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小时候起,包括但不限于家里的长辈和学校里的老师的所有对我有管教权的人都曾经多次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别人教训你,你只准老老实实地听着!不准顶嘴!
在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眼里,所有对他们认定的事物表示一点点不理解、不接受的行为都是“顶嘴”,都是“不听话”,都是“大逆不道”。
后来,他们就开始直接高声斥责:不愿意在这儿待,你就滚!你就去别的地方!
即便他们在某些具体的事上教训得对,他们的这种话也逐渐变成遮盖在我的心灵和脑海上空的一片阴影。
当时还很幼小的我,根本没有自己决定自己的去向的能力和权利。即使我想去别的地方,我也没有能力去。我不可能离开我的长辈为我挑选的学校,更不可能离开家庭。
这是我从小就期盼自己快点长大、期盼自己能够尽快拥有自己决定自己要走的道路的能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长大之后,我逐渐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的事,远不止是自己在家庭里和学校里遇到的那些事。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一个成年人,只要不触犯法律,便没有人有权强制要求他或她必须做什么、必须怎么做事、必须怎么想,也没有人有权强制要求他或她不准做什么、不准怎么做事、不准怎么想。但是,这仅仅是在法律意义上而已。
许多仅仅由掌握权力的人单方面制定的成文或不成文的所谓“规定”,许多从来不会被拿到明面上讨论也不会被公开承认存在的潜规则,许多所谓“约定俗成”却大多根本毫无道理的所谓“规矩”,都是束缚在除极少数人之外的几乎所有人身上的有形或者无形的枷锁。每当有些人不得不对这些这些枷锁表达不满的时候,总会有人义正辞严地去斥责这些人。这些斥责他人的人当中不仅仅有相对权高位重的人,也会有自己同样被枷锁束缚还不以为意、甚至认为被枷锁束缚是一种必须遵从的义务的人。
当某些人只是在发表一些完全合规合法、没有任何违反明文规定之处的言论,却被直接封禁、删除言论,还得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释的时候,没有几个与他们地位相同或者拥有相同境遇的人会主动地关心他们,更没有人会给他们实质性的帮助。
当某些人想要在某些平台或者通过某些渠道享受某项服务,却不得不被某些平台或者渠道在明面上或者暗地里提出的霸王条款剥削,甚至在自己毫不知情地情况下吃亏的时候,同样没有多少人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当某些人指出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面临的行业性问题时,总有一群人跳出来指责他们夸大其词、胡说八道,把他们所遭遇的一切不公正全部归咎于他们自身能力不足。很多敢于指出行业性问题的人只有在大厦将倾之时才有可能得到足够的、明面上的支持,甚至连坚持自己的观点都很难做到。在写作这一领域,尤其如此。
每到这些时候,某些自以为明智或者理智的人还会轻飘飘地说:你们完全可以“用脚投票”嘛!自己觉得某些平台不好,不会离开吗?自己觉得某些品牌、某些商家不好,为什么不改用别的品牌、别的商家?自己觉得某些职业的待遇不好,为什么不改行?只知道用嘴嚷嚷,有什么用?
某些人甚至会打着“社会”的名义斥责不愿遵从某些不合理的规矩、甚至是某些人单方面宣扬的偏见的人:你这样的人,放到社会上,早就被人打死了!
在某些人看来,不肯服从某些不合理的现实,甚至仅仅是指出这些事实的不合理之处,就是“反社会”的“大逆不道”行为,甚至是应该“被打死”的。
除少数位高权重者之外,几乎每个人都不得不面临的悲哀之处,莫过于此。
对于人而言,单独的个体有能力离开社会而生存吗?
稍微有点理智的成年人都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基本是不可能的。单独置身于毫无庇护设施的自然界之中的话,人抵抗风险的能力很可能还不如很多大型动物。只有极少数拥有强大个体能力或者特殊能力的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到。
因此,对于大多数单独的人而言,在面对足以严重地影响自己的、属于整个社会的问题的时候,所谓的“用脚投票”实际上同样也是一种空谈、一种不可行的做法。整个社会都有问题,往哪儿走?离开社会,人往哪儿去?
即便谈论某些具体的领域当中所存在的具体的问题,“离开”这个做法也往往不是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案,甚至很可能是完全不可行的方案。
在很多情况下,更换职业都不是仅仅靠嘴上说几句话就能够解决的问题。这中间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前景、普遍待遇、专业技能要求、从业门槛及成本等多个不同方面的要素。所谓的“隔行如隔山”,在很多情况下都不是一句空话。即便是更换到和原先的职业十分类似或者能够充分互补的职业,两者中间的细微差别也很可能是从业者难以在正式入职之前完全预料到并克服的。更何况,很多人在不得不更换职业之后都不得不重新支付接受培训的成本,从而很难在短时间之内适应新的从业状态,甚至有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内生活窘迫。
最重要的是,如果一个行业的大多数从业者都无法获得与自己付出的劳动大致相符的报酬,甚至连维持基本生活都难,那么,这个行业本身一定是有不得不改正的问题的。
这些,全都是只会站在一旁说风凉话的人从不会考虑的。
在消费领域,这一类的问题貌似更加隐蔽,其实同样明显。
很多消费者在表面上拥有选择品牌、选择商家、选择消费平台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很多消费者都会在仔细思考之后发现,自己实际上可以做出的选择是极其有限的,甚至有可能是唯一的。因为,某些产品很可能只有一个或者几个类似的提供渠道,某些服务很可能只有一个或者几个类似的平台能够提供。无论是只有一个品牌、一个商家、一个消费平台,或者是所有的品牌、商家、消费平台都开始在不同的因素的作用之下同质化,所导致的后果都是一样的,都是消费者仅仅在理论上仍然拥有做出自主选择的权利。事实上的垄断地位,正是某些商家或者平台胆敢坐地起价,甚至从心底里蔑视普通消费者、普通用户的底气。普通消费者不得不面临“仅此一家,爱买不买,不买就滚”的待遇,还如何“用脚投票”?恐怕只能把票投给“不消费”吧?
想要“用脚投票”,最起码也要先有路可走、先有落脚的地方。
无处落脚、无路可走、无票可投,说什么都是空谈。
如果不愿让自己无路可走都是一种罪过,那么,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谁有罪。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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