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苗是我的远房亲戚。听家里长辈讲,她姿容极美,15岁时明艳动人。然而她却一生历经悲苦,两度改嫁,膝下无子,颠沛流离无枝可依。我不忍命运对她的再三捉弄,故而以文织梦,私心为她续一个美满余生。
1.
春苗又嫁人了。
腊月十一,天没亮,哥哥开着破三轮,吭哧吭哧送她去北村婆家。北村穷,还是泥巴路,三轮车颠了半天,终于到了东头。一个泥巴垒的院子门口,哥哥停了车,男人和婆婆已经在门口,一边搓着手一边迎到车前来,后面跟着看热闹的亲戚。哥哥笑笑,回头喊车上的春苗“二妮儿,到你家了,快下车!”春苗怔怔的,毫无动作,看着车下的三人,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春苗才35岁,却是第三次嫁人了。每次喜事,她都很安稳,听话得像木偶。毕竟是三婚,仪式简单得很,连接亲的环节都由哥哥做主,索性省去了。
送下春苗,哥哥不打算留下坐席,冲男人和婆婆点点头,就爬上三轮车坐好,临走时回过头来,对春苗笑笑“春苗,在这好好过日子吧,没事跟亮子多来家吃饭,哥走了。”春苗还是没反应,三轮车“突突突”冒着黑烟,很快,消失在村西头。
“亮子,扶你媳妇回家,乡亲们等着开饭呢。”
“哎,娘。”
2.
15岁,春苗初中毕业。
那年月,女孩子读书已是稀罕事,没考上学,就再也不能耽误,该嫁人了。
豆蔻少女,端的是好年华好样貌,杏眼弯眉粉面含羞,腰肢纤细柔软,窈窕身影惹得十里八乡的臭小子们,个个儿睡梦里惦记。
说媒的人,来了一拨儿又一拨儿,堂屋里那几把破椅子磨得直发亮。“当村李家二小子,能吃能睡,有贼劲儿。将来地里的活儿,全替你包了,多好啊……”“大刘庄我二哥,你认识啊,一家人都是木匠。他那小子随他爹,老实能干,去年刚盖了三间大瓦房,村里数着他家过得好!”……
“好好好,我寻摸寻摸”,无论谁来,春苗爹都乐呵呵陪着笑脸,就是不说行还是不行。谁都明白,这家里,春苗娘说了才算。春苗娘信主十分虔诚,常出门传福音,一个月里倒有二十天不在家。有些亲事,明眼人瞧着便极好,春苗娘回来一听不愿意,春苗爹也依着她,生生推了不少好人家。
春苗也不恼,还有点窃喜。
3.
春苗有心上人。
月光挤进窗格,翻来覆去,悄悄晾晒少女心事。没考上也好,春苗知道,自己不是学习的材料,每次考不好,臊的恨不得整个人钻到桌子底下去。同桌爱勇总安慰她,没事,好好学学下次就好了,以后我多教你……
春苗除了语文好,其他科目一塌糊涂。爱勇却是个三好学生,功课门门拔尖儿,每次上课,老师们的目光扫到他脸上,就化作一团柔和笑意。看春苗苦恼,爱勇就经常教她,这个题应该用这个公式,那个题思路是对的只是运算错了,春苗忙不迭地记下他说的每句话,等夜里忙完了家务事,小心地在柴油灯下面,认认真真,重新把题做一遍。
春苗娘常年传道,是不管家的。地里的活全靠爹和哥哥张罗,家务活春苗从六岁就拾起来,喂猪喂牛浆洗缝补,里外里是把好手,却忙的没空写作业。她爹拉巴着三个孩子,家里是真穷,别人家闺女过年,赶集截布做新衣裳,她和妹妹只能眼巴巴看着。
爱勇家更穷,娘生他时落了病,离不开药瓶子,没几年就去了。他和爹相依为命,过得饥一顿饱一顿。好在爱勇争气,学习一直很好,现在又考上了师专,苦日子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了。毕业那天,爱勇悄悄塞给她一根漂亮头绳“给你,俺在集上拿鸡毛换的”,说完,一跺脚,满脸通红地跑了。春苗把头绳捏在手里,甜在心里。
4.
白露那天,少女抬起头,看见阳光明媚,浑然不知,一生命运已然偏离轨道。
吃完早饭,女孩开始坐立不安,猪和牛也忘了喂,还差点摔了一摞儿碗。一会儿看看娘,一会儿站起身巴着窗户往外瞅,心里面猫儿挠似的。直到后院三婶儿拖长音儿喊着“大嫂子在家吗?”,一张俏脸儿终于面皮一松,嘴角溜出来一丝甜笑。
爱勇托三婶儿上面提亲了。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爱勇早忍不住,央求爹找个媒人,替他说道说道。爹说,春苗是个好孩子,就是不知道瞧不瞧得上咱这穷户。爱勇咧嘴一笑像村东头二傻子,春苗说了不嫌咱家穷,再说等俺毕业分配了,不就有钱结婚了嘛。
爹知道,春苗娘不好说话,翻来覆去一宿没咋睡,第二天,揣着酒去了周拐子家。周拐子是春苗三叔,平时就爱喝两口,一瓶酒下肚,心思已在腹中转了三圈,爱勇这孩子实在不孬,就满口答应下来,让媳妇帮着上门说说。
爱勇偷偷写信给春苗,信纸的边缘,用针线歪歪扭扭缝了一圈,好不让人瞧见里面写了啥。俩人悄悄地,把上门说媒的日子定在了白露这天,春苗娘传教该回来了,爱勇县师专就要开学报道了,时间刚刚好。
三婶儿是出了名的巧嘴儿,经她撮合成的几对儿,小日子都过得和和美美,庄稼人嘛都爱讲究个好意头,三婶儿就是个出名的吉利人儿,想到这些,两个孩子打鼓的心稍稍放下了一点。
爱勇是当村的孩子,在眼皮子底下长大,名声好,三婶儿心里有底气,亮着嗓门儿好一顿夸。
这孩子打小儿聪明,大眼睛透着机灵气,个头高身板儿壮,长的也好看,人品更是没话说,见谁都爱打招呼,能搭把手的事从不擦滑儿。是穷了点,但孩子争气啊,后年秋里一毕业就是教书先生,那可是铁饭碗儿,一个人的工资养咱一家人都没问题,又没婆婆需要伺候,春苗嫁过去小日子好过着呢,你们就跟着享清福吧。
5.
那天,三婶儿前脚走,后脚爹和娘就吵架了,是春苗记事以来最凶的一次。
两个孩子的小动作,爹其实早就瞧出了眉目,爱勇能干又聪明,这婚事,三婶儿一提他就满意。穷是穷了点儿,咱家也不是富裕人家,小两口本本分分过日子,几年就能有积攒。只要闺女嫁过去不受委屈,就成了。
他哪知道,前天传教,春苗娘已经做主,把闺女许给了张庄一户人家,还约定下月订婚。那家家境和人才倒也说的过去,最重要的,是一家人都是虔诚的信徒。春苗娘说这是神的旨意。
无论爹怎么劝,娘也不改口,定要把春苗嫁到张庄去,说要是反悔,就要接受天父的惩罚,死后灵魂不能上天堂。爹气得摔了杯子。这么多年,只要能哄着娘不闹,爹向来都依她,唯独闺女的终身幸福,一步也不能让,硬是逼着要她退亲。娘恼急了,撸起袖子指着爹的鼻子,把祖宗十八代骂了一个遍儿,把爹气的浑身发抖,右手扶着心口歪在椅背上,一口气分成两口喘。
第二天,爹把娘锁在家里,不许她传教,更不准春苗给她开门,自己套上驴车,去张庄退亲了。娘站在院里,梗着脖子骂个不停,扯着嗓子“爹啊娘啊”的哭嚎,活像个疯子。
妹妹吓得缩进春苗怀里,春苗倒了杯热水给娘喝,娘把脸上的泪胡乱一抹,挥手打翻杯子,恶狠狠地看向她,眼神里都是怨愤,那神情,吓得她禁不住退了几步。就在刹那之间,娘不知从哪摸出瓶乐果,三两下拧开,双手捧着仰头灌下,春苗惊得一怔,旋即尖叫着扑上去夺,那可是剧毒农药!
6.
那番折腾后,娘没事,春苗却疯了,余生在梦醒之间沉浮。
春苗一辈子都忘不了,娘躺在医院雪白病床上时,她的内心有多恐惧。她害怕失去娘,有娘在,这个家虽然穷,却是完整的。娘即便再癫狂再荒唐,自己的幸福也比不过娘的命重要。
春苗要结婚了,她答应娘,嫁给张庄那户人家。爱勇开学之前偷偷来找她,无论他怎么问,春苗只摇摇头不肯说话,眼泪像珍珠一样大颗大颗滚落。
结婚前,按老礼儿,男家要给新媳妇买衣服,嫂子陪她去镇上的商店。别的女孩子这种时候都欢天喜地,春苗却笑不出来,经过村口的土桥,竟然一拧身,跳了下去。
河水湍急,眼见人就打着旋沉了下去,好在很快被人救上来,送医院抢救后,命保住了,精神却出了问题。
春苗受到刺激,得了精神病,病情时好时坏。有时疯疯癫癫,嘴里念念有词,听不清说的啥。清醒的时候,她还是那个好春苗,美丽而温柔。
但疯媳妇在婆家是不受待见的,哪怕九天仙女下凡也不行。
嫁到张庄不久,春苗的男人就出门打工,只有过年才回家,在家的日子,两人天天吵,吵急了男人就打她,春苗被打得惨叫不断,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疯的更厉害了。婆婆也不喜欢她,嫌她脑袋不灵光,每天只知道吃饭,地里的活帮不了多少。
很快,男人就在城市里和别人同居,还有了孩子,婆婆嘴上不说什么,只是对春苗挑剔得更紧了。终于,男人拿她的疯病说事儿,提了离婚。春苗抱着她的小包袱回了娘家,包袱里,只有几件换洗衣服,没有一分积蓄。
后来,她又被说给了一个40多岁的老光棍,家穷,但对春苗很是疼爱,嘘寒问暖,知冷知热,地里的活儿从来不让她碰一个手指头,那几年春苗都胖了,变得珠圆玉润起来。
然而好日子没过几年,第二任丈夫得了癌症没钱治,没熬过一年就撒手人寰。因为没孩子,春苗被男人的族中长辈撵出了房子,再一次回了娘家。
7.
屋漏偏逢连夜雨,打击接二连三而来。
妹妹自杀了。
妹妹有意中人,娘不答应,依然由她做主,寻了户信主的人家。三妮儿性子烈,见过春苗的悲剧,哪还肯将就,一言不发,喝下农药寻了短见,抢救三天三夜,也没能留住性命。
料理完妹妹后事,爹病倒了,熬了两年便油尽灯枯,春苗就在床前,衣不解带地伺候了两年。爹死后,娘也很快瘫痪在床,春苗又在娘床前尽了三年孝。春苗孝顺,不曾埋怨娘一句,还把娘伺候得细心周到,喂饭擦洗把尿翻身,一刻也不闲着,哥哥嫂子省心不少。
娘死后,哥哥嫂子叫来族中长辈,说要再给春苗寻个人家,还说,爹娘攒的钱都偷偷留给了春苗。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嫂子是想撵春苗走,毕竟,在农村,分财产没闺女的份儿,春苗不嫁人,难道靠哥嫂养活一辈子吗?
三婶儿心软,见不得春苗可怜,就替她寻了北村的人家。亮子这孩子命苦,小时候,一场高烧瘸了一条腿,好不容易讨上媳妇,生孩子时又难产大出血,大人孩子都没保住。但亮子是出名的好人,心善,勤快,春苗嫁过去,定不会被欺负。哥哥答应了,婚期定在腊月十一。
8.
亮子厚道,说话温声细气,结婚后待春苗极好。无论春苗是撒了水还是打了碗,他总是笑眯眯的,从来不会高声呵斥,有时候还会烧好热水,给春苗擦脸洗脚。春苗也没再犯病了,跟着亮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尽管亮子身体残疾,却是个聪明人,凭着那股勤快劲儿,地里的庄稼种得总比别人好,家里院子也总收拾得干干净净,农闲的时候,还会做木匠活儿贴补家用。
两个人的小日子越过越好,春苗生下一个女儿,亮子把闺女疼得宝贝似的,天天驮在脖子上,在村里转悠,孩子乐地吱哇乱叫,春苗也跟着开心的笑。
又过了两年,春苗又生下一个儿子,两人还攒了钱翻盖了新房子,她的眼睛明亮有神,如皎皎明月,再也不曾蒙尘。
有几次过年回哥哥家,也碰见过爱勇,他的变化不大,英俊,帅气,已经是县城高中的校长,气派的轿车停在家门口。
春苗想起当年,觉得像一个笑话,心里盼着他不认得自己,总是远远的,低下头飞快走远。
后来,爱勇托哥哥转交给春苗一个信封。
里面是一张手写的信,信纸是叠起来的,边缘用针线歪歪扭扭缝了一圈,好不让人瞧见里面写了啥。那熟悉的针脚让春苗恍惚间好像回到了那年白露,月上柳梢头,两人悄悄许下誓言。
多么美好的时光,当时只以为是寻常的日子。
多年以后,儿孙绕膝,春苗已经不记得信里写了什么。只是末尾那句,她记得格外清晰。
此生幸事,是曾住进你心里,此生憾事,是没能留你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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