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是否有“民”字尚存在争议,但金文中的“民”字毋庸置疑,赫赫有名的大盂鼎便铭有一个极其珍贵的“民”字。
大盂鼎,又称“廿三祀盂鼎”,它于1849年在陕西郿县礼村(今宝鸡市眉县常兴镇杨家村一组)出土,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为我国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大盂鼎共有铭文291字,记载了周康王在宗周训诰盂之事,其中还出现了“正氒民”三字。据古文字学家考证,“正”意为通政;“氒”通“厥”,指四方;“民”即黎民,合起来意为“治理四方黎民”。
这个最初的“民”字隐含着一段残酷的历史。据郭沫若考证,周代金文中的“民”是一个象形字,它的上部是一只左眼,下部则是一柄“刃物”,这柄“刃物”正刺向眼睛。据西汉刘向所编《贾子·大政下》著录:“夫民之为言萌也,萌之为言盲也。“周人初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征。”也就是说,周朝最初把战俘命名为“民”,并刺瞎他们的左眼,标志其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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