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他卖了11次血,活着走进新时代

作者: 仲夏书屋 | 来源:发表于2022-05-23 08:12 被阅读0次

    "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35元钱呢,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挣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还是那么多......"

    "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

    这话是许三观的四叔告诉他的。

    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体强壮,也为了娶上媳妇,更是带着一点好奇心,许三观跟着阿芳和根龙去卖了人生的第一次血,果真拿到了35元钱。他如愿娶到了街上炸油条的"油条西施"许玉兰。

    婚后数十年,他踏上了卖血的不归路。

    为了赎回儿子闯祸赔付的桌椅,他去卖血;为了给摔断腿的旧恋人买黄豆肉骨头,他去卖血;饥荒年代,为了带家人吃碗面条,他去卖血;青年上山下  乡时期,为了让二乐早点调回城里,请领导吃饭,他去卖血;为了给一乐治病筹医药费,他去卖血......

    他的一生见证了共  和  国  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变    革,面对时代抛给他的惊涛骇浪,卖血成了他抗争一切困难的有利武器,帮助他迈过了一道又一道的坎。

    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所讲述的故事。

    继《活着》之后,余华再次将小说的主角设定为平凡的小人物,上次是农民福贵,这次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人许三观。

    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悲剧,则《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温情版的《活着》,因为许三观卖了11次血,一一击败了生活给他的所有难题,带着一家人活着走进了新时代。

    许三观跟福贵一样,遭遇了人生的种种苦难,在时代的洪流中沉沉浮浮。福贵是命运给他什么,他就接受什么。坦然面对和安于当下是福贵的生存智慧,让他在亲人一个个死去之后依旧有勇气活着。

    而许三观面对命运的责难,除了隐忍、接受,更是找到了自己独特的抗争方式——卖血。

    他靠卖血找回个人尊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最大程度尽到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的责任,整个人物形象从最初的自私小气逐渐丰满和高大,成为家庭的顶梁柱。


    1.不悲不叹: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道菜

    大儿子一乐11岁那年,城里发了水灾,水灾过后便是荒年。刚开始许三观和许玉兰并没有觉得荒年就在眼前了,他们只是听说乡下的稻子大多烂在了田里。直到来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米店的大门有时候也是关着,即使开着,米价也涨了好几倍,他们才意识到荒年真的来了。

    没多久,许三观的丝厂停工了,因为没有蚕茧。许玉兰也不用再去炸油条了,因为没有面粉。学校也停课了。当初为了吃大食堂,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全被收了去,食堂吃了一年散伙,家里重新起灶花了不少钱,家底本来就空了,这荒年来的真不是时候。

    一家人只能数着米粒精打细算喝稀粥,且越喝越稀。为了省力气,全家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因为一动肚子就会咕噜咕噜叫。

    许三观生日那天,他说: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我今天就用嘴给你们每人都做一道菜。于是,每个孩子都点了一道红烧肉,许三观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如何切、如何煮,放了什么调味品,炖了几个小时,孩子们一边听一边咕咚咕咚吞口水,听过就算吃过,许三观未必知道望梅止渴的故事,但他却苦中作乐,凭借着一点小聪慧和乐观的心态,让孩子们“听肉止饿”。

    许三观面对饥肠辘辘的孩子,不悲不叹,用嘴炒菜,言语中透着心酸无奈,更有幽默和豁达。他知道自己斗不过天斗不过地,唯一能够掌控的就是自己身上流淌的血液,唯有卖血才能帮助家人渡过难关。

    第二天,他掰着手指头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57天的稀粥,他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总是能看到吃食堂、闹饥荒,包括《活着》中的土地改革、大炼钢等,除了我们的祖辈和父辈,年轻一代对这些字眼都是比较陌生,感觉那样的岁月离我们太过遥远,其实这一切只过去了几十年而已。

    这些小人物的命运和遭受的苦难也是我们这个民族曾经遭遇的苦难。那段历史,可能只是教科书上薄薄的一页,却是福贵和许三观等亿万民众沉重的一生。

    2.不争不怒:

    我和你是一样的人

    文化大  革    命  来了,许玉兰因为婚前跟何小勇的关系成了批斗对象,被贴了大  字报,剃了阴阳头,脖子上挂着木板站在大街上示众,一站就是一整天。

    许三观给她送饭送水,有人走过来,他说他只给许玉兰吃白米饭不给她吃菜,不给她吃菜是对她的批 斗,否则就是包庇她。等四周没人的时候,许三观就轻声地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许玉兰用勺子一挖,看到下面藏了很多肉。

    许三观说:“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许玉兰说:“只要你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害怕了。”

    对于许玉兰遭受的屈辱,许三观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了减轻妻子的负罪感,也为了维护她在孩子们面前的尊严,他在家庭内部批斗会上坦白了自己跟林芬芳的不轨之事,主动承认错误。他一个劲地跟孩子强调:我和你妈是一样的,都犯过错误,你们不要恨她,要恨她也应该恨我,我俩是一路货色。

    妻子落到这个境地是有失公允的,但许三观不争不辩,他知道再多的解释都是徒劳的。他能做的就是用关爱来化解许玉兰心中的委屈。即便是涉及到妻子跟何小勇不光彩的事,他也不恼不怒,不计前嫌,同甘苦共患难,在关键时刻彰显了一个丈夫伟岸的胸怀。

    人的困顿不光来自生活的贫穷,更来自于在贫穷生活中失去人的尊严。许三观以自己笨拙的方式呵护妻子的尊严,这也是他对命运的一种抗争方式。

    3.不畏不惧:

    我不是亡命之徒,我是为了儿子

    后来,有人说话了。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手里的刀和棍子;他说要复课闹革    命,于是孩子们重新背起了书包去上学;他又说要抓革  命促生产,于是许三观回到丝厂上班,许玉兰又开始炸油条。

    又过了一些日子,他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于是一乐卷起铺盖卷,跟父母挥泪告别,到农村插队落户了。

    后来一乐患了肝炎,病情严重,必须送到上海的医院才能得到救治。面对高昂的医疗费,许三观给自己策划了一条行进路线,也是卖血路线,这一路途经六个血站,他一次又一次地撸起了袖子。

    赶到林浦这个地方时,积雪还未融化,许三观来到河边,拿出随身携带的碗,舀起一碗河水,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冰冷刺骨的河水进入胃里时,他浑身哆嗦。

    他必须要喝水,这是最初带他卖血的阿芳告诉他的:多喝水,一直要喝肚子又胀又酸,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的,身上的血多了,就可以卖掉两碗。

    记不得在第几次卖血时,他终于倒在了输血室,那一次他卖了400毫升的血,又因为被抢救输了700毫升的血。医生说他是亡命之徒,他说:我不是亡命之徒,我是为了我儿子。

    而这个儿子一乐却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是何小勇带给他的痛苦,他说自己做了十多年的乌龟,到头来是在帮别人养儿子,但他跟一乐却是感情最深的。

    最初他也怨过、恨过、不接纳过,但最后他不畏不惧,即便知道连续卖血可能会像根龙一样丧命,依旧不顾自身安危,目的只有一个:救儿子。

    这无疑一个伟大的父亲,有着执着的、深沉的父爱,让人感动不已,潸然泪下。

    若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走到卖血这一步。

    而这并不是小说里才有的故事,更是活生生的现实写照。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于监    管    部  门的管理疏忽,本是用于医疗救助的血站被一些利益熏心的人钻了空子,从中谋取暴利,卖血成了贫民百姓摆脱生活困境的有效手段。

    直到90年代河南驻马店某村因为非法买卖血液不正当操作种下的祸根,艾  滋  病大面积爆发,成了轰动一时的艾    滋村。以至于有人在余华发布了《许三观卖血记》后说他走在了时代的前面,是个预言家。

    余华说: 我并不是走在时代的前面,我只是把走过的时代都写下来而已。

    他说中国人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不太关心别人了,不关心别人的生活。

    所以他小说中的故事从来都不是新鲜事,捋一捋时代的脉络,原来所有的故事都带着那一代人生活的烙印。

    写在最后:

    从许三观身上,我们看到他遇事不悲不叹、不争不怒、不畏不惧的生存智慧。

    时代可以造就英雄,而伟大来自平凡。余华用他的悲悯之心,看见了时代浪潮里摸爬滚打的平凡小人物,再次写出了人生的无常和绝望的不存在。

    历史的是是非非和天灾人祸,已成过往。而它带给人的伤害也许历经几代人之后也会逐渐消散。

    但是正视它、读懂它,对于过好今天和明天依然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这也是好的文学作品不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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