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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别人“偷自己的生活”,既无知又无耻

说别人“偷自己的生活”,既无知又无耻

作者: 生还者 | 来源:发表于2023-05-07 09:38 被阅读0次

    拥有基本的智力和理性的正常人都应该懂得一条最基本的常识:自己所在的现实世界不是百分之百完美的,也不是能够无限制地满足每一个人的所有需求的,更不是专门为任意一个人单独定制的。

    人只有先懂得这一条常识,才不会对自己所处的现实环境、乃至整个世界产生严重错误的认知或者不切实际的期待,更不会对任何本应与自己完全无关的人或者事物产生妄想或者毫无道理的怨恨。

    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常人都必然会反感那些连基本常识都不懂、甚至拒绝承认的人。

    有一些人,只因为对自己的现状或者对自己所处的现实环境感到不满,便随心所欲地迁怒于除自己之外的所有人或者一切事物,甚至毫无道理地对与自己完全无关的人或者事物发动攻击。这种人当中的一部分人甚至还会声称其他人“偷自己的生活”,也就是声称自己“原本应该”拥有像其他人一样的生活。

    只要认真思考,几乎所有的正常人都应该能够明白,这种毫无价值的言论不仅无知,而且十分无耻。它不仅完全不符合现实世界的运转规律,更不符合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正常情况下,“偷”这个字的定义应该是“未经某些物品的主人许可并在物品的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物品拿走或者据为己有”。

    也就是说,一个人声称别人“偷”自己的东西,前提必须是自己声称被“偷”的事物确实属于自己,并且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其他人确实用不合理的方式侵占过或者正在侵占本应属于自己的事物。如果某些人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某些手段掠夺本应属于其他人的实际财富或者资源并将其据为己有,或者霸占本应属于其他人的某一些机会或者选择,那确实是“偷”别人的东西。如果这一类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特别大的实质性影响,甚至彻底改变他人的人生轨迹,那也确实可以说是“偷别人的生活”或者“毁掉别人的生活”。

    然而,对于那些声称别人“偷自己的生活”的人而言,他们所向往的或者声称“理应属于自己”的生活,真的应该属于或者曾经属于他们自己吗?他们有什么证据或者道理能够证明那样的生活应该属于或者曾经属于他们自己?他们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他人的某些行为曾经对他们的合理利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如果某些事物根本不属于自己,又何来“别人偷自己的东西”这种说法?而且,他们认为“与自己无关的人所拥有的生活本应属于自己”的依据又是什么?

    如果某些人只因为自己认为自己的生活比不上其他人的生活就说别人“偷自己的生活”,难道这些人的想法是“只要自己认为某些东西应该属于自己,这些东西就是属于自己”,或者是“我没有你拥有的东西,所以你就是‘偷’我的”?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正常人怎么能拥有这样的逻辑?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岂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说他人“偷自己的生活”、每一个人也都会被指责“偷别人的生活”?

    空口无凭地说这种话的人到底有没有想过,其他人也能够把这样的话用在他们自己身上?还是说,他们认为只有自己才有说这种话的权利、其他人都没有,也就是自认为比其他人高等?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说别人“偷自己的生活”的人自己有没有为获得他们想要或者自以为“理应属于自己”的生活付出过一丝一毫的努力,哪怕是在事实上无效的努力?如果他们所付出的努力根本达不到满足他们想要的生活的现实标准,那他们无法获得他们想要的生活难道不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吗?如果他们根本没有付出过任何努力,也没有任何付出努力的想法,那他们想要靠什么来获得他们想要的生活?靠其他人或者现实环境的施舍吗?还是靠某些难以明说的因素?他们又凭什么在什么都不付出的情况下就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只凭他们自己想得美吗?

    一个各项身体机能都健全的成年人,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应当不劳而获、应当平白无故地享受其他人的施舍、应当让其他人或者现实环境来无休止地为自己的生活负责?这样的人是因为什么才觉得自己比其他人更高等的?而且,即便不考虑这种想法是否正确,这种想法应该如何实现?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其他人应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那么,谁来做那些为他人负责的人?谁又能承担得起多得数不清的责任?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所处的现实环境应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有没有人去考虑,现实环境中的条件是否允许它尽可能地照顾到每一个人?如果不允许,谁去尽可能地改善现实环境?

    更何况,除少数身份特殊的人之外,要求绝大多数人去为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负责,都是强人所难,甚至是十分荒谬、十分不合理的。

    按照某些声称别人“偷自己的生活”的人的标准,其他人的生活只要比他们更好,就是有错,甚至是有罪,整个世界上得有多少人有罪?是不是只有生活得像某些见不得光的失败者一样才不算“偷别人的生活”?强行用自己的标准单方面地要求与无关的人,甚至随意给他人定罪,岂不是害人?

    既无知又无耻到这种程度的人,本身能向他人或者现实环境提出什么正当的需求?

    几乎所有不想付出任何实际努力、只会不停地叫嚷“我要”“我就要”的人都从来不会去考虑任何现实情况,甚至不会去想那些最简单的问题:你要,谁能给你?怎么给你?如果多数人都要,先给谁?谁又给得起?

    更重要的是,“你要”为什么必须等于“别人不能有”?如果多个不同的人都认为“只有自己能要,别人不能有”,又该优先满足谁?

    根本想不到要考虑这些问题、甚至不屑于去考虑这些问题的人,原本就不应该被满足。因为,这样的人所提出的要求,多半只是不切实际的妄想。

    脑子里只有妄想、现实中一无所有的人,根本没资格说别人“偷”自己。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值得被“偷”的东西。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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