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想尝试解释一下人类情绪的产生。
人类主要几种情绪:喜悦、愤怒、悲伤、恐惧、嫉妒等,它们的产生,正是来源于【认识律】和【因果律】之间的裂痕。
两者之间的差距永远存在,当我们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认识与真实世界的差距时,处于稳定状态,而当一个事件变化把我们牵扯其中时,认识与真实间的差距必然被摆在眼前,这种裂痕被填补的过程,即产生情绪。
比如,某个地方的县长,认为自己当官地位很高,人人都应该尊重他。某天,他去一家高档酒店吃饭,因为没有提前预约,服务生告诉他桌位已满。这位县长说:我是县长,你赶紧想办法解决。服务生回答:别说你是县长,市长来咱们这里吃饭也得等。此时,县长愤怒生气,便是没意识到自我认识与真实世界的差距,将问题归罪服务生,产生怒火。
而如果这位县长不自视甚高,又或者能迅速接受认识和真实的差距,那他还会生气吗?显然不会。
当我们做完一件事情,最终结果与自身期待的一致,便产生喜悦,反之则是悲伤或者愤怒。
当我们无法认识自身潜力,只看到外在障碍的强大时,意识不到外在障碍产生的因果链条时,我们恐惧;
当我们一直低估某人的能力,而这人某一天真正展现了他的才能,我们无法忍受自身比不上他,所以嫉妒。
任何一件事,它发生了必然有因果链,不以人的认识而改变,发生即是发生;想要阻止某件事发生,只有提前砍断或者改变原因,也就是治于未病;情绪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意义。
任何一个人,如果和我意见相左,必然是两人认识不同。口头上的劝说、争辩、说服往往是无力的,正面对抗经常无效,哪怕对方暂时认可你,心里未必服气。就算见效,自己往往也是自损八百,受一身内伤。
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工作中,有不同的处理办法;而如果发生在生活中,我们要么避开此人,要么正视认识带来的差距,淡而处之,要么以身做则,用行动作用改变对方的认识。情绪在这个过程中,也没有意义。
当然,我们学习哲学思想的程度不同,加上自身积累的错误认识有许多,即便明白了这一层道理,想完全不起情绪也是不现实的,需要循序渐进。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这是一种平静的力量,专属于哲学之人。这是一种境界,需要我们不断磨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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