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相生相成,亦相相反相成,高下,柔弱刚强,成败,对错,善恶,盈亏,祸福等等,是老子在道德经之中提及的相反相成的具体事例。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万事万物的两面性都是客观存在的,你爱它,也存在;不爱它,它也会存在;它不因为喜好而转移,而是根据客观变化的度,而变化。
从而长短相形,高下相盈,盈亏互换,柔弱与刚强转化,祸福相依,这些好坏之间的转换都是客观的,都具备相互转化的趋势,同样存在于同一个世界,或者同存于同一个个体之上,所以这个规律也是客观的。
第一个客观存在,好坏相依是客观的,不可人为操作。
比如,人是上帝和天使的化身结合体,且只在外界触发的情况之下,才回归了本真。
人类本能的善意之中,潜藏着隐形的恶,只是我们尚未发觉,但是不代表它不存在。人类从婴儿开始,尚且保持着世界最自然的状态,婴儿混沌,本真,纯粹,灵性;这是自然的结果。自从接受了来自父母的,外界的意识理念之后,就开始形成了自己的善恶观,而这些都潜藏在自己的周身性格之内,只要外界的环境未曾触发,就一般不会在这个人的内在意识产生碰撞。
所以更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正常安静的人,而在另一环境之下,常常是另一副摸样,这是这个人变质了吗?没有,这是这个人本真的一面的自然反应,我们觉得反常的一面,实际是这个人在生存之中有意无意掩藏的一面,这些东西是本来就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之中的,并非一朝一夕之力,亦非一时一事之功。贪官污吏,是对国家有功的人,还是有过的人?简单回答这个问题没有意义,让我们来从另一方面来看问题,我们知道平常生活在镁光灯下的官员,大多表面光鲜亮丽,他们嘴里面说着党纪国法,心里却念着功名利禄,不是说功名利禄不好;而是功名利禄过度,妨碍了作为一个官员最基本的为政素质。
显然,老子在道德经之中是允许有私利存在的,但是这种私利不允许妨碍了公正道法的自由发展,不能妨碍了社会总体运行不滞的秩序法则。正是人的私利性,正是老子正视客观的表现,承认人有私心这一根本客观的东西,才能全面认识一个人的社会行为。这样也就不难理解,曾经对国家建设有功的人,可能因为私欲膨胀,而陷入腐败的泥沼,反而成为危害社会的蛀虫,腐败官员正是这样的典型。
为什么这些人会发生这些变化呢?其实老子说,他们的身体之中就有,只不过在外界的环境之中诱发了而已,他们曾经谨小慎微,是因为自己还没有贡献,还没得到大家的认可;可是有了贡献,常常不能谨小慎微,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改动天地的人,贪天功以为己功。私欲在成就面前放大,野心在利益面前受不住手,于是沦为魔鬼。私欲本来有没有?有,只是借助外界条件,即立功建业,而触发。适度的私欲是本真的一面,过度私欲是本真扭曲了。善恶本来就存在于人的身体之中,这就好比贪官以前未必不是好官一样,只是身体潜藏的恶的一面被放出来了而已。
第二,自然界存在的相反的所有事物,既然都是客观的,所以我们不能只论及一面而不论另一面。而是两者都有深入认识,才能接近实物的本质。
以善恶作比,我们小时候,被家人,社会灌输各种关于国家多么美好的印象,直到长大接触社会,我们才发现我们似乎理解的太片面,似乎我们认为的善意并不总能起作用,我们认为的恶意又常常受不到应有的惩罚,其实这只是我们长期的教育太过片面的结果,我们长期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受真善美的教育;我们却忽视了关于假恶丑的正面披露,我们尽管明白什么是对的,却总避免不了走向错误的路上,因为我们的认知之中缺少了对于恶的深刻认知,我们的忽视才会导致那些坏的东西无孔不入,甚至在我们内心拒绝的情况之下,在无形之中颠覆了我们的世界观。
是非分明,感知对错,最重要的是明白什么是恶的极限,恶的表现形态,如何识别恶,如何防备恶。我们社会最大的悲剧是教育了一帮具备真善美的人,却被社会肆意流行的假恶丑所打败,所侵蚀,所腐化,所碾压,这才是最大的不公。相比宣传善意,我们的社会更加需要的是教育那些受教育者,识别恶,认知恶,摒弃恶,明白善意与恶之间真正的区别,而不是企图用一面华丽的锦旗,盖住那些隐藏的蝇营狗苟。
所以认识恶和认识善一样重要,当下我们的社会之中对于识别恶,我想是更加需要的吧。这就是客观公正地对待善与恶,才是真正的科学的态度,才是客观的态度,才是让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真正方式。
客观,正是不偏不倚,正确的接受,坦然地面对;明白它是客观的,不去遮掩闭塞,不去擦脂抹粉,还其本来面目,才是自然,才是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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