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皮夹克

作者: 煮酒论人生 | 来源:发表于2018-03-01 20:15 被阅读0次
    魔鬼皮夹克

    我在上星期获得了一件宝贝。

    那天我在图书馆看书,天色渐晚,我刚刚翻出一本带插图和详细注释的《山海经全解》,过道上人来人往,好不容易找到座位的我全神贯注地看着,大脑中全是古代神魔鬼怪,当我被图书馆管理员提醒的时候,身边已空无一人。

    窗外漆黑一片,我十分兴奋地为这本书办了借阅手续,转身就要离开。

    “你的外套。”

    管理员大妈用手指向角落大衣架上的一件黑色皮夹克,我有些疑惑,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放过去的,看来我看了一整天书的大脑已经无法精准运作。

    门口吹来夜晚的凉风不容我多想,我穿上皮夹克匆匆出门,等到楼下时我才想起来没吃晚饭,幸亏大堂的便利店还没关门。

    习惯性的把手伸进大衣内侧口袋,我摸了个空,原来这并不是我的衣服,看来管理员大妈和我都犯了错误,虽然这衣服穿的挺合身,但我想还是明天去把它还了吧。

    我又习惯性的把手放在夹克外侧右边口袋里,等等,我摸到了什么?

    一张百元大钞,这下可难办了,犹豫了很久,我决定先花了再说。

    等我左手拎着塑料袋上楼的时候,等等,我的右手又摸到了什么?

    一块水果糖!

    可我分明记得刚才兜里除了纸币以外空无一物!

    伴随着激动、紧张、期待,我回到家锁好门,来不及煮方便面,把皮夹克脱下来细细观察。

    一件纯黑BIKER皮衣,柔软细腻的皮质摸着很舒服,橘黄色的内衬,穿在身上几乎感受不到重量,拿在手里却并不轻。

    关键是它的兜,当我翻开右兜看的时候,就是普通的绒制口袋,但是把手伸进去后,每次都会摸到不一样的新鲜物品,如果我放东西进去,下一次摸就会换成别的,这太刺激了。

    左手兜并无特别之处。

    思前想后,我决定暂时不把夹克还回去,当然,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第二天我穿着夹克去上班,钱包放在左边,确保不丢,当我想从右手兜里摸出点有趣物件的时候,偶然发现兜的前下方有个裂缝,初始只有两个指头能伸进去,但随着我用力,整只手都塞进去了。

    我吓了一跳,这么个宝贝可别被我给撑坏了,幸亏检查以后它功能依旧。

    我就再次把手伸进去探索,直到摸到了我左手兜里的钱包和左手!

    “咕咚”,呆若木鸡的我听见自己毫无意识的咽了口唾沫。

    当我左手拿着钱包从兜里掏出来的时候,右手分明感受到这种分离的触感。

    神奇的夹克,不过我逐渐适应了它,我喜爱上了它。

    一个月过去了,每天我都穿着它,不然丢了怎么办!

    最有乐趣的是,每天晚上我不停的从右手兜里掏出东西来,经常有各种国家的纸币硬币,但面额都不大,其他的都是一些小玩意,除了有趣外不值太多钱,但我已经离不开这件大衣了。

    这天是我和阿凤在一起两周年纪念日,我准备给她一个惊喜。

    我早早坐在特意选好的521号桌旁(这家西餐厅可以定制桌牌号),我叫来大堂经理,特意叮嘱好一会儿庆祝蛋糕的仪式,以及乐队演唱的时间和要求,一切都要完完美美的。

    今天我要向阿凤求婚。

    昏暗得有些暧昧的灯光照在我微笑的脸上,阿凤穿着一身红色连衣裙坐在我对面,典雅得体。

    我们的目光交汇,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到自己,我们拿起酒杯边喝边笑,俗气的说,我们是一对保持热恋状态的灵魂伴侣。

    这种幸福快乐一直持续,直到我伸进兜里的左手摸来摸去找不到准备好的求婚戒指时戛然而止,看着阿凤精致的脸庞和热辣红唇,我的细汗布满脑门,右手在右兜里努力伸到左兜,仍旧空空如也。

    这,这皮夹克关键时刻掉链子!

    载着庆祝蛋糕的推车在服务员的手中缓缓走到阿凤背后,三名爵士歌手打扮齐整笑容满面的站在一旁,大家期待着我单膝下跪。

    时间静止,我的面皮微笑,继续盯着阿凤,每一秒钟都有无数个爆竹在我四周爆裂,我身体燥热、眼冒金星。

    就在服务员和歌手对我的毫无反应要开口问话,阿凤感受到异常要回头看的时候,我从左裤兜掏出了戒指。

    当晚我顺利求婚成功,我把眼中充满期待与惊讶的阿凤送上出租车,回到家里对着皮夹克研究了整夜,我要彻底掌握它。

    皮夹克的能力在变化,左兜里的东西可能会被挪到我身上随便哪个口袋里,而从右兜裂口中,如果仔细辨认查找的话,我可以摸遍我全身的兜。

    我看着它,瞪着眼一眨不眨,我相当不淡定。

    大学毕业以后我就在做枯燥高薪的保险精算师,有钱有地位,但是那些死板的数学公式禁锢了我的人生,禁锢了我的大脑,而有了这样一件衣服,我就可以去追求我的梦想:

    做一名魔术师。

    仅用了一年时间,我就成为全世界最知名的魔术师之一,我出席全球各大娱乐演出,成为富人聚会的常客,男人们羡慕我,女人们爱慕我。

    我表演各种魔术,从最开始的无穷口袋到后面科幻魔盒,我从兜里掏出的东西连我自己都惊讶,别说观众了。

    真正让我攀上世界魔术师巅峰的,是在梅捷思蒂克邮轮上举行的死亡魔术师大赛,凡是未赢得冠军的选手永远不得从事魔术职业,这个比赛只在全球顶级富豪圈子里举行,曾经有个魔术师输了比赛,却偷偷换个名字继续表演,一周以后惨死家中。

    从初赛杀入决赛,我并不总是表演那个单一魔术,各种大型魔术也不在话下,团队配合以及我爆棚的自信心和演技足以支撑。

    而我的决赛对手,来自瑞士的里尔已经从业三十年,他是真正的高手,一路过关斩将他将世界经典魔术一一再现,人们说我们两个是魔术世纪大碰撞。

    里尔决赛的表演出神入化,他坐在舞台中央,右手从袖子里不停地飞舞出纸牌,左手则在众目睽睽之下隔空取走十米外的钻石戒指,而这一切,他都没有用眼睛看。

    他的左眼紧闭,嘴巴嚼着嚼着就把一个眼球吐了出来,随后右眼转动,准确念出第五排观众兜里的一封信,而当座位白光一闪,他又从舞台入口走了过来,接受人们的膜拜鼓掌。

    我有点紧张。

    这种紧张在我站在舞台中央右手却从兜里什么都摸不到的时候达到顶点,关键时刻它又要让我失望,我面带微笑,右手使劲摸索,哪怕让我摸到一根鞋带也行啊。

    哦不,这里面有东西,冰冷坚硬,我大喜,用力抓出,却指尖剧痛,血液顺着什么留了下去。

    感受到血液,我竟然想到了毛血旺,直到我把一盆冒着热气的毛血旺端到观众面前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对,我可以用意念控制兜里的物品,但是必须用血液祭拜它,这是个魔鬼,但我别无选择。

    决赛在我从兜里努力拽出一辆汽车的时候变得毫无悬念,观众在我把最新出道吸粉无数的摇滚小甜妹弥赛拉抱到台上后变得疯狂,他们要求她演唱最新的流行单曲。

    我差点玩嗨了,我把她的乐队一个接一个的扔到台上,观众已疯狂,弥赛拉和她的吉他手们迷迷糊糊但是很快开始摇摆歌唱,我的头脑一阵眩晕。

    在我失血过多之前,主持人宣布我获得最终比赛冠军,回到房间昏昏睡去,度过了这一难忘的夜晚。

    皮夹克有一阵被我锁了起来,我对每次放点血从兜里掏出任何心仪的物体感到太过迷恋,虽然我的钱已经够多,但是能随时随地创造的感觉真棒,我的身体每况愈下,我痛苦不堪。

    赖在湖边的别墅里,想着地下室里装皮夹克的箱子,内心天人交战,我感到无法控制它,它仿佛在不断进化,它仿佛在控制我。

    我终于还是把皮夹克拿了出来,我对它继续研究尝试,我发现,除了血液,兜底的刀刃也接受其他东西,投入越珍贵的物品所能获取的东西价值也越高。

    我把家里所有东西都放进皮夹克右边口袋里,再拿出他们的升级版本,然后把升级版本又放了进去,直到兜里的产出和投入完全一模一样。

    我走在大街上,看见什么不顺眼,只要半分钟,我就能让它消失,再创造一个更好的取而代之,我感觉自己就是上帝。

    然而我不是,皮夹克才是。

    我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意念,有时候我根本记不起来自己塞进口袋和拿出来的东西是什么,那是皮夹克需要的,不是我需要的!

    真正让我感到恐惧的是,当我半夜醒来看着枕边打着微酣的阿凤,我想把她装进去。

    要知道,她的眼睛是很漂亮,但是鼻子略显平淡,嘴唇也不够厚,罩杯和臀围让我很满意,但是肚子上却有赘肉。

    我犹犹豫豫的穿上皮夹克,又颤颤巍巍的把手伸向我的老婆,口中咽下贪婪地唾液,右口袋像一个黑洞一样吸引着我。

    然而我放弃了,我飞奔进地下室,把皮夹克锁紧保险箱,背靠着地下室的大门喘着粗气。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生不如死,看着阿凤每天对我撒娇和求欢,家里的一切仿佛在嘲笑我:

    “看,除了你的老婆,这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完美的。”

    我受不了,我被一只无形的大手不断挤压,我看着皮夹克恋恋不舍,可是,皮夹克有什么错,我的一切都是它给的!当然我也绝不能伤害阿凤,这种煎熬没人能够理解。

    我决定了,我跟阿风说我要一个人去旅行,一年以后如果我没回来,她就可以找人再嫁了。

    毫无准备、痛哭流涕、极力挽留,阿凤的反应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只身穿着皮夹克离开了。

    重回自由的感觉不错。

    我去了印度,去了耶路撒冷,佛教让我稍微平息心头的欲望,基督教带给我赎罪的机会。

    心绪稍稍平静之后,我开始周游全世界。

    有这么一件宝贝,旅行变得极为有趣,尤其是当我向NBA赛场中央扔下无数个篮球,观众们不看比赛都看我的时候,或者在白金汉宫门口甩下几十个刚出生的柯基犬,离开时听见背后女王的惊呼声的时候。

    最有趣的经历带给我新鲜的人生体验,我登上从阿根廷科尔多瓦城出发看鲸鱼的游艇,前方金发碧眼的惹火女郎听到由于天气不好无法看到鲸鱼时露出及其失望的表情,这时我过去告诉她如果她吻我我就让她如愿以偿,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我激情难忘。

    我十分得意,有了人类宗教圣典的帮助,我再次能够控制皮夹克。

    然而我无法控制梦境,有天夜里我做梦要吃猪肉,结果醒来后,身旁的波兰姑娘被我在睡梦中换成一只猪,我只好买下一家养猪厂一辈子养着它。

    我报名参加了珠峰登顶小队,我要去净化我的心灵,要获得对皮夹克的绝对控制,我尝试去绝境中磨炼。

    当狂风暴雪把我手中的《大藏经》、《圣经》吹的稀巴烂,寒冷透过坚实厚重的防寒服重重击在我的胸口,我深感生命的脆弱,就在刚想放弃此次登山行动的时候,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把队友一个个装进了口袋,变出各种食物、生存装备与雪上交通工具。

    我无能为力,我欲哭无泪,皮夹克是我的欲望放大器,当我想要什么就得到什么的时候,我成了欲望的奴隶。

    我租了个房子,把自己锁在里面,我对这个世界很有危害。

    我对着镜子深呼吸,思考着这一切,我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我当时就把皮夹克还给图书馆管理员会怎么样,哦不,这是个邪恶的想法,我抱紧身上的皮夹克,不,什么人都不能从我手里夺走宝贝。

    我尽量保持无欲无求,有一天我洗完澡,对着镜子欣赏,这是怎样的一张脸,并没有完美的弧线与深刻的五官,这张脸让我不满足,这个身体让我不满足,这一想法像一注点燃的香,在我的大脑回路里来回蔓延。

    我的右手突然抬起,紧紧抓着我的头发向挂在外面的皮夹克右口袋拖去,经过我的左右手搏斗,在浴室里来回摔倒,把浴室门紧紧锁上以后,我终于能坐在马桶上喘口气了。

    每天的生活又开始折磨我,白天我竭尽全力控制自己的思想,夜晚我必须把皮夹克锁在外面才敢睡觉。

    我觉得,该把这件魔鬼皮夹克扔的远远的了。

    然而我错了,无论是丢进垃圾桶,还是压在大山的石头下面,第二天一早,皮夹克一准在我房间门口挂着。

    我去到不同的城市,只为能够摆脱这件皮夹克,我快绝望了。

    我企图回到图书馆,也许皮夹克从哪来的必须回到哪去吧,然后那里并没有图书馆, 我站在街心公园门口呆若木鸡,我的思路一片混乱。

    向路边望去,我瞳孔变大,鼻孔变粗,箭步冲了过去,我抓住图书管理员大妈的肩膀质问这一切。

    她只是疑惑地看着我,对我毫不理睬,转身离开继续清扫垃圾,但眼尖的我看见她口袋里掉出一张纸条。

    我如接圣旨,来到美国德州艾尔帕索,这是一个以拥有最多公用洗衣房而著名的小城市。

    几天都没睡好的我看着车窗外十米一个的洗衣房一下来了精神,在城市里转了几圈的我左右为难,哪家洗衣店能处理这件魔鬼皮夹克呢,我尝试地来到一排洗衣机旁,可是当我拿出皮夹克的时候,所有洗衣机一阵哀鸣,停止了工作。

    见鬼,走投无路的我闭上眼睛开车,对未知与死亡的恐惧和期待扭缠在我的头脑中,直到一口气在胸中憋闷忍受不住,我紧踩刹车张开大口呼吸,扭头看见马路对面加油站旁边一家有着纯白色招牌的洗衣店,我停下车,着了魔一样走了过去。

    可是推门进去,仍旧是一大圈普通的洗衣机,在我的皮夹克面前都萎靡不振了,我失望的就要离开。

    “要洗衣服吗, 去后面屋里,那有一个空着,不过据说那个洗衣机永不停歇,放进去就别想拿回来了。”

    一名中年妇女从我面前经过,面庞模糊有点看不清楚,看着她出门的背影我感觉似曾相识,却绝对想不起来。

    不管这么多,我走进里屋,空荡荡的房子只有一个巨大的洗衣机,滚筒不停转动,里面仿佛有各种各样的物品。

    我用右手在兜里刺破,最后一次拿出几枚硬币投入洗衣机,洗衣机慢慢停了下来,我把皮夹克脱掉,在将要投入洗衣机的时候,我呆住了,没有了它,一切就都得靠自己了,不能随心所欲,不能过梦幻的人生,我不断吞咽口水,脑中回想着自己获得的一切。

    就在洗衣机快要重新启动的时候,我把皮夹克扔了进去,透过洗衣机滚筒厚厚的窗户,皮夹克消失在其他衣服、玩具、书籍、家具、汽车之中。

    我心中一阵轻松,如释重负。

    我满意的回到家中,阿凤对我还是那么好,虽然我不再表演魔术赚钱,但我们的存款足以富足的度过余生。

    直到有一天晚上,阿凤从车库里蹦蹦跳跳的跑了进来,还没看见我就喊到:

    “亲爱的,明天是咱们结婚十周年,我逛遍所有商场,终于给你买到一件合体的皮夹克。”

    在我的目瞪口呆中,阿凤拎着那件黑色皮夹克冲到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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