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军洗过手,便帮舅妈一起包混沌。
舅妈没有太客套,一边包混沌一边与小军唠嗑。
桌子上除了混沌皮儿和混沌馅儿,还放着个小瓷盘儿,盘儿里面倒有酱油,上面搭着根木筷儿。小军学着舅妈的样子,把馅儿卷好,用筷子沾上点儿酱油,往一端面皮儿上抹一下,再拎起另一端一扭,然后将两端沾到一块儿。
这还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包混沌,显得很笨拙。
混沌这东西,可能是由于工艺比较繁琐,又不太实在,在农村人眼里有些花里胡哨的缘故吧,老家乡下人根本就不吃它;在学校帮厨也都是包包子、饺子,从来不包混沌。平时吃混沌也是屈指可数。
小军记得,第一次吃混沌,还是读小学的时候,在县城跟爸爸一起下馆子吃的。
那一年夏天,他用铅笔刀削木头做手枪,一不留神把左手食指指肚给剖开了。幸亏当时妈妈正在家里,迅速将他的手指插入了煤油灯,浸泡片刻之后拿出来,又翻出一个折叠着的小纸包,打开来,往伤口上面撒了些白色粉末,再用干净布条儿包扎好。
这白色粉末小军很熟悉,名叫“鱼皮消”。所谓的“鱼皮消”,大概就是一种大鱼身上的鱼鰾,晒干后硬硬的,呈白色,约一寸来长,形状如同一个线梭子。拿小刀轻轻地往下刮,便会掉下白色粉末。据说这种白色粉末撒在伤口上能消炎止血。
尽管妈妈做得很精心,整天又提心吊胆地千叮咛万嘱咐,但过了几天,小军的伤口还是有些感染了。
好在很快就放暑假了。爸爸把小军带到了县城,和自己住在一起,定期到医院去换药。
白天爸爸去上班,小军就在屋里写作业;晚上和爸爸挤在一个蚊帐里睡。一日三餐,父子俩都在县委食堂解决。那里的伙食令童年的小军印象十分深刻,尤其是香甜的玉米面饼子和清爽的青椒土豆丝,比家里妈妈做的还要好吃。
至今,一闻到青椒炒土豆丝的味道,小军都会想起那段难忘的时光。
混沌包完了,表舅也回来了。
每次和小军唠嗑,表舅都很正规,要分坐到沙发上,中间茶几摆上两杯茶。谈话的内容也不像农村人那样东一榔头西一斧子,而是有主题、有深度的。这让小军很兴奋,有一种被尊重的成人感;但同时,也令他心里有一些紧张。
两人在客厅交谈了一会儿,厨房里舅妈也把混沌煮好了,又炒了几个菜,边往饭桌上端,边招呼他俩吃饭。
表舅拿出来一瓶红葡萄酒,倒入两只高脚玻璃杯,陪着小军边喝边聊。
葡萄酒,对小军来说,也算是一种新鲜事物了。到表舅家之前,他所喝过的酒不是啤酒就是香槟。小军以为,白酒一般都是社会人喝的,学生不宜;而葡萄酒,则显得更为高雅一些,不是一般场合该喝的。
表舅喝的不多,总是让小军多喝点儿。
吃过午饭,表舅都有午睡的习惯。小军知道这一点,便要告辞回学校。舅妈说啥也不肯,说刚喝完酒,不能立刻就骑车,硬是把他拉到晓萌的卧室,让他先睡上一觉再走。
大学时代(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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