游,重拾记忆里的味道。

    网剧播出了第一集,《半只烧鸡》,故事讲的是很多年前女知青与军人初恋相爱未果,嫁作他人妇,求而不得的初恋成了她心上的白月光。很多年后,她被邀请到美食店品尝了半只烧鸡,那是记忆里甜蜜又苦涩的初恋的味道。原以为是初恋情人为自己圆了这个梦,直到读了信才知,却是自己已经去世的老伴留给自己的礼物。

    她照顾了瘫痪的老伴大半生,无怨无悔;老伴知道她对初恋的情谊,总觉得自己亏欠她太多,一封书信道尽愧疚,弥补遗憾,还有对她的感激,最是那句“幸运与你共度这一生”,叫我砸下眼泪来。

    故事没有再说下去,画面里,年迈的女主人公站在门前,一回头,就穿越渺茫岁月望见了年轻的自己,婚礼上,她笑了,笑得云淡风轻而又释然。从那时起,她就放下过去,决心与爱人安稳共度此生了吧。


    味道之所以能被记住,除了滑过舌苔,刺激味蕾时的欣喜与沉醉,更重要的,想必是何时何地与何人一起品尝这份珍贵的味道。

    你知道么?

    天气是有记忆的。很久以前看过一句话,“我喜欢你,只是因为那天天气很好,而你刚好穿了那件我最喜欢的衬衫”;鬼怪对池恩倬说,“和你在一起的天气都很耀眼,因为天气好,因为天气不好,因为天气刚刚好,每一天,都很美好。”,因了记忆的色彩,天气仿佛也有了心跳,贯穿生命的脉动。

    气味是有记忆的,清晨的扫水车碾过马路,空气中的尘埃混着日光晒过柏油马路的气味钻进鼻孔,那时人们在车站忙着告别,而我怔怔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偶然闻见丁香花的香气,就能记起在图书馆自习时,心不在焉看看书,和二三好友打打闹闹的时光。气味依赖记忆的承载,从鼻孔再进入大脑,我总是不能忘掉那些。

    关于味道的记忆,口感浓郁的,入口甜蜜的,酸涩不堪的,都在食物化在舌尖时,摊开了往日的画卷,幕幕重映。

    联建岔路口的米线,味道真好。

    我是无辣不欢的湖南人,大学好友周姑娘是口味清淡的广西人,然而我们共同热爱云南过桥米线的味道。

    我们不同班也不同寝,相识于学生会,在人们觉得勾心斗角、水深火热的地方,我们结交为好友,赤诚相待,无话不谈,偏是纯粹的友情。

    相处的时间不多,不忙的时候我们会相约去逛街,忙了就每周只见一次,纠结该吃什么午餐的时候,我们就会不期而同选择过桥米线。

    米线店开在联建小吃街的岔路口,往里走十几步就能看到。

    老板娘总是带着她六岁可爱的小女儿坐在店里,闲时就教女儿读书写字,忙碌的时候,小女儿也会帮妈妈一起为客人拿碗筷擦桌子。

    厨房里忙着坐米线的几个人,未曾见过正脸,不知里面是否有老板娘的丈夫。

    米线是排骨浓汤做底,鲜美得很。

    周姑娘不能吃辣,口味吃重了就要冒着长痘痘的风险。于是,同她一块儿我也点清汤,两人份大锅,三荤两蔬的配菜,多加一碗米线。

    有时饱了,吃不完的米线也不能浪费,就强撑,吃得目光呆滞哭笑不得。

    奶白色的浓骨汤冒着热气,香味很早就往鼻子里钻了。

    我还是会在自己碗里调一堆辣酱、醋、香油,尽管她总是跟我说原汤更美味。

    她会为我夹我爱吃的培根和火腿肠,我也很执着地在汤里捞香甜的玉米粒给她。

    我们总是一边吃,一边笑话对方怎么总吃不腻这味道。

    轻松悠闲的时间在相互分享近况和共同品尝美食中度过,一期一会,我很珍惜这样简单可爱的时光。

    毕业前,我们最后一次去吃米线,为彼此带去礼物,吃着往日熟悉的味道,却只是沉默,分别的话,谁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与她相处的这些年,我很幸运,时刻被她包容和理解着,我们共同为梦想努力,安慰彼此艰难的岁月,也庆祝着各自的喜悦时刻。

    分开以后,我们仍在不同的城市平静生活,各自爱人。

    她留在学校读研,为论文奔劳忧心;我开始工作了,初尝社会现实。

    有一次我回学校去看她,久别重逢,嘘寒问暖,我还是会给她讲很污的段子,她仍像从前一样哈哈大笑,丝毫不顾及形象,时间仿佛须臾间流转回到旧日里。

    遗憾的是,我们走到熟稔的米线店门口时,紧闭的大门上贴着冷冰冰的告示,“老板外出回家,近几日不开门,敬请谅解”。

    觉来遗憾,怀念那份味道很久了,如同怀念我们一去不返的青春。

    金翰林食堂的豆角炒腊肉,总是令我食欲大增。

    在学校,吃腻了各种小吃,在眼花缭乱的食物前犯选择困难症时,最后还是会去吃食堂,老老实实地吃饭加菜。

    然而问题又来了,学校七八个食堂,又要纠结去哪个食堂吃,越折腾就越饿。

    怎能不怀念那时候呢,吃什么还可以纠结不定,如今却觉得只要吃饱肚子好干活,哪儿有那么伤脑筋的矫情。

    学校每个食堂都有几样我很喜欢的菜,但最难忘记的,还是破破旧旧的金翰林食堂里,卖相也不怎么好看的豆角炒腊肉了。

    食堂阿姨真可爱,每次我说“阿姨,给我多加点吧”的时候,就会给我舀一大勺,菜堆起来了,她又觉得亏了本,于是会再往外扒出去一点,失手扒多了的话,又得再给我加一点。

    不管她打得多还是少,只要有这个菜,我一定会把盘子吃得一干二净,颗粒不剩。

    大三的时候,在第一教学楼上课或是在图书馆自习,一到中午,就会和一支庞大的亲友队一块儿奔食堂觅食。固定的饭友就是妍妍、玉玲和美英几个,大多时候李羽蒙、杜佳也会加入其中,在食堂吃饭的好处就是,一人拥有两个菜,一桌人就能凑个自助餐了。

    不是推心置腹的好友,我是万万不会把我挚爱的豆角炒腊肉分给别人的,然而,我推心置腹的好友们也都知道我爱吃这菜,她们干脆打了这个菜陪我一起吃,还可劲儿了往我碗里夹。我明白,我要的爱,会把我宠坏。

    大家围坐在拼起来的餐桌上,喝着免费的紫菜蛋汤,享受可以无限加饭的福利。

    李羽蒙总是大逆不道地调戏着他亲自册封的“大、中、小号老婆们”,讲真,这世上像他这样坦荡荡的厚颜无耻之徒,我见得少。而貌美如花的正房,杜佳也不发话,就静静地看着他装ABCDEFG,相爱相杀的剧情可比电视剧精彩得多。

    玉玲和美英两个白骨精,在增肥的路上永不止步,所以相互鼓励对方别挑食,多吃点,一派鼓舞人心的景象,自带“相亲相爱一家人”的BGM,终于有一日,皇天不负有心人,美英增肥成功了,却又因为用力过猛,在长肉的路上一去不回头了。这个故事令我们陷入了沉思,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我和妍妍总是最专心吃饭的两个,所以我们的肉也不不三心二意,就一心一意地往身上长,我们也不管,继续若无其事地继续夸赞彼此的美貌,走路扭啊扭,就幻想着自己变成了《青蛇》里的张曼玉和王祖贤,殊不知一不小心变成了《请回答1988》里的张曼玉和王祖贤。

    后来,我工作了,在长沙和妍妍住一起时,也尝试过自己做豆角炒腊肉这道菜,不知道是不是家里的油比较干净,或是小锅菜不如大锅菜炒得热闹,我喜欢的那个味道是怎么都无法复制粘贴的。妍妍于心不忍地安慰着我,菜很好吃时,偶尔也会陷入对往日时光的绵绵怀念里。

    再后来,与妍妍也分开了,我自己再不敢轻易碰这道菜,仿佛一味毒药,你喝了,便要经受回忆催肝裂胆的折磨。我怕了,越长大胆子越小,连记忆都对我有杀伤力。

    小餐馆的青椒炒肉细细长长的,因为他我也爱上了这道菜

    老九是个依赖习惯,不愿做过多改变的人,尤其在食物上。

    他肠胃不好,没尝试过的食物不太敢吃;他挑食,口味单一,能入得了他口的食物少之又少,可一旦喜欢上了,便又偏再放不下。

    他倒是很浪漫地跟我形容过,他对爱人亦是如此。

    他属于我青春从前的记忆不多,却占据了我很漫长的余生。所以于他,总觉回忆不如当下来得实在。

    关于他的记忆,定属青椒炒肉了。

    遇见他的时候,我们已是在学校行将就木的大四老人家了,学校的美食全都尝遍,再无新鲜之处。于是,便回归柴米油盐的朴素生活里,仿佛饭桶附体,顿顿在餐馆安生点菜吃饭。

    餐馆的老板娘认识他,也知道他的喜爱,因为他每次来,一定要点“青椒炒肉”,不加葱蒜,青椒切得细细长长的,肉又大又足,还有甜味。

    我不爱吃炒肉,总觉得有砧板的血腥味。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等他把肉吃完了,我便大把地夹青椒吃。

    尽管如此,常年吃辣椒的我依旧没能变瘦,他依旧吸收不了肉的精华。

    小餐馆简陋却整洁,价格实惠,食物也美味。

    偶尔也带上妍妍、美英、玉玲、欢子相聚于此,像考研的时候一样浩浩荡荡一群人。只是临近毕业,大家忙着各自的事情,聚少离多,相见已是难事。

    在餐桌上,我和老九笑着聊起从前的趣事,他为我夹菜,一脸宠溺;有时吵架了冷战,他仍是一言不发地只顾给我夹菜,固执的样子倒把我逗笑了。

    谈论相聚和分离,谈论过往和未来。青椒炒肉有时炒得很香,有时味道也很淡,时日流转,我们便离开了那片土地。

    日日磨炼,我的厨艺小有长进,青椒炒肉虽不绝佳,但勉强能让老九满意。

    幸运的是,他不是活在我记忆里的人,怀念的味道,也不是我一个人想要重温的。

    你看这几只红彤彤的肉蟹煲,和你好像啊

    与胖哥俩的肉蟹煲结识,源于和妍妍逛街时,瞎猫碰上死耗子的乱撞。

    “吃什么,这些东西都特么好贵啊”

    “我也不知道,这些都想吃,但是都吃不起”

    “唉不管了,随便吧,就吃这个吧,这里面的布景好拍照啊”

    “......”

    于是我们走进了海洋装修风的胖哥俩蟹肉煲,我们俩的一小步,却是对螃蟹热爱的一大步。

    肉蟹煲上面盖着几只空壳,并不知道有什么卵用,便拿它作拍照道具了;汤汁是甜的,也很辣,拌饭吃最是过瘾,里面的配菜土豆炖熟了很美味,口感很是酥软。

    如果懒得螃蟹都不爱吃了,就吃里面的鸡爪,专为懒人设计,入口即化,轻轻松松坐等长肉。

    蟹肉很难吃到,子曰,唯有被蟹壳刮得鲜血直流的嘴,才能吃到螃蟹最鲜嫩的肉。我竟然无言以对。

    螃蟹吃多了容易腻,听服务员的推荐没错,点一叠开胃萝卜,酸酸甜甜的,口感顿时清爽许多。

    暗色的灯光下,吃得意乱情迷的我和妍妍,就要开始举行拍照仪式了。

    妍妍让我拿蟹壳做道具遮脸,我照做了。

    妍妍说蟹壳太小了遮不住我的大脸,我也忍了。

    妍妍还说,你的脸红扑扑的,肉肉的,和螃蟹好像啊,我决定不和她拍照了。

    肚皮吃得圆滚滚了,我们起身出去准备逛街,夜生活才刚开始。

    与妍妍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自由肆意,我们毫无目的的去逛街,能剁手买回一大堆东西;我们想好要买什么东西了,结果在奶茶店不知不觉自拍了一晚上。

    那些时候,年轻这个词被她诠释得淋漓尽致,总觉得,她在身旁,五十岁六十岁的我们都不愿服老,这友情真是最好的玻尿酸了。

    而吃肉蟹煲的时候,大抵都在经历相逢和别离。

    和好友冬冬约好吃螃蟹,多次未果,只是在老九来看我的时候,和克克从成都回来,老友们聚会的两次,一起吃过。于是螃蟹变成了冬冬胸口的朱砂,可谓百爪挠心。

    一次是与同事小学姐一起,说好去看书,最后变成自拍和觅食了,女孩子的相聚最后都是殊途同归的。与小学姐的关系,大概是从一段图书馆之旅或是一锅螃蟹开始的。

    而在我离开长沙,与小学姐、宇哥、丽霞几个朋友道别时,又约了肉蟹煲,甜辣的味道好像是治愈人心的,能让我们忘却分别的酸涩罢。当日吐槽公司种种不好,回忆往日种种欢愉,相约来时再聚首的欢声笑语,言犹在耳,只是不知再重逢当是何时。

    看《安东尼陪你度过漫长的岁月》时,印象很深的一幕是,白百合出国留学前和老友在肯德基用餐,安东尼说,在肯德基聚会的好处就是,以后无论你走到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能见到肯德基,都能想起我们。

    是的,来到这座新城市的日子,我也没有忘记寻找肉蟹煲,所幸觅得了,还没来得及去吃。

    我不知道深圳的味道是否有长沙那么辣,也许更甜些吧。

    我也不知道吃的时候,想起那些老朋友们,她们会不会也同样记挂我。

    好一块大大的榴莲披萨,芬芳美丽人人夸

    去年十一月,某个平常下班的日子,城市华灯初上,霓虹闪烁。

    其实那日也不平常,因为发工资了,这特么某种意义上就是月光族们的复活节。

    公司的万能文案小学姐和活泼设计师宇哥素日与我相交最多,志趣也最相投,所以关系不错,在我的关系等级表里,他们凭借各自的努力,从我的同事,荣升为我的好友。

    钱多人傻心地好的宇哥承诺请我和小学姐吃披萨,不花钱能蹭饭的事,总是能一拍即合,好奇妙。

    我们吃了榴莲披萨。

    榴莲披萨长得真好看,娇嫩欲滴的奶黄色,表层的壳酥酥脆脆的,一碰就有清脆嘎吱碎裂的声音。

    加了双层芝士,凤梨肉嵌在其中,犹如一丛生长鲜花的草地,虽然颜色并不像。

    榴莲披萨是没有太重的榴莲气,却有很浓郁的榴莲味,口感极佳。

    不花钱的东西吃起来心情都格外畅快。

    所以,尽管围坐桌前,大家吐槽的都是公司不悦之事,我仍觉得那是一次很愉快的精力。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下班之后和同事们一起聚餐,对,三个人也是叫聚餐,只有和令自己快乐的人吃东西才叫聚餐,不开心的当然叫应酬。

    我和小学姐被几块披萨就收养得死心塌地,接纳宇哥成了好朋友,并有了后来的“收购万达策划组”,前身是“吉他天才交流会”,我们能在艺术界和商业圈自由切换游刃有余。

    胡歌拍摄过必胜客的一支广告,广告语是“我们天生爱分享”。

    披萨一个人吃时,像啃一张北方的大饼,有人一起分享时,便能均分到每个人手中,共同品尝,才有它的意义。

    戒不掉的衡东卤粉,大人们总说老板在里面加了罂粟

    在县城读书时,最火爆的一家早餐店就是鑫宇早餐了。

    他们家的肉包,圆圆的,很大一个,咬一口就能瞧见大块的肉,顺带滴出一滩油。

    而他们家的卤粉,简直是我们县城当之无愧的花魁,时至今日逐渐发展成了网红。

    卤粉味道很好,主要是汤汁很美味,独家秘方,谁也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

    上面会加木耳末、花生米、几片牛肉、葱,看起来很诱人。可谓色香味俱全。

    记得初中的时候,卤粉只卖两元钱一份,打包的话,就用塑料袋套在纸碗上,打完粉就把塑料袋吊好,很方便。

    那时因为家里离早餐店近,古道热肠,一不小心就加入了带早餐大军的行列,起得大早,傻乎乎地用袋子装好几份卤粉带去学校。我胸前的红领巾每当这时候,就更鲜艳了呢。

    后来读高中了,卤粉涨价到了三块钱一份,只要这家店一日不搬走,我就无法从带早餐大军的神秘组织全身而退。有时带两三份,有时带七八份,有袋子就装在袋子里,没袋子就装在衣服上的帽子里,这特么就是最原始的暖宝宝。

    偶尔也会和几个朋友很早就约着在店里吃一碗卤粉,外加一杯甜酒冲蛋,吃饱喝足再去早自习,整个早上都能沉浸在甜蜜的梦想,没少挨班主任批。

    或者是下早自习,和好朋友脑袋凑在一块儿品尝这相比包子馒头来说,是豪华餐的卤粉,笑嘻嘻地享受片刻的闲适,也会有不识时务的小婊砸突然谈起考试考砸了的事,搅得大家食不能安,就对她做出最严厉的惩罚——夹走她碗里的几片牛肉瓜分掉。

    后来去读了大学,回家的日子很少,寒暑易节,仍与几个好友约了清晨爬山,完了便去鑫宇吃一碗卤粉,眼看着它的价格涨到六元一份,心痛得犹如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却又不得不承认,它的味道真是太好了,世间再无别的卤粉堪比。

    这最好的时光,最眷恋的乡愁,是成长道路上,最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粹美好了。

    煎荷包蛋的味道,家的味道

    比起鸡鸭鱼肉的复杂菜式,我更喜欢煎荷包蛋。

    说来却惭愧,我做得了鸡鸭鱼肉的大菜,却没法把一个荷包蛋煎得圆整精致不烧焦。

    这样也好,我便只会时时挂念着家中的味道。

    妈妈和奶奶煎的荷包蛋,难分高下,手心手背都是肉,爱得不得了。

    妈妈煎的荷包蛋素净得犹如白玉兰,嫩白酥脆的蛋清作边,包裹着橙黄弹性的蛋黄,爆炒几粒香葱撒于其上,我可以连着吃一年。

    奶奶煎的荷包蛋,会用菜油入锅,鸡蛋形状虽然煎得不很规则,但是佐以蒜叶和葱姜,加一把切碎了的自己地里种的小青椒小红椒,翻炒时许,出锅时能把在房间看电视的爷爷都馋得流口水。

    小时候奶奶带我和几个表弟一起住,每次要煎好几个,但又担心我们饿了,便只做我们的,她和爷爷也不吃,只说自己吃鸡蛋对身体不好。

    儿时不懂的毫无技术含量的谎,长大了也不忍拆穿。

    出了远门,离家万里,店里是不会有这样一道叫做“煎荷包蛋”的菜,只能在吃粉的早餐店,花一两块加一个煎鸡蛋,形状扭曲,黄白不分,没有咸味,更没有佐料,只像嚼了一张有弹性的白纸。

    游子在外,尝及家的味道,并不能因此解忧,只会更想家了罢。

    眷恋的味道还有太多,酸辣的火锅、自己家做的粉蒸肉、父亲做的糖醋排骨、老九带给我的陕西擀面皮、和克克吃的冷锅串串、在慧兰姐姐学校吃过的关东煮、学校的螺蛳粉和东北人麻辣烫......

    我算不得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宁愿为了漂亮的裙子而挨饿,也不愿花很多钱和很多精力去寻觅世间美味。

    但品尝过的食物我总是不能忘,亦忘不了同我共同分享这些食物的人们。

    时过境迁,我们离开了从前的热土,我们也许只是须臾路过一个地方,与很多人,别说朝夕相处情投意合,就连擦肩而过已是一桩幸事。

    于是,我格外珍视那些共同的回忆里,我们望着的、闻着的、吃着的蒸腾着热气、香味浓郁、口感极佳的美味,至今犹在怀念着的,你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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