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玫瑰葬我》
梗源/楚墨渊[桦川未季]
文/素国花令
壹、
伴随着门开时的声音,是玻璃花瓶的碎响。门关合而上,时钟走针的声音,回荡在安静的房间内,与之随后而来的,是膝盖与地面碰撞的声音。
他惶恐地跪伏在地上,白色衬衫领口因系乱的扣子微微散开,露出其白皙皮肤的同时,也露出了其纤长脖颈上的红色项圈。
略长的发丝看起来乖顺柔软,小巧圆润的耳垂上,是一对蓝色的耳钉——那是他的神明恩赐于他的礼物。
在其膝下,是破碎的花瓶碎片,晨时刚摘的玫瑰花还沾着几滴薄露,露珠滚下艳红的花瓣儿砸落在地面支离破碎。
那跪在地上的人,看起来比那花儿还要娇贵纤弱。
站在玄关的男人深吸口气,走到他面前,而他仅余光看到那双昂贵的皮鞋,就抻下白色衬衫的袖子,想要拭去上面的些微尘土。
男人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那白皙的手,地上的人愣了愣,将身子伏的更低。
男人蹲下身子,嗓音清冽:“起来。”
“可…可是…”
“我再说一遍,起来。”
贰、
十年,能改变什么?
好像什么也没改变,庸庸碌碌的人依然来来往往,钢筋水泥的城依然灯火辉煌。
好像有什么已经改变,娇艳如火的玫瑰开了又谢却并非当年那一茬,春秋寒暑历经十载轮转,那一身傲骨能被系数折断。
十八岁的池纵遇上二十三岁的魏宵,迄今已经十年。
现在的池纵不知道魏宵低头的时候会不会想起他?
想起他脖颈上的红色真皮项圈上挂着魏宵的名字,想起他耳畔的藏蓝色耳钉是魏宵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想起他其实更喜欢黑色的衬衫,想起他更喜欢追逐着魏宵,想起他…更喜欢被魏宵约束掌控在手里。
“吃饭吧,都是你爱吃的,尝尝?”
坐在桌边的池纵埋着头,半晌才小声开口。
“主人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魏宵分筷子的手一顿,指节因用力微微泛白,竹筷在他手中应声儿而断,池纵身子一抖,抬起头看着他,伸出手想要去触碰那只骨节分明的手。
魏宵抓住他的手,扳正他的肩膀,双目泛红:“阿纵,你叫我的名字…叫我的名字好不好?我叫魏宵。”
“魏…主…主人…”
叁、
魏宵落荒而逃,徒留池纵坐在原地茫然无措。
他的主人…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魏宵泡了个凉水澡,擦着头发烦躁的坐在门边儿的地毯上。
魏宵还记得十年前第一次看到池纵,池家的小少爷虽是池老爷子的私生子,可却是他最宠爱的儿子。
小少爷长得文秀漂亮,明明已经沦落为阶下囚,明明怕的浑身都在发抖,却还是能跟魏宵博弈。
池纵的大哥池霖要家产,可必须池纵亲自开口放弃,很俗套,却也很常见。
魏宵接下了这个活儿,他用两年的时间编织了一个网,将这个漂亮的小少爷占为己有,变成了只刻有“魏宵”名字的小狗。
池纵的身上,全是魏宵的痕迹。
魏宵让他在池老爷子的生日会上宣布放弃继承权,老爷子因此一病不起。
可最后害死老爷子的,却是池霖这个亲儿子。
魏宵任务完成的那一刻,不惜和池霖翻脸,也要保下池纵,可那小少爷,却什么也不知道。
魏宵真正打碎池纵,却是在五年前。
他丢掉了池纵母亲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彻彻底底的将漂亮干净的小少爷驯服成温顺的小狗,在他的耳朵上钉下了那对藏蓝色的耳钉。
可现在,魏宵只想把那些痕迹全部抹去,他想要池纵,想要那个完完整整的池纵,想要和他同样站着的池纵,想要能和他平等相爱的池纵。
魏宵后悔了,他早就后悔了。
肆、
入夜,魏宵身后的门被拍响,门外的人跪坐在地上,湿漉漉的发丝搭在脸上,抬手时露出纤瘦腕骨,指节轻轻叩着门扉。
“主人…你睡了吗?”
魏宵站起身,拉开了门。池纵微微仰头,只觉人背后有光,他眨着眼,伸出手去抓他的衣角。
魏宵蹲下身子,将头上的毛巾扯下来,盖在池纵的发顶,遮住了那双饱含爱慕的双眼。
“怎么不把头发擦干?很容易感冒的。”
“主人…像从前一样好不好?”池纵蹭了蹭他的掌心,“小狗今天打碎了花瓶,主人罚小狗好不好?”
池纵期期艾艾的看着他,魏宵的手顿住了,站起身走到床边坐下,池纵四肢并用的爬到他面前,暧昧的灯光下,他凑过头去舔他的指尖,吻过他无名指上的戒指。
那是池纵很早之前就看过的戒指,这枚戒指的名字,名为——“玫瑰之约”。
魏宵…很喜欢玫瑰吧…
池纵盯着那枚戒指出神,魏宵弯身抓着他的手臂,一个用力就把人带进怀里翻到床上。
池纵回过神时,他眼里如神明一般的主人,却低下头吻了吻他的额。
“睡吧。”
伍、
阳光漫过窗棂,落在怀中人的脸颊上,魏宵沾染了药膏,抚过他腕间早已看不明显的一道伤。
池纵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松开了抓着人衣襟的手,又抚平了褶皱。
魏宵吻了吻他的额,他说:“阿纵,早。”
魏宵很忙,除了一日三餐陪着他,其余时间几本都不在,他便乖乖在家等着。
池纵坐在落地窗边,清晨的光落在他半个肩膀上,他抬起手下意识去接,将那束光抓进了掌心。
他痴痴望着回来的路,那是每天魏宵出现的地方。
他就这么侧头靠在那里,下意识抬手去摸耳垂上的耳钉,却摸了个空。心跳一快,他仓惶的跑上楼,却站在卧室门口不知该不该进。
池纵掀开袖子,入目的却是光洁的手腕儿,半晌,他靠着门缓缓滑坐在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刻在他身上属于魏宵的痕迹,正在一点一点消失。
KTV包厢里,出国几年,刚回来就被拎来的齐应看着抱着文件瘫在沙发上的人,倒了杯茶水推过去。
“你是真的疯,我随口一说你还真喝?怎么没把你喝死啊?”
听着人恼怒的话,魏宵半晌才睁开眼,一双桃花眼映光如琉璃,他直身喝了口茶水,抿唇勾了勾唇角。
“你是最后一个。行了,回去了。”
“对了,你什么时候结婚了?”
“我没结婚。”魏宵举起手,手上的戒指在光下微微反光,“我可不喜欢身上沾着别人的味道。”
齐应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你为什么突然想搞事业了?”
魏宵拉开门的手一顿,他微微侧头:“你猜。”
齐应翻了个白眼,倒了杯酒一饮而尽。
包厢外的空气清新许多,魏宵转了转手上的戒指。虽未结婚,可在他心里,他早就已经与池纵在一起了。
陆、
魏宵回家的时候,只觉得呼吸一滞,血液倒灌。
静静靠在落地窗边的池纵,双眼红肿,脸色苍白。他手上捏着碎瓷片,手臂上的血已然凝固,白衬衫被血沾染,如雪中落梅。
魏宵翻了药箱出来,走到他身边蹲下,拿着棉签沾了消毒水给他伤口消毒,那是一个“宵”字,划得歪歪扭扭,有的笔画甚至被划了多次。
池纵不安的皱着眉头,手上无意识的抓住了魏宵的衣角。
魏宵上好药,用纱布将伤口缠裹,将人打横抱起。池纵很轻,缩在他的怀里,像是抱了个小孩子。
卧室里,光爬上了半张床,躺在床上的人睫如鸦羽,打下如蒲扇一般的阴影。
魏宵洗了个毛巾,敷在池纵的双眼上,他握住他的手腕儿,将一串宝蓝色的玉珠手链儿戴了上去。
“你所失去的,由我帮你一点一点拿回来。”
这串宝蓝色玉珠手链,就是池纵的母亲留给他的。魏宵当年扔进了池塘里,鬼使神差的又把它捡了回来。
“池纵啊池纵,我怎么就输给你了呢。”
手机震了震,魏宵走到窗边接通,电话里,传来人气急败坏的声音。
“魏宵,多年好友,你就一定要跟我作对是不是?!”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东西,自然是要拿回来的。”
柒、
池纵抬手拿下脸上覆盖的毛巾,撑着坐起来就看到逆光而站把玩着手机的人。
魏宵垂头看他,俊朗的面庞隐在光下,池纵下了床,跑过去撞进他怀里,他伸出手,搂住了怀里的人。
“小狗的心是人的,身体也给主人,疼痛也可以,只要是主人给的,小狗都会好好保护起来…”
“别丢下小狗…为什么啊…小狗不愿那样…”
池纵知道自己不该越距,可那一瞬间,他只觉得神明落寞,很想跑过来抱抱他。
魏宵垂下头,一滴泪落在池纵颈窝,他茫然抬起头,却只对上一双泪湿双目。
“我不想要小狗,我要你,我不要你自卑的爱,我要你站起来。”
魏宵捧着他的脸,去细细啄他的眉目与唇。
“我想要你与我平等的来爱我。”
打碎他得来的爱,终究是梦幻泡影。可梦幻泡影的结果是什么?是梦醒时,影皆碎。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魏宵开始不敢去看那双盈满爱意的眼,每每午夜梦回见到的,都是十年前那个矜贵傲气的小少爷。
池纵张了张嘴,伸手去擦魏宵脸上的泪。
“阿宵…阿宵不哭。”
光晃过魏宵鬓角悄然生出的白发,这个养尊处优意气风发的男人,到底也没能逃过岁月与奔波。
魏宵眼里含泪,却露出一个欣然笑意。
捌、
这个凛冬好像格外的短暂,五六月时,池纵已经完全像一个正常人一样。
他会撒娇,会应魏宵的要求一起逛超市,会和他手牵手坐在电影院的角落里,在大雪的时候于庭中堆一个雪人,会一起去找角落里新发的嫩芽。
魏宵春三月生日的时候,池纵亲手雕了一块儿木雕项链送给了他。
对于魏宵来说,这样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这都是他偷来的。他巴不得这个冬天能长一点,再长一点。可他注定只能将这个冬天和春天收藏。
彼时手臂挽着外套的魏宵看着眼前盛装打扮的池纵,勾唇笑了笑。池纵拽了拽西装衣角,跑到他面前转了个圈。
“怎么样?好不好看?”
“阿纵怎么样都好看。”
魏宵抬起手,把池纵脖子上的项圈摘了下来,他伸手去抢,魏宵却笑着高举起手臂,池纵够了半天也没够到,气鼓了腮帮子。
“你陪我参加宴会,不许戴这个。”
魏宵将那带有他名字的项圈丢在一边儿,拉着池纵的手出了门。
目的地在一座花园,两个人并肩进入,花园中的喷泉喷出一道道水花,百花盛开,日暖天蓝,几朵白云缀在晴空之下,偶尔略过几只飞鸟,过而无痕。
花园尽头的长椅上,齐应远远的冲两人挥了挥手。
池纵拉了拉魏宵的衣角:“不是参加宴会吗?”
齐应走到两人身前,听到了这话轻笑了一声儿:“时间还早哦,小少爷。”
池纵往魏宵身后躲了躲,轻轻眨了眨眼,齐应眼见他眼睛一亮,同魏宵说了什么便跑了出去。
齐应顺着方向看去,只看见一丛艳丽的玫瑰。
“都准备好了。”
魏宵的目光看着玫瑰花丛边的人,话却是对着齐应说的。
“我为了打碎他,在他的记忆深处,留了一道暗示。”
“我想,把一切拨乱反正。”
“请以玫瑰葬我。”
齐应还没来得及问,魏宵迎上拿着玫瑰回来的人。
“阿宵!你最喜欢的玫瑰!”
魏宵看着池纵,轻轻应了一声儿。
“是啊,我最喜欢的…玫瑰。”
如果结局足够侥幸,他会堂堂正正去拥有这朵玫瑰。
玖、
齐应从来没想过变故会发生的这么快,他也从来没想过,魏宵会在此刻选择落幕。
在这最后一刻,他也竭尽所能的将所有影响压到最低。
池霖出现的时候,魏宵已经将池纵护在了身后,骤然枪响,保镖顷刻间冲出来,将池霖扣押住。
声嘶力竭的恨池纵听不见,他只接住了他的太阳。
池纵用手去捂他胸口的伤,他张了张嘴,吐出口血,指尖却在池纵耳畔打了个响指,他伸手抚着其颈侧,拼尽全力的凑近人耳边。
“阿纵…咳…池纵…忘了我…忘了魏宵…忘了这一切…”
“你是池家的小少爷啊…”
池纵哭红了双眼,泪水模糊了视线,下一瞬,他好像什么也听不见了。
魏宵扯了扯唇,却无力接住爱人的眼泪,他的目光觑落在地面上,那朵染血的残破玫瑰。
他不喜欢玫瑰,玫瑰热烈带刺,可是池家的小少爷像极了玫瑰。
他好像…还没来得及说一声儿喜欢。
喜欢池纵,也只喜欢池纵。
拾、
这座城市最近很热闹。
齐应出手,不该传出去的消息捂得都很严,池家的大少爷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池家的小少爷休养了十年身体,再度回归。
小少爷是个热烈明媚的人,长得隽秀漂亮,像极了带刺的玫瑰花儿。
继承典礼了上,穿着白色西装的小少爷与人谈笑风生,举手投足间贵气十足,远远看着,好像他还是十年前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
魏宵的家被一把大火焚毁,什么也没剩,他一点点在池纵身上填上的痕迹,都被他一一抹去。
他没有亲人,他的亲人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和他断绝了关系,是齐应举行的葬礼。
葬礼上,摆满了艳丽的玫瑰,齐应私心邀请了池纵。
池纵带了一株玫瑰,热烈火红的玫瑰。
齐应试探着问他,哪有吊唁带玫瑰花的?
池纵茫然眨了眨眼,笑了笑:“不知道,但总觉得,他应该会喜欢玫瑰。”
彼时玫瑰花期末月,月朗星稀,玫瑰花瓣随风轻扬。
坐在花园里的小少爷微微抬头,花瓣拂过他的衣角,盘旋着随风落地。
身着黑色西装,抱着一捧玫瑰花的男人,中指戴着一枚戒指,颈上红绳拴着一块儿碎补过的凤木雕。
“池家的小少爷,初次见面,我叫——魏宵。”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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