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穿堂风

作者: 不想栽树 | 来源:发表于2017-08-11 15:48 被阅读0次

    “你叫什么?”

    “林无。”

    “怎么死的?”

    “大概是被炸死的吧。”

    “你该知道,你在人间做过什么事情。”

    “嗯,知道。”

    “天堂你是别想了,等着下地狱吧。”

    “那最好,我不愿去天堂。”

    “给你次机会,回人间看最后一眼吧。”

    我叫林无,姓林是因为村子叫做“林家村”,取名为“无”是因为我无父无母无亲人。

    听接生婆说,我妈妈在这村子生下我以后就改嫁到其他地方了,她从事的似乎不是什么正经行业,说不准我爸爸是谁。接生婆看我可怜,抱回自己家养了几月,林家村很落后,土房土路,接生婆家里也穷的很,没有粮食让我吃了。

    接生婆找到村长,跟村里人合计着,每家轮流照顾我,怎么着也要等我会走路会说话以后,再放任我自生自灭。

    所以我记事起,就这家吃两口饭,到那家串个门,晚上经常在村长家的猪棚里睡觉,因为村长家猪棚里的猪是最少的,别人家都有好几头,挤的我没地方睡。

    村子里的人本来以为我活不到多大,谁想到我命硬的很,闹非典的时候我也活了下来,老天爷大概是觉得我受的苦难还不够,不想太早就收了我。

    就这样混着混着,我也长到了十岁,林家村要上学的孩子都要滑过一条索道到对面的村子里读书,但我没有这样的顾虑,因为没人供我上学,我也落得自在。

    我性子很顽劣,天天搅和的村子里鸡犬不宁,偷了王老背家里的鸡到山里烤着吃,放走了马婶子家的猪赶的满村跑,堵住村长家的烟筒呛的他差点背过气。

    村子里的人开始往外赶我,我也不在意,反正我生来就哪里都不属于的。

    哦对了,村长家的小红小妮子,像是对我挺有意思的感觉,经常背着村长给我送窝头吃,马婶子抄着柴火棍子追着我打的时候她还帮我找了个藏身的地方。

    那小妮子扎个羊角辫,比我要干净许多,我不去河边的时候不洗脸不洗澡的,也没有衣服可换,小妮子还会偷村长的衣服给我穿。

    但大概是由于我妈妈的原因吧,我对女人实在是没啥好感,再加上村子里的那群老女人还经常扯着嗓子对我吼,我心里更是厌恶。

    那时候还小,只觉得是因为没见过什么好女人,小妮子也只是个小土丫头,想着以后我自己出去混了,准能见到好女人。

    又在村里待了三年多,要到第四个年头的时候,我偷着把小红叫出来,她还扭扭捏捏的不好意思,我把她拉到土墙根下,把嘴凑到她耳边,她却把头越压越低了。

    “小红,帮我多偷几件衣服出来呗?”

    “无子哥,你就这事儿呀?”

    “啊不,顺便再给我拿几个窝头。”

    “你要干嘛呀?”

    “嘿,哥哥我要出去干大事儿!”

    把话跟小红吹出去以后,我怀里抱着村长的几件破衬衫和几个黄窝头,悄悄的溜出了村子,天亮的时候穿过树林子到了山下。

    我不知道村长有没有发现小红偷了他的衣服,也不知道被我藏起来的李大娘家的勺子找到没有,更不知道村子里的人在发现我不见以后会不会放鞭炮。

    但这都不重要了,我兴奋的看着一排一排的小摊。

    到镇上几天以后我吃完了小红给我顺出来的窝头,肚子一直叫,我看见包子铺外面蹲着一个乞丐,就凑了上去。

    “大哥。”

    那乞丐好像是看了我一眼,又好像没看我,因为他头发太长,我根本不知道他眼睛在哪。

    “大哥,收我当你徒弟咋样?”

    这次我能确认乞丐看我了,因为他那被头发挡住的半张脸正对着我,嗓音沙哑的不像话,说:“滚!小兔崽子别寻我的乐!”

    “大哥,我是认真的!我到这镇上好几天了,窝头都吃完了,快要饿死了!”

    乞丐把头扭了过去,我就蹲在他旁边,过了一会儿他抓起地上的碗塞到一个破麻袋里,起身就走了。

    我喊他他也不应,我就在后面跟着他,拐来拐去的,到了一处巷子,他往公共厕所的旁边又一拐,我才知道他这是回到家了。

    几块石头压着两块塑料布罩在外面,上面是一片石棉瓦,堆着一串一串的塑料瓶子,我瞅了几眼,住两个人应该没啥问题,这才放下心来,又跟乞丐说话。

    “大哥,我没有亲人,也没家,是从山上那村子溜出来的,他们要把我打死呢。”

    乞丐这才把破麻袋扔到一堆塑料瓶子上,佝偻着身子转过来跟我说:“你也是流浪汉?”

    “是啊是啊,你就收留了我吧,我可以跟着你一起要饭!”

    “你这娃看着不大,胆子倒是挺大。”

    “嘿嘿,咋样?我跟着你混,多一个人多要来一口饭,你说是不是?”

    乞丐喉咙里含糊不清的,像是乐了几声,他没拒绝,我就当他答应了,拨拉开塑料瓶子,靠在公厕外面的墙想眯一会儿。

    “走啊。”

    这一觉就到了第二天早上,乞丐把我摇醒,出来时撞见几个上厕所的人,看见我跟着乞丐好像都挺惊讶,我问乞丐:“大哥,你在这儿住多长时间了?”

    “咳哼,咳,十几年?二十几年?记不清了。”

    “这么久啊,那这巷子里的人都认识你啊。”

    “我可不知道,我也不注意。”

    我想着这乞丐脑子可能不太好用,跟巷子里的人混个脸熟,要口饭吃不就容易多了嘛。

    跟乞丐混了几天,我觉着实在没啥前途,他天天就知道往包子铺门口一坐,过来过去的人都不看我们,包子铺老板偶尔给我们两个馊了的包子。

    我开始把注意力转到巷子里的人,可能是因为年纪小,看着可怜,但又装的挺乖巧的样子,巷子里的大人老人还都挺喜欢我,剩下的饭菜都拿来给我跟乞丐。

    “咋样大哥?这不比你那强多了?”

    乞丐吃着剩下的面条汤,虽然没说话但我看他还挺高兴的。

    那天我又在巷子里溜达,捡捡路面上的垃圾,有个男人从我旁边跑过去,后面还追着一个老人,我抬眼一看,竟然是刘奶奶,她经常给我她孙子穿不下的衣服鞋子。

    “刘奶奶,怎么跑的这样快?”

    “嗨呦,小乞丐,快,快帮奶奶抓住那个小偷!”

    我这才知道刚才那男人是偷了刘奶奶钱包了,我拔腿就朝着那男人追过去,因为在村子里经常被追着打的原因,我还挺敏捷的,恰好对面过来的几个警察。

    刘奶奶拿回钱包以后还一直谢谢我,临走还给我了几十块钱,那是我生下来看到的最多的钱了。

    我琢磨着跟乞丐身边,也只能保证不饿死,我就把钱趁着他睡觉的时候给他放在了脑袋旁边,然后自己走了。

    乞丐怎么着也收留了我半年的时间,我可不是忘恩负义的人,给他留下这些钱算是谢谢他了吧,估计他也没见过那么多的钱。

    但我还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些什么,只好一直往前走,有路口就拐。

    天亮后我脚实在是走的疼,就在路边蹲了会儿,看见牌子上写着几个字,我也不认识字,就问了晨练的一个大爷。

    “这是玉石镇,你这孩子看着脏兮兮的,好几天没吃饭了吧?”

    也没有好几天其实,上一顿饭我是在在乞丐那里吃的,这个大爷心肠挺好,带我到旁边的早点吃了一顿饭,临走跟我说:“孩子,前面一家餐馆招刷碗工,你去试试?”

    我沿着大爷说的,找到这家餐馆,但他们见我还是个小孩,不肯用我。

    “大叔,你管吃管住就成,不用给我多少钱的,你就用了我吧,我爹妈全死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出了村子的这段日子,我发现装可怜还真挺管用的,老板娘终于还是留下我了。

    在餐馆里那两年可以说挺没劲的,每天就是刷碗干活,倒是不用担心没吃没住,盈利好的时候老板娘还会给我一百,那时候我已经开始看到红色的钱币了。

    餐馆老板有个儿子,就叫他小胖吧。跟我年纪一样大,却比我胖很多,我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又黄又瘦,但个子却很高。

    小胖就要上高中了,每天都在餐馆后面的屋子里学习,我干完活儿就过去找他,他人还不错,憨憨的,有时候会跟我讲一些漫画啦游戏啦,虽然我也不懂。

    “小无,你多好啊,没有升学的压力,也不用读书学习,我真是羡慕死了。”

    我只是笑,头一次听到说羡慕我的,我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乱七八糟的方程式,只看几眼就脑袋疼。

    小胖读高中以后,餐馆老板和老板娘就把店卖了,陪着小胖去县里上学了,我也失去了我的第一份工作。

    小胖走之前把他的存钱罐塞给我了,让我拿着,他对我还是挺好的,因为他在学校时因为胖经常挨欺负,我就拦住那群人揍了他们一顿。

    “小无,别看你瘦,你力气真大啊,太厉害了!”

    我在村子里被打了十多年,还是挺灵活的。

    我就抱着小胖给我的存钱罐里的三百多块钱,买了张长途汽车票,我不知道它要开到哪,反正我也不知道要去哪。

    坐了大概十二三个小时,可能是到终点站了,司机喊着让我下车,下去前我问司机这是哪。

    “这是龙山市,快下去吧,我要开走了。”

    下车以后发现这地方比玉石镇大了好几倍,灯也显得亮了,车也多了。

    我四处瞎晃悠,到了一个大学门口,我不知道是什么大学,只看着他们都穿着警察的衣服,估摸着是警察学校吧。

    那时我还不知道,我不仅和警察打了好几年的交道,还……先不提了,这都是后话。

    我在龙山市打了四年工,清洁工、快递员、保安、送报纸、服务生,我都干过,后来保安经理跟我说:“小林,你太滑头了,保安这行不适合你。”就把我辞退了。

    哦对,这里还发生过一件事。

    我当保安的地方是一处中高档小区,进来进去的业主都要我来开门,那天晚上一个小姑娘,看着我年纪差不多,示意我开下门。

    “小姐,脸生啊,刚搬进来的?”

    我记忆力很好,见过一次都能记住,这小区几百个业主我也见得差不多,却对她没什么印象,而且她应该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人。

    她脾气也很好,笑着说:“对啊,刚搬进来没多久,以后麻烦你照顾了。”

    “嗨,哪儿的话,好了,您请进。”

    我很会说话,也很讨业主喜欢,经理说我滑头也没错。

    一来二去的,姑娘跟我也算是熟了起来,但我对她没什么感觉,小时候不喜欢小红,是因为她没那么好,但这姑娘已经够好了,我却仍然不喜欢她。

    大概在我装作不懂姑娘心意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应该不喜欢女人。

    不做保安以后,我每天在街上这看看那看看的,直到我心生歪念,想要偷那男人的钱包,就是从这开始,我的人生就变了。

    “呦,想偷我钱包?太嫩了吧。”男人现场抓住了我,也没办法,我第一次干这事,没啥经验,只好笑呵呵的。

    “诶呦大哥,误会误会,我是看您这口袋便皱了,给您弄平了。”

    男人笑了一声:“挺能找理由啊。”

    “哪能找什么理由啊,看您这架势我也不敢偷您钱包啊,这不跟大哥过意不去嘛。”

    男人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我心里一惊,他别是对我动了什么歪脑筋吧,我模样也挺好的,可不做那事。

    “小子,商量个事?要么我报警,要么你跟我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对你没坏处的地方,咋样。”

    我不想跟他走,但更不想进警局,也就跟他去了,上了一辆我经常看见的豪车,又到一家夜总会,我心想他不会真要把我卖了吧?

    经过几个乱哄哄的包厢,他推开我面前的门,里面出奇的安静,一个男人坐在沙发中间,旁边坐着几个人,桌上有些白色的粉末。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走私毒品的头目,叫曾围,他见我头脑够灵活,反应够快,人也机灵,让我留在他身边帮他贩运毒品,不会少了我的好处。

    我生来胆子大,没有怕的东西,而且即便在他们这些老贼面前也照样混的如鱼得水,曾围重用我,但并不完全信任我。

    他明知警察已经得到消息,就在那里埋伏着我们,还是要派我去运这批货,也许我该感谢他,如果不是曾围硬让我去,我也不会遇到他了。

    那个此后都与我纠缠在一起的名字,陈珩。

    他是缉毒警察,却偏偏爱上了我这个毒品贩子。

    开始时还非要嘴硬,说他是直男,不可能喜欢上我的,在我面前,哪有不可能的事?

    别人都是躲着藏着绕着警察走,就我颠儿颠儿的往上凑。

    我们两个的事情谁都不知道,也不敢让谁知道。每次看他穿上那身警服的时候我都嬉笑着问:“警察同志,知道站在你面前的人是谁吗?”

    陈珩都会瞪我一眼,说:“真以为我不敢抓你呢?”

    我知道他截下我手里的这批货就能升警衔,故意走漏出去消息,然后在那间破工厂等着他在抓我。

    陈珩举着枪过来的时候看到是我,把枪收了起来,杵在那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受到过最严格的训练,不允许他念着私人的感情。

    我知道他这是在为难,他要秉公办事,但站在他面前的人却是我,我笑了下,说:“怎么,不敢抓我了?还是舍不得了?”

    “你他妈是不是疯了?!”

    这是把他逼急了,脏话都出来了,我走到他旁边拍拍他肩膀,说:“放心,你现在还不能抓我。”

    然后把他打晕,轻放在地上,丢下手里的货从工厂后门跑了,曾围和他上面的人还没有被抓,我必须帮陈珩才行。

    曾围越来越不信任我,这是难怪的,每次我去运送的时候,一定会让陈珩截获,我知道曾围想杀了我,所以在这之前我先把他送进了监狱。

    只不过曾围想逃跑的时候朝陈珩打了两枪子弹,被我挡了下来,我想我命硬是真的。

    我装作从曾围那里躲过警察的追击逃出来的小弟,去找到了曾围上面的人,这两枪子弹正好说成是替曾围挡下来的。

    那人并不信我,但我手里有曾围藏毒的所有地点,他必须信我。

    那次是陈珩出的最后一个任务,我把曾围和那人藏着毒品的地方写在了他卧室的壁画后面,本来他应该活捉那人的,但没有办法,我如果不拖着那人一起死,那人就会炸死陈珩。

    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任务完成,但愿算吧,因为我无法再为陈珩做别的事情了。

    “你去人间看过了?”

    “嗯看过了。”

    “他怎样?”

    “他结了婚,生了孩子,升了警衔,不用再去执行危险的任务了,挺好的,真挺好的。”

    陈珩的爸爸也是警察,先不说会不会同意陈珩和男生在一起,他们是万不能答应陈珩和一个毒品贩子在一起的。

    我让陈珩接受了家里安排的女朋友,说我们两个的事情以后慢慢来,但我心里清楚的很,我们两个哪有什么以后。

    “不过他如果能少哭一点就更好了,还说自己直男呢,老哭鼻子像什么话,还把自己整进医院了,真是。”

    “林无,你的情况,不是不能选择天堂的。”

    “嗨,别了吧,陈珩一生正直,一生没做过坏事,死后一定会上天堂的,他最坏的事就是爱上了我吧。。”

    “你要知道,这样你跟他是再不可能了。”

    “知道啊。当初是我去招惹他的,死后让他清净点吧。”

    地狱判官看林无越来越往下走,看了一眼手里的最后一个愿望。

    我林无,用转世投胎的机会,换取陈珩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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