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陈笑,今年三十二岁。老家河南郑州,家里有个姐姐,爸妈没有重男轻女,我和姐姐也都差不多平庸,没经历大风大浪,也没什么辉煌历史,从小到大,也没偷过井盖。
这是我步入三十岁以来的第八次相亲。从开始的拒绝到熬不过母亲大人的喋喋不休勉强接受到现在的疲懒,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对面的女生和前七个一样看透了我的懈怠,只是慢慢搅着面前的咖啡,笑而不语。
很明显这是又一次失败的相亲。咖啡店的老板已经认识我了,等那个女生走后,识相的过来收拾干净桌子,也不着急让我结账。因为他知道,我会在座位上静坐一会儿,然后再点一杯美式,等太阳完全落山了直接到隔壁的酒吧去。
两年来,这是我第八次在这里坐到太阳落山。
隔壁的酒吧是我大学毕业以后只要不加班每周都要去的地方,每周六晚上他们的舞台都会有一个小时的空场,供人唱歌跳舞告白亲嘴摸屁股,我每次都会上台,唱一首《笑忘书》然后下场。
唱的多了,总会认识几个熟人,比如吧台的调酒师Aaron,也会有一点其他的收获,比如现在,我旁边正坐着一位“波涛汹涌”的妹子,挽着我的手臂问我:“大叔,你怎么总是来唱这首歌啊,有什么故事吗?”
我晃了晃手里的杰克丹尼,冲她眨眨眼,你猜。Aaron一边勾兑鸡尾酒一边看着我笑。Aaron见多了这种事,连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他大概都背的过细节。我朝Aaron挑挑眉,把剩下的杰克丹尼一饮而尽,搂着妹子进了旁边的隔间。
十分钟之后,我出来。妹子很生气,一扭一扭波涛汹涌的走掉了。
你越来越快了。Aaron笑着递给我一张褐色手帕,上面还印着他的名字。这个男人总是这么精致,衬得我像个糟老头子妈卖批。
没办法,这次妹子脾气挺爆。
你说你至不至于,人家就撩你一下,你不愿意就算了,还要教育别人,你哪回逃过被泼酒的命运了?
我擦擦脸上的酒,我就是希望我臭名昭著。
(二)
“陈笑,你混蛋!”林书瑶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在我肩膀上,因为我又把她的麻花辫系在我桌子腿上了。
林书瑶坐我前桌,头发到腰,又黑又亮,总是辫着两个麻花辫,平时放在前面,走路的时候就在胸前一跳一跳的,上课的时候放到后面,正好能耷拉到我桌子腿旁边,我就偷摸把她那俩辫子系到我桌子腿上。高中两年,她一直坐我前边,班主任为此把我骂了无数遍,但却一直没把她调走。
高二秋天开学,林书瑶转到我们班上来,梳着齐刘海,两根又黑又亮的麻花辫,圆眼镜,小脸小嘴小个子,跟个瓷娃娃一样,校服套在她身上绝对还能塞进一个我去。
“想的美!要塞也是塞我!”同桌长毛一边剔牙一边踹我凳子,长毛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因为他的汗毛真的比大猩猩的长。
“老师,前面同学挡着我看黑板了。”高中排座位总是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差生坐后面,优等生坐前面,而我正好半吊子,坐中间。林书瑶刚在最后一排唯一的空位上坐了没两分钟,屁股还没捂热的就提出了抗议,因为她确实矮了点。
调来调去就把她调到了我前面,林书瑶一坐就是稳如泰山的坐了两年。
我其实是个沉闷的人,平时在宿舍除了抠脚丫子就是摁着手机上的贪吃蛇玩,我们那时候还没流行智能手机,我那翻盖的当属最高档次,最后一直玩到手机的上下左右键彻底报废,我就只剩抠抠脚丫子了。
我本来也没打算和林书瑶混多熟,可是这样的白天鹅摆在男女比例8:1的理科班,是不是癞蛤蟆的都想来舔一口。而且我发现,林书瑶长的像只天鹅,实际上那可能是白色的野鸭子,活蹦乱跳大大咧咧,整天呱呱乱叫一刻都不得安生。
我嫌她吵到我画樱木花道,她就拿她那我招架不了的委屈巴巴的小眼神看我,正愁着没法治她,我就看见了她那在我桌子腿两边晃晃悠悠的麻花辫。
这就拉开了长达两年的战争。
直到高考前一天,林书瑶扔给我一张叠巴的整整齐齐的数学演算纸,我打开一看,上面什么都没有。
高考结束以后,我们没撕书没拥抱没把大字画满黑板,唯一的也就是在校服上签个字,大家都在忙忙碌碌的搬箱子抱被子准备回家,林书瑶来找我在她校服上签字。
我忽然想起来她高考前扔给我的白纸,就问她。“我想让你用它给我写情书。”这是她的原话。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答应林书瑶,也许是因为那天阳光把她的头发映的很好看,也许是她的笑容太甜,也许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被告白过所以一把抓住了这个眼瞎的,我甚至觉得可能是我签完字抬头的时候眼光正好落在她的胸上,白色的夏季校服在那个稍稍凸起的位置露出一片似有似无的粉红色,而这片粉红色让我迷失。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其实是因为我喜欢她,比她喜欢我更深刻的疯狂的,喜欢着她。
(三)
我们的高考自然没有经过所谓的谁为了谁少做一个大题,我们俩一样垃圾,谁少做一个大题就该直接去种地。最后我们俩考了差不多辣鸡的分数,分别去了离得不远不近的两所学校,既不会过分想念也有恰到好处的自由,这让那时的我格外满意。
大学的我依然沉闷,除了抠脚丫子就是打游戏,还有就是画画樱木花道,而林书瑶却风生水起从歌谣大赛里一路过关斩将问鼎冠军,然后学生会社团唱歌跳舞一样落不下她。我偶尔会去舞台下看看她又蹦又跳的样子,然后为她鼓掌,看着她接受别的男生的鲜花和拥抱,结束了约她吃酸菜鱼
大三社团告别会演出结束以后,那天很热,林书瑶抱着一大捧玫瑰花拒绝了我的酸菜鱼,歪着头问我:你为什么从来不给我送花?我笑笑,咱俩都老夫老妻了,还送这个,再说了你不是不喜欢花吗,我看你都是丢进垃圾桶。
林书瑶红了眼睛: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花?我为什么丢掉它们你不知道吗?你到底是多爱酸菜鱼每回都不带变的?大学都要结束了你在干什么?我一直安慰我自己,觉得你就是这样的人,这么多年了我该了解你。可我不想啊陈笑,我不想每天就是跟你讨论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过节的时候收你送给我的手套围巾帽子暖瓶电风扇!我站在原地,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但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恐慌。
我们分手吧!林书瑶把那一大捧玫瑰砸在我身上,转身跑开了。我下意识的去接,散架露出来的玫瑰枝上有根刺,扎到的时候我一哆嗦,觉得心尖瓣被刺了一下。
林书瑶有一个星期没联系我,我忍不住了跑到她宿舍楼去找她。下过雨的夏天依然闷热,路上的积水掺了人们脚上的泥变得混浊不堪,我跑到林书瑶的宿舍楼的时候,大裤衩上已满是泥点。
陈笑,我走了,我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打算去实习。我会永远记得高二的那天晚自习下课,我看到你画樱木花道故意吵你你嫌弃我的样子。你认真画画的样子很帅气,只是你还没明白,可惜我没有耐心等你明白了,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我会像《笑忘书》里那样生活,希望你也可以。祝你好。再见,陈笑。
这是林书瑶留给我的最后的音讯,写在一张高中的数学演草纸上。
(四)
这么多年我终于明白过来,开始西装革履,开始温文尔雅,但却一直没改掉沉闷的性格,也许我天生就是很丧的人,怎么改都改不掉。
林书瑶一直很喜欢王菲,我一直不知道她是谁。直到有一年春晚,王菲唱了一首《传奇》,我才知道这个在台上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的女人叫王菲,她清冷的模样,不该是林书瑶喜欢的样子啊。
我才发现,也许我是真的不了解林书瑶。
我第一次相亲失败路过酒吧,进去的时候台上有个女孩正在唱歌,结束时喊了一句“这首《笑忘书》希望大家喜欢!”我才知道原来《笑忘书》是首歌,我平时没什么听歌的爱好,为了这首歌我特地去下了个听歌软件,才明白林书瑶留给我的那封信的意思。
从此以后,不要再犯同一个错误。
有一个人保护,就不用自我保护。
曾经是她想忘不能忘,现在换成我自己在遗忘与记住之间拔河。
我常常想起林书瑶说的话,也知道自己明白的东西实在太少,等我明白过来我爱她的时候,她已经离开,等我明白我喜欢画画的时候,已经没有实现梦想的空闲。
造化弄人。
“哥,今天你生日吧我记得,来,新调的,我请你。”Aaron把一杯蓝到发绿的酒放到我面前,我摇了摇酒杯,“没有蜡烛,就不用勉强庆祝。”我笑笑,一饮而尽,“咳咳,这什么东西,这么苦?你这调了谁敢喝?”“专门给你调的,名字就叫‘笑忘书’”。“滚!”
“怎么了,我觉得这名字挺好的啊!”
很熟悉的声音,我怔怔的转头。
林书瑶剪了短头发,还染了我不认识的颜色,冬天驼色的大衣把她包裹的很好,旁边站着一个穿着同款大衣的男人。林书瑶挽着他。
“你也开始听王菲了?现在开始赶流行了啊中年人。”林书瑶笑着点了一杯“笑忘书”。
我勉强答应,你怎么在这?
“我和我老公来旅行的,他是法国籍的华人,趁着休假想到处走走,刚才在咖啡馆,我看你像是在相亲啊,自我介绍还是那么闷,不过最后井盖那句很加分哦!”林书瑶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与当年那个趾高气昂的小姑娘比,她好像更云淡风轻了些。
哦哦,那,你去法国了?
“对啊。你还记得吧,我以前跟你说过的《笑忘书》,就是米兰·昆德拉写的那个,米兰·昆德拉就是法国人哦,这么看来,我和法国还真是有缘分。”
我一时语塞,感受到自己心里排山倒海的情绪。
坐了一会儿,林书瑶要走,冲我挥手,“年轻时候的回忆还都在我心里,谢谢你,那段日子特别好。”她微笑着冲我说。
我点点头,冲她摆手,微笑着目送她挽着那个高大的法国男人走到门口,看着那个男人在门口的灯下为她扣紧大衣的扣子,把自己的围脖拿下来围在她脖子上,林书瑶低着头,眉安目静。而那个男人,本应该是我。
从一开始哭着嫉妒,到最后笑着羡慕。
原来这首歌,从一开始说的就只是我。
(五)
后来我特地去看《笑忘书》这本书,才发现这又何止是关于爱情的微笑与遗忘,林书瑶喜欢这样的作品,再次超乎我的想象。
现在我确定,我是真的不了解林书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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