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里,我们都曾卑微成狗无论你有多么的高傲自大,爱情都有机会让你心甘情愿的卑微成狗。
我是,丛末是,东子也是。
-01-
大家都知道,我追随丛末,东子追随我到了京城。
东子是我的死党兼兄弟,他小时候穿开裆裤的样子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为了学他站着尿尿,我不知道尿湿了多少条裤子,挨了多少打。每次我挨打的时候他总是躲在我们家墙头,趁我妈不注意,就兔子一样窜出来拉着我就跑。
“挨打要跑都不知道,笨蛋。”他问我的时候眼睛还不忘瞄一下我的屁股。
“看什么看,肿了的屁股买见过”他听了那两个字,脸莫名奇妙的红了。
东子不再站着尿尿,很长一段时间村子里都能听到东子妈的叫骂声“兔崽子,你一个大男人干嘛总是蹲着,没出息。”
没出息的东子和我在一起更没出息,小学时我年年拿第一,他不好不坏,初中时,我是老师家长挂在嘴边的好孩子,他依然默默无闻,站在我旁边老师都喊不出他的名字。
-02-
到了高中,东子忽然开了窍,成了学校里的尖子生。每次运动会,足球场上他一出场,都会引起女生们不小的骚动。可他依然没出息,和女生说话都会脸红,当然,除了我之外。
其实我很少和他说话。
他在一楼,每逢下课,他们窗外都有一群女生围观,我讨厌这种动物园的感觉,即使上厕所,也会离他们教室的走廊远远的。
每个月回家的时候,他会联系好车,爬上四楼找我。他一喊我的名字,班里的目光都会聚集在我身上,羡慕、不解、憎恨。
但是有一个人,虽然我无比希望从他的眼里看出点什么,可他就那么云淡风轻的,要么看书,要么聊天,完全无视我和东子,那个人就是丛末,我视若神明的存在。
我的镇定自若,我的骄傲冷漠,是为他,我的慌张、羞涩、欢愉、忧愁也是为他,甚至我的拼命努力都是为了他,他那么优秀,哪怕站在他的阴影里,都足够。
东子看着我的尴尬,忍不住取笑“我来找你会不会不合适,容易误会。”
“合适合适”,我凄然,能误会也好,或许他能多关注我一眼。东子看着我,欲言又止,我心里偷偷说着对不起,又安慰自己,谁让我们是好兄弟呢。
每个月东子上楼的那一天是我们三人唯一的交集,是我所有的希望与绝望。
一晃高考结束,我打听丛末报了北京的高校,虽然我向来喜欢小桥流水的江南,可没有喜欢的人,哪里都是一座空城,所以我义无反顾选择了北京,碰巧东子说他也喜欢北京。
-03-
如果说一个人是孤独,两个人是辜负,那三个人就是江湖。
可我们三个人一直在两个江湖。除了偶尔的聚会,丛末很少找我们,我和东子,爬了长城,逛了天安门,游过春天的昆明湖,看过秋天的香山。
如果是丛末,多好。
东子看着郁郁寡欢的我,“喜欢就勇敢说出来吧。”
我不是没想过,可丛末那么优秀,我又哪里敢奢望。
“你也很优秀,相信自己”东子一本正经。
也许受东子的鼓励,我头脑一热,拨通了那个刻在心里的号码。
“那个,周末聚个餐啊”
“好啊。”如果说这句话让我受宠若惊,那丛末后面的话简直让我欣喜若狂。
“夭夭,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做我女朋友吧。”他云淡风轻,我的世界却风起云涌。
那天的聚会,我退出一个江湖,又以女朋友的身份出现在另一个江湖,三个人,依然是两个江湖。我给丛林夹菜,倒水,东子夹的肉到了我饭碗上空又缩回去。
他俩有一搭没一搭闲聊,我像勤劳的小蜜蜂,围绕在丛末身边,他嘴角上扬,他眉梢微蹙,都是爱的雨滴,我冰消雪融的湖面春心荡漾。
后来东子说,我看你有扑上去的冲动。
我一边抹嘴边的口水,一边叫嚣姑娘我温柔纯洁,天真善良,怎么会干这种事。
事实上,丛末从未给我这样的的机会,我笨拙的织了围巾,跑到他的学校,想给他一个惊喜,他拿着厚厚的英语书淡淡说句“谢谢。”
情人节我买了白色的巧克力等在他宿舍楼下,他依然拿着厚厚的英语书“谢谢”。
太多的时候,他只会在夜深人静,和我聊天,他说“夭夭,你陪我好不好。”
“我会一直陪着你。”QQ里,他是忧伤的男子,我是他心爱的姑娘。为了陪她,我开始失眠,整夜整夜,他下线,我依然瞅着屏幕,一遍遍看我认为的甜言蜜语。
“怎么还不睡?进展怎么样?臭丫头,要保护好自己哦。”
东子总会在我沾沾自喜时,不合时宜的弹出来。
“想什么呢,丛末可是个正人君子。”
“臭丫头,晚睡容易老。”
我才没空搭理他,为了从末,晚睡算什么。
-04-
如果说我不想卿卿我我,那一定是骗人的。可爱情就是一场犯贱,他的高傲冷漠,他的施舍,在我眼里,都是相敬如宾,我们爱情最好的模样。
他的英语炉火纯青,和我一起的时候,动不动就是令我头痛的字母。
我讨厌英语,可是,为了与他并驾齐驱,我开始啃厚厚的词典。
东子说“干嘛这么逼自己。”
“你哪懂,有些苦吃着也甘之如饴”。
东子是我宿舍的常客,他俨然我父母装在我身上的监控器,我的安眠药在什么位置,他知道;我特殊的日子,他知道;我逃课、我晚归,无一能逃过他的火眼金睛,我甚至怀疑,我每天穿几件衣服他都能知道。
当然,我也是背负东子妈交付的使命的,帮她物色一个漂亮的儿媳妇,遗憾的是,东子23岁还光棍一条,据他说,连小女生的手都没牵过。我当然不信,难道从前的我都不算小女生?
所以在他24岁生日的时候,我决定给他洗洗脑。QQ发了蛋糕,就开始光明正大蹭饭,这是我一惯的伎俩。每次这个时候东子都会买了蛋糕,带我去吃火锅。
除了丛末,这两样便是我的最爱。
京城的冬季,风干烈狂躁,深深的街,火锅味弥漫,嘴角的哈喇子还没来得及流出来就被吹干,好不容易走两步,又被吹回来。我几乎是被东子半拉半拥的整进了餐厅。
服务员开了门,我猫着的腰才敢直起来,东子的怀抱真温暖。
蛋糕依然是我最喜欢的巧克力味,见到吃的我早已把来的目的忘得一清二楚,三下五去二,半个蛋糕进了肚,我舔着嘴唇抬起头,东子微微笑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极不适应。
“毕业准备去哪儿?”
“丛末说想去美国留学,我在考虑呢。”丛末一直那么努力学英语,就是为了他的梦想,美利坚合众国,每每谈起,他的眼神迷离。
刚说完,丛末的电话响起,我立马转变画风,温柔中带着羞涩,羞涩中藏不住的傻乐。“夭夭,我们分手吧,对不起。”
分手,我的词典里有暗恋、有仰慕、有等待、有若即若离、甚至有未来,却从来没有分手这个词。
那一晚,我醉的一塌糊涂,恍惚中我哭着鼻子问丛末“为什么?我可以等,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只要是你我什么都愿意”我哀求,我哭诉,我的眼泪鼻涕抹在东子身上,我的心满是要跟我分手的丛末。
“她从美国回来,对不起。”
我终于明白,他半夜不睡,他学英语,他想去美国,原来都是为了她。
-05-
我终于不用为丛末装淑女,我想咧嘴大笑,我想旁若无人在路上吃我爱吃的蛋糕,可自己俨然变成淑女模样。
我想起那句话,你卑微如狗,难怪别人拍屁股就走。
“东子,我是不是很丑,我的样子是不是像狗。”
东子说,没关系,我愿意牵你走。
网友评论
可惜,这已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以后这样的傻事估计也不会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