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以校为家”相匹配的另一句话是“爱生如子”。以前只是觉得“爱生如子”太过崇高,一般教师难以企及,所以我主张的是尊重学生。看了电影《热血教师》之后,才完全醒悟过来。不论是“以校为家”还是“爱生如子”其实都是教师缺乏边界意识的表现。
电影《热血教师》中有这样一个片段,克拉克老师去学生莎美卡家中,发现她因为要帮助母亲照看三个年幼的弟妹没时间做家庭作业。克拉克让莎美卡去完成家庭作业,自己留下来帮她给弟妹们做晚饭。杜美卡的母亲回家看到自己的孩子们吃的事克拉克做的晚饭,勃然大怒,当着孩子的面质问他:“你是不是认为我没有能力照顾我的孩子?”克拉克狼狈离去。但此事还没完,第二天,莎美卡的母亲到学校向校长投诉,要求立即开除克拉克。
莎美卡的母亲有着强烈的边界意识。不管对方出于什么动机,未经许可侵犯了自己的边界就是不行。这不仅仅是权利意识,同样也是责任意识。
边界意识或者说责任意识,对于我们来说说一种稀缺资源。第二天上课,我向学生介绍了电影《热血教师》中克拉克帮学生做晚饭这个桥段,然后问学生:“大家设想一下,莎美卡的母亲下班回家看到这一切会有什么表现?”在我的预想中,学生的回答肯定是:莎美卡的母亲会感谢克拉克老师的帮助。
不少学生的回答如我所料,但又几个学生在我提出问题毫不迟疑的说:“她会非常生气!”
“为什么会生气?”这个回答太出乎我的预料了。
“因为这是在她的家里啊,老师跑去给她的孩子做饭算什么事。”
说实话,当时我的确是很震惊。现实生活中,越界的事情非常普遍。许多教师在越界,有的让家长承担诸如为孩子听写背书、批改作业等本该是教师完成的工作,有的则主动承担家长未尽的义务,比如给学生准备早餐、为学生买药甚至帮家长寻找离家出走的孩子。同样,许多家长也在越界,在家中毫无顾忌地翻看孩子的日记,但孩子出了家门,就把一切责任推到学校和教师身上。校长越界更多,比如,规定教师应该读什么书,必须写多少字的笔记,都超出了校长的权限范围。学校之外,越界之事也是比比皆是......
越界就是越权,越权也是侵权。因为缺少明确的边界意识,我们总是一方面肆意侵犯别人的权益,另一方面又经常无可奈何地被侵犯。其中,我们特别不容易拒绝的是别人的好心侵权,比如影片中克拉克替莎美卡做晚饭这样的事。
从上面学生的回答可以看出,这种情况正在改变之中。已经有一些家长和学生有了比较清晰的边界意识,哪怕对方出于好心,未经自己的许可照样不得越界干预自己的生活。
还听说过类似的一个故事。
一对中国夫妇带着孩子移民美国,孩子的英语不是很好,学校给孩子配备一名英语补习教师。孩子的父母比较着急,大概也是不差钱,又为孩子找了英语家教。学校老师知道了,急忙找上门来对家长说:“你们是不相信我的教学能力吗?既然学校让我负责提高孩子的英语水平,这就是我的事,你们为什么还要请家教呢?”
这对中国夫妇开始没反应过来,怎么还会有这样的老师,居然不让请家教?对很多人来说,这事的确是不可思议,因为许多老师不但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也不让家长闲着---帮助听写、检查背诵、批改作业,有些本是老师的工作已经转到家长身上了。有的老师不但动员家长为孩子请家教,还毛遂自荐,主动要求给孩子当家教。
这样的教师一般都非常重视结果---学生的分数,自己的收入。他们的边界意识不强,或者说责任心不强,所以该做的不做,只要自己能够省心省力的同时增加收入,那就去做。而案例中的英语补习老师,用我们的话说显然是“一根筋”---既然学校让我负责提高整个移民孩子的英语水平,就是我的事。这个美国教师不会像很多中国同行那样思考---家长另请家教,这样子我就可以轻松许多了。人家想的是,这是在怀疑我的专业水准,干涉了我的事情。当然,请家教毕竟是学生家长的权利,所以他选择了上门沟通的方式,而不是让学生转告父母,辞退家教,因为这同样也是尊重家长的权利,是不越界的表现。
各得其所,各安其职,未经许可决不越界,自己责任绝不推诿,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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