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听邻居说起利,利的女人和别的男人暧昧,这件事天天被大家拿来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利早就知道,就是没有胆量和女人离婚,有时候利也和女人也吵架,每次吵架,女人的气焰嚣张,利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利有五个姐姐,当初她母亲生下了利之后,已经四十多岁,家里唯一的儿子自是百般疼爱,利长大后的学费生活费包括后来结婚的费用全部被母亲要求由五个姐姐承包,所以利一遇到事就没主见,也扛不住事。
利结婚的时候,也是母亲和五个姐姐操办,接亲那天,女人还没和前男友分手,所以她虽然和利结婚了,但和前男友一直保持联系。后来女人生了一双儿女,人们都说女儿不是利的,女儿长的和前男友一样。
利只会在女人指挥下做点小事,遇到大事,利的母亲就让五个姐姐来帮忙,利也乐得清闲。邻居都说,利和他的女人,“歪锅对歪灶,歪和尚对歪庙”,正好配对儿。
有时候我想,这样没有生存能力的人也能够生存下来,和生物进化论背道而驰,达尔文论述的自然界生存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种理论只适用于野生自然界,野生自然界中最弱小的那一个都是被淘汰的。唯有人,在家庭里,最弱小的那一个,却是被母亲照顾最多或者被母亲要求别的子女照顾最多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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