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句话:抵制什么货,都不如抵制蠢货。
这句话的本意是:不能盲目地排斥任何人或者事物,不能只用自己的情绪去判断人或者事物,尤其不能只用自己的偏见乃至仇恨去做决定或者判定人、事、物的本质。
在几乎所有的正常情况下,这句话的本意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几乎所有的正常人都需要独立自主地在现实环境之中生存,自然也必须认清现实并尽可能地务实,还要在某些情况下一定程度地向自己面临的现实情况妥协。这也就意味着,在很多情况下,只凭借情绪乃至偏见去抵制某些人、物品或者观点的做法往往是非理性的,也是有可能让自己遭受损失乃至受到实质性的伤害的。而且,总是做出非理性的行为的人,往往是愚蠢、无知或者顽固、偏执乃至疯狂的人,还必然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付出代价。
“抵制蠢货”的本意,不仅仅是辨别并尽可能地遏制、排除愚蠢或者无知的人,更是尽可能地排除隐患、尽可能地认清并制止所有错误或者非理性的做法。这本应是具备基本能力的正常成年人都能够懂得的道理,也是正常人都应该尽可能地去做的事。
然而,再清晰、再明确的道理,也有可能因为某些愚蠢的人、偏执的人或者别有用心的人的曲解而变质。在不同的现实环境之内或者不同种类的领域之中,“蠢货”的定义或者判定标准也必然是不完全相同的,甚至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对于任何人而言,想要真正做到“抵制蠢货”,都需要先认清不同环境或者领域之内的“蠢货”的具体定义和判定标准。有些时候,人们在认清“蠢货”的判定标准之前,还需要保证自己不是公认的“蠢货”,才可能拥有判断他人、自主决策的机会或者资格。
务实的人,从来都需要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作为自己做事的重要基本原则。在判断他人是不是“蠢货”的问题上,同样如此。
在足够理想乃至在某些方面接近完美的现实环境之内,没有或者不应该有真正的“蠢货”。
足够理想的现实环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包容相对较为愚钝的人,能够一定程度地容忍能力较差、知识较少、成长较慢、认清现实或者领悟道理相对较晚的人,也能够一定程度地给予犯下算不上特别严重的错误的人悔过、改正错误的机会。
如果条件允许,足够理想的环境还能够给原本相对较为愚钝的人提供充足的成长机会,甚至有可能会有足够优秀或者足够强大的人来帮助较为愚钝的人锻炼自己、加快成长。也就是说,在足够理想的环境或者领域之内,只要付出方向正确且程度足够的努力,几乎所有的正常人都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成长、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即便是原本愚蠢或者无知的人,也可能会或早或晚地摆脱愚蠢和无知,从而成为更好的自己。
只要这样的理想环境存在,能够长久地处于这样的环境之内的人当中就不会有真正的“蠢货”,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够拥有一定程度的正面价值。即使有真正愚蠢、无能且顽固不化、无法被改变的人,这样的人也迟早会主动或者被迫离开环境,不可能长久地在环境中生存。
在足够公正的正常环境或者拥有清晰而明确的客观标准的领域之内,愚蠢、无知、能力低下的人是真正的“蠢货”。
正常人都应该明白“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的道理,也应该明白“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或者“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的道理,更应该懂得“客观事实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个人情绪或者臆想而改变”。这些道理适用于任何有明确的客观标准来判断对与错、好与坏的领域,也适用于任何可以用可验证的客观事实来判断对与错、好与坏的领域。有再多的人声称“二乘二等于五”,二乘二也绝不可能等于五。所有声称“二乘二等于五”的人也只能是愚蠢或者糊涂的人,甚至是可笑的人。
与此同时,在有明确的客观标准来判断对与错、好与坏的领域之内,任何强行把愚蠢伪装成聪明、把无知伪装成博学、把无能伪装成优秀的行为都不可能长久地欺骗或者压制所有处于正常环境之内、拥有正常智力和认知能力的人。因为,人会骗人,现实当中的真实结果却不会。任何在表面上看上去无比正确、毫无漏洞的理论或者指导思想,如果无法导致任何有益的结果,甚至带来某些灾难性的后果,就必然是毫无实际价值的,也必然会被所有拥有基本的认知能力和反省能力的人抛弃。任何表面上看上去无比优秀乃至接近完美的人,如果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实力或者成就来证明自己,也同样是毫无实际价值的。
无论是足够公正的正当规则,还是清晰而明确的客观标准,都足以及时而准确地筛选出愚蠢、无知、能力低下的人,并尽可能地让大多数正常人认清这些“蠢货”的真面目,且能够尽可能地避免这些人对他人或者整个环境造成伤害。
在做不到最基本的公正的现实环境或者主观因素相对较大、没有明确的客观标准的领域之内,与所谓的“多数人”不同或者不被所谓的“多数人”接受、认同,就很可能会被视为“蠢货”。
有些人意识不到,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未必一定是公平、公正的规则,也未必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带来有益的结果。因为,在没有明确的客观标准的领域之内,“多数人”完全不等于“正确”,更不等于“唯一正确”。更何况,某些没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或者认清现实的客观条件的人根本无法确认,自己认定的“多数人”到底是真正的多数人还是具有强大影响力、具有强大发声能力的人。
几乎任何一种不存在真正的公平的环境都具备一种明显的共同点,那就是: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的人有可能掌握扭曲原本正当的规则或者理论的能力,还可能有能力强制要求他人“从众”,且往往会以“少数服从多数”之类足够宽泛且表面上没有什么漏洞的理论作为依据。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人所谓的“从众”“服从多数”仅仅是指“服从他们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之内,所有表面上无比正确的规则或者理论都会在实际执行的时候被扭曲、被歪曲,从而在事实上只为掌握足够强大的力量或者具有较高的地位的人服务。这也就意味着,这种环境当中的真实规则只有一种,也就是服从掌握力量或者具有较高地位的人。他们既拥有定义规则、定义“正确”、定义“多数人”的能力,也拥有定义“能力”和“强弱”的能力,自然也就拥有定义“蠢货”的能力,还能够随心所欲地把任何不服从他们、他们不接受、他们不喜欢的人定义为“蠢货”,甚至有可能使用各种手段打击和排挤他们认定的“蠢货”,无论被他们打击、排挤的人到底拥有什么种类、多么强大的个人能力。
任何不得不在这样的环境当中长久地生存却又不愿盲从他人、屈服于他人的人,都需要具备足够强的个人能力和足够坚定的意志,既需要认清他人的本质、又需要做到不被企图同化自己的人同化。
在完全没有正当规则、只以力量或者地位等因素决定人的命运的环境之内,不顺从某些掌握强大力量乃至能主宰他人命运的人,或者不被这样的人需要,就几乎一定会被认定为“蠢货”。
相对于强者仅仅只能扭曲概念、定义规则的环境,这一类环境明显属于更加恶劣的环境。它几乎只适合拥有最强大的力量、最高的地位的人,而不适用于其他任何人。在这样的环境之内,除拥有最强大的力量、最高的地位的人之外,其他所有人都可能被定义为“蠢货”,甚至被定义为“无用的人”“不需要的人”,也都可能被环境淘汰乃至无法继续在整个环境中生存。因为,这种环境之内的定义“蠢货”的规则很可能与“判定人的真实能力”完全无关,甚至也很可能不取决于人是否主动顺从乃至依附其他人,而大概率取决于与人的自身能力、资源毫无关系的外界因素,或者取决于能够主宰他人命运的人的意志、需求、喜好。而且,在这样的环境之内,被定义为“蠢货”的代价往往是比较大的,有可能遭受十分强大的打击和排挤,从而让人完全无法继续在环境内部生存乃至遭受十分严重的实质性伤害。在某些情况下,连原本最强大、地位最高的人在被他人取代之后也很可能被他人肆意打击并受到严重的伤害。
对于所有无力改变这样的环境也无力在这样的环境之内自保的人而言,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尽快地离开,并前往真正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所谓的“形势比人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对这种情况的最佳解释。
讨论任何概念的前提,都是认清需要被讨论的概念的定义。
认清任何概念的真实定义,同样是防止任何人偷换概念、混淆概念乃至刻意误导他人的重要前提。
不想变成真正的“蠢货”,至少不能连自己正在说什么、正在做什么都搞不清楚,更不能任由自己被他人蒙骗和利用。
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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