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骨”是一位简友的名号。昨天读其《枫骨》诗方知她有改换简书名的打算。通观《枫骨》诗下的留言,皆以为“枫骨”之名甚好,无需更改。我亦留言曰:“枫骨”者,刚柔并济,傲骨英风,上乘极佳之名。何改耶?诗、名、意三者合一,很响亮的一个名号。“风骨”俗,“疯骨”癫,唯“枫骨”雅而正。
其实早想为其写一篇说项文,不为别的,只因被她的文字自带的力量所折服。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尽管我之所谓“说项”并不能给被说项者带去什么实质性的好处,甚至借着说项之名,反而给自己增添几个钻贝。如此一来,倒是沾了被说项者的光。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初识“枫骨”的诗大约是在去年,读完她的诗当时就眼前一亮,确实被惊艳到。与其说是“惊艳”倒不如说是被“震撼”。何也?“枫骨”的诗歌里有一种穿透性的力,一种以现代诗歌“为剑作刀”的味道。就这样一如既往地跟读至今,愈发的感到诗、名、意三者完美融合,名实甚副。
“枫骨”之名虽占一个“枫”字,但一点也不媚俗,更没有无病呻吟似的所谓“平平仄仄”。即便写到霓虹灯下的“风花雪月”,也会在诗的语言里绽放出类似罂粟、曼陀罗的因子,在诗歌《霓虹灯下的菌子》中被其形容为“菌子”;如果说诗人借助文字做为外壳可以比喻为剑鞘的话,那么文字里凝聚的力就是刀锋和剑刃,毫无问疑,“枫骨”的诗具备这样的特征。
“枫骨”的诗歌语言犀利非常的,有穿甲透盔的威力。不扭捏,不造作,自然天成又别具一格,所谓惊才艳艳,不外如是。她能把枯燥的东西写得鲜活且不失意趣,甚至把自己的思想,甚至精神、意志都能融会贯通,无间渗透到字里行间,有一种武侠小说里“人剑合一”的,以致“乾坤大挪移”的上乘武学修为。譬如《电路板上的故乡》就是这样典型的代表作。
所谓语言文字等诸多的表现形式,一经个人的排列组合,大约都有一种作者与生俱来的印记和风格。“枫骨”的文字,大概还是击中“痛处”的居多,抓到“痒处”的绝少。当然也有专业“挠痒痒”的文字,但除了“一乐”之外再无其他。犹如爽口的东西,吃多了反而有害无益。当然了,人的喜恶千差万别,是不能够勉强的。
再比如,《我把漂泊举过头顶》这是一首极具时代鲜明特色的诗歌。试观当下,“漂泊者”广而有之,诗歌作者很是厌恶这种“漂泊”,诗歌作者由小孩子在水边“打水漂”之际,生发出奇思妙想,以致潜意识里就把漂泊高高举过头顶,狠狠地扔了出去!很是决绝,又极有力量!不亚于楚霸王“拔山扛鼎”的气概。试问,有几个漂泊者不希望把“漂泊”高高举起,狠狠地扔出去呢?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乐天发人深省之语,言犹在耳。“枫骨”的诗歌“合时应事”,“踏歌而行”,何其壮哉!。无论其“歌行”深浅,只要目有所观则心中自然生成“游标卡尺”。正如昔日鉴湖女侠所言,“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窃以为,之所以“因人常热”,只因女侠自身也是一道耀眼的“光柱”。也不管其所发之光是“清冷”还是“炽烈”,皆因心中有爱,以致肝胆常热!如“枫骨”者,亦必然也。
《短诗合集》补遗,字字珠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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