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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传略】10 王华暗助,阳明复出,重彩山东乡试

【王阳明传略】10 王华暗助,阳明复出,重彩山东乡试

作者: 乐德乐 | 来源:发表于2022-09-16 06:03 被阅读0次

    弘治十七年(1504年)二月,王华祭神公事毕,王阳明赴苏州,送父亲王华回京。再从北京回绍兴,途径嘉兴平湖石门镇,作《石门晚泊》:

    风雨石门晚,停舟问旧游。

    烂花春欲尽,惆怅绕溪头。

    王阳明在居家养病期间,其才名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父亲王华为扬阳明之长,深自谋划。时陆偁(字君美,浙江鄞县人)以监察御史巡按山东。王华便在南下路过山东时,与陆偁谋划,聘王阳明为山东乡试主考官。王华身为礼部侍郎,回京后又建议各省乡试聘请京官为主试。

    明朝开始,科举考试有一项安排,考试官要撰写范文,作为考生作文的规范和参考,称为“程文”,而举子的答卷则称为“墨卷”。

    五月,王阳明为山东乡试撰写程文二十篇,篇篇佳作,以后一直被视为科举考试的优秀范文。这二十篇程文,也是王阳明对自己思想的一次系统总结,标志着王阳明由“溺于佛、老之习”正式回归“圣贤之学”。

    六月,启程赴山东。七月,经彭城(徐州)。苏东坡当年在知彭城期间,正遇百年洪水,苏东坡事先早作谋划,事中身先士卒,举措得当,所以这次水患给彭城造成的灾难是最小的。事后,苏东坡又在北门筑黄楼以镇水,取土克水之义。苏辙为此特别写了一篇《黄楼赋》述其事。

    王阳明有感于苏东坡之事,作《黄楼夜涛赋》,其序言曰:“朱君朝章将复黄楼,为予言其故。夜泊彭城之下,子瞻呼予曰:‘吾将与子听黄楼之夜涛乎?’觉则梦也。感子瞻之事,作黄楼夜涛赋。”

    朱朝章,名衮,号三峰,浙江上虞人,好道,当时正以工部都水司主事负责彭城治洪。

    七月中旬,王阳明达到济南府,准备乡试相关事宜。

    八月初一,山东提学副使陈镐(字宗之,会稽人)陪同王阳明游趵突泉。

    明朝惯例,乡试日期定在八月初九至十七日,共考三场,第一场八月初九开始,第二场八月十二日开始,第三场八月十五日开始,至八月十七日结束。

    八月九日,山东乡试如期举行,监临官陆偁,提调官毛珵,主考官王守仁,同考试官陈鼎等。

    考试一结束,王阳明作七律《文衡堂试事毕书壁》:

    棘闱秋锁动经旬,事了惊看白发新。

    造作曾无酣蚁句,支离莫作画蛇人。

    寸丝拟得长才补,五色兼愁过眼频。

    袖手虚堂听明发,此中豪杰定谁真?

    最后录取举人七十五名,王阳明亲取堂邑穆孔晖为第一名。穆孔晖天性好学,虽为主考官王阳明亲取,却并没有马上推崇王阳明的学说而非薄宋儒之学。久乃笃信之,自名王氏学,浸淫于释氏,成为王阳明的弟子。

    二十七日,王阳明编集《弘治十七年山东乡试录》,相当于现在的高考优秀作文集,王阳明亲自作序。

    这年正月,适逢阙里孔子庙和周公庙重修落成。山东提学副使陈镐陪同王阳明前往曲阜访孔子阙里,谒孔子庙、周公庙,再由曲阜北上游泰山,作《泰山高赋》,刻石立碑,然后返回济南府。

    九月下旬,王阳明自济南回京师,由刑部主事调任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

    同时在浙江参加秋闱的徐爱却考试失利,十月,写信告诉王阳明落第之事。

    阳明回信劝慰勉励说:“吾子年方英妙,此亦未足深憾,惟宜修德积学,以求大成。寻常一第,固非仆之所望也。家君舍衆论而择子,所以择子者,实有在于衆论之外,子宜勉之!勿谓隐微可欺而有放心,勿谓聪明可恃而有怠志;养心莫善于义理,爲学莫要于精专;毋爲习俗所移,毋爲物诱所引;求古圣贤而师法之,切莫以斯言爲迂阔也。”并邀请徐爱到北京求学。

    十二月,南京御史王蕃弹劾王阳明和杨廉,称礼部建议用京官任各省主考,于是浙江聘南京光禄少卿杨廉,山东聘刑部主事王守仁,而两人均不是在岗官员,杨廉当时在浙江省亲,王阳明则在养病。王蕃指杨廉不孝、王阳明不忠,应当治罪。朝廷于是停止了由御史巡案聘任乡试主考的做法,规定主考官一律由谏官之属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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