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逃档风波后竟然意外地火了。
整个故事负能量满屏,负情绪爆棚。是冯小刚最不耻的“屌丝”电影,正是这些“屌丝”们的垃圾观众重新把冯小刚推上了大师宝座,用一张张电影票把他推上了对赌八亿的赢者宝座。
作为不接地气的富豪导演和高端编剧共同奉献出了一个漏洞百出逻辑混乱的故事,但竟然被底层民众买帐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悖论之一。
这是一个部队文工团的故事,被戏称为“部队小时代”。由此可见这是华丽的盛宴,是属于上位者的青春故事。
不管在哪个年代,动不动就能翻跟斗、劈个叉,能考上文工团靠跳舞出人头地的人很基本的一点就是得从小练习。基本上六岁以后再去学舞蹈已不占优势了,因为骨头硬了。
电影中的刘峰和何小萍都是赤贫分子,最底层的可以随便被侮辱被损害的“下等人”挤身于“上等人”之间,成为上等人调笑打击欺负的对像。这样的故事发生在任何环境,但发生在文工团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这样的人从小就被剥夺了发展跳舞这样的可能。
而且部队审查都是非常严格的,电影中何小萍和穗子的亲生父亲都是劳改犯。
整个故事成立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了。
但偏偏这样的故事却是严歌苓的亲历,是她的半自传小说。
我有个朋友写了个小说投稿被拒稿,编辑说这样的故事在小说中不存在,因为逻辑不严密,但可能真实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可见生活才是真正的编剧高手,光怪陆离无需要逻辑。由此可见,《芳华》在那个风清气正的部队环境中竟是真的可以发生的。
再回到《芳华》本身,刘峰和何小萍都是一心一意想在部队发光发热的。刘峰包圆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苦活臭活,是团里的活雷锋,是个比雷锋还要好的好人,然而,每个人都不感激他,因为他是活雷锋嘛,要是哪里没做好,比如对其中的一个姑娘动了心表了白,那就很龌龊了,你是活雷锋,你怎么可以有自己的私心。刘峰被自己和别人一起架上了道德制高点上。
何小萍比别人更勤于练功,流更多的汗,然而,这些多流的汗被演绎出了味,还是臭味,先是被全宿舍的人排斥,后是被全团的人孤立,除了刘峰。
刘峰向林丁丁表白后,由一个全团劳模成为一个流氓犯,就因为林丁丁说他是“耍流氓”,他就是耍流氓了。先是被排到边境伐木,后是被排到战场送命。
影片中没说林丁丁的具体背景,但看身为部队高官之女的郝淑雯跟她抱团就可以看出林丁丁的家庭并不简单,在林丁丁的个人认知中,宣传干事这样的人可以追她亲她,但刘峰这样的下等人是没资格追她摸她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都不成,天鹅恶心。随着时代的变化,林丁丁更早地摸到了时代脉搏,凭着家族人脉嫁给了华侨,戴了足金的金戒指。
何小萍在刘峰被处理后,兔死狐悲,充满了对全团对所有上等人的厌恶与抗拒,在卓玛受伤后突然被安排跳A角,她以发烧为由反抗,不料被识破,文工团政委将计就计临时将她树为典型,在一声又一声震天响的“向何小萍同志学习”的口号中,何小萍的热血被激荡了。孰料,刚表演完就被送上了战场。
何小萍听到这样的安排笑了。
领导让你在道具组,你不能有怨言,领导让你临时顶替,你敢反抗?好,去战场当炮灰去吧。
下等人想通过努力变成上等人?对不起,上等人不会伸手拉你一把,他们只会伸出脚,踹你一脚。没踹死你?上等人觉得自己太善良了。
刘峰在战场炸飞了一只胳膊,战后骑着三轮车贩书。穗子成了作家,郝淑雯成了富婆。在联防办的人推打刘峰时,把他的假胳膊扔在街上时,郝淑雯、穗子表现出了同情,似乎这些上等人还着战友情谊,接下来拿着林丁丁发福的照片问刘峰:“她现在这样,你还想摸吗?”彻底暴露了她们的嘴脸。刘峰纯洁的初恋在她们眼里是可鄙可笑的。
“这个时代,寒门再难出贵子”成为很多人的唉叹。
其实自古以来,寒门就难出贵子。你之所以会认为历史上一些人出自寒门,是因为你往往是自动带入帝王视角看历史的。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你我就承认了吧,答案是肯定的。
再激愤也没用,答案它还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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