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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李那些事儿,要追溯到七八年前。
――题记
当年,我还只是个黄毛丫头,是公司里年纪最小的新人。那时候刚参加工作,谋了个部门助理的职位。所谓的助理,就是每天做些打印文件接打电话的活儿。每天早上公司开完会,一帮同事就在办公室里将我团团围住,等我打印各种文件和计划书。有时我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年轻的时候,总有些荒唐岁月,总爱虚度光阴。虽说住在公司后边,但我总是在还有五分钟就准备开早会的时间,猛然起床下楼,然后飞奔过桥,一路狂奔到公司,追赶着那些每天坐车两小时来公司上班的同事身影。
老李在这些同事里边比较特别。他不像别人那般西装革履,穿着简单随意。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是少年阿飞。虽然穷得叮当响,但却很有少年志气。
有一天,我在公司楼下看到他,落日的余晖撒在他小麦色的脸上,他的眼神里充满希冀而又青涩的光。我想起李寻欢第一次遇到少年阿飞时,他对阿飞说,你可以坐我的马车,我这里还有酒。
但是少年倔强的拒绝了。他说,或许等我有钱了,我会请你喝一杯。
他就像是阿飞,那样单纯、倔强,又对一切都永远充满希望。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衣服上的尘埃,又帮他整理歪歪斜斜的衣领。
从那以后,我们真正成为了好朋友。
有一次,公司举办客户联谊会,我做礼仪小姐。老李带着他的妈妈也来了。然后他指着我问他妈妈:“你觉得这个女孩怎么样?”
他妈妈看了我一眼,说道:“儿子,你还是放弃吧,你们没戏。”
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事情。老李说,他原本想追我,然后被他妈妈这样打击,就放弃了。
我们一如既往的是好朋友,经常一起喝酒。在大排档喝,在路边喝,在屋顶上喝,甚至还去白马山,去找白云观的道长喝酒。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是年轻啊!
某一天,我们在一起喝酒,我对老李说:“若是到了三十岁,你未娶我未嫁,我们就在一起呗!”
他说好。
我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那样说,大概是觉得身体和灵魂都比较孤独吧。如果遇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个人,和好朋友相依为命,总比一个人孤独终老强。
岁月蹉跎。渐渐的,老李有了女朋友,而且每次喝酒带出来的女孩都不一样。他不停地换女朋友,我不停地换工作。他每天风花雪月,我每天虚度时光。
大概青春就是用来虚度的吧。
慢慢的,我有了新的交际圈子,我们见面的次数少了,但偶尔还会在一起喝酒。只是我不再贪杯了,不会像从前那样一醉方休。我开始关注自己的形象了。老李也变了,他开始发福,脸色渐渐红润有光泽。
他还是爱喝酒,喝到尽兴的时候,会跟我讲他的那些女朋友。
呵!爱泡妞的老李。
后来的我,工作风生水起,越来越忙碌,我拥有了更多的朋友,几乎忘了老李。他在我心里逐渐变成一个模糊不清的身影。
再后来,我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以后我才发现,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皆是过客。偶尔想喝酒,却连个朋友也没了。一次酒后失意自杀未遂,醒来想到的人只有老李。
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下午五点的火车去江西。
我终于在火车开动的前半小时,在火车站见到老李。当时的我们,已经两年未见。他又胖了一些,少年眼神的清澈已经没有了,眼角多了一些风霜。我想我可能也跟他一样吧。
我们是两个饱经风霜的故人。
我对老李说,我差点就死了,你差点再也见不到我。
老李说,你连死都不怕,那你还怕什么?
那天的夕阳很温暖。余晖撒在他风霜的脸上,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少年,但眼神依然对一切充满着希望。
等我回来,带你去吃好吃的。他说。
我们在这个夕阳的傍晚,在日落时分,在这熙熙攘攘的车站,给彼此一个大大的、长久的拥抱,就像久别的恋人。
我喃喃道: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说:傻丫头,我一直都在啊。
是的,他一直在。
火车开走了。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眼泪夺眶而出。但是从此,我再也不会感到孤独无助,因为只要我一转身,老李就还在那里。
后来,我们偶尔还是在一起喝酒。老李经常出差来到我的城市,他会带我去吃好吃的,一起去坐船。只是,他不再说他的那些女朋友。而我呢,总是担心会长胖,一边吃着他
买给我的各种美食,一边说着减肥的话。
白色情人节的那个夜晚,我们喝完酒坐在江边的栏杆上。江面星星点点,成双成对的情侣搂搂抱抱,我看了一眼傻坐在身边的老李,头脑发热,问他:你那么喜欢泡妞,为什么从来都不对我下手?难道是嫌我丑吗?
老李沉默良久,道: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世间女人有很多,好朋友却只有你一个。
我笑了起来,却突然流下眼泪。
你还记得当年我们的承诺吧?那时候,我们说了,三十岁你未娶我未嫁,我们就在一起。
我看着他,他看着灯火阑珊的夜色。
许久,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膀:傻丫头,回去好好嫁个人。
说完,他跳下栏杆,头也不回的走了。
老李,其实一点也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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