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狗

作者: 雨蝶_b154 | 来源:发表于2019-04-27 21:27 被阅读104次

在对人极度的失望后,媛媛决定养一条狗。

媛媛觉得,比起人,狗更好相处,狗不会背叛你,不会抛弃你,不会嫌弃你。你生气了可以骂它,它不会走,你发怒了可以打它,它不会走。你只要给它一口饭吃,它就会对你一生忠诚,不离不弃。

媛媛曾经养过一条哈士奇,媛媛很喜欢它,因为它身型威猛,英俊矫健,那种庞大的身型给了媛媛足够的安全感。每天媛媛都会把哈士奇牵出去遛,精心伺候。哈士奇也很依恋媛媛,每每出去,自己跑远了看见媛媛跟不上就会停下来等等她,这让媛媛心里很受用。

人与狗

可是后来,媛媛就不太想养了,因为媛媛发现这货不只是给自己亲,它给谁都亲,给这货取名二哈真的是一点都不冤枉它。估计哈士奇是狗类中最笨的狗了,谁领跟谁走,这往往让养它的主人寒心。虽然媛媛依旧喜欢它俊朗的外表,但还是决定放弃了。

她把狗牵到狗市,告诉前来买狗的人,要把狗买回去养着才会卖,绝对不会卖给宰狗的人。你别说,这货因为长得俊也给它带来了好运,真的有和媛媛一样喜欢哈士奇的人把它买走了。

媛媛确定那人是买回家养着,也确定那人是真的爱狗,要不然这么高的价格狗贩子是万万不会给的。当狗狗变成商品后,他们就会核算成本,这个价格显然是狗贩子不能接受的。

哈士奇顺利地被别人领养,这个结果媛媛当然满意,况且她还由此得到一笔不菲的收入,虽然她养哈士奇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

卖掉了哈士奇以后,媛媛去了一个小镇生活,说是为生活所迫也好,说是情不得已也罢,总之媛媛不得不离开生活了多年的地方。对大城市,媛媛并不排斥,因为住在这里的十个有九个是外地人,她在这里并不特殊,所以也不孤单,但是在小镇不一样,小镇很小,大家大都同根本源,有自己固定的人际交往关系,对于媛媛这个外地人,显然是很难接纳的。媛媛想谈谈心,找不到人:媛想喝个下午茶,找不到人;媛媛想有个晚餐之约,找不人。慢慢地,媛媛越来越孤单,毕竟人是群居动物,是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来获得感情的,甚至生个气,甚至拌个嘴,甚至吵个架。

后来媛媛加入了一个群组织,以求获得更多的社会关系,希望能和大城市那样,有一群朋友一起喝酒,有一群朋友一起吃肉,甚至有一群朋友一起发疯。

加入组织的那天,媛媛是开心的,她好像看到了未来。她觉得将来的自己或许很快乐。

媛媛很积极地参加群里的各种活动,很真诚地和每一个微笑聊天,大家对她也都是客客气气的,媛媛觉得,始终和他们亲近不起来,他们始终都是拿自己当这个小镇的外人的。媛媛不愿意主动加别人微信,以免让别人感觉有讨好之嫌。也有人过来要了媛媛的微信,这让媛媛喜出望外,后来才知道那人在微信里做医药推销。

折腾了好久,媛媛依然对小镇的人际关系失望。这让媛媛不由的思念大城市,大城市的节奏快,交友速度也快,一群陌生人可以瞬间成为朋友,一呼百应。

屡次尝试交友失败后,媛媛还是决定养一条狗。

排除哈士奇,其他的狗好像养什么都行,但媛媛还是想养一条聪明点的,于是上网搜,发现凡是聪明的狗都太贵,比如金毛,一条幼犬也要八百多,实在不舍得。权衡再三,媛媛决定养条土狗。小时候家里就有条土狗,照样很聪明。媛媛觉得叫它们土狗其实有点冤枉,土狗的忠诚和聪明劲远超哈士奇之上。对了,它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中华田园犬。

人与狗

想买条土狗并不难,早市上就有大爷大妈卖,大都是自己家里狗生的,养不了那么多,所以拿出来卖。

那几天天气有点不好,春夏之交,天气变幻莫测,昨天都快要穿短袖了,今天却又棉袄加身。顾不上天气的忽冷忽热,媛媛老去早市溜达,当然她不买菜,就她一个人,生活及其简单,买一次菜能吃一个星期,她只是想买条狗。虽然早市上常有狗卖,但要想刻意碰上也不容易。自从卖掉了哈士奇,媛媛不愿意再去狗市,她总是感觉哈士奇在埋怨她,虽然这种感觉纯属空穴来风。媛媛也知道,说不定它在新主人家生活的很好。但不管怎样,媛媛还是把它卖掉了,而且是嫌弃它的不聪明。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听起来有点鸡汤,却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适用。那天,媛媛买到了狗,五十元钱,一条圆滚滚、胖乎乎、毛绒绒的狗狗抱在了媛媛的怀里。

小镇消费低,房子也便宜,虽然媛媛只是一个人,但房子却很大,这是媛媛离开大都市后最让自己感到宽慰的地方。媛媛给小狗取名黄宝,给它弄了个舒适的窝,自己也有了个伴。

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后,媛媛出去找工作。一日三餐都要吃饭,坐吃山空是不行的。对于找工作这事,媛媛有绝对的自信,自己在大都市工作那么多年,有足够的工作经验,来小镇这种地方,自己的才华是绰绰有余了,只有她嫌弃单位,没有单位挑她的理。这种自信也是让媛媛在小镇晃荡大半年的原因,在大都市的紧张和劳累还没有消散,她不想这么快又被套上发箍。

事情如媛媛预想的那样,几家用人单位都想留下她,特别是了解到她在小镇孤身一人,没有家庭的拖累后,用她的心更甚。媛媛给自己也给别人留了空间,她要在这几家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工质当然不能要求和大都市一样,只是时间上相对自由一些就好了。

每次回家,在媛媛的钥匙插进锁孔的瞬间,独自在家待了一天的黄宝就会急切地摇着尾巴迎上来。媛媛弯身把黄宝抱在怀里,就像安慰一个受委屈的孩子。在帮黄宝收拾它一天的“战果”的时候,媛媛突然明白了网上为什么管养狗人叫“铲屎官”。想想网友们也真是多才,就这几个字把养狗人的生活比喻的那么贴切。但是媛媛没有嫌弃,很耐心地帮黄宝收拾干净。

人与狗

媛媛突然想做一顿美味晚餐,要搁平时她可能就凑和了,可是现在她觉得不是自己一个人,毕竟黄宝还是一个孩子,她要对它负责。

一人一狗,饭量都不大,所以饭也就没有必要分两样来做了。做饭也是媛媛的强项,在大都市蜗居的日子,因外面的饭菜太贵,媛媛总是把原料买回家自己做,也是从那时候起,练就了自己的一身好厨艺。

很快饭菜出锅,一小盆稀粥,一碟小菜,几根火腿肠,还有一瓶红酒。红酒当然不是给黄宝喝的,不知怎么今天媛媛有了喝红酒的雅兴。自从黄宝来到这个家,媛媛觉得自己更像是在“过日子”,家里多了烟火气,也多了温馨和温暖。

晚饭后媛媛照例窝在沙发里看书,黄宝紧挨着媛媛乖乖地趴着,不淘气也不吵闹。就像黄宝能带给媛媛温暖一样,媛媛可能也是黄宝的依靠。看书看累了,媛媛从书本上抬起头来,眼神很自然地又落到黄宝身上,顺便摸一下黄宝毛绒绒的小脑袋,还不忘温和地冲它笑一下。黄宝好像明白这一刻主人不怕被打扰了,欢快地跳到地板上,两个前腿抱着媛媛的脚不住地蹭来蹭去。就那一刻,媛媛突然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那么爱狗,而且拿狗狗像自己的孩子那样精心饲养,其实狗狗真的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它给你陪伴,也给你快乐。

媛媛上班了,但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倒不是因为工作有多累,而是人际关系太复杂。都说大城市的职场勾心斗角,小镇的职场亦如此。这些都让媛媛始料未及。谁说的城里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当你真的回了农村,你会发现,农村的套路也不浅。

很快,单位里那几个看不惯媛媛的开始联合起来孤立她了。起初,媛媛对这样的公开挑衅是不在意的,心想,随他们怎么闹,只要我工作做得好,领导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起初领导也是向着她的,还公开在她面前批评过那几个同事,叫他们不要制造矛盾。本以为被领导批评后他们会有所收敛,哪知却变本加厉。后来领导也烦了,反过来指责媛媛,你怎么那么笨,你怎么就不会搞好同事关系?

“你不知道是他们一直在针对我吗?“媛媛对领导的批评显然是不服气的。

“那我也不能为了你一个人把他们都得罪光了,那公司还运不运营?”

一句话说得媛媛哑口无言。

媛媛一身疲惫地回到家里,黄宝照例欢蹦乱跳、摇头摆尾地迎上来。媛媛本来心烦,想把黄宝一脚踢开,但一想到这个世上可能也就黄宝对自己好了,心里一软又弯腰把黄宝抱了起来。我们为什么要对挤兑自己的人刻意讨好,而要对如此忠诚于自己的狗狗拳脚交加?难道就因为无论我们怎么对它,它都不离不弃?那我们跟窝里横的愣头青有什么区别呢?这不是自己无能的表现吗?想到这些,媛媛为自己刚才想要粗暴对待黄宝的想法愧疚,她不自觉地把脸紧贴上狗狗的脑袋,把它抱的更紧了。黄宝已经长大一些了,份量很重。

媛媛没有心情做饭,胡乱地扔给黄宝半个馒头。黄宝饿了,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罢不忘舔舔嘴唇望着媛媛,它好像感觉出了媛媛的不对劲,没有撒欢也没有闹腾,就那么乖乖地跟在媛媛身后,媛媛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

人与狗

如果几亿万年前,主宰世界的是狗狗而不是人类,这个社会,不,这个星球是不是更和谐、更温暖、更美好?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侵略,没有征服,没有战争,没有杀戮?

夜幕降临,华灯四起,这里没有大都市的喧闹,周围一片静谧。媛媛没有开灯,她把黄宝搂在怀里,呆呆地望着窗外的点点灯光。自己为什么要离开那个生活了多年的地方,来到这个容不下自己的小镇,难道就是因为那个人伤了自己的心?

为情所伤,难道对整座城都要背弃?可是一个人的伤,不是一座城的错。

那天当领导又要对媛媛大发雷霆时,媛媛给了领导一个优美的背影。在这个小镇,除了黄宝,没有什么是她放不下的。她知道自己带不走黄宝,她只能找人领养,而她也不能再去狗市。

黄宝依然乖乖地跟在媛媛身后,它还不知道主人打算将它送走。媛媛写了牌,并在牌上写明求领养,条件是分文不收,只求领养的主人能够善待它。

媛媛拿着牌带着黄宝去了早市,在早市门口停了下来。媛媛很少带黄宝出来,黄宝看着集市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满是好奇。

很快一对中年夫妻走了过来,他们的儿女都去了外地求学,身边空落落的,正需要一条狗作伴。媛媛给对方要了联系方式,希望自己离开后能通过视频再看看黄宝。

媛媛把狗项圈套进黄宝的脖子里,然后把狗绳交到了那对夫妻手里,趁黄宝不注意,悄悄混入了赶集的人流。媛媛远远地看着黄宝屁股蹲在地上死活不跟那对夫妻走,它在拼命地寻找媛媛的影子。那一刻,媛媛泪如雨下。

飞驰的列车也载着媛媛飞速旋转的思绪,自己长久以来苦苦地渴求别人的认可与接纳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每个人都在匆匆赶路,没有人会关注你的一切。与其在意别人,不如活回自己,活出自己的世界和江湖。

等将来,她还会回来,带着未来的他,来看看让她顿悟的小镇,还有她的黄宝。但愿那时候黄宝不要忘了自己啊,还能像以前那样,乖乖地躺在自己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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