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情人,不要见面

作者: 江岚_美国 | 来源:发表于2019-02-14 02:24 被阅读13次
    初恋更像一瓶陈酒,当初没喝完的理由已经淡忘,只有留在舌尖的余味,历久弥香。

    老友回香港参加母校的校庆,去了差不多两周。回来以后的某天,我们约好了一起吃午饭。彼此都熟得不能再熟,要商量的正事三言两语谈完,然后从容吃饭,漫无边际地聊天。

    “记不记得我告诉过你,我大学时候喜欢过女同学?”他问。

    啊,当然记得。一对少男少女,一段混沌初开的恋情。爱情在人生的那个阶段,纯真得很,只知道风花雪月,绝无私心杂念。大学毕业以后,老友到美国来深造,她则留在香港工作,从此天各一方。人生那个阶段的爱情,也脆弱得很,经不起现实世界的一点点撞击,更无力飞渡时空间阻,他们的初恋于是宣告终结。——很典型的校园爱情故事的模式。

    “怎么,这次见到她了?”我笑,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否则他何必提起这话头。

    老友喝一口茶:“校庆典礼那天,她正好坐在我后面。先认出我来,叫着我的名字和我打招呼。”

    “那你呢,猛然回头看见她,有没有天旋地转?”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他们两个人四目相瞩,惊喜交集的画面。

    “你们写小说的人就是会编排,”老友苦笑。“她的样子完全变了,我根本不认识她。回过头去问她叫什么名字,是哪一个班级的,怎么会认识我……”

    什么?!我目瞪口呆。自然,三十多年的光阴从身上碾过去,又不会巫术,谁能永葆青春?然而,初恋情人呢,即使她老了,发福了,和从前不能相提并论了,也应该仍然令他心悸,应该是他心中一颗永远的朱砂痣啊!所谓“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多么凄婉缠绵,动人心魄,小说电影里的聚散离合不都是这样演绎的吗?!

    老友接着说,那天校庆典礼结束以后,他和她又各奔东西,连再见也没说。像一对普通的老同学普通的久别重逢那样,坐下来喝杯咖啡叙叙旧?在他看来差不多等于天方夜谭。唉,他又叹气,说女人天性情多情长,如此这般的久别重逢,恐怕难免要令她失望惆怅的了。

    “当年,是我先放弃,是我对不起她。没想到三十多年后再见面,还要再伤害她一次。”老友言若有憾呢。有这一句话,他也就不能算是最寡情的了吧。这对初恋情人睽违三十年之后重逢的结果,也就不能算是最差的了。

    绝大部份人都会对没有结果的初恋耿耿于怀,因为那真的是一种晶莹剔透,一尘不染的浪漫经验。特别是在被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磨砺过后回味起来,初恋更像一瓶陈酒,当初为什么没喝完的理由已经淡忘,只有留在舌尖的余味,历久弥香。

    另外有两位老友,都是男生。他们两人年龄相仿,经历也差不多,而且都喜欢久不久把自己这瓶陈酒拿出来自饶有滋味地慢慢品。两三年前,他们不约而同,分别携妻带子,先后专程去和他们十几年前的初恋情人见面。回来聊起当时见面的感受,两个人都只有一句话,还是不约而同:“幸好当初没娶她!”

    这瓶陈酒,于是挥发殆尽,倒让我唏嘘不已。人世间寻常缘来缘去,情生情绝的现实,往往只是这样潦草,这样残忍。邓丽君有首歌,叫“难忘的初恋情人”,脍炙人口。可歌里孜孜不倦咏叹的对那个“初恋情人”如何如何“永难忘”,直到海枯石烂也还“依旧情意深”,只是叫人啼笑皆非。

    其实初恋,就是第一次谈恋爱,和第一次学开车,第一天上班一样,并不具备绝对的特殊意味。那时候懂得什么叫爱情?付出的所有纯真和痴情,与其说是为对方,不如说是为青春,自己的青春。后来岁月的溶蚀,记忆的剪裁,又渐渐把初恋情人变成了一个理想化的幻象,绝不是真实的原版再现。

    所以,如果先生心里藏着个念念不忘的初恋情人呢,不妨大大方方地让他们见上一见。就那样从容地慢慢旋转他心头那瓶陈酒的盖子,打开,根本犯不着去吃醋。相反,如果自己是令某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念念不忘的那个对象,是人家那一瓶陈酒的内容……哎呀!则最好是等到返老还童那一天,否则,千万千万,不要再去和他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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