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村里有口老井,石头凿成的井栏圈上留有绳索磨出的痕迹,里面由青砖砌成,砖缝间长着青苔和野草,里面的水黑黝黝,亮闪闪,一圈蓝天在井底晃动,里面透着神秘和神奇。
井总会给我许多联想,它仿佛是大地的眼睛,看尽世事变迁,沉淀古老故事。《红发女人》讲述的就是挖井的故事,用2000年前拜占庭时期留下来的传统工艺,由师傅带着徒弟在小镇的荒地上打井,传达的却是传统与现代,威权和个体,国家和自由,乃至世俗和宗教的主题。
《红发女人》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慕克,他在1988年夏天遇到一对情同父子的挖井人,触发他向记忆的幽暗深处一路挖掘,思考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父亲,是宽容一切,还是强迫服从,是绝对自由,还是设定边界。他通过神话故事和现实故事的叙述,带领读者在西方弑父情结和东方的弑子情结中寻找答案。
小说讲的是杰姆因为父亲离家,他和母亲陷入困境,为了赚钱付学费,那年夏天,年仅十六岁的他跟着师傅马哈茂德,远离家乡去打井,本来以为一周就能挖出水,挖了二十几天也没有出水,揭开岩石层,是沙砾层,接着又是干灰层,出水遥遥无望。酷热、辛苦、老板断供、搭当离去等等因素,让他感到绝望,可是他的师傅坚信底下有水,坚持挖下去,让他不忍离去。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他遇到了一个红发女人,并且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她,使得他不想离开。
红衣女人是恩格斯小镇上警世传说剧场的演员,她的忧郁而嘲讽的微笑把他迷住了,虽然已经三十三岁,比他大一倍还多,他还是白天黑夜想着她,一次酒后大胆走进剧场,看完演出后跟她上了床。
挖井过程枯燥乏味,艰苦异常,始终在绝望中挣扎,一场意外,加上剧场的撤离,让杰姆把父亲一样的师傅留在了井底,自己逃离了恩格斯。
回家以后,他读书,高考,读研,工作,恋爱,结婚,三十多年过去了,他成了成功人士,有了自己的苏赫拉布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他的公司在恩格斯买了土地,一次电视剧广告的宣传,让过去的人和事又回到他的生活中,那口井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意外再次发生。
红发女人在整个故事里是一种象征性的角色,她的红发是自己选择染成的,红发意味着开放、热烈、叛逆和愤怒。她先爱上有妇之夫杰姆的父亲,未果,后与组织里的老大哥结婚,大哥意外死亡,就嫁给了他弟弟,丈夫外出时又和杰姆上床。她既不顾及别人的家庭,也不忠于自己的丈夫。看到杰姆成了富翁,而且没有子𠻸,她就鼓动儿子恩维尔去认父,最后父子相斗,悲剧发生。
贯穿全书有两个故事。一个是古希腊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俄狄浦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父亲,当了国王,娶了母亲,生了四个孩子。后来城里闹瘟疫,神意说,只有追查到杀死老国王的凶手,瘟疫才能消除。于是他不遗余力追查凶手,才知道凶手是自己,于是他刺瞎了双眼,离开城邦。一个是伊朗菲尔多西的《鲁斯塔姆和苏赫拉布》,鲁斯塔姆迷路进入了邻国,和邻国公主上床,导致公主怀孕,他只留下一下手链当信物给未出生的儿子,儿子长大后在战场上和父亲对战,父亲杀死了儿子,真相大白后父亲抱子痛哭,但父亲没有任何惩罚。
在挖井时,杰姆和师傅相互讲到这两个故事,红发女人在警世传说剧场表演过杀子故事,在伊朗,杰姆看到描绘苏赫拉布故事的画作,在俄罗斯,他同样看到类似的皇帝弑子图画。西方的故事强调个体的自由和过错的惩罚,而东方的故事强调父亲的威权和专断。小说中神话和现实拧在一起,现实故事沿着神话的路径推进,以弑父受罚结束。
杰姆的父亲因为加入左派组织被捕,出狱不久又因爱上别人而抛弃妻儿,使他在缺少父爱的家庭里长大。和师傅马哈茂德一起挖井时,那种绝对的信任,权威的训斥,温情的关怀,使他对马哈茂德师傅产生父子般的感情。他把师傅留在了井下,既害怕,也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他的儿子思维尔,在成长过程中同样缺乏父爱,当他发出的认父信没有得到回应时,非常愤怒,所以当父亲在恩格斯举办房屋推介会时,他就冒充当地青年塞尔哈特,带杰姆去看马哈茂德的井。
“如果你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父亲的陪伴,就无法明白世界有一个中心和边界,你会认为什么事都可以做……”塞尔哈特说,“不过,一段时间之后,你会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你会努力在世界寻找一种意义,一个中心,开始寻找一个能对你说不的人。”
父子关系,父亲以权威压迫儿子顺从,儿子追求自由,反抗专制威权,这就是东西方文明的碰撞。儿子全盘接受西化,切断传统文化的传承,却发现东方的文化在西方始终是异质体,绕了一圈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根还在传统文化中。就像我国,五四运动提倡全盘西化,文化大革命破四旧,砸烂旧世界,切割于传统的联系。但是今天,我们仍然只能从传统文化中挖掘智慧,建立文化自信。
命运是口井,越是逃离,越是吸引,越是挣扎,越是束缚,就像生命离不开水,人离不开命。违背自然现象,自然就会报复,抛弃传统文化,文化也会反啮,只有直视命运,才不被命运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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