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与君相决绝。
你和我,这个拥抱,来得好晚。
这一年,我六十岁了,头发白了,牙齿松了,是个不再活泼的老太太。
三十年过去了,你的眼角,依然笑意纷飞流转。让我宁负天下,沉醉沧海,不望日月,不问归路。即使此生,孤身一人,众叛亲离。我也从不后悔自己30岁那年的决定。不管这一生,我有没有等到你。
大学毕业后,最不循规蹈矩的我,一不小心走上了人生既定的路线,毕业、结婚、生子。我的生活风平浪静,今天和昨天一样,明天和今天一样,而且是一模一样的那种。这一切比牢笼还要可怕,毕竟,我是风之子,云之女,喜欢调皮捣蛋,上蹿下跳,一刻不停。
命运最爱捉弄人。我的婆婆是旧时官宦之家的大小姐,对生活讲究诸多,且家教离奇的严苛。当初,也不知道自己是历经何等的千辛万险,才进去这个鸟笼一样的家。她自己倒是很好的示范,日常定笑不露齿,食不出声。日日要求归整打扫屋子,浇花种草,养鱼养性。是个传统又全能的典型家庭妇女,仿古生活,过得有声有色。
犹记得,刚过门的那几年,竟然给我报了女红班、烹饪班、插画班等等,再后来又嫌弃我不会跳舞,还报了一个舞蹈班。我反抗了几次,结果把事情搞大了。例如离家出走啊,夜不归宿啊之类的,怎奈姜还是老的辣,她三番五次,请到了我的双亲,威逼利诱说要把我给退回去,说这女娃无法无天,向来不听管教。
每次都惹得爹骂娘哭,我挨骂又背恶名。这种得不偿失的叛逆,因此被遏制住了。至于那些学习课程,我大抵是能逃就逃,能装病就装病,不能装病也想办法装病了。
在家里如是消遣了好几年,本指望抱孙子的老太太,眼看孩子被我折腾没了好几个,叽里呱啦,上房揭瓦的个性,也着实让她无奈至极。方才放了话:你不是一直吼着要出去工作吗?要是你能找到接受你的单位,那你就去吧!
明明是现代社会,却要过着养在深闺人不识的老古董日子。我也是内心压抑异常,爆发了几次,大哭大闹,却是毫不见效。
误打误撞,将近三十的年纪,我居然找到了一份总经理助理的工作。这下可好了,我像一条常年躲在深海的鱼儿,终于找到良机,可以上岸畅快呼吸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
依稀记得,阳光明媚,暖风和煦,柳绿桃红满城春色。三十岁那天,我遇见了他,总经理大人季总的好兄弟。
我去二十四街送一份文件。初春时节,天气依然冷得让人发抖,我着了黑色斗篷大衣,驼色短装小裙子,搭配一双黑色小皮靴。那天,心情出奇的好,早早爬起来,化了红妆,戴了一顶宽边呢帽。唱着跳着朝目标地奔去,来来往往的人群,皆朝着我行注目礼。我知道,今天的自己看起来,一定美极了。
莽撞地冲进那间办公室的时候,他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阳光刚好打在侧脸上。我来不及看他的表情,痴痴地观察着他的穿衣打扮,最近正好在研究穿衣时尚。酒红色羊毛呢子西装外套,平整无痕,熨帖有度,质感上乘。配他,恰有一种刚刚好的温度。
“你好,这是,季总让我送的文件。”我呆了几秒,才开口。
“你好,小朋友。季,新招的小跟班,就是你啊?”他转过脸。
时间静止了,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同时停了下来。
我想说什么,却怎么也挤不出只言片语。大脑一片空白。
他,很深的眼睛,不知为什么那么深,叫人一下子有落水的无力和悲伤。
想起亲爱的三毛,想起她和德国军官故事。竟恍惚得不知所措,我的脚被黏在地板上,拔不动,嘴巴被封住了,打不开,手也被定住了,不知道要摆放在哪里。手里的文件,稀稀落落,洒了一地。
相顾无言,四周寂静无声。他没说话,也呆住了。我看见他脸上浅浅的笑意,那眼角的皱纹都生得出奇的标志唯美,猜想他大概是四十不到的年纪。透着成熟男人,特有的吸引力。桌上没有烟灰缸,屋子里也没有烟火味。
他也盯着我,一动不动,眼睛都没有眨。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
眼神,出奇的、该死的温柔。像极了太阳,光芒万丈,照亮了我虚寒已久的冰冻世界。
也许,我是脸红着,头低着。像一枚正宗的淑女,静静地迈着小碎步,走出他的办公室的。又或许,我是跑着逃出去的。
那些记忆全然模糊,只剩零星的碎片。那时的心绪,却依然清晰如昨。永远都忘不了,我们相遇的那一刻。欢呼雀跃后奔腾不息的心动。随之而来,激动的绝望与矛盾。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早知如此绊人心,不如当初不相逢。
从那天以后,我总是能在角角落落,遇到他。但我们从不说话,只是远远的,他恰好就站在我经过的路上,每天黄昏时刻,5:40分,那是我收拾好,锁上门,离开办公室回家的时间。
他总是那样,静静地看着我,片刻不息,眼波流转,从不眨眼。我竟然不敢,多停留片刻。每次擦肩而过,那都是我最心心盼的时刻,即使只有短短几秒钟。因为能够看见他,忽而觉得人生有望,那谭死水,被搅动了,天翻地覆。
我知道,自己不可救药了,我爱上了他,一见钟情。
爱情,这种东西。心不由己,日夜颠倒,神思恍惚,彻夜无眠。愁闷苦恼让我开始了自我惩罚的旅程,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曾想,或许这样,便可度过这一劫吧。
仓央嘉措说过: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我开始加班,疯狂地躲在办公室里,不出门。不允许自己去想他,去遇见他,我要亲手熄灭这燃得正旺的爱之火。我必须忘了他,快速地。
事如愿,心亦灭。我们家老太太夸我:你最近收敛了不少,安安静静,方才有个女子的样子呢,看来当初让你去工作是正确的决定。而我死活都高兴不起来,我不再大笑傻笑了。已经一个星期没再见到他了,失落明晃晃地写在我的头顶上,我感觉自己像一条被霜打过的茄子,一条失恋的茄子。
“你魅力非凡呀,小丫头,把他迷得七荤八素。”’有一天,季总心情好好,好得叫我眼泪直流。
“啊?什么?”我的总经理大人,有时候开起玩笑,能够吓死一头牛。我以为他又在逗我玩。
“上次他找我问你的事情,我劝他离你远点。”他故作得意,做了一件大好事,来找当事人取恩呢。
见我不言不语,他继续说道:“我还对他说,你已经嫁作他人妇,让他别惦记了。他那个失望的劲儿啊。之前我可见过好几次,他堵在咱公司门口,我还自作多情地以为是在等我呢。”
季总你一定是老天派来的,真正的终结者。命运的巨轮,注定要压扁我。你就是那个推轮子的使者。
这该死的婚姻,该死的牢笼,该死的命运,在错误的时间相遇,我似乎看见了悲哀的结局:一场不欢而散的宴席,一段无疾而终的故事。
不屑一顾最相思。
常常噩梦缠身,他,就这样顺其自然地成了我的心病。
从季总办公室出来,阳光依然明晃晃地,刺眼。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廋了是廋了,几行清泪,无声而下。一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那个温暖如光的他,那个明媚炫目的他,那个与我深情对望的他。
百无一用是深情。我转了性,从一个异常好动的女汉子变成了一个贤淑温婉的弱女子。他们不懂我,笑不由心,怎敢猖狂如初?动无神气,岂能肆无忌惮?
犹记我们相遇的第七天,他确实是跟我讲过一句话的,他说:我很喜欢下雨天,你呢?于是,我爱上了在大雨天不带伞出门,在风雨里狂奔。我抱着渺茫微弱的期待,希望我们能够重逢,能够相遇。甚至是奢望来一场雨中的拥抱,暂时忘却凡尘庸扰。我像一个绝望的中毒之人,寄存一点点以毒攻毒的幻想,侥幸要得一丝活下去的勇气。
那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拿自己的人生做赌注,来一场痛快决绝的豪赌。离婚协议书,他签得十分顺畅,我深知,我本不是一个理想中的好妻子。他们从开始的看不上我,到如今的看不惯我,一切皆有理可循。老太太远不如她儿子来得冷静,被这次离婚事故气晕了好几次,对我说出的最后一个字:滚。
从此,我便任性行走在一串串流言蜚语的横道里。无论生活多不堪,生命变得多卑微,都不能磨灭我心中的那份不甘和缺憾。我只知道:我自由了,可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喜欢的人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啊。继而又被无望的迷茫所压迫着,从哪儿开始?将去向哪里?我这条形单影只的小船,就这样晃晃悠悠在大海上漂浮了两个月。
过最简单拮据的生活,忘掉过去,重新出发。我搬离了这座伤心城市,连同过往的优柔、抑闷、相思、失落、悲切,统统都丢掉。我不能忘记那个让我一见钟情的人,但我决定把他安静地放在我的心里,最柔软的那块地方给他栖身。
后来的后来,我每天都会做同一个梦。梦见同一个人。梦见同一个场景。才明白:你是我的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留,可遇不可有。
你和我,这个拥抱,来得好晚。
这一年,我六十岁了,头发白了,牙齿松了,是个不再活泼的老太太。
三十年过去了,你的眼角,依然笑意纷飞流转。让我宁负天下,沉醉沧海,不望日月,不问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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