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深深喜欢过一个男孩。他身材高挑,长相酷似林俊杰。
那个时候,大街小巷四处都在播放着林俊杰的成名曲《江南》。我十分喜欢这首歌曲当中,洋溢出的江南烟雨气息,以至报名“校园青年歌唱晚会”时,我十分笃定地选了这首曲目。不过很不幸,我被校园节目组告知,有人先我一步选了这首歌。
我只好替换了梁静茹的《燕尾蝶》。为此,我每晚都要单曲循环听着这首歌入睡,早上再听着它从睡梦中醒来。室友们时常抱怨我该换一首闹铃,我不以为意,直到有一天我的手机被偷了。
手机丢失之后,我经常失眠。丢了手机,我将无法重复听这首参赛歌曲。
我是一个穷学生。买一部新手机的钱是我3个月的伙食费。我是断然不敢拿3个月的口粮去换取一部手机的。我也不愿张口向家里索要这笔费用,因为那不仅会被当成无礼的请求遭到拒绝,还少不了要挨一顿骂。
为了我的新手机,同时也为了能找回我那丢失的睡眠,我咬牙挤出半个月的生活费作为报酬,托付学姐在学校小食堂里帮我找了份兼职。虽然工钱很低,还有一大堆餐盘需要我清洗,但是我可以免费在小食堂里享用一日三餐。这对当时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所幸,辛苦没有白费。在大一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终于攒够了买一部新手机的钱。
而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了我心仪的男孩。当我找到室友张招娣给我推荐的那家手机专卖店时,他就站在柜台后面,露出温和的笑容,跟我说:“欢迎光临!”
他胸前的银色铭牌闪闪发光,上门清晰地刻着三个字“张昭和”。
他脸上那对浅浅的酒窝,如同柔和的阳光,照亮了他的微笑。我对这个叫做张昭和的男孩一见钟情。
那天手机店里的生意很冷清。除我之外只有一位客人。当我将雨伞收好丢进玻璃门后的粉色塑料水桶,推门进店时,店里仅有的一位客人也离开了。
接待我的是张昭和的同事,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小伙子。他显得很急切,见到我便拿着一款促销手机开始了他的推销术语。不过,我完全没有听进去。我虽握着那款手机滑来滑去,心思却早已飘向了店门外的大雨中。
张昭和后来告诉我,那时的我好似出嫁的新娘,初入婆家,显得拘谨而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当时的我有多希望这场雨快些停止,这样我才好找借口离开。
然而,老天似乎有意和我作对。雨,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下越大。
“嗨,有心仪的机型吗?”张昭和拿着先前的客人看过的手机,准备收进柜台。
“下雨天可真是让人伤心啊,顾客都躲进某家咖啡厅的角落里不肯出来了。”见我没有回答,张昭和半开玩笑似地看着我。
胖小伙终于停止了喋喋不休的推销话语。他俨然是对我死心了,大概以为我不过是借机来躲雨的路人。
“你看这款手机怎么样?”张昭和的手里握着和我那部被盗机型同款的手机。
“嗯,可以。就它了。”
“你确定不要再看看其它的?”他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爽快。
“不用了。我是一个比较念旧的人。”
“那太巧了,我也喜欢,‘旧人——’”当他坏笑着说出这句话时,我有那么一瞬间的错觉,以为他早就认识我。但, 那怎么可能!
我几乎是以逃跑的方式离开那里的。出门时,因为慌乱不仅忘记拿伞还一头撞在了透明的玻璃墙上。
再次见到张昭和,是在校园青年歌唱晚会的彩排现场。
当主持人报完节目单后,他缓缓走上了舞台,将那首《江南》演绎得入情入境。
“嗨,苏一。我抢走了你的演唱曲目,你不会怪我吧?”见到我他似乎毫不意外。“其实,你更适合《燕尾蝶》。”
张昭和的说的并不是恭维话。在我报名之前,室友赞同我唱《燕尾蝶》的呼声是高于《江南》的。
彩排十分顺利。
张昭和说,如果他拿的名次比我高,以后他上小食堂吃饭,我得给他开小灶“加菜”。
为了将他比下去,为了不让自己“吃土”,我每天都很勤奋地练习参赛曲目。
毫不意外,张昭和的演唱十分成功。他酷似林俊杰的外形和声线,给他的表演大大加分。评委对他的表现赞赏有加,他的演唱将现场的氛围推向了高潮。
我是倒出第四个出场的,在张昭和之后。我出师不利,刚上台,麦克风就“哑了”。这让我原本放松的心态陡然绷紧了。
“你是风/你是火/你是天使的诱惑/让我作/燕尾蝶/拥抱最后的美梦/让我短暂快乐/很感动……”当我唱到副歌部分时,天空开始飘起雨来。
豆大的雨滴,滴落在露天舞台前悬挂的白炽灯上。炙热的灯泡遇上冰冷的雨水,瞬间“砰”的一声炸裂开来,玻璃碎片旋即飞溅出去。
我也顾不得有东西迎面飞来,贴上我的面颊。只强做镇定,坚持唱完了整首歌。
后来,张昭和时常说起当时的情景。他说,我是他见过的最从容不迫的女孩儿。他从没见过,有人脸上流淌着鲜血,还能镇定地唱完整首情歌的。
但他忽略了,那只是一个意外。
“青年歌唱晚会”结束后,我一跃成了学校的话题人物,风头瞬间盖过了张昭和。校园报还专文有人写了一篇报道,标题叫“比‘燕尾蝶’还要悲催的一幕”。
“噗!这谁写的,简直丢了我们中文系的脸,标题党真是可耻啊……”看到报道后,张昭和丝毫没有同情我。他极不厚道地露出了他那双浅浅的酒窝。
看着他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儿,我没有戳穿他。不就是开小灶“加菜”吗,我从牙缝里挤挤就好了呗!
“哎,小张同志,要不咱就不加菜了呗,你瞧你的酒窝都胖没了……”一个月后,我终于忍不住揪着张昭和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故作叹息。
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爽快地答应了。但是作为交换,我得辞了小食堂的兼职,跟他去手机店打工。
待遇比小食堂好,还有提成,而且不再也不用洗油腻的餐盘,何乐而不为!
手机店里的胖小伙因为业绩不好,辞职了。张昭和向店长推荐了我。鉴于他出色的业绩,店长同意试用我。当然我也没有让他失望,我“耍宝”式的性格为我招揽了不少客户。我的业绩完全不输张昭和。
事情似乎一直在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唯一遗憾的是,我始终没有找到机会对他表白。
寒假前夕,我思前想后借口痛经,向班导请了一天病假。从教室折返回宿舍的我,精心拾掇了一番,准备前去图书馆表白。
当我收拾好书包,从床位上站起身时,我的手机从浅口裤兜里“跳”了出来。它“蹦”出老远,钻进了张招娣的床底下。
当我趴在地上,找回手机时,我无意间看到了一只生锈的铁皮盒子。盒子没有上锁,我挣扎着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打开了它。
曾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十分后悔那天的举动。如果我没有因为好奇打开床底下的那只铁盒子;如果我不知道那只铁盒子是张招娣的;如果我的手机没从兜里滑落,掉进床底下……可惜没如果。
那只锈迹斑斑的铁盒子里,静静地躺着我那只被盗的手机。除了我那只,还有好几部不知主人是谁的手机。
这个意外发现,打乱了我的告白计划。当我满怀震惊地赶去图书馆时,我脱口而出的不是“张昭和,我喜欢你”,取而代之的是“我知道是谁偷走了我的手机!”
“谁?”
“张招娣……”
“真的是她。”张昭和的回答让我不解。
“招娣她是我妹妹。她有个不好的习惯,有时会忍不住偷东西。我警告过她,但是这个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改的。你能不能……”
“你的意思是,你早就知道我的手机是张招娣偷的?”
“不,我只是猜测……”
我从没想过,这个故事头到尾都是骗局。他们兄妹俩都是小偷,一个偷走了我的手机,另一个却偷走了我的心。
我想张昭和曾经或许提醒过我,而我却只听见了我想听的话。
我曾经深深喜欢过这个男孩。这个男孩说我很适合《燕尾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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