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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三章:就审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三章:就审

作者: 红林主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8-13 08:05 被阅读0次

    红林悟道《韩非子》-有度 第三章:就审

    在上一章中韩非子就当世国家衰弱或灭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主要是因为群臣官吏都专干祸乱国家的事,而不干治国的事。加之群臣放弃国法营私舞弊,抛弃制度违规办事,这更加是国家陷入混乱之中,衰弱的更加厉害,加速了灭亡,犹如负薪救火。这是荆庄王、齐桓公、燕襄王、魏安釐王四王死后的事情,人亡政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最大的规矩就是国法,国法都不要了,何来的政通人和与国强民富。

    与之“释法”相对的是“就法”,韩非子纵观诸侯各国,得出的结论是“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意思就是所以当今之时,能够祛除私欲趋向国法的就会民安而国治。这是对上一章“释法而私其外,乱弱甚矣”的对照。好与坏,是对比的结果,韩非子用实事证明依法制国的好处,释法国乱衰弱,就法国强民安,同时这里也有一个“为了谁”的重要问题,释法的后果就是权臣得利,国家与百姓受苦,就法的结果就是国强民安,不法之臣失利受罚。

    我曾经说过,诸子之后无圣贤,我们民族所有的智慧已经在诸子百家时期形成,后世只是对其思想的解释与演绎。但,人性的弱点,或是人本身的局限让人类社会一次又一次的重蹈覆辙苦难的历史。法制的好处不言而喻,但执行是关键,有法不依,法律制度就是一堆文字,执法不严,法律制度就失去了权威性与主体地位,反而法律演变为不法之臣的违法工具。所以韩非了指出“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意思就是能够祛除私行而执行国法的,就会兵强而敌弱。

    君权,向来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他是有一系列法律与制度做为保障。所以“就法而治”不单单于国有利,于民有利,于君更有利。君主的权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制度的保障。在公司管理中最能体现这一点,没有总经理的签字,财务是不可能向外支付款项的。这就是总经理的权力受制度的保护。这一思想是现代国家管理的基础,用法律保护与制约权力。

    韩非子告诉君主“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意思就是君主明察得失有法律制度的,加在群臣头上,君主就不会被狡诈虚伪所欺骗。君主最怕的就是受臣子蒙蔽,受臣子欺骗,因为君主要按实情决定政策,而实情绝大多数来自臣子的汇报,一个国家每天发生的事情那么多,不可能靠君主亲自去了解,这不现实,所以臣子的忠实汇报就显得尤为重要。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质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实情的获得有严格的制度与流程作为保障,那君主得到的情况一般都是实情,臣子就不可能狡诈虚伪来欺骗君主。

    同时韩非子也说明了法律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衡量”作用,“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意思就是明察得失有衡量标准的,用来判断远方事情,君主就不会被天下轻重不一所欺骗。制度的依据是事物的标准,制度作用力的体现也是标准。有了标准,制度就有了权威,一切按标准来衡量,杜绝了人为的因素。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

    在公司管理中,就法而治,公司就会强大,业绩就会增长,员工就会稳定。一切工作都有制度与流程的管理与约束,结果就会正确。一切结果都有标准可以衡量,就会杜绝一切欺骗。在销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就是标准,衡量每一个销售人员。销售部核算回款,财务部结算回款,回款额对比任务量,一看就清楚,得多少提成办法说了算。这就是审得失有法度,审得失有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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