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青春期的孩子发生冲突了,老师怎么处理?批评?写检讨书?当众悔过?这些效果都有限或者是火上浇油,魏老师在他的著作《高手教师》中推荐分三分走。
1.澄清。
澄清有无穷的方法,我推荐其中一种,即展开教师参与的三方对话。
在对话中,教师的角色是“主持人”。
教师要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不做任何评判,而是发出个对话的邀请并说明程序。双方同意后(这意味着情绪稳定下来了),对话就可以开始进行了。
这个程序的大意是:
(1)双方轮流发言,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如果超过三分钟,就需要对方或教师允许。可以在桌上放置番茄钟之类计时,仪式感很重要。
(2)在发言中,严禁评判和攻击对方,只允许陈述事实和表达感受。如果任何一方犯规,老师有权中止其发言并提出警告,警告超过三次,中止对话。同样,对方也有权提出抗议,但不是直接向对方提出抗议,而是向老师申诉,老师裁定申诉是否有效。
(3)出现情绪激动、相互攻击以及其他有损对话的行为时,老师有权提出中止对话。事实不清需要再做调研时,也可以中止对话补充证据。
(4)最后,由老师根据自己的记录,逐条确认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并明确双方的分歧。
2.厘责。
一旦确认了 事实及分歧(指对事实的不同描述),就可以进入到第二个阶段,即划分责任。
实际上,一旦双方陈述了 事实和表达了感受,责任就已经变得很清晰了。因为第一步的意义, 就在于让当事人跳出自己的视角来看问题。那么,第二步就变得容易了。
可以遵循如下步骤:
(1)请当事人各自提出解决方案(比较大的和复杂的问题,要择日讨论方案,给当事人思考的时间和空间,避免激情状态下提出方案),然后彼此沟通。这个过程中,要允许澄清,禁止辩解或攻击。
(2)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那么教师只是审定此方案的合法性。如果方牺牲过多,教师有义务提醒并促成调整:如果方案本身不合法,教师也要予以说明。
(3)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 则教师出面裁决,作为结论。
那么,教师裁决的关键是什么?
本事实已经清晰的情况下(模糊的事实不予采纳),教师裁决的关键,具进清楚裁决的依据,以及教师的理解。这似乎有一点像法官判案, 但唯的不同是, 在学校里,实质正义高于程序正义, 换句话说,教师要对裁中的实际影响进行思考,并纳入裁决过程中,这有时候会带来某种可以理解的不公正。
如果这个裁决学生不可接受,可以有两条建议:一是鼓励学生向家长寻求帮助:二是鼓励学生向校长进行投诉。当然,这是小概率事件了。
3.引导。
学校毕竟不是法庭,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判案的地方,教师更不是警察或法官。一定要比喻的话,更像牧师。
所以,在裁定结束后,要注意后续工作,尤其是对弱势一方的心理支持和对强势一方的道德引导。
举个例子,一个男生和女生发生了冲突,可能是女生不讲理。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你不能说男生就应该让着女生。但是在处理结束后,与男生沟通时,就应该强调这一点。 毕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 男生应该对女生有更多的包容,这就是文明。这样说明,学生实际上很容易接受。
如果冲突已经成了一个公共事件,还要在班级里进行公开说明。并且,怎么说明,如何说明,由谁说明,都要与冲突各方沟通好,以示尊果,如果冲突各方不希望透露过程与结果,那么老师则可以公开说:这件中七经解决,但是,如果同学们看到类似的冲突,应该怎么办? ...这就氏说明了事情已被解决,又顺便教育了围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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