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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路是这个小城市还算繁华的街道,拐角再往西有几颗法国梧桐。梧桐树树冠庞大,把那里的建筑物遮蔽得严严实实。走到近处就可以发现,那里有一个咖啡厅,悠扬的古典乐曲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咖啡馆不大,里面却很幽静。暗黄色的灯光下,有三三两两的人坐在卡座里,或沉思或低语。
稍加注意,就可以看见靠近玻璃窗的旁边,坐着个女孩子。女孩穿着迷彩衣,鼻梁上架着副幽深的墨镜,此刻她手里正捧着本《离殇》,用手支着下巴,时不时的把目光凝向着窗外。
这个位置好像成了女孩的专属,每次她来,坐的都是这个位置。穿格子装的年轻服务员缓缓走过来,盘子里端过来一杯和往日相同的卡布奇诺,微微笑着向女孩颌首。
女孩也象征性地点了点头,就又把目光移向了窗外。
外面细雨纷纷,路边洗去尘埃的梧桐叶如换上了新衣,显得格外翠绿。由于落雨,大街上人流有点少,只有几个五颜六色的花伞,像蘑菇一样在街头蠕动着。
女孩的目光漫无目的在来往的蘑菇间游动。有人走过去了,又有人走了过来。他们的脸上好像都带着笑容,就那样不知疲倦地在雨中穿梭着。
忽然,一个年轻女孩撞进她的眼帘。女孩蹦跳着,边跑边调皮地往后看。她的身后跟着个高个男孩。男孩手里撑着把鹅黄色的伞,嫩嫩的像个小太阳。
男孩紧紧地追随着女孩,嘴里好像在唠叨着什么。女孩还在前面跑。要不是咖啡馆里门窗隔音,她一定能听到那个女孩银铃似的笑声。
不知不觉间女孩镜片后的眼睛模糊了,她的眼前闪过了另一个画面。
也是这样的雨天。
“青阳,你追我呀!”女孩肆无忌惮地跑着,边跑边回头笑。
“菲菲,你慢点!下雨路滑!”身后的男孩大声喊着。
“咯咯,咯咯,哎哟!”女孩笑着笑着忽然一声怪叫,满脸痛苦地弯下身子。
“怎么了?”男孩俊秀的脸瞬间变白,他慌忙把手里的伞往地上一掷,在女孩身前蹲下了身子。
细密的雨纷纷扬扬地落,俏皮地钻进他们的头发里,肩膀上, 裸露的胳膊上,还有几滴落在了女孩伸出的脚趾上,像琥珀一样晶莹。
“好像崴着脚了。”女孩表情苦楚,说话的余音里有几分哭腔。
女孩的痛楚让男孩越发紧张,他仔细检查着女孩那只穿藕白色凉鞋的脚。女孩的脚娇小白皙,像刚挖出的嫩藕,不红不肿。
“哪儿疼啊?”
男孩关切地问,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女孩眼底一闪而过的狡黠。
就在男孩埋头认真查看的时候,女孩冷不丁站了起来,吓了男孩一跳。女孩阴谋得逞后咯咯咯笑着又朝远处跑去,清脆的笑声撒了一路。
男孩直起身呆呆地望了片刻,摇了摇头,俯身捡起了伞,脸上很快换上宠溺的笑容。
她就是被换唤作菲菲的女孩。被她唤作穆青阳的男孩曾经是她的男朋友。
菲菲是一所小学里的音乐舞蹈老师。她和穆青阳的爱情故事简直像小说里写得那样浪漫。
那天她们学校军训,为了和孩子们能打成一片,学校里的老师们也都穿上迷彩衣,一起参加训练。菲菲钻天杨一样的身材,穿上迷彩衣让她显得更加英姿飒爽。
妈妈打来电话 ,要她回家路过菜市场时顺道买回去一只鸡,说是给刚刚动过小手术的爸爸炖汤喝。放学后,她没有顾得上换衣裳,把小挎包往肩上一背,骑上车子就直奔菜市场。
走到红绿灯的地方,菲菲刚刚掂住脚尖,后面一辆摩托车嗡嗡响着奔驰过来。路过她身边时,摩托后座的男子粗野地扯过她的背包,摩托车轰的一声就从身边跑远。疾冲的惯性差点把她掀到地上。等她缓过神来,那辆摩托车已经冲过了红绿灯。
“包,我的包!”
她的包里面其实没多少现金,只有她的一些证件和班级里新生的统计资料,还有手机也在里面。当时的她根本没顾上想那么多,惊慌失措就呼喊起来。
几乎就在同时,另一辆摩托车也飞速闯过红绿灯,朝着前面的那辆摩托车追去。后面的摩托车刚冲过去,一辆小轿车几乎是擦着摩托车的车尾急驰而过。好险啊!等待红绿灯的行人一阵惊呼。转换成绿灯后,后面又有几个年轻人追了过去。
那天的菲菲真吓懵了,两辆摩托车飞也似的从她身边驶过,她根本就没看清车上的人,眼前只有一抹橙黄色的火焰风一样刮过,瞬间就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事后,菲菲在派出所看到了那两个抢包的歹徒,他们手背到后面蹲在地上,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菲菲领回了她的包,民警告诉她,是一个消防员和几个年轻人把扒手扭送过来的,消防员的胳膊上被扒手刺伤了,已经被送进了医院。
她的眼前立即出现了那道一闪而过的橙色的风,她的心立即紧缩了起来。连忙向民警寻问在哪个医院,她要到医院去感谢他。那个消防员就是穆青阳,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他们俩的故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后来,她姚菲菲做了穆青阳的女朋友。但凡他们路过红绿灯时,她立即就会想起那件事。
“以后再不许你闯红绿灯了!”那件事始终让她心悸,她绷着脸警告穆青阳。
穆青阳不说话,就望着她傻笑。她不理他。他这才过来拉了她的手,笑嘻嘻地说:“这不怪我,主要怪你。”
她一脸惊诧:“怪我?”
“对呀,你那天穿着迷彩衣,像一只小花鹿,把我的眼都晃花了,我才去拼命的。”说完,一脸坏笑。
她眉毛陡然立了起来,她说:“穆青阳,我是在和你讲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你还在和我贫嘴!”
看她提名道姓的叫他,穆青阳知道她是真生气了,不笑了,唰地给她来了个标准的军礼,大声说:“我向上天保证,以后再也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了,如果再犯,就让我……”
“你……”她不容他往下说,一把就捂住了他的嘴。
天色越发得暗淡下来,菲菲缓缓地取下了墨镜,眼前的一切明朗了好多。外面的树木和房屋都被雨气笼罩着,越发迷蒙起来。
忽然,一道亮光闪过,就像一把锋利的剑,瞬间就把天斩成了两瓣,紧接着就是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雨像瓢泼倾倒而下,天地间就像挂上了一条条的白链子。树木也随风摇摆,白链子也随风抖动,然后像有千般恨万般怨似的狠狠摔落到地上,白花花碎银似的雨花飞溅着,跌得七零八落,瞬间又握手言欢,一齐向前奔涌着。
街道上行走的蘑菇更加稀少,只有少许的几个人嬉笑着挤在一处超市的前廊下避雨。
假如那天有这场雨,是不是……她把手用力按压在胸口上。五年了,她只要一想到这个问题,心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青阳,我们真的要结婚了吗?”她仰着脸傻傻地问站在她身边的穆青阳。五年的恋爱时间,他们早已经成为了对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像粮食,像水,可是对于婚姻这个即将出现在他们生活中的新名词有些向往,也有点莫名的害怕。
“当然了!”穆青阳用手替她抿了抿掉落的发丝,又用一副极其正式的口吻问:“姚菲菲,你愿意嫁给穆青阳吗?”
她在穆青阳清澈的眼眸里看到了自己,她想再调皮地戳一戳穆青阳的胳肢窝,却在他柔情满溢的目光下放弃了。她垂下眼帘喏喏道:“青阳,我总感觉自己还像是做梦一样。”
“傻妞。”穆青阳用他的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伸手搂住她的肩膀又说:“菲菲,我们的恋爱已经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以后就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开始了,你还担心什么!”
是的,他们恋爱以后,双方的父母都不愿意。穆青阳的父母不愿意他找一个整天蹦蹦跳跳的老师,他们看上了同事的一个女儿,感觉和穆青阳很般配,那个同事的女儿正好也爱慕着穆青阳。
菲菲的父母却不喜欢她嫁给一个消防员,毕竟这个职业太苦太累,也很危险。将来作为妻子,女儿一定会有许多的烦恼,他们希望他们宝贝女儿将来的小家能风平浪静,温馨幸福,不能整日在风雨中颠簸。
于是,穆青阳负责做他父母的工作,而她则负责做自己的父母的工作。不知道穆青阳用什么办法说服了他的父母,她在父母面前是撒娇耍赖带威胁,好在父母是爱她的,最后终于顺从了她的意愿。
她第一次见穆青阳的父母,没想到就被二老喜欢上了,抱怨穆青阳没有早些带她回家,要不哪里会有不同意那回事。穆青阳和她说这件事时,她笑得开心极了,满脸百花盛开的样子。双方父母达成了一致,结婚很快就被提上了日程。
他们定好了婚期,就在那年的国庆节。
那些天,他们正筹备着拍婚纱照,穆青阳说:“菲菲,我一定要让你做最最美丽幸福的新娘。”
等待那个幸福时刻来临的日子里,她觉得风是甜的,雨是甜的,阳光是甜的,月亮也是甜的,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甜的,像浓稠的蜜,缓缓流淌在她的四周,她整个人都沉浸其中。
“请问我还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慌忙戴上了墨镜,遮住了满眶的泪。努力眨巴了几下眼睛后,这才缓缓地转过身。
2
她的目光从下缓缓往上移,黑色的马丁鞋,蓝绿色的牛仔裤,束在腰间的白衬衣,一双深邃的眼睛。
又是他。
他的目光射过来,让她感到浑身的不自在。
她不欢迎他。
五年来,她成了这个小咖啡厅里的常客。咖啡厅虽然不大,却优雅安静,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特别是这个座位,靠着窗户,坐在这里注视着街上来往纷杂的人流,再翻开她和穆青阳的往事,任它们在心里漂浮,她很迷恋这种感觉。
她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城堡,属于她和穆青阳的城堡,她可以在城堡里和青阳共度他们的每一分一秒,不喜欢被别人打扰,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总感觉有一道目光在向她射来,刺刺啦啦,打破了属于她的宁静。
就是面前这个男人,她来的时候竟然每次都会见到他。
特别是这几次,他竟然请求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没有与她过多搭讪,总感觉不太自然。她把脸扭向了一边,没有接他的话。
空气有些粘稠。
一阵椅子的吱呀声, 他竟然又像前两次那样坐了下来。
太过分了,第一次她就应该拒绝他的。那边那么多的空位置,他为何要偏偏坐在这里。她懊恼地想。唉,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前两次已经这样了。
她用眼角偷偷扫过他,他的脸有些清瘦,喜欢锁眉头,一副镶着金边的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看起来很有一种沧桑感。他总喜欢点那种浓缩咖啡,不加糖。那种咖啡据说是最苦的,不加糖很难下咽,他总是一点一点地轻啄,她看着都有些不落忍。难道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她摇摇头,没有探寻别人的欲望。算了,坐就坐吧,坐在这里各想各的心事,只要互不干扰,也是无妨,更何况她也准备走了。
“来一杯曼特宁!”男人磁性的声音。
今天有点奇怪,男人竟然没有点那种浓缩咖啡,菲菲的目光不觉朝对面轻扫了一下。
“你很喜欢《离殇》吗?”菲菲刚把目光收了回来,男人竟然开了口。
她的脸微微一红,下意识地把书揽在了怀中,慌乱地点了一下头。
“昨日春花漫漫,
今宵冷风萧散。
浅酒轻啄欲语,
何奈昔人不言。”
男人抑扬顿挫地念着,她的身子轻轻一颤。这首诗她太熟悉了,就是她怀里那本《离殇》中的诗句。她也总是念那句,“浅酒轻啄欲语,何奈昔人不言。”
这几个字在她心里无数次咀嚼过,嚼得她肝肠寸断。
五年前,市里一个超市不明原因的起火,造成五名顾客死亡,两名消防员牺牲,其中一个就是穆青阳。穆青阳牺牲的时间距他们的婚期只剩下一个月,他们刚刚拍完婚纱照,穆青阳和她的笑被定格在相框上,变成了永远。
这是怎样的痛,只有当事人知道。倏忽间鼻子一酸,她的眼眶里又是满满的泪,所幸有墨镜的遮挡,对面男人的脸也转向了窗外,并没有发觉她的感情波动。她用手轻轻摁了摁鼻翼,好大一会儿才调整了情绪,声音哑哑地问:“你也看过这本书!”
“嗯,读过。”
《离殇》是一个男人以书信的形式怀念女朋友的,写得非常的凄婉动情,每个文字都像一片树叶,能透过叶背看见里面细密的纹理筋络,稍一触碰就会破碎。又仿佛是一段健康的肌肤,从纵横交错的筋脉里表面能感受出里面的血液,正缓慢地往前蠕动。
作者的文笔很好,可她想不通的是,一个男人到底经历了什么,会满纸成疯成魔地倾诉,时而奔腾如大海,时而柔弱如发丝。
虚构是写不出那些文字的,她极其肯定地说。她喜欢把心摆放出来,任由书中的文字把她挤压,慢慢碾出伤口,再一点点去缝合。书中的每一个文字她都读过,那种在黑洞里不能自拔的绝望,那种伸手都能触到刀片的切肤之痛,她的心里也都经历过。
她认为,那本书的受众一定不高,应该只有她这种心理受过伤的人才能读懂。可是对面的这个男人竟然也读过?
女人是好奇心很重的生物,就像菲菲现在,她自己还没有从情感的沼泽中抽离,却对眼前的男人产生了十分的好奇。她重新把书放回桌子上,低下头浅浅地抿了一口卡布奇诺,把写满问号的脸看向他。
他发现了她探寻的目光,嘴角微微上挑,说:“如果有时间,听我讲一个故事好吧!”
男人特有的磁音缓缓地传送过来,她也跟着走进了他的故事里。
江城大学的姜东谈恋爱了,恋人是小他一届的齐文雅。
姜东大学学的是中文系,文采斐然,身后有很多的崇拜者,当然也有一些鲜花嫩草的追逐,可是他一直都视而不见,被人送外号为冷面书生。
在即将毕业的时候,他意外发现了一个女孩,并且很快被吸引了。女孩皮肤白皙,眼睛不大却很亮,高挺的鼻翼上同样扛着一副眼镜。眼镜是很小巧那种,戴上一点也不影响五官,配上鼻翼下那两片薄薄的嘴唇,反而显得格外乖巧可人。
姜东没用吹灰之力就打听出了她的名字,她就是齐文雅,是小他一届的学妹。让姜东想不到的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十分羞怯的小女生,竟然还是她们级里的才女。校园里的黑板报上有很多她的豆腐块文字,姜东特意去拜读了,文笔很清秀,柔和而不失坚韧。都是姜东喜欢那种,姜东有些懊悔,为什么以前他竟然没有发现她。
为了追她,姜东颇费了一番心思,他开始频繁写诗。人有时候很奇怪,那段时间姜东的诗兴大发,普通的文字经过他魔术般的组合,就像变成了灵动的音符,隆重地流动在校园的黑板报上。就这样,成功地引起了齐文雅的注意。于是接下来就是姜东紧锣密鼓的追求,一封封文字构筑的小箭射过来,齐文雅被折服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在姜东毕业的前夕,他们成为了一对恋人。
姜东毕业后去了沿海城市,在一家当地的报社做了一个编辑,一年后齐文雅也相约而来,在另一家的报社当了一名记者。因为情趣相投,两个人的相处越来越融洽,那个城市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就像一对燕子,一起飞来飞去。
就在他们准备互见父母定下婚事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
对面的男人脸上明显抽搐了一下,咽喉困难地吞咽了一下口水。
3
菲菲的心也跟着咯噔一下,不由自主握紧了手指。
男人没有看她,又接着讲述。
那是在阳春三月发生的事情。那天的天晴得很干净,蓝蓝的天上只有几片薄云飘着。早春的风还有些刺寒,路边花圃的芍药却已经开了,一个个硕大的花朵红得发紫,妖娆得不像样。
周六,姜东和齐文雅休息,他们就相约去逛街。齐文雅身上穿着件淡紫色的雪纺长裙,把娇小的身段越发衬托得玲珑有致。他们相伴走到巷子口卖棉花糖的摊位,齐文雅嚷嚷着要找回童年的回忆,还买了棉花糖吃。卖棉花糖的老太太动作熟稔,两分钟的时间一大朵蓬松的棉花糖就打好了。
齐文雅伸出嫩红的舌尖,轻轻挑起棉花糖,棉花糖像轻纱一样被拉长,竟在风中飞舞起来。齐文雅俏丽的小脸在棉花糖的掩映下若隐若现,一点也不像个机敏睿智的大记者,而像刚步入校门的纯情小姑娘。姜东心里不觉涌起一股柔情,他伸手拉住了齐文雅的另一只手,放在掌心摩挲着。
齐文雅转过头对他笑了笑,很甜那种。那一刻,姜东的直觉是,他真幸福。
一个头戴黄色蝴蝶结的小女孩从他们身边跑过,她的手里牵着个粉色气球。
“慢点跑!”跟在身后的老太太大声喊着。
小女孩调皮地边跑边笑,蝴蝶结来回摆动,宛如在花中飞翔。姜东和菲菲都被她的快乐吸引了。
猛然,一阵风陡然刮起,齐文雅手中的棉花糖差点被吹落,她侧过身子连忙护住。
女孩手中的气球却忽的被风卷走,在盛开着的芍药花上方飘过,晃晃悠悠向马路中间飘去。
“我的气球!”女孩大声叫着,追着气球向马路中间跑去。刚才还是几片薄云的天空,一阵风掠过瞬间黑云满布。一辆大货车从那边疾驰而来,这边的女孩追着气球还在不管不顾地向马路中间跑去。
“美美快回来,危险!”和女孩一起来的老太太最先惊叫。
路上行人都止住了脚步 ,看到这惊险的时刻,许多人忍不住呼喊。
“快…快回来,危险!”
“回来,车!”
……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紫色的光闪过,小女孩就被推搡到了马路边。几乎就是同时,吱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恍若一道利剑划破了整个街道。
“文雅!”姜东撕裂了一样尖利地呼唤声紧随其后。
后面又有许多人围了上去。
齐文雅那条紫色的长裙凌乱的散在地上,风掀起一角又放下,放下又掀起,齐文雅一动不动。姜东的喉咙里滚起一阵甜腥,他用力咽了下去,在齐文雅身边跪下:“文雅!文雅!”
齐文雅仍旧没动。
姜东的身子就软了,像是没有了骨头,他颤抖着想伸出胳膊把齐文雅扶起来,抱进怀里,可却没有一点力气。齐文雅头发旁流淌出一片红,艳艳的,像芍药花从齐文雅披散的头发处展开,一点点绽放,越开越大……
风夹着沙尘呼啸而来,天阴得更厉害了,黑得瘆人。姜东颤抖着手从衣袋里摸索出手机,嘴里念叨着:“文雅,你别吓我,别吓我!”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了,摁了半天,怎么也摁不对。
“快叫救护车啊,救救她!你们都救救她!”姜东把手机一扔,转过身狼一般对身边围观的人喊,接着他把头重重地磕在地上。一下又一下……
雨就是在这时候落了下来,铜钱一样。
男人的声音戛然而止。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之久,男人才艰难地吐出了几个字:“我,就是那个姜东。”
“那个女孩最后怎么样?抢救过来了吗?”菲菲急切地问,她的心被女孩的命运揪扯着,很是着急。
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好半晌,男人才长长地嘘出一口长气,声音低得恍若隔世:“她…死了。”
菲菲愣在了那里,呼吸好像也停顿了。她的眼前出现了那个穿紫色长裙的姑娘,她手里举着那朵白云似的棉花糖。微风荡漾,白云似的棉花糖在手中摇曳,摇曳,在她身边,是那一片红得发紫的芍药花,像血一样。
原来,他和她都是可怜人。
菲菲的脑子里忽然一闪,姜东?刚才只顾得追问女孩的命运,竟然忽略了,她手里这本《离殇》的作者就是姜东。她忽然就理解了那些缠绵悱恻,痛断肝肠的诗句从何而来,这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才子,可是也命运多舛,他把他的才华全部融进了这本《离殇》里,书里的每一字,每一句都饱含着他无望的思恋,那种念而不及的痛楚。
菲菲忽然有些不忍,她不应该再去揭他的伤口,那里也许刚刚愈合,或许根本没愈合,就又一次承受撕裂的痛。
想到这些,她看向他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怜惜和同情,虽然她知道对方并不需要。
咖啡厅里的音乐声舒缓地在每一个角落流淌,里面的座位上似乎又增添了好几对情侣,他们慢语轻声,脸上都被咖啡厅反射的灯光映出温暖的色调。
后来,我开始了酗酒,没完没了那种。我恨我自己,为什么当时第一个冲过去的人不是我!
男人的声音低缓,菲菲听着却感觉好像是经历了沧海桑田一般。
我好长时间都不敢看到芍药花,看到它们就好像看到了齐文雅流动的血,它们在我的心里流成了河,我痛苦绝望,却做不了什么……
你是不会知道那种心情的。男子望了一眼菲菲说。好像又不在乎菲菲是否回答,接着说,直到我后来遇到了一个人。
4
菲菲凝神注视着他,听得非常投入。
那是一个凌晨。我前晚上喝了太多的酒,没走出酒吧多远就躺到了地上。那个晚上我是在躺在下水道边睡的,直到我被一个人推醒。我胃里的酒精还没有散尽,神智还在混沌中,就不耐烦地对他嚷,走开,走开,别来烦我。
我的亲人都不在那个城市,本来就我和齐文雅是最亲近的人,她走了,就剩下我一个 ,所以根本没有人会在意我的行踪,更没有人关心我。
年轻人,你这样睡在这里是不行的,身体会吃亏的。快起来吧!
这时候我才看清推我的是个环卫工人,穿一身耀眼的黄,满脸胡须,看起来大概有五六十岁。
我瞥了他一眼,烦躁地对他嚷嚷,让你走开啊,这你都听不懂!
那身耀眼的黄没有离开,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我从眼睛的缝隙中瞥得见他。
他把手里的大扫帚往地下一放,摸出一根烟点上,就坐在了我的身旁。
如果我儿子还活着,也像你这么大了!他说。
这次我没吭声。
那年他刚刚大学毕业,考完心情不错。一天,他告诉我要到不远的桂湖玩。桂湖你知道吗,桂湖很美,是市里新建的公园,湖中种满了莲藕。那时候正是荷花开放的季节。我和他娘去看过,满塘白的粉的荷花接天蔽日,极其壮观。他娘说,去吧,考完了就应该好好放松一下。
唉,他重重地叹息了一声。
可他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回来。听他一起的同学说,他救了一个跳湖的姑娘。姑娘被救上岸就悄悄走了。可我的儿子却搭上了他的命。因为没有找到被救的人,他连声谢谢都没有听到。
环卫工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好长时间才见两簇白烟从鼻翼里飞出来。
有关部门说这种没有办法追为见义勇为的英雄,除非找到溺水者。可那个姑娘始终没有找到,应该是怕我们指责她吧。
他娘心疼哪,那样一个大小伙子,说没就没了,她也就着了心魔,看见谁都那样叨叨,说她不应该答应儿子去。那能怪她吗?那是事情赶到那儿了。过了没多久,他娘就随他去了。
姜东看到他脸部的神经抽搐了一下,却没有停止讲述。
有人说,你儿子太傻了,这样死了真不值得!
听了这话,我难受得也差点死掉。那晚我做梦见到了儿子。我儿子说,爸爸,我没做错,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会那样做的。
他们娘俩都笑着望着我,要我替他们好好地活。
年轻人,你看那边。环卫工拍拍我的肩,用手往东方一指。这时候天光已经有些发白,隐隐有红晕出现在东边的地平线上。
我后来也想清楚了,人这一辈子的路这么崎岖,心里应该有束光照耀着才能活下去。我儿子就是我的太阳,就是那道光。环卫工的神色已经从刚才的悲凉中转为一种坚定,他接着说,那个姑娘虽然没有再出现,我相信她不会再产生轻生的念头了 ,一定会好好生活的。我儿子救了她,他的光会照拂她一生的。
说完,他抬起手轻轻拭了下眼角。年轻人,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振作起来吧。说完,他手撑着地用力站了起来,扛起扫帚向那边走去。姜东目送着他走远,一会儿就听见不远处发出刷啦刷啦地扫地声。
他走后,我就坐了起来。听着他有力的扫地声音,就忍不住朝他指的方向看去,东边的半边天都红彤彤的,太阳已经快要喷薄而出了。
在那一刻我猛然清醒过来,我心里其实也是有光的,齐文雅就是那道光芒,就是那个闪闪发光的太阳,她一直在我的心里照耀着,可是我总选择视而不见。如果她看到我整天这副样子,是不是会很难过?我不能再消沉下去,哪怕为了她,我也应该好好活着。
那天过后,我去单位了辞了职,和齐文雅告了别,回到了家乡这个小城市。我告诉她,我会一直好好的,会替她好好活在这个精彩的世界。
姜东顿了一下,望了一眼菲菲。菲菲完全沉浸在姜东的讲述中。姜东就继续说:
回到家乡的我,虽然已经重整旗鼓 ,可是我时常还是有落寞的时候。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我知道,有很多时候,想通了不一定能够做到。就像我。说到这里,他的嘴角又微微一咧,语气里带了几分自嘲。
我开了一个小公司,运营还算不错。可心里时常还会有落寞的时候,因为我想齐文雅。我不再酗酒,这个咖啡厅就成了我消散心情的地方。不过,我不允许这种情绪在我心里时间过长,不允许它慢慢发酵,我要慢慢稀释它,直到消失。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发现了你。
姜东忽然提起她,让菲菲有些愣怔,她还没有从姜东的故事里抽离。
你和当初的我很像,很像,虽然你戴着墨镜,我还是从你身上感觉出了我当初的那种气息。
所以,我就注意上了你。注意你每次来咖啡厅的时间,注意你每次来时神情上那抹无处安放的忧郁。我的直觉告诉我,你的身上一定也发生过什么,而你也像我当初那样,正困在自己的心牢里,我就特意制造了许多次与你的偶遇,我想…我想…
姜东的脸倏地一红,说话竟然有些结巴起来。
“所以,你想,你也要变成那道光来照耀我,对吗?”菲菲仰起脸看着他。
“我…我知道我无法让自己变成一道光,可我觉得你一定会看到那道光的。”
说着,姜东把脸转向了窗外。
雨早就停了,外面早已经是阳光灿烂。街上的人流多了起来,阳光在他们身上跳跃,也在菲菲的眼前闪烁。
我心里也是有光的。青阳,青阳就是我的太阳。菲菲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们一起…一起,到外面走走好吗?姜东的声音显得有点笨拙,和刚才的他有些判若两人。
菲菲看了看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在那抹闪烁着光芒的眼睛里她看出了几分的局促不安,也许是那张脸太过实诚,竟显得有几分可爱。
菲菲摘掉墨镜,给了姜东一个赞同的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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