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林思漫25岁时才谈人生中第一场恋爱,可谓是一朵奇葩了,可是在满30岁的几个月前她率先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不合适!
这几年两个人总是不在一个城市,好不容易在一个城市了还老是吵来吵去,这种分分合合,林思漫已经厌烦了,男友已经成为了她眼中的渣男,所以对方打电话不接,发短信她也不回了。男友也是一个极度要面子的男人,索性也赌气几个月不跟她联系了。
多少次她一个人看完电影,一个人逛完街,一个人吃完饭,一个人提着重重的购物袋回家,孤独是孤独了点,不过没有那么多纷纷扰扰,她心里十分平静。这天也不例外,周五下班后,她骑行在回家的路上,微信上突然冒出一个久违的消息。
“小漫,上次你提出分手后,出于男人的自尊,我赌气不理你。今天是元旦,一年又过去了,我对不起你,过去让你跟着我吃了很多苦,不知道你过得还好吗。我还欠你一个婚礼,如果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让你再颠沛流离了。”
那个人曾经住到过她的心里,但是随着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爱情慢慢转化成了亲情,她对结婚便也没有什么期待了。这样的话,他说了不只一次了,她再也不会相信了,而且他们之间也回不到当初了。她鼻子一酸,略微有所触动,但也仅此而已,并不打算回这条信息。
看完前任发来的微信,她便把手机放回了口袋,继续慢慢悠悠地骑着单车。突然一个“飞车党”快速从她身旁闪过,她起初没有注意,等反应过来,一摸口袋,手机没了!这下她慌了,急忙回转车头,可是身边一个人影也没有。
她放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不是因为前任哭,只是因为哪个天杀的把她的手机偷走咯!她多希望这是一场梦,梦醒了手机还在,那就好了,可是偏偏就真的被偷了,手机真的就这么不见了踪影。
这时候也只有厚着脸皮打电话求救了。
她问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借手机,女孩不肯,急忙就走,说要赶车。她又问骑着电瓶车停下来的美团外卖大哥借手机,大哥一开始不相信他,给了她一个烂手机,打都打不通,终于接通了,通话都有问题。当真的看出她不是装的,大哥才把自己接外卖电话的手机拿出来。
“用这个好的吧!”
她第一个想到要打给的人就是她六十多岁的父亲,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她那猪脑子里唯一记得的电话号码。
“漫漫啊,别着急啊,我这就给你成都的舅父打电话,家里才买了个新手机,我寄过去到他那里,你就别买了。”
“你舅父说他周末就出差回来了,他那里有一个不用的,你先用着。等寄过来新手机,两个换着用。”
断断续续地用大哥的手机打了七八分钟,大哥也急了说:
“我得走了,”
“哦好好好,还给你。”
“呀,你看,打了这么长时间,都耽误你送外卖了,我给你钱吧。”其实她口袋里也就几个硬币。
“不用不用,谁没有个难处呢!”
然后她对大哥又是一阵千恩万谢。
得赶紧解决手机问题要紧,支付宝,微信都在手机里,那里面可都是钱啊。回去后,她赶紧补办了一张电话卡。
-02-
晚上,她郁闷的寻思着,不就一个破手机嘛,这小偷真不长眼,也就二千多块钱的oppo,又不是苹果,虽然长得像,但不是啊!你偷去又用不上,得输入我指纹,你又打不开。难道是看上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了?以为我是有钱人,没错,估计是这样。
去年,老家的暴发户姑妈来家里做客了,给她带了件假的貂绒大衣,满身都是毛毛,口袋是毛,领子也是毛,因为是最暖和的一件衣服,成都这么冷的天气,就拿出来一直穿着了。
周六,一整天她都窝在家里睡觉,看电视,看书,上电脑,似乎没有手机的日子也过得很好,就是出去麻烦了点,干什么都要扫码。
周日,一向严肃的舅父一大早就把手机送到了她住的地方。就在几个月前舅父还说过她没有什么能力,也没看出她有什么能力,那句话不管何时想起来都很扎心,令她伤心的想流泪,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很无能。
在舅父来之前,她才把猪窝收拾了一下,用了好几个小时,免得被舅父嫌弃。唯有挡在电视机前的大箱子没有扔,她也不想扔,那是装跑步机的,她想过如果不在这里住了,还可以有装的箱子。
微波炉下面私藏了很多瓶瓶罐罐了,本来想着卖钱,再三思量还是扔掉吧,怕舅父鄙视,能卖几个钱?就在舅父前脚刚要踏进来的几秒钟之前,她才把那些可乐瓶罐易拉罐一个一个全扔到楼道的垃圾桶里,正要进门,就看到舅父来了,他问:“干什么呢?”
“哦,没什么,这不等你嘛!”
戴着眼镜的舅父眼里透出一骨睿智,他审视着家里的一切,像之前一样,正中她的猜想,他还是说了电视机前那个大箱子扔掉,放在那里干什么,挡道啊。燃气水费什么的到了缴费的时间最好能给人家当面说下,都收多了。
舅父走了,留下了一个小巧可爱的旧的苹果手机,还有一千块钱,她为这份亲情感动着,到底是亲舅父啊,关键时刻,总能站出来。
什么东西都得重新设置,就说微信吧,要两个以上的微信好友发信息到她微信上才能重新启用,平时有谁会联系她多呢?舅父,父亲,还有前男友,屈指可数。
微信好友虽然看起来很多,但是真正有密切联系的人不过一二人,那还在乎别人的看法干什么呢?
最后她决定还是要麻烦经常看她浑身是缺点的舅父给发下信息,前男友就算了,好不容易不联系了,不想又因此再有牵扯。
周日晚上手机一事终于搞定了,她去潇洒了一回,吃了一顿牛排,回来时买了一斤超大个的草莓,大桶可乐,大卷抽纸,大瓶洗头膏,一星期的零食。
也许女人都一样吧,只有在心情不好时才奢侈一回,平时看上舍不得买的东西豁出去买,平时只敢量力为出的吃喝,此时变成了大吃大喝,林思漫就是这样的女人。
周一上班,她比上班时间早出发了2小时,上下地铁没有公交,也扫不了二维码,骑不了单车,全是走路去,加起来走了三十多分钟,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当锻炼身体了。上班还要打卡,她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早到了15分钟,很是欣慰。
周二上班,这次她迟到了三十多分钟,旧手机不灵,设置的闹铃,早上居然没叫她起床,还自动关机了。迟到就是迟到,不用解释了,又不是单位的错,估计要扣工资,或者记过处分什么的,人事处理随便吧,真闹心,她的心情很不好了。
-03-
天又有不测风云,过了几天,她生了一场大病,急性阑尾炎住院了。此时一个亲人也没有,舅父也在外地出差,回不来。再说她能走能跑,也就做个小手术,舅父和父亲都在微信表示了慰问。
只是同一个病房,病人的亲属都在,没有亲属也有男朋友,唯有她是孤身一人,心里不免有些酸楚,但是没办法,总不能就为了人生中这种偶尔事件,去找个男朋友或者结婚吧,这不符合她的价值观。
现在的护士也懒了,技术水平都退步了,不给打钢针,都打的是留置针,说是钢针对血管不好。留置针几天都不用拔,但是穿衣、上卫生间、脱衣,提东西极不方便,血还会倒流。
第二天林思漫就说换成一次性的钢针吧。接手的是一个白衣男天使,衣服的名牌上写着实习护士,孟晓白。
当未婚大龄女剩斗士林思漫遇上实习男护士孟晓白,一个御姐,一个纯情小生,看起来剧情似乎会有所逆转。
可是观众们,你们还是错了,林思漫不演电视剧,孟晓白也只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小男生,而不是霸道总裁。
你以为他会猛追她,不不不,他会嘲讽加戏弄她。
入院第一天。
“啊啊啊,疼疼疼,你会不会扎针啊,医学越进步,你们护士的技术怎么越来越落后了,这医院居然还有男护士。”
孟晓白当作没听见,他说:“你血管那么细,还不扎留置针,你等着,多扎几针就进去了。”
“啊,妈呀,还要几针啊!”
又折腾了一次,还是没进去,他试探性的问:“要不还是扎留置针吧?”
“我偏不!”
“那你受着点吧!我也代替不了你疼,要不我重新叫个护士。”孟晓白没好气的说。
“好好好,我换留置针还不行嘛,明明是你的技术不过关嘛。”林思漫小声咕哝着。
在医院里躺着也实属无聊,林思漫是个爱看书的人,她拿出来自己刚在网上订购的编剧书随意地翻看着。
“哟,你是编剧啊!”她抬头一看是孟晓白来换液体了,他的眼里充满了崇拜,但是恐怕要让他失望了。
“哦,不不,我只是在学习中。”她若有所思,继续看她的书。整个病房里十几个病人也就她一个人捧着书看,确实有点不太合群,但她也习惯了,不管在哪里,她一向是人群中最不一样的人。可能他也奇怪吧。
“为什么你的家人都不在?”
“我是外地人,来成都工作。”
“你没有结婚?”
“没有。”
“你今年多大?”
“我29。”
“那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是啊,最起码生老病死,谁也躲不过。没有家人在,的确很难熬!林思漫在夜里想了很多,她决定一定要把医院这个经历融入到自己的写作中。
之后,孟晓白总是来给她换液体,好像全院就他一个护士一样,林思漫渐渐地也发现了这其中的怪异之处,但并不以为然,继续该干嘛干嘛。
再有两天就出院了,她的精神也好了很多,这几天那个男护士一直陪着她,跟她说话。
“编剧姐姐,我看你写的文章,觉得你好优秀!”
“不,你看错了,我快30了,我还挣着两三千块钱的工资。大学时憧憬未来,拼命学习,毕业后意气风发,勇敢闯荡,过了几年元气大伤,伤痕累累,又过了几年又是孤家寡人,独自飘零苦做舟,这就是我,你真的高估我了,我并不优秀。”她一股脑全说了实话,兜了底。
“工作多年,月薪3000,太有出息了。哎,我以为你有多高的收入呢,你混得也太惨了,不如我养你吧!”
“得了吧,用不着。你眼瞎啊!没看到我正忙着吗?再说了,本姑娘不打算结婚的,不要喜欢我哦,我跟你是平等的。吃你的喝你的,还得看你脸色,本姑娘赚一分是一分,只想潇洒的活!”
她想,小孩子凑什么热闹,比她小那么多,再在社会上锻炼几年吧。
“谁说要结婚了?你该去看神经内科了!”
“什么?”
“10楼,第二住院部,慢走,不送!”林思漫白了他一眼。算了,跟年轻娃计较什么呢?有什么关系呢?有小护士跟她斗斗嘴,不正好给她无趣的人生增加点欢乐吗?
终于最后一天了,小护士还是忍不住了。
“编剧姐姐,我就想告诉你,我有点喜欢你!”
“喜欢我什么呢?我脾气那么臭!”
“喜欢你活得那么洒脱,一个人还能那么从容坚强,我就不行。”
“谢谢能被你喜欢,但我是个怪胎,还很孤僻,时间长了,你一定不会喜欢我。”
她跟他是真的不可能,所以她昂起高傲的头,就这么出了院。
-04-
终于30岁生日到了,她想着放松一下,翻看手机,原来近期上映的一部电影《前任3:再见前任》很火热啊。
那部电影,她并没有去看,去了代表还怀念。她彻底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一定要结婚吗?两个人好着是孤独,一个人过着也是孤独,还不如还是一个人好了。
她一个人在一座陌生的城市漂泊时,曾养过一只全身雪白的小野猫,品种好像是中华田园猫,她给它起名“雪儿”。
那是一只不太喜欢被圈养的猫咪,即使主人每天都有送饭给它,夜里和白天都还是喜欢溜出去,东找找西找找,但是它逛累了后,总能找到回家的路,在门口喵喵喵地叫,小漫听到后把门打开,它便健步如飞的冲进来。
有时它会从外面叼回来一只老鼠,有时会是一只鸡腿。因为吃了毒老鼠,曾经也呕吐不止,过了两天才缓过来了。
可是有一天估计还是在外面吃了毒老鼠,这次它没有那么幸运,还是死了,就躺在自己的窝里一动不动了。
林思漫决定像猫一样高傲的活,做个单身贵族,如果世俗不接受,非要另眼相看,也绝不妥协!像那只猫所遵从的生活方式那样明知可能有危险也绝对不会改变。如果上天非要让她一个人,那就一个人孤独到老好了!
大街上的一家专卖店里响起了一首音乐:“我对你付出的青春那么多年,却换来一句谢谢你的成全。成全了你的潇洒和明天,也成全我的碧海蓝天。”
那是很多人都熟悉的刘若英的一首歌,唱给大家最熟悉的陌生人的一首歌。如果以后再遇到前任,她想象着她会对他说些什么呢,还是谢谢他的惦记吧,前路尽管艰难,但她还能应付的过来。
林思漫决定就是打一辈子光棍,也不吃前任那颗回头草!所以前任,请走好,不送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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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我们花了一整个青春
看懂一部电影
总有一天我的意中人会踏着七彩云霞来娶我
而事实却是只有紫霞真正离开了
至尊宝才能成长为孙悟空。
BY :《前任3:再见前任》
网友评论
凭心而论我也是个男人,也可以说是个过来人。对事不对人,也不是帮男人说话也不偏向作者。就事论事吧,男人的通病基本上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打崩门牙自吞。而女人的通病都是任性口是心非,明明很希望得到对方的重视在乎,切反其道而行。嘴巴比刀子还厉害,心里比豆腐还脆。面对够成熟的男人能达到想要效果,而面对不够成熟的小男生适得其反。这就是为什么通常都看到女人哭男人醉,女人哭出来了就好了,而男人只能醉了才会暂时的好过点。男人狠心起来不是女人可以想像的。男人男人其实就是难人都不容易。其实一个被分手的男人还能惦记着对方还知道对方跟着自己吃不少苦还知道要好好补偿对方足见这个男人也不是想像的那么渣。起码他还知愧疚知道感恩知道要补偿。真正的渣男是吃完了玩完还不够还要残,最后嘴巴一抹谁也不认识谁管你是死是活你死总比我死强。男人都有男人说不出来的苦,女人都可以找人倾诉可以哭出来而男人不能。刘德华的《男人哭吧,不是罪》又唱哭了多少男人,男人是父母的山,又是妻子孩子的天。天塌下来了他只能自己顶着,顶得住得顶,顶不住也得顶。也不能跟谁说我累了我要休息了,因为他知道一但休息了放手了他的父母妻子孩子将被压扁成为肉泥。哪怕是这样他还要笑着对父母妻子孩子说没事有我在,我很好,你们放心!男人都是报喜藏忧,因他知道只要他流露出一丝丝忧都会对父母妻子造成极度的担忧,这不是他想要的。生下来活下去,生不容易活不容易男人更不容易。所以很想知道前任被分手时候的心理面积😁😁😁😁
但本人觉得还是要相信爱情,但不要盲目爱!
经简友强烈推荐,慕名拜读。刚打开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犯怵!诶妈呀~ 这么老长,5000字,要命啊……
先说下标题吧,不是太吸引我的款式,通常也不会在首页热门里点开的。前任好与不好,都不过是“前任”,再怎么用文字表白各种爱憎分明,人家前任也怕没空搭理你,多没劲啊,有这份不舍和决绝还不如给“现任”写篇情书让你的TA发现你的文字天赋和浓情万缕再捎带上让读者也闻闻狗粮的诱人气息。不过看到是“小说”而不是“《前任3》”,便有好奇一下“都市女性小说”的兴趣了。老实说,黑白配图更吸引我的阅读好奇,见惯了清一色的“同款”美女配图,这种不勾眼的配图反倒看出作者一点“脾气”,想必也是实力担当。乍看是书桌上一盏幽暗的小台灯,细看原来是都市黑夜里站在孤清路灯下的某女子,“多少人,借吵架的壳撒思念的娇”……这"娇"撒得好自我哦,“前任”知不知道,有一种叫思念的味道,躲在那个女孩每天上班带着的便当里?她曾经很想对你说:我想给你做饭……
有意思,开篇就蛮吸引的,有些文章就是有某种“魔力”,不套路,有文路,勾搭你上路,引你上邪路。呵呵,这邪路,想必是文章的毒,会让你中“邪”……喜欢这类不一样的味道。25岁谈第一场恋爱,一般都奔着明确目的去了,但可惜开头第一句就把标题率先呼应了——【在满30岁的几个月前她率先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不合适!】好牛逼!还以为是什么值得“连载”的理由,原来有“脾气”的女生说分手只需要三个字就搞定。其实这个世界上被分手的男人也都不那么"渣"吧,至少他还有时候惦记你。看到她“前任”的“信息”,读者该有点什么感触呢?呵呵,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欲说还休……
常感无论是小说还是故事,人物刻画总归是避不开的基本功,虽说故事对于细节描写多可从简,但若要上升到小说的层面,描写便是分水,也是考量一个作者文学功底和文字能力的标尺。就如文中的快递大哥,就是用“动作”来刻画人物,而男护士孟小白,则是用“语言”来表现性格,这两个人物,一详一略,却各具神韵。不同层次不同风格的男人,总是有不同的性格色彩,对于女人来说也是有着不一样的感知。快递哥的憨厚朴实,男护士的诡谲风趣,都在证明着对于“前任”,女人真的可以云淡风轻一些。其实你的魅力路人皆知,只是他们还没有看懂你的内心,那么,这又有什么呢,现实中,女人总是要活得自我一些,自由一些,自在一些,希望多被理解一些…… 如果这些都要用“爱情”和“婚姻”来做交换的代价,那我可以不恋爱,不结婚啊。于是,林思漫都没跟孟小白告别就“昂起高傲的头,就这么出了院。”不走套路的小说,靠的是不屈服于套路的峰回路转和柳暗花明,有时候走一点“套路”,那也是技术处理……
原来,小说还是与电影《前任3:再见前任》有关联,可以说是这部青春无聊剧的一种场外扩写。它是“影评”吗?似是而非,那是小说么?又像是另一种风格的“影评”…… 哦,原来“影评”除了需要“专业”的"深度",还需要点个性化的“创新”来做驱动。突然发现,原来文字的魅力真的是无穷的想象源泉,怪不得每一个人写出来的东西千差万别,即使按“套路”也总是走不出自我魅力的“局限”。那么,我们何必纠结于普世的审美“套路”呢?就如爱情,也是一样啊,所以,看不看电影《前任3》,对于林思漫来说都不影响跟“前任”划道儿。因为“林思漫决定像猫一样高傲的活,做个单身贵族,如果世俗不接受,非要另眼相看,也绝不妥协!”
我们花了一整个青春看懂一部电影。可能看懂一部电影容易,但看懂我们的青春却反而很难,于是我们喜欢看一些有温度的故事,读一些与众不同的心灵反省,就如这篇小说,虽然我们嘴上说着:前任,走好,不送!而内心也还是在固执地探寻你和我的《情归何处》 。其实前任或许就像记忆里的那条小河吧,我们不期待它逝水回头,但在我们温柔的内心深处,依旧会唱着: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这是我的一点感想!
算是过来人的我,有一点感悟,人生只是自己的,不要因为世俗,委屈自己。低质量的婚姻,不如高质量的单身!
总之,婚姻不要冲动,更不要将就!爱情简单,婚姻太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