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现在生活的地方并没有法国梧桐,我也具体忘记了在我生活这么多年的各个地方,法国梧桐藏在于哪一段历程,让我铭刻至今。
是在上海吗?是在我喜欢的男孩的学校,我们轧着马路,踩在梧桐叶或金色、或澄黄,宽宽大大又有着妖娆形态的叶子上,在青春最美好的时光里,留下彼此最美好的记忆?还是在上海某条弄堂里,秋风拂过,我和同伴裹紧了身上的大衣,看着风将叶子撩拨下来,在空中飘荡着,打着旋,精灵一样轻轻落下,将地面铺成斑驳的颜色。我们说着,笑着,年轻的身影,成为街上和梧桐叶最衬的风景线。
或者是在北方的大学校园里,有条林荫道,两边栽满了高大的法国梧桐,年复一年,我们从这条道上走过,只要见到梧桐叶铺满道路,便是知道,一年,又要过去了。
又或者是小时候在父亲工作的地方,前院里有两棵像是梧桐的树,夏天,我们搬张竹椅在树下乘凉,晚上透过树叶看天空中的月亮和星星,听着母亲给我们讲童话故事。秋天,秋风萧瑟,梧桐树的叶子慢慢被秋风扫尽。到冬天,只剩下虬劲的枝桠,光秃秃刺向天空。等到来年开春后,又是一树绿叶,仿若新生。
梧桐树那熟悉的香味,是记忆中最深刻的地方。那种腻腻的,有点腥甜又带点暧昧的味道,像极了互相有好感的少年的心思,混混沌沌的,不点破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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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味道,应该是年少时的他和她吧。
大一的课程,少之又少,图书馆成了消磨时间最好的去处。
他俩经常在图书馆遇到,见面了,点点头,打个招呼,再各走各的路。他们是同班同学,却没什么交集。
不知道哪一天起,他们在图书馆的位置固定在前后桌,每天若谁先到了,会自觉帮另一个占座位。
高数比较难,她便经常向他讨教,男孩学数学似乎有种先天的优势,很多难题,在他的笔下却能神奇地迎刃而解。
她对他,便多了一些崇拜。
就这样过了一个学期,两人交谈不多,但很有默契,一个眼神,便能读懂对方的心意。
大一第一学期,班里组织了个联欢晚会,全班同学都积极回应,分工合作,这个去买装饰物,那个去联系教室,另一个又去写主持词,组织各个环节的节目,忙得不亦乐乎。
联欢晚会那天,教室被装扮得分外美丽,白炽灯罩上了五彩的霓虹纸,灯一开,整个教室便笼罩在柔柔的五彩光里,再加上天花板上拉的彩条,窗户上挂的气球,还有黑板上“圣诞快乐暨**班第一届班级晚会”的漂亮美体字,使得氛围十分的美好。
联欢晚会中有个唱歌环节,大家可以随意起头唱一首歌,喜欢的同学便可以接下去唱。
到中途时,有人在录音机里放起了《达坂城的姑娘》,大家都跟着唱起来,唱到这句“你要嫁人,不要嫁给人,一定要嫁给我”时,他边唱边转过头来,用有着漆黑瞳仁、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热切、温柔地看着她,她马上就会意过来,脸瞬间烧透了,胸腔里如小鹿直撞,大脑一片空白,再也无暇顾及其他。
有同学发现了他俩的端倪,嘻嘻哈哈地起哄,嚷嚷着在一起在一起。
记忆中的法国梧桐,是淡淡的白玫瑰味道3
后来是怎样了呢?
十八岁的年纪,都羞于谈“爱”字,觉得是早恋,他们并没有成为恋人,而是认了兄妹。每天哥哥妹妹地叫着,觉得比别人更多了一层亲昵,之间走得也更近了。
校园里有不少法国梧桐,春天,梧桐满树绿叶,簇簇新新,秋天,梧桐树戴着一顶黄绿相间的帽子,像个头发斑驳的老人,对他们招手示意。
他们便很喜欢在课后,来到梧桐树下散步,闻着梧桐独有的香气,随意聊着天,谈梵高,谈三体,谈弗洛伊德,谈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
她和他仿佛总有说不完的话,在一起永远不会觉得尴尬,哪怕是静默着走一走,也觉得十分美好。
原以为大学四年就可以这样和自己喜欢的人一直走下去,可是,什么时候开始,另一个她出现在他们中间了呢?
那个女孩身材高挑,比尚如高中生般青涩、胸前平平的她成熟得早,一早显露了前凸后翘的身材,加上家里环境优渥,颇会花钱穿衣打扮,走在校园里,少不得女孩艳羡嫉妒,男孩移不开目光。
她不知道那个女孩是如何认识他的,只知道突然间,有个学艺术的女孩每日来给他洗衣服,还时不时给他送来买来的小食、甜点。
而他,并没有拒绝,似乎十分受用一个漂亮的女孩这样为自己献上殷勤。
在那个女孩面前,她自惭形秽,也知丑小鸭般还没长开的自己远不是对手,伤心难过之余,她有意无意地减少了两人见面的次数,图书馆也少去了。
再后来,便传来两人在校外租房同居的消息,彼时的她,已是从这段感情中抽身出来,再震惊的消息,都无法伤害到她了。
她只是时不时会想起,一个男孩子,怎么会有比女孩还漂亮的眼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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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面,已经是一年以后,她和他,在学校中文楼前的小道上不期而遇,那时正是秋天,枯黄的梧桐叶子纷纷从树上落下来,铺满了整个小道。
他的个头,已比之前高了一大截,不再是那个高中刚毕业的毛头小男孩了,有了成熟的味道。
她很吃惊,也有点慌乱,没想到,眼前这个一年没见的人,依然能轻易拨动她的心弦。
倒是他,自然地叫着她的名字,问她最近如何,过得还好?
她有些别扭,嘴上敷衍地应着,还行。心里却想知道,为何他身边,不见了那个她?
他约她一起吃中饭,她直觉想要拒绝,可身体却不听使唤,还是跟着一起去了校外一家小饭店。
吃饭时他告诉她,自己半年前已经跟那个女孩分手了,因为两人性格并不适合,那个女孩张扬开放,花钱也是大手大脚没有止境,并不是他这类男孩能驾驭的。
而当年那个女孩之所以那样追求他,是因为学校里组织学院间联谊打篮球,他作为主力先锋,那女孩是啦啦队长,对他一见倾心,才有了后面的主动追求。
只是,一开始的新鲜劲过了之后,两人的矛盾也凸显了。
“我并不爱她,跟她在一起后,我才发现我和她根本合不来。她的开放,有时甚至是粗俗,我都没法忍受。”他转过头来,盯着她的眼睛,热切地说,“我现在跟她分手了,你还能接受我吗?我们还像从前一样……”
她有些诧异地看着他说出这些话,仿佛一个情场老手似的,换个女朋友不过是换件衣服般轻松随意,表情老道到让人陌生。
不过一年时间,就让一个阳光般澄澈透明的大男孩,变成了这般世故老手的模样,她听见自己内心,有什么东西哗啦一下掉到地上,碎得彻底。
她用力将自己的手从他手里抽出来,拎起包就往外走,手指甲紧紧掐进了手掌心,却不觉得疼。
他追了出来,试图拉住她,她却愈加想逃,只不想再与他有任何纠葛。
大三来临,她已选好了考研的学校,拟定计划在图书馆日夜奋战。
他却时不时来找她,有时就坐在她旁边,想跟她说说话,或者相邀出去走走吃顿饭。她一概不理,时间久了就觉得不胜其烦,只得转移阵地,到那无人上课的教室复习。
见她日益坚决,他终于明白,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就不能再回来,最终放手,再也没有出现在她的面前。
记忆中的法国梧桐,是淡淡的白玫瑰味道5
临近毕业,那时她已拿到心仪学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收拾行李准备离开母校,去往南方那个新学校所在的城市。
宿舍的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只有柜子最下面那个抽屉的东西还没清理。嫌弯腰一件件拿出来太费事,她索性将抽屉抽出来,翻转倾倒在地上,任由里面的东西哗啦啦撒了一地。
无非是一些信件,日记本一类的东西,正想全部拎进垃圾桶时,忽然几个信封下面露出一个红色的小角来。
会是什么东西呢?她心生好奇,将那红色的东西拿了起来,原来是个红色的小礼盒,已经有些褪色了,里面装着一个白水晶摆件,内里雕着一朵晶莹剔透的白玫瑰。
看到这个摆件,既陌生又熟悉,她原地愣了一会儿,电光火石间,忽然就想起来,这正是大一时,她和他互认了兄妹后,她在大学里的第一个生日,他从后街买来,自己不好意思当面送给她,托了舍友带给她的生日礼物。
这朵白玫瑰,曾一度被她视为珍宝,小心翼翼地藏在柜子最深处。学校搬了几次宿舍,她都仔细地将它贴身收在最不容易丢的地方。
只是没想到,也不过三年而已,她就已经忘记了这朵承载着她整个大学里最美好情感的初恋白玫瑰。
她回忆了自己整个大学期间,那些前情往事就像电影倒带一样,一幕幕飞也似的往回走,回到最初相识的时候,她和他在图书馆初相遇,穿着白衬衫格子裤的男孩,和穿着背带裙的女孩,在午后阳光里,互相腼腆一笑。
又回到那次班会里,录音机里传来那句“你要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的歌声,他微红着脸,漆黑的瞳仁定定看向她,饱含着深意。
……
她捧着眼前这枚已经裂开了的白玫瑰,忽然间就哭出了声。
记忆中的法国梧桐,是淡淡的白玫瑰味道喜欢的话请给我一颗小红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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